清代-台灣(台灣審庭)重視升堂-讚威之儀

恆春縣案牘--讚威之儀(台灣審庭)
判官坐定座位掌看守之皂造快,一班唱威,一班唱武以做整威儀之式


。帝王使用的稱為“ 鎮山河 ”,以顯示至高無上的權力;皇后使用的稱為“鳳霞”,也是非常顯貴的;丞相使用的稱為“佐朝綱”,意為輔佐、幫助朝廷安邦定國;元帥將軍使用的稱為“驚虎膽”;只有普通官員手中的那個小木塊才叫“驚堂木”,乃戲劇或影視中“ 七品芝麻官 ”常用之物。


方寸之木毋輕動——驚堂木
驚堂木的正式名稱叫「氣拍」,也有叫界方和撫尺的,俗稱「驚堂木」,是一塊長方形的硬木,有角兒有棱兒,取「規矩」之意,具有嚴肅法堂、壯官威、震懾受審者的作用。
清康熙 黃楊木驚堂木
驚堂木的選料極為講究,以結實耐用為本,多為質地堅硬,紋理細膩的高檔紅木,如檀木、酸枝、黃花梨、雞翅木、黃楊木等,敲擊桌案時聲音響亮。但北方也有用桑、棗、黑槐木製作驚堂木的。
清光緒 紅木驚堂木
「驚堂木」久聞於評書說部,然而實物傳世者寥寥。或有存世則為實用之器,帶有文人自警之銘文者,迄今只此一件。「驚堂木」以紅木斲之 ,以隸書刻銘文,曰:「理貴乎審,情在於聽,方寸之木毋輕動,恐震驚乎吾百姓」。辭意之發人深省,令今人仍為之動容。為官者應持之以明鑑。落款「光緒辛巳仲秋,祝峰」,時為光緒七年(1881年),「祝峰」為何人尚不可考。
紫檀驚堂木
光緒七年則正是《官場現形記》的年代,《官場現形記》第三十三回中我們可以看到賈臬台(主管一省刑獄的大員)如何使用「驚堂木」的一幕——賈臬司正是一天怒氣無可發泄,把呈子大約看了一遍,便拍著「驚堂木」罵道:「天下的百姓,刁到你們河南也沒有再刁的了」,緊接著又是「混帳!」、「胡說」地拍個不停。「方寸之木毋輕動,恐震驚乎吾百姓」,看來這話實在值得當政的大人先生們再三掂量。
「驚堂木」在不同身份的人手中,其叫法各不相同。皇帝用的「驚堂木」稱為「震山河」,表明他是一統江山的主人;宰相等一二品大員用的「驚堂木」叫「佐朝綱」,意為輔佐、幫助朝廷振興綱紀;元帥、將軍等高級官員手中也有這麼個小木塊,人們稱之為「驚虎膽」;只有普通官員手中的那個小木塊才叫做「驚堂木」,戲劇或影視中多見於「七品芝麻官」常用之物。
驚堂木在在不同的人手裡發揮不同的作用,我想從古至今在他手裡是最具有震懾作用的——包拯的驚堂木則是專門誅殺貪官污吏的。


驚堂木
舊時審判官在公案上所置的小木塊。用以拍打桌面,警戒罪人。
《三俠五義.第五回》:「只見包公把驚堂木一拍,一聲斷喝。」
《文明小史.第六回》:「便把驚堂木一拍,罵道:『你自己犯的罪還不知道麼?』」
簡稱為「驚堂」


驚堂木也叫醒木,也有叫界方和撫尺的。一塊長方形的硬木,有角兒有棱兒,使用者用中間的手指夾住,輕輕舉起,然後在空中稍停,再急落直下也是古時縣官用,舉起拍於桌上,起到震懾犯人的作用,有時也用來發洩,讓堂下人等,安靜下來。


驚堂木也叫醒木,也有叫界方和撫尺的。一塊長方形的硬木,有角兒有棱兒,演員用中間的手指夾住,輕輕舉起,然後在空中稍停,再急落直下。(民國初法院法官使用)
也是古時縣官用,舉起拍於桌上,起到震懾犯人的作用,有時也用來發洩,讓堂下人等,安靜下來。
驚堂木的正式名稱叫“氣拍”,也有叫界方和撫尺的,俗稱“驚堂木”,是一塊長方形的硬木,有角兒有棱兒,取“規矩”之意,具有嚴肅法堂、壯官威、震懾受審者的作用。
"驚堂木"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即已開始使用。《國語·越語》中記載:"驚堂木,長六寸,闊五寸,厚二寸又八。添堂威是也……"唐代之前,"驚堂木"並無圖案,只是為方便起見,將其頂面做成弧形而已。唐太宗時期(公元627年— 650年),開始有人為了美觀,在驚堂木上雕刻動物圖案,有龍,有虎,有獅,不一而足。武后(武則天)永昌年間(公元689年),朝廷把驚堂木圖案規定為龍形,取龍乃皇權之象徵意。宋代為臥龍,張牙舞爪;元代刻三爪或四爪龍形;明代龍形略有變化,嘴凸頭大,頸粗身肥,刻有五爪,且頭上有角。到了清朝康熙年間(公元1662年),又將驚堂木上的龍形加以統一修改,使之嘴縮身瘦,看起來就像一條小蛇。
驚堂木的選料極為講究,以結實耐用為本,多為質地堅硬,紋理細膩的高檔紅木,如檀木、酸枝、黃花梨、雞翅木、黃楊木等,敲擊桌案時聲音響亮。但北方也有用桑、棗、黑槐木製作驚堂木的。
在古代,驚堂木的使用,因使用人的級別不同,名稱也不一樣。帝王使用的稱為“ 鎮山河 ”,以顯示至高無上的權力;皇后使用的稱為“鳳霞”,也是非常顯貴的;丞相使用的稱為“佐朝綱”,意為輔佐、幫助朝廷安邦定國;元帥將軍使用的稱為“驚虎膽”;只有普通官員手中的那個小木塊才叫“驚堂木”,乃戲劇或影視中“ 七品芝麻官 ”常用之物。
其它行業也有類似“驚堂木”的物品:和尚們用“醒木”,說書人持“止語”,現代拍賣師用“拍賣錘”,教師使用“教鞭”……。古人云:“刑不上大夫。”是說大夫須有品格,以道德良心為處事之本,士大夫的行為以道德文化為規範,距離觸犯刑律的界限很遠;小人不講道德良心,處事往往在法律規定的界限附近,道德約束不了他們,必須用刑律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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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堂木也叫醒木,也有叫界方和撫尺的。一塊長方形的硬木,有角兒有棱兒,使用者用中間的手指夾住,輕輕舉起,然後在空中稍停,再急落直下也是古時縣官用,舉起拍於桌上,起到震懾犯人的作用,有時也用來發洩,讓堂下人等,安靜下來
驚堂木的正式名稱叫“氣拍”,也有叫界方和撫尺的,俗稱“驚堂木”,是一塊長方形的硬木,有角兒有棱兒,取“規矩”之意,具有嚴肅法堂、壯官威、震懾受審者的作用。驚堂木根據所用的人不同,上邊雕飾的花紋,體積的大小,所叫的名稱也不同。皇帝使用的醒木稱為“鎮山河”,皇后使用的醒木稱為“鳳霞”,宰相使用的醒木稱為“佐朝綱”,將軍們使用的醒木稱為“驚虎膽”,其他文官使用的才叫“驚堂木”。
選材
驚堂木的選料極為講究,以結實耐用為本,多為質地堅硬,紋理細膩的高檔紅木,如檀木、酸枝、黃花梨、雞翅木、黃楊木等,敲擊桌案時聲音響亮。但北方也有用桑、棗、黑槐木製作驚堂木的。
歷史資料
驚堂木
“驚堂木”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即已開始使用。唐代之前,“驚堂木”並無圖案,只是為方便起見,將其頂面做成弧形而已。唐太宗時期(公元627年—650年),開始有人為了美觀,在驚堂木上雕刻動物圖案,有龍,有虎,有獅,不一而足。武瞾(武則天)永昌年間(公元689年),朝廷把驚堂木圖案規定為龍形,取龍乃皇權之象徵意。宋代為臥龍,張牙舞爪;元代刻三爪或四爪龍形;明代龍形略有變化,嘴凸頭大,頸粗身肥,刻有五爪,且頭上有角。到了清朝康熙年間(公元1662年),又將驚堂木上的龍形加以統一修改,使之嘴縮身瘦,看起來就像一條小蛇。
在古代,驚堂木的使用,因使用人的級別不同,名稱也不一樣。帝王使用的稱為“鎮山河”,以顯示至高無上的權威;皇后使用的稱為“鳳霞”,也是非常顯貴的;丞相使用的稱為“佐朝綱”,意為輔佐、幫助朝廷安邦定國;元帥將軍使用的稱為“驚虎膽”;只有普通官員手中的那個小木塊才叫“驚堂木”,乃戲劇或影視中“七品芝麻官”常用之物。
其它行業也有類似“驚堂木”的物品:和尚們用“醒木”,說書人持“止語”,現代拍賣師用“拍賣錘”,教師使用“教鞭”……。
其他類型
驚堂木在中國的出現和使用,始於春秋戰國時期。各級衙門都可以在開庭時使用,一般的驚堂木上都刻有像徵權威的圖案,清代以前最常見的是龍造型的圖案,除此以外沒有其他的款式標記。皇帝使用的驚堂木稱作“龍膽”,亦稱“震山河”。意思是皇帝一拍四海皆聞,以顯示至高無上的權利;皇妃使用的稱作“鳳翥”,也稱“鳳霞”;丞相使用的稱作“運籌”,亦稱“佐朝綱”,用以顯示身份;將帥使用的為“虎威”,還被稱為“驚虎膽”,用以震軍威;縣官使用的稱為“驚堂”或“驚堂木”。僧人使用的為“振垃”、“戒規”、“醒術”、“驅邪”、“含牌”,用以醒神;道士用的叫做“ 鎮壇木 ”,兼有法器的作用;教書先生使用的稱為“醒誤”亦稱“呼尺”,用以維持課堂紀律;當舖所用的稱作“喚作”;藥舖、醫生使用的稱作“慎沉”、“審慎”;客棧櫃房所用的叫做“鎮靜”;說書藝人所用的除了“醒木”外,還稱其為“過板石”、“拎兒”,或叫“止語”,開講前一拍意在告訴聽眾注意,說書馬上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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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堂木的作用是什麼 驚堂木最早出現在什麼時候
2018-11-05 由 奇緣言語 發表于歷史
升堂,威……武……..,相信這種類似的場景大家是見到多很多吧,古代的官員在升堂之前,往往還有很多的儀式,比如這個衙役說威武就是其中之一。還有一個非常熟悉的就是知府座子上的那個木頭了,這個叫做驚堂木,一般在升堂之前,或者是犯人在喧鬧時,官員就會拍打這個驚堂木,那麼這個驚堂木的作用是什麼呢?
驚堂木,也叫做醒木,是一塊長方形的木頭,使用者只需要用中間的手指夾住,輕輕舉起,然後在空中急速落下就可以了。其實這個驚堂木的作用非常的簡單,就是起到一個威懾犯人的作用,當然有時候也也可以用來發泄,讓台下的人迅速安靜下來。
是不是覺得他的作用太簡單了,但他的作用還真的是只有這麼一個。驚堂木最早出現在春秋戰國時期,在唐代以前,驚堂木是沒有任何圖案的,當初也只是為了方便將它做成了弧形。到了唐太宗時期,有人就為了美觀,在驚堂木上面雕刻圖案,比如龍、虎之類的動物。畢竟在唐朝盛世,人們還是可以追求這些美觀的。
到了武則天時期,朝廷就對驚堂木進行了規定,上面的圖案必須為龍形,這也就是皇權的象徵。在宋代,驚堂木上面的圖案是臥龍,張牙舞爪的,而到了元代就刻有三爪或者是四爪的龍形,而這個龍的圖案到了明代就有了一些變化。
明朝驚堂木的圖案上的龍嘴凸頭大,頸粗身肥,刻有五爪,而且頭上還有角。後來到了清朝康熙年間,就將這個驚堂木做了一些修改,這個龍變得更小,看起來就像是一條蛇。一個小小的驚堂木,朝廷也會如此的看重,但是可不要小瞧這個驚堂木,他還會因為使用的人不同,有著不同的稱呼和級別。
古代皇帝有時候也是會親自審案的,皇帝審案是使用的驚堂木叫做鎮山河,當然這個名字的由來嘛,肯定是想顯示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威了。下面要說皇后使用的驚堂木了,雖然皇后審案的情況比較少,但是對於後宮的事情,皇后還是可以做主的,皇后使用的叫做鳳霞,也是非常高貴的。
丞相使用的稱為「佐朝綱」,意為輔佐、幫助朝廷安邦定國;元帥將軍使用的稱為「驚虎膽」;而我們常常所說的驚堂木,其實只有普通官員手中的那個小木塊才會這樣叫,也是戲劇或影視中「七品芝麻官」常用之物。所以說一個小小的木頭也是有文化在裡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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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見的清代驚堂木
2018/05/19 
清代楠木驚堂木
筆者收藏有一塊清代楠木驚堂木。其長度為9.6厘米,寬3.2厘米,厚3.4厘米。從形狀上看,該驚堂木屬整塊木料圓雕而成,呈長方體形,有稜有角,取「規矩」之意,作四層台式狀。觀察可見,其正上方刻有繁體行楷字「臨安府正堂」,顯示出這是清代衙門官員所用之物。加上蒼勁有力的字體入木三分,隱約可見字裡頭填過綠漆,更為難得。整體上看,這件驚堂木包漿老辣,製作精良且保存完好,稱得上是一件少見的把玩收藏之物。
驚堂木是一塊長方形的硬木,因其一響之下,滿堂皆驚,具有嚴肅法堂、壯官威、震懾受審者的作用,故而得名。除此之外,又有醒木、氣拍,或界方、撫尺等稱謂。比如《平妖傳》第十五回中,就有「瞿瞎子當下打掃喉嚨,將氣拍向桌上一拍」的記述;而人教版語文課本《口技》中,「口技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一句,更為讀書人熟悉。
根據歷史記載,驚堂木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開始使用。它的選材相當講究,以結實耐用為本,多為質地堅硬,紋理細膩的檀木、酸枝、黃花梨、雞翅木、黃楊木等名貴木材。此外,古人對其外形也有限制,如《國語·越語》:「驚堂木,長六寸,闊五寸,厚二寸又八」。
隨著歷史沿革,上到「九五之尊」的皇帝,下至「三教九流」的藝人,驚堂木都曾為之所用。民間流傳的詩歌《驚堂木》對此描述得惟妙惟肖:「君稱龍膽鳳翥妃,文握驚堂武虎威;戒規振壇僧道津,喚醒壓方緊相隨。」大意是說,皇帝使用的驚堂木稱龍膽,天子一拍,四海皆聞,權力至高無上;皇后用之稱「鳳翥」,以顯高貴;文臣用之稱「驚堂」,武將用之稱「虎威」;到了和尚道士手中,則稱「振壇」、「戒規」;說書人稱它為「喚醒」,醫生則叫它「壓方」。諸多稱謂,意趣盎然。
這件醒木是筆者前不久去杭州旅遊購得。從古玩老闆口中得知,他的祖上為官留下此物。見我想買,老闆非讓我說說驚堂木的來歷才肯轉讓。筆者便將小時候爺爺說的故事重複了一遍:明太祖朱元璋幼時與五個好友結拜,將一段扁木鋸成六截,每人保留一截,相約「苟富貴,勿相忘」。後來,五個好友做了武將、文官、醫生和教書先生、說書藝人,大家相約進京。見了朱大哥,各自拿出木頭,意思要大哥封官。朱元璋靈機一動說,還是先封木頭吧。於是,便有了虎威、驚堂、壓方、戒尺、醒木的說法,而他自己手中的那塊,就叫做龍膽。老闆聽罷哈哈一笑,慷慨出手


歷史歷奇 古時審案「驚堂木」有妙用
不少古裝影視劇集中,都可以看到一個場景,那就是官員在審訊犯人的時候,都會拿起手下的「驚堂木」,拍下桌案,大喊一聲:「大膽刁民,還不從實招來!」確是威風凜凜。原來這塊「驚堂木」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歷史,相傳為堯舜時期掌管司法的皋陶所創。
中國古代的司法制度規定,審案時要喝堂威、拍驚堂木、樹「迴避」和「肅靜」牌儀式來傳達法律的權威性和神聖性。
所謂的喝堂威就是在影視劇中常常看到的衙役們一起用木板敲擊地面並喊出的「威……武……」,這是一種心理戰術,給人造成一種緊迫感,做錯事的人自然心生畏懼。
傳四千多年前皋陶所創
至於「驚堂木」,則是官員在審案過程的另一神器。驚堂木的正式名稱叫「氣拍」,是一塊有稜有角的長方形硬木,取「規矩」之意,是古代官員審判案件, 主審官員用來拍擊案桌以示聲威的木塊。
「驚堂木」體積以大人的手能握住為宜, 製作的木材要求較高, 多以紅木類高級的木材製作,以顯權威。
相傳「驚堂木」為堯舜時期掌管司法的皋陶所創,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歷史。遠在春秋戰國時,各級官員在開庭斷案時都已使用驚堂木,直到民國初年,判案的法官使用的依然是驚堂木。
一般的驚堂木都刻有象徵權威的圖案,清代以前最常見的是龍造型的圖案,除此以外沒有其他的款式標記。
對於不同身份人士所使用「驚堂木」的名稱叫法也有區別。據史籍記載,皇帝用的叫做「龍膽」,又叫「震山河」;皇后使用的叫做「風翥」,有叫「鳳霞」;大將軍使用的叫做「虎威」,又稱「驚虎膽」;御史、知府、縣令等文官使用的叫做「驚堂木」,用來嚴肅氣氛,調整審判節奏。
今日法院審案用法槌
現代社會,沒有驚堂木,但是法院有類似「驚堂木」的法槌,用以維護法庭秩序、體現法律尊嚴、控制庭審節奏。法槌是從「驚堂木」延伸脫胎而來,但又有創新和發展。不過,在古代官員是主體,「驚堂木」的使用有恐嚇百姓的意味。現代社會,當事人是主體,法官是裁判,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槌」象徵着公平、公正


醒木稱醒目,又叫響木,是一種在曲藝表演中經常使用的道具。
醒木實質上是一種小硬木塊,常由紅木等高檔硬質木材製成。多被用於單口相聲,評書及鼓書的表演中,作用基本為「攏耳音」,吸引觀眾的注意力。
另外,中國古代的衙門裡,均有一塊用硬木製成的道具,用來發聲。在中國的衙門裡,木塊通常保留一塊木方的形狀,並被稱之為驚堂木用於拍檯示威嚴,阻止閒雜人等再七咀八舌,胡說八道
醒木也是一種道教法器,在一些儀式中會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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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審案時為何都要用「驚堂木」? 作用其實只有一個
2018-01-31 由 問歷史 發表于歷史
升堂,威……武……..,相信這種類似的場景大家是見到多很多吧,古代的官員在升堂之前,往往還有很多的儀式,比如這個衙役說威武就是其中之一。還有一個非常熟悉的就是知府座子上的那個木頭了,這個叫做驚堂木,一般在升堂之前,或者是犯人在喧鬧時,官員就會拍打這個驚堂木,那麼這個驚堂木的作用是什麼呢?
驚堂木,也叫做醒木,是一塊長方形的木頭,使用者只需要用中間的手指夾住,輕輕舉起,然後在空中急速落下就可以了。其實這個驚堂木的作用非常的簡單,就是起到一個威懾犯人的作用,當然有時候也也可以用來發泄,讓台下的人迅速安靜下來。
是不是覺得他的作用太簡單了,但他的作用還真的是只有這麼一個。驚堂木最早出現在春秋戰國時期,在唐代以前,驚堂木是沒有任何圖案的,當初也只是為了方便將它做成了弧形。到了唐太宗時期,有人就為了美觀,在驚堂木上面雕刻圖案,比如龍、虎之類的動物。畢竟在唐朝盛世,人們還是可以追求這些美觀的。
到了武則天時期,朝廷就對驚堂木進行了規定,上面的圖案必須為龍形,這也就是皇權的象徵。在宋代,驚堂木上面的圖案是臥龍,張牙舞爪的,而到了元代就刻有三爪或者是四爪的龍形,而這個龍的圖案到了明代就有了一些變化。
明朝驚堂木的圖案上的龍嘴凸頭大,頸粗身肥,刻有五爪,而且頭上還有角。後來到了清朝康熙年間,就將這個驚堂木做了一些修改,這個龍變得更小,看起來就像是一條蛇。一個小小的驚堂木,朝廷也會如此的看重,但是可不要小瞧這個驚堂木,他還會因為使用的人不同,有著不同的稱呼和級別。
古代皇帝有時候也是會親自審案的,皇帝審案是使用的驚堂木叫做鎮山河,當然這個名字的由來嘛,肯定是想顯示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威了。下面要說皇后使用的驚堂木了,雖然皇后審案的情況比較少,但是對於後宮的事情,皇后還是可以做主的,皇后使用的叫做鳳霞,也是非常高貴的。
丞相使用的稱為「佐朝綱」,意為輔佐、幫助朝廷安邦定國;元帥將軍使用的稱為「驚虎膽」;而我們常常所說的驚堂木,其實只有普通官員手中的那個小木塊才會這樣叫,也是戲劇或影視中「七品芝麻官」常用之物。所以說一個小小的木頭也是有文化在裡面的。


《人民法院報》報導過現代法槌出現的過程。
一、一次意義重大的聊天
2001 年年初的一天,廈門海邊一個簡易小茶館裡,4 位法官(畢業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的思明區法院院長陳國猛,以及他的部下兼師弟黃鳴鶴、鄭金雄、戴建平)正圍坐在一起談論法院改革。研究室的黃鳴鶴提出試用法槌的設想。
二、法庭秩序亂,法官怎麼辦
在此之前,廈門市法院系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起案件在開庭時,一方律師喋喋不休地講述、引用外國的規則,審判長多次口頭制止無效,最後拍了桌子並讓法警把這位律師帶了出去。結果這名法官被指控行為不文明。大家都覺得這裡面好像哪個地方不對勁兒。長期以來,一些法院特別是基層法院的庭審秩序不容樂觀:旁聽人員隨意走動、喧嘩、交頭接耳,傳呼機、手機聲此起彼伏;當事人未經法庭許可隨意發言或不斷重複觀點等等。
我們的法官能做什麼呢?他在失控的庭審中很難表達自己的權威,只能選擇大聲制止或拍擊桌面,而這些,又有損法庭尊嚴和法官形象,引起訴訟參與人和旁聽人對法官態度的誤解和批評。應該為法官尋找一種道具,尋找一種像哨子一樣代表權威、秩序的東西。
很自然地,黃鳴鶴想到了法槌,當然,也想到中國古代的驚堂木。想法提出後,立刻得到大家的讚同。大家認為,法槌比驚堂木好。驚堂木是“威大於法”,留給人們恐懼的印象,而現代法槌的靈魂是法律尊嚴和法庭秩序。驚堂木時代,法官是主體,當事人是審訊對象;法槌時代,當事人是主體,法官是裁判。思明法院的黨組會正式確立了“試用法槌”的改革課題,並組織相關人員論證、蒐集資料、召開專家論證會。
三、第一下法槌聲
下一步就開始設計了。他們覺得,這應該是一把有中國特色的法槌。院長陳國猛提議,槌體上部設計成獨角獸頭的形狀,取意於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繼承。獨角獸為中國上古傳說中的一種神獸,能辨善惡忠奸。當人們發生衝突或糾紛的時候,獨角獸能用獨角指向無理的一方,甚至會將罪該處死的人用角頂死,在中國古代法律文化中,一向被視為公平正義的象徵。大家又從法官服的肩章上找到麥穗和齒輪的圖案,設計在法槌的手柄部分,暗喻法庭的權力來自人民,法官行使的審判權是人民賦予的,法槌掌握在人民法官的手中,體現出現代社會主義中國的司法理念和法律制度。
9 月14 日,在開庭審理思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邢維佳受賄一案時,陳國猛在庭審中敲響了第一槌。
四、全國推行
2001 年9 月19 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讀到這樣一條新聞:“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在庭審中試用了法槌”。肖揚就此作了批示。最高法院研究室立刻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取得聯繫,讓他們蒐集一些有關思明區法院試用法槌的相關資料,並聽取了有關方面的意見。10 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在山東省召開有10 個省市高院參加的研究室主任座談會,對於我國是否適用法槌進行了專項的具體討論,討論後與會人員對於在庭審中使用法槌取得高度的一致。最高法院當時參與研究的同志認為,在全國法院推廣法槌是可行的,主要有5 點理由和條件。
第一,法槌體現現代司法理念。近年來,現代司法理念對審判實踐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其中之一就是審判活動的“程式性”和權威性。推廣使用法槌便是這種理念的體現。
第二,是審判實踐的需要。庭審活動中,有些地方的法官在法庭上使用“叮咚”電鈴,有的則用鋼筆敲打桌面等發出響聲,這種做法有失正規,與國際慣例也不同。因此,很有必要對此加以統一和規範。
第三,使用法槌有歷史傳統淵源。我國古代官員一般都使用驚堂木,但那是封建制度下體現大堂或衙門的權威,而法槌則更多體現現代司法含義。
第四,與國外通行做法相協調。使用法槌是國際上很多法院的通常做法,並已經積累了成熟的經驗,值得我們藉鑑。
第五,具有良好的實際效果。法庭上,法槌和言語共用,能更好地維護法庭秩序,提醒訴訟參與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增強法庭權威性和嚴肅性。
10 月10 日,最高法院研究室將研究報告報送肖揚院長,經肖揚批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對庭審中試用法槌問題進行了討論,並做出決定,向全國推行。12 月24 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1 次會議正式通過了《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規定(試行)》,2002 年1 月8 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正式文件,規定從6 月1 日起,全國法院統一使用法槌。
五、正式法槌長啥樣
現在最高人民法院推向全國的法槌的樣式與思明區人民法院最初設計的法槌有明顯不同。為什麼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最終沒有採用以獨角獸為標誌的法槌呢?據了解,大家一致認為,思明區的法槌十分精美,但是,法槌的一頭雕成獨角獸的形狀用起來不是很方便。法官在敲擊法槌時必須確認獨角朝上,否則就有可能將獨角損壞。最高法院經過多方徵求意見,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門研究後,認為法槌的設計應當樸素、大方,不必過於雕琢,最終確認法槌兩頭為對稱的半圓形,槌體頂部鑲嵌象徵公平正義的天平銅片,圓形和方形結合的底座形成強烈的方圓對比,暗喻方圓結合、法律的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結合。法槌槌身及底座的材質均為名木海南檀(又稱“花梨木”)。現在法槌的樣式是在思明區已有的形式上,集體設計而成的。我國將要推行的法槌與國外的法槌也有所不同,主要區別在底座上,國外的法槌底座不是硬木的,敲擊的聲音沉悶,而我國現推行的法槌敲擊起來聲音更清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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