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讀者在進入《綻放年代》故事中時,能更加體會、享受到作者對於人物個性描寫的用心,裏右確實細膩地描繪出女給職業的自由度,以及各女給間的不同個性與處世風格。
文:廖怡錚(《女給時代》作者)
綻放的自由:從故事重返「女給」時代
一開始注意到「女給」這個行業,是我在思考碩論題目,查找日治時期舞女資料時,偶然發現的陌生名詞。當時沒有探討女給職業的中文研究,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便一頭栽進一九三○年代台灣的珈琲店文化、女給群像,浸泡在有關「摩登、自由戀愛、職業女性、賣春婦」等時代關鍵詞的世界之中。
拜讀《綻放年代》時,對於作者裏右以女給為主角,並以一九三五年發生在中部的后里大地震為舞台背景的設定,驚豔不已。其實,我在寫完碩論之後,便希望自己能創作一部小說,最好能被編寫為戲劇,好讓更多民眾可以理解這段歷史。然而,礙於文采和想像力的不足,始終沒勾勒出滿意的構想藍圖,遲遲未能動筆。因此,在收到《綻放年代》文稿時,實在是又驚又喜,迫不及待地一口氣讀完。十分感謝作者成功地將歷史與文學融合在一起,替我完成了多年來的夢想。於此,我只能在歷史方面盡點綿薄之力,簡單介紹日治時期台灣的女給文化──
一九三○年代在台灣吹起的珈琲店風潮,與如今喝咖啡、聊是非的休憩場所不同,是帶有酒香、摩登香和女人香的處所。女給是日文「女給仕」的簡稱,也就是女服務生的意思,為一九二○~三○年代女性的新興職業,根據官方取締法規的定義,是在珈琲店內從事客席間陪侍、接待的女性。女給的年齡大多在十四歲至二十五歲前後,已婚、未婚的女性皆可,只是已婚者需要事先取得丈夫的同意書,不需特殊技能或學歷,可以選擇通勤或是集體住宿在珈琲店業者提供的宿舍內,收入大多倚靠顧客的小費,少數的珈琲店則會有固定底薪,或是設定獎懲制度。
原本,日本東京的珈琲店是走高級、摩登、高消費的路線,顧客多為中上階層,女給穿著白色圍裙,為顧客提供飲食服務。但是在一九二三年關東大地震過後,東京繁華地帶的銀座地區幾乎全毀,打著庶民消費、薄利多銷、情色酒香氣息的大阪地區珈琲店資本,便趁勢移入東京開設店舖,在東京市場取得一席之地,並在殖民地台灣掀起風潮。參考總督府的官方統計資料,一九三五年台灣有一百七十四間珈琲店,一千兩百七十九位女給,其中尚未包含台中州、台南州、台東廳、花蓮港廳和澎湖廳的數字。這並不代表這些州廳轄區內沒有珈琲店和女給,因為從報紙、雜誌中,可以頻繁地看見這些地區的珈琲店廣告。由此可知,當時存在於台灣的珈琲店和女給數量,必定較官方數字高出許多。
由於女給是當時社會上的新興職業,其職業定義和界定尚存有許多曖昧模糊的地帶,其中最讓大眾頭痛的是,「女給」一職帶有的情色性質和摩登氣息。簡單來說,女給是珈琲店的搖錢樹,提供顧客享受擬似戀愛遊戲的氛圍,吸引顧客上門,店家藉此賺取金錢,女給自己也能獲得小費。基本上,在當時社會開始喊出「自由戀愛」、「身體自由」等摩登口號的風氣之下,珈琲店內的調情等肢體接觸,是在容許範圍之內的,但是涉及肉體關係的性交易,則是違反規定的行為。話雖如此,女給為了拉攏顧客,或是有些娼妓會兼職、轉職女給,而在私底下與客人發生性關係的現象,並不少見。
舉例而言,刊登在日治時代台灣民間報紙《三六九小報》(一九三三年六月六日)中,便有一篇仿照〈春夜宴桃李園序〉寫成的打趣詩文,題名為〈尋春序〉,便是基於當時盛行的珈琲店文化,描寫對女給的印象,字詞中多少帶著些揶揄:
夫女給者。租屋為逆旅。被迷者。少年之顧客。而情慾難忍。如之奈何。愛人招出夜遊。良有以也。況三更暝半之光景。大街舖戶門已關。會女給於客館。序敦倫之樂事。倚翠偎紅。竟宵流連。興盡悲來。焉能久樂。巡警臨檢。糾纏不清。女給居留三日。營業停止半月。戒其將來。何須掛懷。約束未嚴。漏洩春光少數。
如此一來,打著新時代摩登女性旗幟的女給,依舊因為部分女給的情色交易而蒙上陰影,成為官方和民間眼中的危險對象。像是台中州在一九三三和一九三四年分別發生警官與官吏和女給殉情、私奔的事件,引起大眾關注。此外,因女給而引發的竊盜、搶劫、情殺、誘拐、強暴等社會案件也層出不窮。官方擔心女給私下的情色交易,民眾則是懼怕自己的丈夫、兒子沉迷女給而落得散盡家財、妻離子散,甚至鋌而走險成為罪犯。
撇開情色交易的灰色地帶不談,女給之所以會成為女性的新興職業選擇,主要有以下五點吸引力:(1)不需特殊能力與學歷;(2)與珈琲店店主沒有人身買賣關係,可以自由轉職,接受他店挖角,換店工作;(3)裝扮摩登;(4)可憑自由意志,決定接受顧客調情的肢體接觸,或是拒絕顧客的毛手毛腳;(5)憑藉自身交際手腕,有賺取高額小費的可能。簡而言之,即使是出身貧寒、學歷低的年輕女性,也能夠藉由女給一職,獲得高收入的可能。在一九三五年六月六日《風月報》上,刊載了流行歌〈女給〉(廖永清作詞,陳清銀作曲,陳氏寶貴演唱)的歌詞如下:
一、青春時。花蕊期。人客看着笑微微。賢欵待。有趁錢。女給最樂青春時。噯喲真歡喜啞。女給最樂青春時。
二、春天時。花開期。他人幸福過日子。佮咱比。惚輸伊。食酒快樂暝閁暝。噯喲真歡喜啞。食酒快樂暝閁暝。
三、青春期。當是時。花美免驚無人喋。十七八。人相爭。交着好客酸喃甜。噯喲真歡喜啞。交着好客酸喃甜。
除此之外,珈琲店也會承接官方聚會、團體聚餐等餐飲服務,此時女給便會穿著正式和服或是洋裝,爲聚會成員端送餐點,在這些正式場合中,能趁機認識官吏、文人雅士等中上階層的男性。當然,有好客人,一定也會有居心不良的顧客,例如總是賒帳要女給代墊、白吃白喝又白摸的無賴,又或者是拐騙女給去溫泉旅館,騙財騙色後夜半脫逃等,當時在報章雜誌上甚至出現「吃女給戰術」的教戰守則,可見許多「珈琲店黨」(喜歡上珈琲店消費的人們)光顧珈琲店,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看了有關女給和珈琲店的簡要介紹,相信許多讀者會自然而然地將「女給」與戰後的「酒家女」劃上等號。有如此聯想,無可厚非,畢竟女給的工作內容之一即為陪酒。但是,一旦與既有概念劃上等號後,便很容易忽略不相容的特質,而錯失理解過去歷史原貌的機會。像是,女給在當時是遊走於前衛的職業婦女與傳統的賣春娼婦界線之間,在取締賣春和性病防治措施上,處於十分曖昧的地位;又或者是,珈琲店同時也是官方、文人、藝術家等舉辦會議、策劃展覽的公共藝文空間,並非完全屬於現代觀念中對於「酒家」這種聲色場所的認知,女給也是專業的女服務生,穿梭在會場為來賓端茶送水。此外,有些珈琲店為了提升營收,從近午時分便開始營業,推出午間套餐,這段時間內不會讓女給停留在客席陪侍。綜合上述,可以知道日治時期出現的女給職業,其實帶有多樣性、曖昧性的內涵,而不適合單以「酒家女」、「陪酒女郎」一詞來概括視之。
透過以上介紹,我希望讀者在進入《綻放年代》故事中時,能更加體會、享受到作者對於人物個性描寫的用心,裏右確實細膩地描繪出女給職業的自由度,以及各女給間的不同個性與處世風格。我相信,讀者們閱讀完這部作品後,一定更能跳脫「女給=酒家女」的既有框架,更為細緻地去看待日治台灣的庶民生活史。

《綻放年代》評介:跳脫「女給=酒家女」框架,重返日治台灣庶民生活史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bit.ly/2K4PlkM


有珈琲店、有戲院、更有美食 —— 1920 年代全臺最潮的生活就在「臺北」 | 故事 https://gushi.tw/?p=53324


1920年代末期至1930年代的臺灣,曾經掀起一股「珈琲店」的熱潮,其定義與現今「咖啡店」不同,帶有「酒館」性質,類似於戰後的茶室、摸摸茶、酒家之類的地方,而在裡頭從事陪侍飲食的女性,稱為女給。「女給」為日文名稱,是「女給仕」的略稱,意即女服務員,其年齡大多介於14至25歲前後的年輕女性,大部分都是以顧客支付的消費作為生活開銷來源。女給的性服務並非是職業的必要內容,但部分女給私下從事性交易,或用性暗示手段招攬客人,因此強化了「女給娼妓化」的認知現象。
參考來源:
廖怡錚,〈傳統與摩登之間-日治時期臺灣的珈琲店與女給〉,(臺北: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


粒粒開講(拾壹)早些日子的台灣咖啡文化 https://tinyurl.com/y46hht97


當時的日本咖啡廳中,有的以和服為制服、也有以西式洋裝為制服的女服務生。照片提供者:鄧世光-拍攝日期-西元:1930/1935  https://tinyurl.com/y5kqmph6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正值日治時期的台灣就跟世界上其他國家一樣,深深地捲入了工業時代的巨輪裡,也如同英國、日本,台灣開始出現了女性上班族的身影。這些走出家庭,走入社會,全身上下散發陽光、外向、溫柔又堅毅的女子,總覺得自己和上一代相比非常幸運,有職業、有收入,可以燙頭髮、穿洋裝,還能出門看電影、喝咖啡。但是,那也是個工作與婚姻無法兼得的年代,社會上有專門針對女性的〈職業婦人十戒〉,還有人認為「職業婦女就是低下」。蔡蕙頻老師以大稻埕密切相關的三種女性職業為例:藝妲、咖啡店女給與女工,一一細數她們的辛酸甘苦。你會發現原來我們的阿嬤或阿祖,在那個似遠又近的日治年代裡,曾留下如此動人的倩影! https://tinyurl.com/yyqqez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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