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主基金會(英語:Taiwan Foundation for Democracy),其成立即台灣為了接軌國際社會的民主力量,透過和各國民主化的理念交流與經驗分享,一方面吸取先進民主國家的民主運作經驗,並善盡共同維護民主普世價值的國際責任,延續全球第三波民主化運動的能量;另一方面持續推動臺灣民主品質的提升,並藉著全球民主聯繫網絡的積極參與,擴大爭取國際社會的認同與支持。
歷史
2002年,外交部積極推動籌設臺灣民主基金會。2003年1月,立法院審查通過臺灣民主基金會預算。2003年6月17日,臺灣民主基金會在召開首屆董事暨監察人會議後正式成立,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擔任首屆董事長。
2006年,無代表國家和民族組織台灣席位改由臺灣民主基金會代表參與[1]。
臺灣民主基金會總部
2013年6月16日,臺灣民主基金會總部大樓落成啟用,總部大樓位於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7巷17弄4號[2][3]。
資金來源
外交部出資新台幣3000萬元成立。
外交部每年捐助新台幣1.5億元。
業務
推動與世界各國民主組織建立結盟關係。
支持國內外學術界、智庫、民間非政府組織推展有關民主與人權之活動。
支援國內各政黨從事國會外交及國際民主交流活動。
發掘國內外民主發展問題、研發政策並發行書刊。
支援國內各政黨從事國會外交及國際民主交流活動。
推動有關民主、人權之研討會,舉辦公共論壇及相關民主教育活動。
刊物
《臺灣民主季刊》(Taiwan Democracy Quarterly)、《Taiwan Journal of Democracy》、《中國人權觀察報告》(China Human Rights Report)、《兩岸基層選舉與地方治理研究通訊》、年報、其他出版品。
頒發獎項
亞洲民主人權獎
爭議
要求攝影民眾簽切結書
2013年6月29日,臺灣民主基金會於國立臺灣大學舉辦「見證臺灣民主系列論壇」第四場論壇,講者郝柏村演講途中,該校十多位學生於現場抗議[4],陳文成基金會執行長張龍橋於現場拍攝抗議場面,遭工作人員要求簽下切結書表示該影片僅供個人研究使用,此外張龍橋認為拍攝片段疑似遭工作人員刪除[5],之後旁人表示工作人員並未動過其攝影機,稍後張龍橋於社群網站上表示檔案並未被刪除、是烏龍一場,向臺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黃德福公開表示歉意,「我會留著我誤判的那些po文,做為我的警惕」
臺灣民主基金會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tinyurl.com/y4g549p6
----------------------------------------


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英語: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縮寫為NED)是美國的非營利機構之一美國政府為了便於管理向外國組織的捐款資金,於1983年成立全國民主基金會,總部設在華盛頓特區,其宗旨是促進及推動全球的民主化,並向相關的非政府組織及團體提供資助。全國民主基金會的經費來自美國國會通過美國國務院進行的年度撥款,以及一些國際大企業包括花旗集團、麥當勞、福特汽車、高盛、Visa、波音公司等,也有一小部分來自民間捐助。全國民主基金會說,雖然該基金會依靠國會和白宮的持續支持,但是他們不是美國政府一部分;撥款如何使用,由獨立的董事會來決定。雖是民間機構,但運作資金大多數是從美國國會撥出。
國家民主基金會不為在美國國內的事業撥款,不過可以資助總部在美國但是有海外項目的組織。根據國家民主基金會的說明,該基金會每年撥發大約1萬多筆款項,每筆撥款平均大約5萬美元。該基金會只接受組織資助申請,不向個人撥款。
歷史
1982年,美國總統隆納·雷根提出促進「民主基本建設」的計劃,在全球「推廣民主」。1983年11月,美國國會通過《國務院授權法》,撥款3130萬美元成立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並讓其享受免稅待遇。
核心受讓方
有4個「美國基金受讓方」(US Grantees)與全國民主基金會有特殊關係,被稱為「核心受讓方」,它們分別從事推動獨立工會、私營企業和民主選舉等不同層面的工作。這4個機構是:團結中心(Solidarity Center)、國際私營企業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 CIPE)、國際共和研究所(International Republican Institute, IRI)和國際事務全國民主研究所。
資助民間組織
全國民主基金會撥款透明,接受資助的民間組織很多,它們涉及世界各個地方,推動 90 多個國家或地區為民主目的而工作的海外非政府組織的項目。 NED 致力於培養海外各種民主機構的成長,包括政黨、工會、自由市場和商業組織,以及在眾多活躍的國內團體中擁護人權、媒體獨立和法律原則的持不同政見者。NED 就始終堅持兩黨制。NED 由共和黨和民主黨聯合創建,由一個兩黨人數均衡的委員會管理,在整個政治環境中擁有國會的支持。NED 以高度透明和問責的方式運作,體現出創立者的信仰 — 海外民主促進活動應該公開透明。
全國民主基金會所有有關資助和活動的信息公布在本網站上,並受美國國會、國務院及獨立財務審計機構等多層級的監督。
全國民主基金會公布的資料顯示,近年來該基金會每年資助中國民主運動項目的金額達到600萬美元。以2009年為例,國際共和研究所獲得125萬美元經費,普林斯頓中國學社獲得65萬美元。與中國內地相關的,接受年撥款在25萬美元到50萬美元之間的組織有:法制和公眾參與、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北京知愛行信息諮詢公司、中國信息中心、中國人權觀察。其它一些與新聞自由、宗教自由等中國民主人權自由事務有關的民間機構,如獨立中文筆會等,分別在這一年獲得了25萬美元以下的贊助。
美國維吾爾人協會、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此組織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視為進行國家分裂活動的恐怖組織[1])、國際維吾爾人權民主基金會在2009年各得到十幾到二十幾萬美元的贊助。一些與藏人權利有關的組織機構分別得到每年數萬美元的資助。另有與內蒙古、香港相關的組織獲得資助。
香港文匯報質疑,近年來,烏克蘭、喬治亞、吉爾吉斯等國顏色革命背後都有此組織的身影。[2][3]
資金流向
2007年全國民主基金會資助各國的金額如下,資料來自其官方網站[4]
亞洲
按照金額數量排列如下:
中國 611萬0531美元
香港 36萬9983美元
西藏 44萬4710美元
新疆 52萬1105美元
中國內地 477萬4733美元
緬甸 408萬9747美元
巴基斯坦 325萬7206美元
朝鮮 151萬8788美元
印尼 129萬6101美元
菲律賓 90萬2842美元
馬來西亞 77萬美元
東帝汶 65萬3000美元
斯里蘭卡 56萬1370美元
尼泊爾 44萬1559美元
泰國 42萬0660美元
孟加拉國 20萬5896美元
越南 17萬7000美元
柬埔寨 4萬美元
印度 3萬美元
綜合項目 154萬4680美元
民主服務獎章
民主服務獎章
全國民主基金會每年頒發「民主服務獎章」(Democracy Service Medal),表彰得獎者本人在推動民主事業方面的執著追求。此獎章最早在1999年頒發,首屆得獎人是波蘭團結工會運動發起人及前波蘭總統華勒沙和前美國勞聯-產聯主席科克蘭。2002年,全國民主基金會把民主服務獎章頒發給當時的中華民國第一夫人吳淑珍。2009年的獎章追贈給了同年去世的波蘭思想家萊謝克·科拉科夫斯基。2010年的獎章頒發給西藏流亡精神領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
其他
2015年7月28日,俄羅斯總檢察院公告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為不受歡迎組織,理由是該組織在俄羅斯的所作所為對俄憲法制度、國防安全等構成威脅;公告指出,據調查,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通過控制俄羅斯一些商業和非商業組織,參與抵制選舉結果、組織政治遊行等活動,試圖影響政府機關決策和破壞俄軍形象。[5]
對該組織的一種批評包括在1985年納稅人基金每年數百萬美元的管理中缺乏公開性和公共責任。自由主義者國會議員羅恩·保羅也在2005年反對NED資助,指出NED「與民主關係不大。它是一個利用美國稅收資金實際顛覆民主的組織,通過向受到青睞的政黨或海外運動提供資金。在海外用彩色編碼的「人民革命」,看起來更像是列寧關於竊取權力的著作,而不是真正的土著民主運動。
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tinyurl.com/y33kxd8m
--------------------------------
亞洲婦女基金會(アジア女性基金),全名有關女性的亞洲和平國民基金(女性のためのアジア平和国民基金),英文名稱為Asian Women's Fund,是日本曾經存在的一個基金會,於1995年7月由當時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倡議成立,通過民間募款和政府資助的形式,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軍占領地區的慰安婦支付賠償金。該基金會之簡稱,最初為「國民基金」(国民基金),後改為「亞洲婦女基金會」(アジア女性基金);該基金會支付的賠償金,最初稱為「慰撫金」(見舞金),後改稱為「賠償金」(償い金)。
歷史
1995年6月9日,日本眾議院表決通過〈重申記取歷史教訓致力和平決議文〉(歴史を教訓に平和への決意を新たにする決議)。1995年6月14日,內閣官房長官五十嵐廣三宣布將設立亞洲婦女基金會。
1995年7月,亞洲婦女基金會成立。1995年12月,該基金會取得法人設立許可,性質為財團法人,總理府與外務省共同擔任該基金會的主管機關。1997年1月,該基金會開始發給韓國慰安婦慰撫金。1997年5月2日,該基金會開始在台灣受理慰安婦申請慰撫金,擬向每人支付慰撫金200萬日元(約合新臺幣五十萬元)[1]。2001年1月,由於中央省廳再編,總理府改組為內閣府,外務省專任該基金會的主管機關。但在該基金會的賠償計劃公布後,由於賠償金是源於日本國民捐獻而非源於日本國庫,因此遭到部份慰安婦強烈抗議,也遭到韓國、中國大陸、台灣等地輿論與政府猛烈抨擊[2],稱這是日本政府迴避國家賠償的措施,目的是讓日本擺脫國家賠償問題。不少慰安婦拒絕領取賠償金。
由於馬來西亞政府與新加坡政府在1960年代中期就與日本政府達成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爭賠款協議〔首任新加坡總理李光耀稱為「血債」(blood debt)〕,馬來西亞與新加坡不在亞洲婦女基金會賠款範圍內[3]。
2002年2月20日,亞洲婦女基金會一位人員表示,該基金會將自本年5月起終止補償亞洲慰安婦的計畫,「5月以後,我們將繼續進行我們對亞洲婦女的輔導計畫;我們亦將更注重婦女目前所面臨的問題,如家庭暴力」[4]。
洲婦女基金會於2002年5月停止運作、2007年3月31日解散。2014年2月27日,亞洲婦女基金會支付補償金的具體人數首次曝光:曾任亞洲婦女基金會專務理事的東京大學名譽教授和田春樹透露,亞洲婦女基金會總共向60名韓國慰安婦支付補償金每人200萬日元,領取補償金者僅占韓國政府認定的慰安婦人數約3成(2002年,韓國政府認定的慰安婦人數是207人);和田春樹說,該基金會向「韓國、台灣、菲律賓總共285人」提供了補償金,而為了保護韓國慰安婦免受外界壓力,該基金會一直沒有公布具體的領取人數[5]。
賠償事業
來自海內外的大約6億日元的募捐來建立基金,並投入日本國家財政資金開展了支援事業。
賠償事業由三個部分構成:(1)來源為募捐的賠償金(向總額5億7000萬日元),(2)來源為國家財政資金的醫療、社會福利支援事業(總額大約5億1000萬日元),(3)日本首相的道歉信[6]。
在菲律賓、韓國、台灣,向285位原慰安婦實施賠償事業。
在荷蘭實施了(2)、(3),79位原慰安婦收到道歉信。
上述事業均在2002年9月前完成。
在印度尼西亞,通過和印尼政府的協議,以日本國家財政預算實施以原慰安婦為對象的老年人社會福利事業。該事業在2007年3月結束。
各地抵制
韓國
韓國禁止亞洲婦女基金會人員入境[1]。韓國的眾多民間團體發起募捐活動,向每位拒絕向亞洲婦女基金會領取賠償金的慰安婦支付相同數目的金額。
中華民國
1997年5月13日,立法院通過立法委員劉光華等人的提案,請外交部墊款先行發放台籍慰安婦每人新臺幣五十萬元以抵制亞洲婦女基金會,並繼續向日本爭取國家賠償及道歉;外交部將此案送行政院裁決,事經三個月沒有具體結果。1997年7月27日,作家李敖向立法委員李慶華表示決定辦義賣義助台籍慰安婦,李慶華將此事通知長期為台籍慰安婦爭權益的律師王清峰,展開籌備義賣會。李敖認為,台籍慰安婦固然需要錢,但無論是基於個人尊嚴還是國家尊嚴,都不能接受日本提出的解決方式,「用日本民間的錢來私了,這才是二度傷害。」李敖還說,他希望這次義賣會能籌到新臺幣三千萬元,其中四分之三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分配給台籍慰安婦每人最多新臺幣五十萬元,四分之一則用於出版抗日書籍與每年7月7日供應雞蛋給民眾赴日本交流協會丟雞蛋抗議;但他擔心,台籍慰安婦領了他提供的新臺幣五十萬元以後去向亞洲婦女基金會領取慰撫金,「如果真有人這樣做,我不能阻止她們,但會譴責她們。」[1]
1997年8月10日及8月16日,婦女救援基金會舉行「要尊嚴,不要施捨」記者會,揭穿亞洲婦女基金會所散播之不實訊息「日方將賠償各國慰安婦五百萬日元,其中二百萬日元由國民基金支付、三百萬日元由政府支付」,並發起國內募款活動。
1997年8月31日,李敖與婦女救援基金會在國立國父紀念館合辦「義助慰安婦:李敖百件珍藏義賣會」,由歌星蔡琴、前行政院政務委員馬英九、TVBS新聞主播張雅琴與《商業周刊》發行人金惟純主持,義賣所得與各界捐款總額為新臺幣三千八百多萬元,李敖全數捐出這筆錢作為台籍慰安婦救援基金,希望台籍慰安婦在日本政府正式道歉以前拒絕來自日本民間的補償[7]。韓國慰安婦李容洙首次訪問台灣,聲援本次義賣活動[8]。
2001年3月7日,中華民國駐日本代表羅福全說,中華民國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向台籍慰安婦正式道歉並給予補償,反對日本政府以成立亞洲婦女基金會來解決慰安婦問題;日本在野三黨曾於2000年10月30日分別提出「促進解決原慰安婦問題」法案,但在審議時間有限及意見分歧下,目前已成廢案;如何透過日本國會議員支持立法解決慰安婦問題,是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往後努力方向[9]。
亞洲婦女基金會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tinyurl.com/yyfbaa4z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cas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