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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版圖世界第一 建國不到百年就迅速滅亡 4大原因曝光
元朝版圖世界第一 建國不到百年就迅速滅亡 4大原因曝光 https://bit.ly/2YDiw5Y
2021/2/2 上午 08:29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帝國,統治者為蒙古族孛兒只斤氏,定都大都(今北京),傳五世十一帝,從1271年忽必烈定國號元開始,到1368年明朝徐達率軍攻陷大都,僅歷時98年,為何這個曾經橫掃世界,版圖橫跨歐亞大陸的帝國會在不到一百年間就迅速滅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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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版圖曾一度橫跨歐亞大陸,帝國卻只維持98年就迅速滅亡。(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一、官吏素質低
元朝是少數民族政權,其利用少數蒙古貴族對漢族和其他民族進行殘酷統治,將人民分成四等,依序為蒙古人、色目人(西域的少數民族)、漢人(河兩岸的人)、南人(長江流域的漢族及少數民族),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權,重要官員幾乎都由蒙古人擔任,而省一級的長官則是由蒙古貴族世襲,所以部分蒙古貴族尚在兒童時期就可當封疆大吏,至於占據要職的蒙古人大多不懂漢語,也不會寫漢字,只靠蓋章畫押來處理公務,因此素質可想而知。
二、貴族腐化
從元武宗(第三個皇帝)開始,皇帝們一個比一個墮落,他們完全不會治國理財,但花起錢來卻是毫不手軟,武宗即位不到1年,光賞賜的錢就花了828萬錠,而當時國庫一年的收入僅有280萬錠,然而武宗的揮霍程度與下一任皇帝仁宗相比,卻還只是小巫見大巫,因為仁宗1年的花費就高達2000萬錠。
三、軍隊墮落
元朝初年南征北戰、銳不可當的怯薛軍,到了元末竟然白天在宮門宿衛,夜晚卻到郊外去搶劫,形同盜匪,而鎮戍地方的軍隊也不習武事,以至將官不知戰陣,士兵更不知彎弓射箭,導致元朝對外戰爭幾乎是次次失敗;1282年、1288年元朝軍隊2次征伐安南(今越南北部)、1284年遠征占城(今越南中南部)、1293年遠征爪哇(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島)均以失敗告終。
四、天災頻仍
1333年京城大雨,多達48萬人成為饑民,1337年江浙二次受災,饑民更達到上百萬人,1344年,黃河連決三次,以至饑民遍地,在天災人禍的雙重逼迫之下,成千上萬的饑民只有鋌而走險,舉行起義。
1351年,元政府調集15萬民夫修治黃河,白蓮教首領韓山童在治黃工地上事先埋好一座獨眼的石人,刻上「莫道石人一隻眼,此物一出天下反」,以應驗一直流傳的「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民謠,當石人被挖出,民夫們群情激奮,起義隨即爆發,緊接著全國其它地方的農民也相繼爆發起義,其中又以徐壽輝的南方紅巾軍,朱元璋、郭子興的紅巾軍等最有影響力,而農民起義不到16年,腐朽的元朝政府就被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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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馬(阿拉伯語:أحمد فناكتي‎、Ahmad Fanākatī,?-1282年),元朝色目人,元世祖忽必烈時的近臣之一,出生於費納喀忒(今烏茲別克境內),官至宰相。
生平
早年生平不詳,只知他是察必皇后的父親按陳那顏的陪嫁奴隸。史載世祖中統2年(1261年),阿合馬出任上都同知,三年領中書左右部,兼都轉運使。至元元年(1264年),升至中書平章政事,主政十多年。
阿合馬在位期間主要掌理財政,他以清理戶口、推行專賣制度、發行鈔票(時稱交鈔)等方式來增加收入,元征服南宋之後,他又在江南實行發鈔和藥材限制專賣政策,使元初的財政收入大為增加。但他種種財政措施引起其他大臣不滿,武官王著聯絡僧人高和尚,趁世祖北往上都(今內蒙古境內)時,假傳太子之命召喚留守大都的阿合馬,然後設計將阿合馬刺殺。
二人事後被捕殺,但之後眾大臣紛紛上書,力言阿合馬所為多不法,經忽必烈調查後亦數阿合馬之罪,不但沒收其家產,殺其黨羽,還剖開阿合馬之棺槨車裂其屍。
地位
傳統史家對阿合馬之評價都相當負面,如《元史》就把阿合馬收錄於「姦臣傳」裡面,有「益肆貪橫」、「內通貨賄,外示刑威」這些話。然隨著研究深入,後世對阿合馬之評價也不再極端,蓋因阿合馬在任內主要是改革稅制,整頓財政。被指貪污也是當時正值元初,漢人、南人分別為三、四等人,地位較低, 出任宰相的是色目人,不管證據虛實都會被視為貪橫暴虐。不過漢人盧世榮、藏人桑哥先後成為阿合馬的繼任者,也遇到與阿合馬一樣的悲劇。
《馬可波羅遊記》中也有詳細記載這事,並指出事件是民族與宗教問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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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傳】元朝「大老虎」阿合馬
作者:皇甫容
使用蒙古弓作戰的蒙古突騎(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更新: 2017-10-08 3:16 AM       標籤: 阿合馬, 奸臣, 奸臣傳
元朝阿合馬是元世祖忽必烈時期主管經濟的能臣,他的經濟政策確有成效,一度改善了元朝的中央財政。但他的最終結局並沒有像他的業績一樣光彩,不僅落得死無葬身之地,也成為《元史》奸臣傳開篇的第一個奸臣。阿合馬緣何成為元朝的第一個大老虎?
元帝重商 連結三大文明
忽必烈有漢唐英主之風,他愛中國,德度宏廣,在當時是連結中原、草原、歐洲基督文明的天下共主。忽必烈建國伊始,就考慮到要創建世界規模的商業流通,以利於文明傳播,同時也考慮到要完善龐大帝國的水路交通網,以及征伐南宋和海外用兵,這些都需要雄厚的資金。
1259年元朝統治的鼎盛時期(Keith Pickering/維基百科)
資金的主要來源是將利潤課稅貢獻給國家財政,當時,穆斯林商團起著重要的作用。
蒙古大軍三次西征,東西文化的交融,民族的融合,使物流和通商都得到大力的發展。因此,在穆斯林商界興起斡魯脫克(Ortogh),類似於現在的跨國公司,其業務涉及到通商、運輸、金融、徵稅、軍工等。元朝跨國企業集團的出現,推動了商品貿易,並使其產業化,成為世界通商圈的主要動力之一。
蒙古第二次西征時於列格尼卡戰役擊潰波蘭與神聖羅馬帝國聯軍,圖中左為蒙古突騎、右為波蘭與日耳曼聯軍。(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整頓鹽業礦業 增加財賦
忽必烈初入中原,為富庶天下民生,重用善於理財的阿合馬,由他主管財經工作,以推動中央的財經運作和經濟政策。
阿合馬出生在費納喀忒,也就是現在的烏茲別克斯坦境內。他是察必皇后的父親按陳那顏的陪嫁僕役。他善於經商理財,官至宰相,主掌大權十多年。
阿合馬獲得帝王榮寵,在初期確實辦事富有成效,他主張加強管理稅收,以增加國家財力。他把鹽稅作為重點加以整頓,增加鹽稅的同時,嚴厲打擊偷漏鹽稅的行為。他還提出將鐵礦等礦產的採治進行官方壟斷。他以清查戶口、推行專賣、發行交鈔(紙幣)等來增加財政收入。
中統三年(1262年),忽必烈任命他領中書左右部,兼任諸路都轉運使,由他處理財政賦稅之事。河南鈞州、徐州等州都有煉鐵設備,他奏請朝廷授予宣牌,以收取冶煉的財利。忽必烈把開平府升為上都後,就由阿合馬擔任同知開平府事,兼管中書左右部照舊不變。阿合馬加強整頓冶鐵業,冶鐵產量大幅增長。每年用上繳的鐵可鑄鍛20多萬件農具,換成糧食上繳給官庫共有四萬石。
至元元年(1264年),阿合馬制定鹽業專賣政策,每年上繳的鹽稅大幅上揚。同年秋天,元廷裁撤領中書左右部,合併到中書省,阿合馬越級擔任中書平章政事。
奸佞伊始 矇騙聖聽
在中國古代,發行貨幣是為了權衡穀物、百貨的供需、貴賤,通過朝廷的宏觀調配,平抑物價,以保障百姓的穩定生活,因此古代王朝發行貨幣都是為了疏導社稷上下利益。(顧炎武《日知錄》卷12)
忽必烈入主中原後,本想效仿中原王朝鑄造銅錢,太保劉秉忠告訴他,銅錢用於陽,紙幣用於陰。蒙古龍興朔漠,土地幽陰,應當採用紙幣。他還建議忽必烈叮囑蒙元子孫,如果將來發行銅錢,就會四海沸騰。忽必烈順天而行,採用劉秉忠的建議,發行紙幣,忽必烈終其一朝,都沒有發行銅錢。(陶宗儀《南村輟耕錄》)
至元寶鈔(PHGCOM/維基百科)
大將伯顏奉命平宋後,忽必烈派阿合馬、姚樞、張文謙等人前往江南,商討鹽稅、鈔法、貿易、藥材等事。結果,阿合馬巧言令色,在上奏世祖的奏章中,誣陷一同去的大臣,說他們失信於民,說忽必烈發行的中統鈔,交換宋朝的紙幣交會,會有很大難度,以此矇騙忽必烈。
忽必烈是一代聖主,首先考慮的是帝國大局。為了安定江南民心,保障各行業正常運營,也使南北一統後的大元帝國在政經文化等領域盡快統一,使王朝安全運作,忽必烈依然決定由阿合馬主管財貿,包括發行紙幣。
德行敗落 罪惡環生
阿合馬將心計用於矇騙國君視聽,隱藏的罪惡也逐漸顯露出來。他自恃大權在握,仗著權勢,更加肆意貪橫,廣樹黨羽。凡是陰附他的人,陞遷得非常快。他們專行矇蔽之事,欺上瞞下。對內大行珍寶美色賄賂,對外示以恐嚇酷刑,並與蒙漢功勳大臣交惡。江淮平章阿里伯、右丞燕帖木兒反對阿合馬竭澤而漁的稅賦方式,被阿合馬羅織罪名殺害。
忽必烈身邊的宿衛秦長卿為人正直,敢做敢言。尚書省設立後,阿合馬擅權專政,飛揚跋扈。秦長卿向忽必烈進諫說:「阿合馬為政,擅權殺人,人人都很畏懼他,而不敢進言。現在到處瀰漫著怨恨的氣息。阿合馬禁絕異議,阻塞忠言,就像秦朝的趙高。他肆意斂財,貪得的財物比皇家還要殷實,其人心懷覬覦就像漢朝的董卓。」忽必烈下令交給中書省查辦阿合馬。
中書省還未來得及採取行動,早有人通風報信,告知阿合馬。阿合馬以金錢開路,打通各個關節,同時發動朝廷親信,大造輿論聲勢,詆毀中傷秦長卿,反而污蔑他是小人。
事後,阿合馬在忽必烈面前巧言令色,再次耍弄奸謀,將秦長卿調到他的手下。待事態稍加平息後,阿合馬授意親信誣陷秦長卿貪污幾萬緡錢,將其逮捕下獄,沒收他的家產後,又將他害死在獄中。
阻撓漢法 被刺身亡
阿合馬在朝野囂張一時,目中無人,不但排擠蒙古勳貴伯顏、宰相安童,也打壓推行漢法的漢族臣子。
元憲宗蒙哥時期,蒙古還沒有足夠的力量滅掉南宋。漢臣郝經對忽必烈說,自成吉思汗開創大蒙古國至今,國家連年用兵已有50多年。長久用兵對國家是一大弊政。蒙古侵宋卒無成功,是因只知用兵,不知武力之外還有文政。現在軍隊疲勞,國庫損耗嚴重,再繼續打仗,還是不會建立寸功。他勸忽必烈先撤軍,偃兵息民,蓄積國力,再圖後舉。
忽必烈即位後,大舉革新,包括推行漢法。如果不行漢法,蒙古既不能平定南宋,也不可能在中原生存下去。於是,從中統元年起,忽必烈漸次推行漢法,治理天下,生養百姓。他採用漢地良法,禁用鞭背之刑,禁止私設牢獄,減常賦、商稅、酒稅,罷免各色占役人戶、坑冶所役民夫、工局所役繡女等。同時設置推行農政,興修水利。這一系列養民良法使百姓樂以安居,民心安定,文化、各行各業也相繼興起。
由於漢法主張民貴君輕、仁孝禮義、王道天道等理念,最末才是言利,因此漢法推行受到阿合馬等人的大力阻撓。阿合馬排斥漢法,抵制推行神傳文化,在民間大力推行高利貸,由他制定的稅收政策,漢地的手工業者和工商業者,逐漸深受其害。
王禎《農書》記載的宋元紡織機(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1282年,益州千戶王著素來嫉惡如仇,他看到民心憤怨,因此秘密地鑄造了一個大銅錘,暗自發誓要出掉阿合馬。他聯通僧人高和尚,召集八十多個人,夜間潛入京城。他假借真金太子名義,假傳令旨令樞密副使張易出兵相助。隨後,王著藉口真金太子侍從的身分去見阿合馬,謊稱太子一會兒要來,通知他到東宮前等候。阿合馬信以為真。
待阿合馬來到東宮後,王著拿著事先準備好的大錘子,當場將其擊斃。王著刺殺阿合馬後,並沒有逃匿,隨後自行投案自首。他在臨行前,高聲大喊:「王著為天下除掉一害,今天死後,他日必會有人為我撰寫此事。」
御史中丞和禮霍孫辦事很有效率,迅速審理此案。他向忽必烈匯報案情時,也詳細披露了阿合馬的累累罪行。蒙漢勳貴也紛紛歷數阿合馬的斑斑罪狀,忽必烈下令徹查阿合馬。
阿合馬利用職權,打著國家的名義,中飽私囊。不僅金銀堆滿宅室,而且剷除異己的手段也很殘酷。在他的家裡搜出兩個整張的人皮,根據他的小妾所言,人皮是每天做詛咒時用的。
元朝「大老虎」阿合馬多行不義,落到死無葬身之地的下場,家族子孫子侄也跟著受到牽連,接連被殺,家產被抄沒充公。
一個人,不管他的才能有多大,德行一旦喪失,就會害己害人。即使帝王英明猶如忽必烈,做為他的臣子不修仁德,失去修為時,仗著權勢做出危害國家百姓的很多壞事,唯有克己才能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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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馬的主要成就有哪些?阿合馬做過哪些事
2015-12-31 由 光明網 發表于歷史
阿合馬(阿拉伯語:أحمدفناكتي‎、ahmadfanākatī,?—1282年),回回人,元世祖忽必烈時的近臣之一,出生於費納喀忒(今烏茲別克斯坦境內),官至宰相。
早年生平不詳,只知他是察必皇后的父親按陳那顏的陪嫁奴隸。史載世祖中統二年(1261年),阿合馬出任上都同知,三年領中書左右部,兼都轉運使。至元元年(1264年),升至中書平章政事,主政十多年。
阿合馬在位期間主要掌理財政,他以清理戶口、推行專賣制度、發行鈔票(時稱交鈔)等方式來增加收入,元征服南宋之後,他又在江南實行發鈔和藥材限制專賣政策,使元初的財政收入大為增加。但他種種財政措施引起其他大臣不滿,武官王著聯絡僧人高和尚,趁世祖北往上都(今內蒙古境內)時,假傳太子之命召喚留守大都的阿合馬,然後設計將阿合馬刺殺。
二人事後被捕殺,但之後眾大臣紛紛上書,力言阿合馬所為多不法,經忽必烈調查後亦數阿合馬之罪,不但沒收其家產,殺其黨羽,還剖開阿合馬之棺槨車裂其屍。
阿合馬的主要成就
1、設置諸路轉運司,加強稅收管理
稅收是國家財政的重要支柱,鹽稅又是財政的重要稅源,因此,禁私鹽和增加鹽稅是阿合馬理財的一個主要方面。中統四年(1263年),阿合馬推行食鹽國家專賣,禁止食鹽走私,並增設巡邏隊。實際上,私鹽可能比官鹽價格便宜,但真正獲得暴利的是走私商,禁止食鹽走私,就是懲治與國爭利之徒。為了擴大稅源,阿合馬還把過去豁免賦稅的僧道軍匠等作為徵稅對象,從而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打擊「權勢之家」偷稅漏稅行為是阿合馬理財的另一個有力措施。元代很多蒙古貴族與大商巨富一起從事商貿,但他們依仗權勢,經商拒不交稅,這是公然的違法行為。阿合馬要理財,必然要和他們作鬥爭,也就觸犯了他們的利益,自然引起了他們的反對。另外,至元七年(1270年),阿合馬為規範納稅制度,制定了30分取1的稅制,使納稅有章可循,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貪官污吏的隨心所欲,保障了元代商業的正常發展。
2、大興鐵冶,官營牟利
阿合馬比較重視礦冶生產,中統四年(1263年),阿合馬就在河南鈞、徐等州興辦鐵冶,頗有成效。他又用輸出的鐵鑄造了20萬件農器,與農戶交換糧食4萬石。至元三年(1266年),阿合馬還建議采冶石絨(石棉),擴大采冶範圍,並成立專門管理機構,負責各地礦產采冶事宜。他的這些舉措,客觀上對促進農業及礦業生產的發展是有利的。
3、推行「經理」制度。「
經理」也叫「鉤考」,是一種財政審計手段。由朝廷派員到各地清算錢穀等項,以防止豪強隱瞞和官吏貪侵。如地方上有把熟田冒充為荒地以逃避賦稅的,有因避免差徭而隱報戶口的,也有富民買貧民田而仍舊由貧民交稅的,以致造成「歲入不增,小民告病」。至元七年(1270年),阿合馬理財時期,尚書省的一項任務,就是調查全國戶口,頒布條例,目的是為了杜絕欺隱,增加賦稅。由於國家財政赤字巨大,入不敷出。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滿足忽必烈窮兵黷武的需要,鉤考錢穀被作為一種彌補財政虧空、搜刮財富的手段頻繁進行。
4、實行官俸制度。
忽必烈初期,朝廷的各級官吏沒有俸祿,這等於公開地讓他們去勒索百姓,貪污中飽。這嚴重影響了元代正常的統治秩序,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至元元年(1263年),阿合馬曾訂立條例,要減并州縣和規定官吏員數,分別品級官職以給俸祿和頒發公田,並且要計算月日以考核優劣。但並沒有施行起來。至元三年(1266年),阿合馬任中書平章兼任制國用使的時候,正式規定了京、府、州、縣、司官吏的俸祿和職田。至元七年(1270年)又規定了軍官的俸祿。之後,雖然曾有暫時停俸祿和減官俸的事,但是官俸制度,作為一項重要制度從此確定了下來。勒索百姓,貪污錢財不再是合法的行為了。如至元四年(1267年),大名路達魯花赤愛魯,總管張弘范等盜用官錢,就受到罷官的處分。
5、發行紙幣。
元代鈔法是世界上最早的純紙幣流通制度,在世界幣制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至元元年(1263年),阿合馬在各路設平準庫,鈔一萬二千錠,作為鈔本。並且買賣金銀,以維持物價平衡和保證紙幣的信用。初期鈔法施行十分嚴密,並且鹽、茶等稅收都用紙鈔,保證了紙鈔雄厚的物質基礎。然而,由於連年用兵、費用浩繁,紙鈔不斷增發,從至元十七年(1280年)以後,開始通貨膨脹,紙幣貶值,物價飛漲。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忽必烈不得不召開中書省臣、集賢大學士會議,討論鈔法問題。但是,朝廷財政用度巨大,不能量入為出,因而這一根本性問題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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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馬簡介 元朝第一權臣阿合馬一生做過什麼事
2015-12-31 由 光明網 發表于歷史
阿合馬(阿拉伯語:أحمدفناكتي‎、ahmadfanākatī,?—1282年),回回人,元世祖忽必烈時的近臣之一,出生於費納喀忒(今烏茲別克斯坦境內),官至宰相。
早年生平不詳,只知他是察必皇后的父親按陳那顏的陪嫁奴隸。史載世祖中統二年(1261年),阿合馬出任上都同知,三年領中書左右部,兼都轉運使。至元元年(1264年),升至中書平章政事,主政十多年。
阿合馬在位期間主要掌理財政,他以清理戶口、推行專賣制度、發行鈔票(時稱交鈔)等方式來增加收入,元征服南宋之後,他又在江南實行發鈔和藥材限制專賣政策,使元初的財政收入大為增加。但他種種財政措施引起其他大臣不滿,武官王著聯絡僧人高和尚,趁世祖北往上都(今內蒙古境內)時,假傳太子之命召喚留守大都的阿合馬,然後設計將阿合馬刺殺。
二人事後被捕殺,但之後眾大臣紛紛上書,力言阿合馬所為多不法,經忽必烈調查後亦數阿合馬之罪,不但沒收其家產,殺其黨羽,還剖開阿合馬之棺槨車裂其屍。
阿合馬生平簡介
理財能手
阿合馬早年生平不詳,只知他是察必皇后的父親按陳那顏的陪嫁奴隸。
中統三年(1262年),忽必烈任命他兼管中書左右部,兼任諸路都轉運使,專門委任他處理財政賦稅方面的事。阿合馬上奏忽必烈下令分條規劃,向各路運司宣布曉諭。
中統三年(1263年),因為河南鈞州、徐州等州都有煉鐵設備,請朝廷授予宣牌,以振興冶煉的利益。忽必烈把開平府升格為上都,又任命阿合馬為同知開平府事,兼管中書左右部照舊不變。阿合馬上奏請求任命禮部尚書馬月合乃兼管已經清查到的三千戶沒有戶籍的百姓,加強煉鐵行業,每年上繳鐵一百另三萬七千斤,用這些鐵鑄鍛農具二十萬件,換成糧食上繳給公家的一共有四萬石。
至元元年(1264年)正月,阿合馬上奏說:「太原的百姓熬煮私鹽,越境到處販賣。各地百姓貪圖他們的鹽價錢便宜,爭相購買食用,解州的官鹽因此而賣不出去,每年上繳的鹽稅銀子只有七千五百兩。請朝廷從今年開始增加太原的鹽稅銀子五千兩,不論和尚、道士、軍士、匠人等各戶、都要分攤繳納鹽稅,民間通用私鹽可以根據他們自己的方便。」這一年秋天十一月,裁撤領中書左右部,合併到中書省,越級任命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進官階為榮祿大夫。
頗受重用
至元三年(1266年)正月,設立制國用使司,阿合馬又以平章政事的身份兼任制國用使司的事務。過些時候,制國用使司上奏:「把東京每年納稅所得的質地稀疏惡劣不能使用的布,就在當地用來買羊。真定、順天的金銀不合規格的,應當重新冶鑄。別怯赤山生產石絨,把它織成布,用火不能燒著,請求派遣官員加以開採。」又上奏說:「國家的費用支出名目多數量大,今年從皇上回京以後,已經支出了紙幣四十萬錠,恐怕明年會不夠開支,應當酌量節約使用。」十一月,制國用使司又上奏說:「桓州峪所開採的銀礦,已經有十六萬斤,每一百斤可以得到銀三兩、錫二十五斤。採礦所需要的支出,可以出售錫來支付。」忽必烈全都同意制國用使司的請求。
至元七年(1270年)正月,設立尚書省,裁撤制國用使司,又任命阿合馬為平章尚書省事。阿合馬的為人,智謀多而善於言辭,以功利和取得的效益自負,人們都稱讚他有能力。忽必烈急於使國家富起來,就試著讓阿合馬辦事,很有成績。又看到阿合馬和丞相線真、史天澤等爭辯,阿合馬屢次有理由使他人屈服,由此而對阿合馬的才能表示驚奇,授於他政治大權,對他的話無不聽從,卻不知道他的專權任性越來越厲害了。
丞相安童容忍了很久,上奏忽必烈說:「臣下最近上奏說凡是尚書省、樞密院、御史台應當各按照通常的制度向皇上奏事,其中的大事要經過臣下等人議定再上奏,已經得到聖旨允准。現在尚書省所有的事情都直接上奏,似乎違背了臣下我以前向皇上的奏報。」忽必烈說:「你所說的話的確很對。難道阿合馬由於朕對他很信任,敢這樣辦嗎?他不和你商議是不對的,應當像你所說的那麼辦。」安童又上奏說:「阿合馬所任用的部下各官,左丞許衡認為大多任用不當,但已經得到聖旨讓他咨請中書省宣布,如果不給,恐怕將來會有別的話。應當試驗他的任用的人是否有能力,時間一長就會自然明白。」忽必烈認為安童的話有道理。五月,尚書省上奏要求清查全國的戶口,後來御史台認為現在到處在捕捉蝗蟲,百姓勞苦,清查戶口的事情應當稍稍緩辦。於是就停止不辦。
掌握大權
元朝開始設立尚書省的時候,有聖旨說:「凡是加以考核選舉的大小官員,由吏部擬定他的資歷,呈報尚書省,由尚書省咨送中書上奏。」到這時,阿合馬提拔他自己的人,不經過吏部擬定,也不咨送中書省。丞相安童因此上奏,忽必烈命令去問阿合馬。阿合馬說:「事情不論大小,統統委任給臣下,所任用的人員,臣下應當自己挑選。」
安童因此請求:「從今以後只有嚴重刑事以及調任上路總管,才歸臣下管理,其餘的事情一併交給阿合馬,以便事情職責分明。」忽必烈都同意了。至元八年三月,尚書省再次把清查核實戶口的事情上奏請求分條規划下詔通告全國。這一年,上奏請求增加太原的鹽稅,以紙幣一千錠為經常的數額,仍然讓本路兼管。
至元九年(1272年),忽必烈把尚書省合併於中書省,又任命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
至元十年(1273年),又任命他的兒子忽辛為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右丞相安童看到阿合馬專權一天比一天厲害,想補救這個弊病,就上奏說大都路總管以下的官員大多不稱職,請求派人代替他們。不久又上奏說阿合馬、張惠,仗著宰相的權勢會經商,以此一網打盡了天下的最大利益,嚴重的毒害百姓,使他們走投無路而沒有地方可以申訴。阿合馬說:「是誰編出了這些話,臣下等要和他在朝廷上辯論。」安童進奏說:「尚書省的左司都事周祥,中木謀取暴利,罪狀十分清楚。」忽必烈說:「像這樣的人,徵收完畢以後應當公開罷免他。」後來樞密院上奏請求讓忽辛同企樞密院事,忽必烈不答應,說:「他是個胡商,一般的事情還不懂得,又哪能讓他承擔機要事務的責任呢?」
至元十二年(1275年),伯顏領兵攻打宋朝,渡江以後,捷報一天天傳來。忽必烈命令阿合馬和姚樞、徒單公履、張文謙、陳漢歸、楊誠等人,商討在江南推行鹽法、鈔法和貿易藥材的事情。阿合馬上奏說:「姚樞說:『江南地區的交會如果不能通行,一定會使普通百姓失去安身之地。』徒單公履說:『伯顏已經張帖告示明白說明不兌換交會,現在急急忙忙推行,就是在百姓中失去信用。』張文謙說:『是不是可行,應當向伯顏詢問。』陳漢歸和楊誠都說:『把中統鈔交換江南的交會,有什麼困難的?』」忽必烈說:「姚樞和徒單公履,不懂得掌握時機。朕曾經把這件事問過陳岩,陳岩也以為宋朝的交會應當儘快更換。現在商討已經決定,就按你的話辦。」阿合馬又上奏說:「北方的鹽和藥材,姚樞和徒單公履都說可以讓百姓自由販賣。臣等認為,這件事如果讓普通百姓去干,恐怕會造成混亂不統一。準備在南京、衛輝等路統一徵購藥材,從蔡州運鹽二十萬斤,禁止各種人員私下互相貿易。」忽必烈說:「好!就這麼辦。」
阿合馬又說:「近來由於徵集財物以代價軍用,減免在編百姓的徵稅,又裁撤轉運司官,讓各路總管兼管按額徵稅,以至於國家的用度不足。臣下以為不如查驗戶口數字的多少,遠處的歸到近處,設立都轉運使,估計情況增加過去的稅額,選擇清廉有能力的官員分別辦理這件事。應該由公家和私人冶煉鑄造鐵器,而由官方設局專賣;仍然禁止各種人員不得私造銅器。如果這樣,就能使百姓的財力不會窮盡,而國家的用度也能充足了。」於是就上奏設立各路轉運使,任命亦必烈金、札馬刺了、張暠、富珪、蔡德潤、紇石烈亨、阿里和者、完顏迪、姜毅、阿老瓦丁、倒刺沙等人為轉運使。有一個叫亦都馬丁的人,由於虧欠公家的銀錢得罪罷官,死了以後,虧欠的還有很多沒有還清。中書省上奏商討處理辦法,忽必烈說:「這是有關錢財糧食的事,去和阿合馬商討。」
正元十五年(1278年)正月,忽必烈因為西京發生饑荒,發出糧食一萬石加以賑濟,又告訴阿合馬應當廣為貯藏積蓄,以準備缺乏。阿合馬上奏說:「從今以後,御史台如果沒有稟告尚書省,不能隨便召見管理倉庫的官吏,也不能隨便查究銀錢穀物的數字。以及集議中書不到的,就要判罪。」他阻撓壓抑監察部門就是這樣。
同年四月,中書左丞崔斌上奏說:「起先由於江南官員人數過多,擔任的人也多不能稱職,就命令阿里等人區別淘汰他們。現在已經明顯地有了證據,卻蒙蔽不向朝廷上奏,這是欺君罔上。杭州地方廣大,所負的責任不輕,阿合馬為私自的感情所迷惑,竟把他沒有出息的兒子抹速忽充當達魯花赤,掌握虎符,這難道是衡量才幹而授以責任之道?」又說:「阿合馬起先自己表示請求免去他子弟的官職,可現在身為平章政事,而他的兒子以至侄子有的擔任行省參政,有的擔任禮部尚書,將作院達魯花赤,領會同館,一門之中都處在重要地位上,自己違背過去說的話,於公道有虧。」忽必烈下旨全都加以罷免,但始終不把這當成阿合馬的罪過。忽必烈曾經對淮西節度使昂吉兒說:「做宰相的人,要明白天道,察知地理,竭盡人事,兼有這三方面的人,這才是稱職。阿里海牙、麥術丁等人也不能擔任宰相;回回人中間,阿合馬的才能足以勝任宰相。」他為皇帝所稱道就是這樣。
貪贓枉法
至元十六年(1279年)四月,中書省上奏請求設立江西榷茶運司以及各路的轉運鹽運使、宣課提舉司。沒有多久,任命忽辛為中書右丞。
至元十七年(1280年),中書省上奏說:「阿塔海、阿里說,現在設立宣課提舉司,官吏數字達到五百人,左丞陳岩、范文虎等說他們攪擾百姓而且侵吞偷盜官府錢財。請求加以罷免。」
阿合馬上奏說:「過去有聖旨把江南糧食數字登記造冊,屢屢發文索取,但不把實情報告上來,臣下於是就同樞密院、御史台和朝廷大臣各位元老一起商討,認為設立運司,官員多而俸祿重,應當在各路設立提舉司,都省、行省各委派一個人擔任這一事務。現在行省還沒有委派人,就請求裁撤,又把過錯歸於臣下等人。然而臣下所委派的人,有的到任才兩個月,如果計算他們侵吞了共有一千一百錠,以他們管理的四年時間比較起來,又應該是多少呢?現在設立提舉司,不到三月又加以裁撤,難道不是害怕他們非法的弊病敗露,所以搶先自己奏請以消滅痕跡嗎?應當下令讓御史合派遣能幹的人一起去,凡是有違法的行為,一條條據實奏報。」忽必烈說:「阿合馬所說是對的,命令御史台選擇人員前去查辦。如果自己能夠證明自己是清白的,這樣才能責備別人。」阿合馬曾經上奏應當設立大宗正府。忽必烈說:「這件事難道是你們這些人所應當說的,這是朕的事情。然而宗正這個名稱,朕還是沒有聽說過,你的話很對,要想一想。」
阿合馬要清理計算江淮行省平章阿里伯、右丞帖木兒設立行省以來所有的錢糧數字,上奏派遣不魯合答幾、劉思愈等前去清查,查到了他們擅自調換朝廷任命的官員八百人,擅自分設左右司官以及鑄造銅印等等事情,上奏。忽必烈說:「阿里伯等人用什麼理由來解釋?」阿合馬說:「他說行省過去就曾要鑄造官印了。臣以為過去因為江南沒有平定,所以能根據情況自己處置,現在和過去情況已經不同。他們又擅自支付糧食四十七萬石,上奏裁撤宣課提舉司。等到中書省派遣官員清理計算,徵得紙幣一萬二千錠掛零。」阿里伯、燕帖木兒兩個人最後竟因此被殺。
當時阿合馬在位時間很久,更加肆意貪婪驕橫,拉扯提拔奸黨郝禎、耿仁,一下子遷升到和自己同在中書省任職,陰謀勾結,專門從事蒙蔽皇帝,積欠的賦稅不加免除,百姓們逃亡遷移,京兆等路每年收入賦稅達到五萬四千錠,還是認為不是實際情況。百姓有近郊的良田,就搶奪據為己有。暗地裡接受賄賂,表面上做得執法嚴明,朝中百官互相用眼神表示不滿,但沒有人敢於明白議論。有一個值宿禁衛的秦長卿,激昂慷慨地上書揭發他的種種罪惡,竟然被阿合馬所謀害,在監獄裡把他害死。
遇刺身死
至元十九年(1282年)三月,忽必烈在上都,皇太子真金隨從。有個益都千戶叫王著的人,一向疾惡如仇,由於人心對阿合馬憤怒怨恨,就秘密鑄造了一把大銅錘,自己發誓願意擊碎阿合馬的腦袋。當時有一個妖僧高和尚,自稱有秘密法術在軍中行使,但毫無效果而逃走,假裝身死,殺了一名徒弟,把屍首欺騙大眾,自己又逃走,使人也不了解事情的真相。王著就和他一起謀劃,在戊寅那一天假稱皇太子回京師參加佛事,集結了八十多人,夜裡進入京城。早晨派遣兩個僧人到中書省去,讓中書省購買供奉神佛的用品。中書省的人員懷疑,對他們加以訊問,他們不肯伏罪。等到中午,王著又派遣崔總管假傳皇太子的旨意,讓樞密副使張易發兵若干人,在這天夜裡會集在東宮前面,張易沒有察覺其中有假,就命令指揮使顏義領兵一起前去。王著自己騎馬去見阿合馬,詐稱太子將要來到,命令中書省的官員全部都在東宮前等候。阿合馬派遣右司郎中脫歡察兒等幾個人騎馬出關,往北走了十幾里,碰上了王著的一伙人。偽裝太子的人責備他們無禮,把他們全都殺了,奪取了他們的馬匹,往南進入建德門。夜裡二更,沒有人敢問什麼,到了東門前面,他們一夥都下了馬,惟獨偽裝太子的人坐在馬上指揮,呼喊中書省長官來到馬前,責罵了阿合馬幾句話,王著就把阿合馬牽去,用袖子裡藏著的銅錘砸碎他的腦袋,阿合馬立刻斃命。接著喊中書左丞郝禎來到,殺了他;囚禁了右丞張惠。樞密院、御史台和留守司的官員都遠遠看著,沒有人能推測究竟是什麼緣故。尚書張九思在宮中大聲喊叫,認為這是個騙局;留守司的達魯花赤傳敦就手持木棒沖向前面,把騎在馬上的人擊倒墜地。弓箭亂髮,這夥人奔逃潰散,大多被逮住。高和尚逃走,王著挺身而出要求把自己囚禁。御史中丞也先帖木兒飛馬上奏忽必烈。忽必烈當時正駐在察罕腦兒,聽到以後大為震怒,當天就起駕到上都。命令樞密副使孛羅、司徒和禮霍彌、參政阿里等按驛站飛馳到大都,討伐作亂的人。庚辰日,在高梁河抓住了高和尚。辛已日,孛羅等人到達大都。壬午日,把王著、高和尚在市上誅殺,剁成肉醬,同時又殺了張易。王著臨刑前大喊說:「王著為天下除害,現在死了,將來一定有人為我寫下這件事的!」
開棺戮屍
阿合馬死後,忽必烈還不詳細了解他的種種邪惡,命令中書省不要追查他的妻兒。等到詢問孛羅,就全部知道了阿合馬的罪惡,這才大怒說:「王著把他殺了,的確是對的。」於是下令掘墓開棺,在通玄門外斬戮屍體,聽任狗去吃他的肉。朝廷百官和士人百姓,聚在一起觀看拍手稱快。阿合馬的子侄都被誅殺,把他的家屬和財產沒收入官。他的小妾中有一個叫引住的,查抄她的物品,在柜子里得到兩張熟的人皮,兩隻耳朵都保存完好,有一個閹人專門掌握這個柜子的鑰匙,訊問他們也沒有人知道究竟是什麼人的人皮,只說:「詛咒的時候,把神座放在這上邊,應驗很快。」又用兩幅絹,畫上穿戴盔甲的騎兵好幾層,包圍守在一座有帷幕的殿前,兵士都拉開了弓弦挺著刃向裡邊,好像在向里進攻那樣。畫圖畫的人姓陳。又有一個叫曹震圭的,曾經推算過阿合馬的生辰八字;有一個叫王台判的,胡亂引用圖讖,所說的都涉及謀反的事。事情上奏,忽必烈下令剝這四個人的皮當眾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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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宰相阿合馬之死
2017-03-28 由 平行學社 發表于歷史
阿合馬是元世祖忽必烈一朝寵臣,因為善於理財,後來被忽必烈重用,逐漸提升到宰相的位置。特別指出,忽必烈開始重用阿合馬之後,也開始疏遠漢族儒臣。雖然不全在阿合馬個人,與時局關聯最大,但是阿合馬善於媚上討巧,倒是真事。
阿合馬生年不詳,奴隸出身,是察必皇后之父按陳那顏的陪嫁奴隸。中統二年的時候,被任命為同知。中統三年的時候,因為忽必烈看中他的理財能力,命其兼管中書左右部,兼任諸路都轉運使。阿合馬從此開始接觸元朝的財政,為忽必烈統治斂財。
剛剛任職,阿合馬便向忽必烈上奏,請求振興冶煉之業。當時河南鈞州、徐州等州都有煉鐵設備,只要朝廷允許,便又是一個暴利。冶鐵產業的產出,讓忽必烈對阿合馬越發寵信。等到好來開平被升為上都,作為陪都之時,阿合馬被任命為知開平府事,兼原職不變。
除此之外,阿合馬還請求清查戶口,查清隱瞞人口。用今天的話來講,就是查黑戶口,減少賦稅偷漏。阿合馬任職期間,有多項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的政策,清查戶口絕對是其中盈利比較多的一項。此項措施實施不久之後,就已經清查到的三千戶沒有戶籍的百姓。而這些人口,每年起碼能上繳鐵一百另三萬七千斤,用這些鐵鑄鍛農具二十萬件,換成糧食上繳給公家的一共有四萬石。
阿合馬
至元元年,阿合馬開始整頓鹽業。當時國家初定,各地百姓販賣私鹽的情況十分嚴重,特別是太原的百姓,經常越境到處販賣。因為私鹽價格比官鹽低,所以百姓們更願意買私鹽,這也就造成了官鹽的收入下降。
等阿合馬查明此事之後,上奏要求增加太原的鹽稅銀子五千兩,不論身份地位,每個人都要分攤。這一年元朝裁撤領中書左右部,合併到中書省,阿合馬被破格提拔為中書平章政事,進官階為榮祿大夫。
至元三年正月,設立制國用使司,阿合馬又以平章政事的身份兼任制國用使司的事務。至元七年設立尚書省,裁撤制國用使司,又任命阿合馬為平章尚書省事。
阿合馬本人腦袋聰明,轉的快,多有智謀,而且本人能言善辯,以功利和取得的效益自負。不說人品,僅就斂財手段而言,阿合馬的確非常的有能力。
當時國家感剛剛安定,忽必烈急於使自己有所成就,讓自己統領的國家富起來。所以相較於滿口仁政,給予百姓休養生息的儒家大臣,阿合馬明顯更符合忽必烈的現有需求。自然而然的,開始重用起阿合馬來。後來又見阿合馬與丞相線真、史天澤等人爭辯,每每都能取得勝利。忽必烈對阿合馬更看重,到了後來簡直是無所不從,這也使得阿合馬後期專權越來越厲害。
到了後來丞相安童對於阿合馬的某些政策無法容忍,向忽必烈上奏。忽必烈雖然接受了安童的建議,對阿合馬的某些政策放緩,但是卻未曾問責阿合馬。
甚至到了後來,朝中大臣大多數都開始彈劾阿合馬專權擅政,貪污腐敗,忽必烈也仍然堅持信任阿合馬。他曾經說過:「做宰相的人,要明白天道,察知地理,竭盡人事,兼有這三方面的人,這才是稱職。阿里海牙、麥術丁等人也不能擔任宰相;回回人中間,阿合馬的才能足以勝任宰相。」他為皇帝所稱道就是這樣。「不過可惜的是,阿合馬最終還是辜負了忽必烈的信任。
至元十九年,益都千戶武官王著聯絡僧人高和尚,趁世祖北往上都(今內蒙古境內)時,假傳太子之命召喚留守大都的阿合馬,然後設計將阿合馬刺殺。
等到阿合馬被刺殺身亡之後,忽必烈審問阿合馬的妻兒,這才知道了阿合馬的種種罪責。深感自己被欺騙的忽必烈,憤怒異常。儘管阿合馬已經去世,為了泄憤最終下令戮屍,後來還將阿合馬的團伙剝皮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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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鈔,或稱鈔,是中國金朝和元朝政府發行並且廣泛流通的紙幣。
金代
作為匯票
金代海陵王時開始使用交鈔。起初交鈔是匯票,用於送錢到異地。商人遠行時不必攜帶較重的銅錢,他們用銅錢買鈔,日後交手續費(工墨錢)和交鈔給兌換機構,可以支取銅錢。交鈔分面額為1貫至10貫的大鈔,和100文至700文的小鈔兩種。模彷北宋四川的交子,交鈔設定了7年的流通期限,到期前舊交鈔必須換新交鈔。使用交鈔的多是長途貿易的客商。
作為紙幣
金章宗初期,開始將交鈔用作應付開支,以紓解貨幣短缺。官員、士兵的俸給,以及邊戍的軍須,都以銀和交鈔支付。為了促使交鈔流通,控制其發行和流通量,維持交鈔的價值,金章宗規定交鈔也可以用於繳納租稅,特別是專賣稅和商稅,以及其後的鹽稅和兩稅,使交鈔正式成為紙幣。金章宗又在京師和各大城市設置官庫、省庫,讓人民兌換銅錢。
到了金章宗後半期,交鈔取代銅錢成為主要貨幣。為了促使交鈔流通,金章宗強制民間交易使用交鈔,下令1貫以上的交易禁止使用銅錢,縣官的提升和降職,也視乎能否有力監督交鈔流通。由於銅錢的儲備金不足,金章宗規定交鈔不能如面額兌換為銅錢。
蒙古興起後,進攻河北和陝西,為了讓地方政府握有兵力,金朝容許地方印造紙幣,於是交鈔開始濫發,紙幣價值暴跌。有商人在河北、陝西收購紙幣,然後帶到河南換銀,以牟取暴利。金朝限制了紙幣使用的區域(行使路分),阻止紙幣從北方流入南方。
蒙元
至元寶鈔
統一以前
蒙古滅金後,大量徵收銀,起初並用銀支付華北一帶的開支。當時蒙古人也發行紙幣,但只是暫時性的,流通領域有局限,發行量也很少,反而是地方割據勢力多發行紙幣。
忽必烈即位後,力求填補財政空缺,統一貨幣。他認為銀是與西亞貿易所用的貨幣,不宜用於華北。彷效歷代王朝,使用銅錢本是最佳方案,但當時華北銅錢數目稀少,銅礦不足,戰爭狀態下也難以鑄錢。而紙幣則印造容易,經費低廉,並已在金朝行之有效,忽必烈於是決定發行紙幣中統鈔,以金、銀、絹為儲備金。
忽必烈原意是,初時只發行紙幣,日後則彷效歷朝鑄造銅錢,與中統鈔並用。但在李儃之亂後,漢人財務官員被革退,色目人官員受起用,他們並不固執於使用銅錢。中統鈔管理良好,信譽很高,流通各地,因此忽必烈一朝沒有鑄造銅錢。
統一以後
元朝滅宋時,在東南地區、四川和湖南,紙幣已是主要貨幣,用於財政收支和交易。在福建、兩廣,紙幣的使用也漸增。忽必烈以中統鈔取代南宋會子,下令南宋紙幣要與中統鈔交換。元朝在昔日會子流行的地區成立了平準庫,彙集金銀以備兌換,又設立行用庫,加強回收金銀。
但和華北不同,元朝無法使整個南方都改用紙鈔,因部份地區仍慣用銅錢,數目較多。故滅宋後,對金、銀、銅錢都解除禁令。雖然有地域差異,但紙幣在元末至正後半期以前,一直信譽良好。
元朝紙幣的發行量和發行地域均大大超過前代。元政府先後在首都大都和各行省設置了負責管理紙幣印造、發行、兌換、檢驗偽鈔、回收昏鈔等之機構,其中中央的印鈔機構稱印造局,負責印造交鈔庫和定鈔庫等。
元朝原則上禁止使用銅錢,銅錢不少被熔鑄或流出國外。但元朝並非徹底禁止使用銅錢,在至大(1308-1311)及至正年間,為了阻止紙幣貶值,曾解禁鑄造銅錢,作為輔助性貨幣。
分類
從元世祖忽必烈開始,元朝發行過「中統鈔」、「至元鈔」和「至正鈔」,這些均以當時的年號(中統、至元、至正)來命名,其中幣值最穩定的是中統鈔,而流通時間最長的是至元鈔。元末元順帝至正年間發行的至正鈔,則因發行過量等原因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
伊兒汗國
位於波斯的伊兒汗國海合都在1294年曾試著仿效元朝發行印有漢字的鈔,試圖擺脫財政危機。不過,此舉受到了伊兒汗國社會各階層的激烈反對和普遍抵制,不到兩個月即告徹底失敗。而海合都本人也隨即被殺。


國家紙幣 https://bit.ly/2M61U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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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商業頗為發達,當時在首都長安做買賣的商人很多,他們出售貨物後,如果隨身攜帶大量錢幣回去,不但不方便,而且不安全。因此,許多商人都把貨款送到本省駐京辦事處(當時不叫省叫「道」,不叫駐京辦事處叫「進奏院」),辦事處為商人開出一張票券,上面寫著金額、日期、姓名等,並把這張票券分成兩半,半張交給商人,半張寄回當地。商人回去後,憑著半張票券到指定部門兌錢,只要兩半票券能夠吻合無誤,就可以如數領回錢款。至於辦事處在長安收下的款子,恰好用來抵作向中央政府交納的賦稅。這種做法,可謂公私兩便。票券上的錢好像在飛來飛去,所以人們把此類票券叫做「飛錢」。
後來,因為飛錢攜帶便利又有官方承兌,有時就被直接用作支付手段,在市場上流通轉讓,發揮著有限的貨幣作用。大唐飛錢不是紙幣,但它成為宋元紙幣產生的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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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仁宗天聖二年(1024年),中國誕育了最早的國家紙幣──交子。
可填金額的私人兌券
交子原來只是私人發行的信用兌換券,最初出現在四川,「交子」就是四川方言,「交」即相交、相會合,「子」是語尾音。當時四川主要用鐵錢,體重值輕,大鐵錢1,000文可重25斤,經常要用車子拉錢,十分不便,紙質「交子」應運而生。先是由個別商人自行開出收據式的手寫票券,繼而由成都16家富商聯合發行銅版印刷的交子,券上有密碼花押,但金額是臨時填寫的。交子可以兌換成現錢,也可以直接用於流通。 
有期限的國家紙幣 
後來,私交子因信用危機而被廢,宋仁宗天聖元年(1023年),政府設益州交子務,由國家壟斷發行官交子。官交子一切技術規定均仿自私交子,用紅、青(藍)、黑三色銅版套印,也有密碼花押,並加蓋本州州印。官交子有固定的票面金額,有一定的流通期限,三年為期(界),期滿即以新換舊。發行限額為每期1,256,340貫,並有發行準備金(「鈔本」)。官交子可以兌現成金、銀、錢以及度牒(度牒原是政府發給和尚的身份證,因做和尚可以免除許多捐稅,所以度牒能賣錢),而流通範圍基本上仍只限於四川,陝西、河東(今山西一帶)一度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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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有多種紙幣,其中以會子最為通行。 「會子」是相會的意思,最初也是民間自由發行的匯票性質的票券,在宋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年)改為官辦,遂成法定通貨。會子形制長方形,紅、藍、黑三色銅版印刷,面額固定,原來只有一貫一種,後來又增發200、300、500文數種,票面上標明發行機關為「行在會子庫」。 
數量倍增流通更廣
與北宋交子相比,會子作為國家紙幣的作用和特徵更加明顯: 
第一、會子流通區域更廣。雖然會子使用區域最早只限於臨安附近的兩浙,但後來擴大到淮南、淮北、湖北、京西,遍及東南各路,發展為南宋流通領域中最主要的貨幣。
第二、會子流通數量更多。會子初以三年為一界,每界限額1,000萬貫,較之交子已增發七倍;1247年又宣佈第十七、十八界會子永久通行,不再規定作廢期限,舊鈔可以隨時向政府兌換新鈔,流通中的會子數量成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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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產銅少,銅材緊缺,因此在金國的貨幣體系中,先有紙幣,後有銅錢,紙幣為重,錢幣為輕。
海陵王貞元二年(1154年),金國設立「印造鈔引庫」、「交鈔庫」,發行了紙幣「交鈔」。交鈔形制基本上仿自北宋交子,有花紋圖案、發行機關、發鈔官員押字、編號等,強調無論官方、私人,交鈔均可等同現錢使用(在金國鑄幣以前,使用的錢幣來自宋朝)。
交鈔分大鈔、小鈔,大鈔又分1、2、3、5、10貫五種,小鈔又分100、200、300、500、700文五種。原定七年為限,到期納舊換新,酌收工本費;1189年,金章宗取消七年釐革制,改為無限期流通,但破舊交鈔仍可向官庫調換新鈔。
無限期流通有利於保持紙幣的信用和穩定,避免出現拋售、貶值現像,也不會使紙幣過期作廢。交鈔最初只通行於黃河以南,後來因為流轉通暢、攜帶方便、發行有度,信譽比較高,價值比較穩定,與銅錢兌換比例長期維持1:1,終於越過黃河,遠及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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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年)開始發行的「大明通行寶鈔」,是明代唯一的國家紙幣。 
大明寶鈔在條款、格局、花紋結構等方面基本上仿照宋元紙鈔,鈔券上寫著「戶部奏准印造大明寶鈔,與銅錢通行使用,偽造者斬,告捕者賞銀貳佰伍拾兩,仍給犯人財產」。寶鈔分成六種面額:100文、200文、300文、400文、500文、1貫,每貫等於銅錢1,000文或白銀1兩或黃金0.25兩;大小鈔只有形狀大小的區別,一貫鈔長36.4厘米,寬22厘米,是歷史上最大的鈔票。
從未兌現 有始無終 
大明寶鈔始終由中央政府統一印造和發行,名稱、形制均無變化,鈔上所印年號也一直是「洪武」。寶鈔不分界,不定發行限額,不限時間,不分地區,沒有發行準備金,也從不提及兌現。政府對寶鈔是大出小進,發放多,收入少,只有實在無法使用的爛鈔,才允許調換新鈔。 
明代曾試圖廢止金銀銅錢,只行紙幣,但紙幣制度有始無終,最後,寶鈔完全不能流通,成為朝廷頒發的一種榮譽獎勵。木匠皇帝明熹宗臨死前八個月,平均一個月兩次對大太監魏忠賢「賞銀五十兩,彩段四表裡,羊二隻,酒三十瓶,新鈔三千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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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偉大的古錢幣中統鈔
2018-11-24 由 吾柒雜品 發表于收藏
宋代的交子十世界上最早出現的紙幣,但是留有遺憾的是它沒有實物。我國現存的最早有實物的紙幣是「中統元寶交鈔」,是官方發行的正式印刷的紙幣實物。"中統元寶一貫交鈔",原收藏於西藏薩迦寺,現在收藏在西藏自治區文物管理委員會。"中統元寶十文交鈔",1983年在內蒙古呼和浩特東郊白塔地區出土,現藏於呼和浩特市文物處。
元朝是我國歷史上最鼎盛的時代,這點從它的疆域板塊就能看得出來。元朝的初期是成吉思汗的蒙古國,蒙古國蛀牙是以白銀為市場貿易流通的,由於版圖的擴張,受到了宋、金的影響,就開始在其占領區域發行紙幣。中統鈔是在1260年忽必烈登基後中統元年發行的以絲為本的交鈔,在十一月份進一步推出「中統元寶交鈔」。最初的紙幣是以白銀為本位的,持有中統鈔就可以按銀價到管庫兌換白銀,在元二十二年(1285年)起就開始禁用白銀,中統元寶交鈔就成為國內唯一合法的貨幣。「中統元寶交鈔」:鈔面上方橫書漢文鈔名"中統元寶交鈔"。花欄內上部正中"壹貫文省"四字,面額下為橫置錢貫圖。兩側書寫九疊篆漢字和八思巴文,右側漢文"中統元寶",八思巴文"諸路通行";左漢文"諸路通行",八思巴文"中統元寶"。錢貫圖右為"字料",左為"字號"。字料上方蓋一活字似"微",字號上方蓋"師"。鈔面上下依稀可見各蓋有紅印一方。鈔背有"至延印造元寶交鈔"字樣墨印一方。
「中統元寶交鈔」在元代有著極其重要的歷史文化地位,在中統元年就開始發行,一直發行流通至元末。中統鈔是世界貨幣史上的一個偉大壯舉,除了元朝,印度、朝鮮和日本等國也都開始效仿元朝發行紙幣。馬可波羅在《馬可波羅遊記》里書寫的「大漢的紙幣「讓歐洲人都感到驚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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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大部分時間裡只有紙幣一種合法通貨,金銀銅錢禁止使用。 
元代鈔法是從兌換紙幣向不兌換紙幣的轉折。元初發行中統鈔時,在行省設立鈔庫,各有定額的現金準備,「銀鈔相權」,准許民間以銀換鈔,或以鈔兌銀。但實際上準備金不斷被挪作他用,到成宗時(1295-1307年)就已經無力兌現,紙幣成為事實上的不兌換紙幣。
訂最早最完備紙幣制度 
元代鈔法更具現代紙幣特徵:不立期限,不限年月,永久通用;不限地域,通行全國。在元朝最強盛的時候,北盡蒙古高原,西貫中亞,紙幣均通行無阻。元朝制訂了世界上最早、最完備的紙幣制度,紙幣用途廣泛,並有政府各種規定作為保障;紙幣發行權專屬於中央政府,由中央統一規定發行和管理制度。流通用的是統一紙幣,中統鈔、至元鈔、至正鈔最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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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卷074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http://bit.ly/30HN1re
蒙元交鈔
鈔法開始於唐代之飛錢,宋代謂之交子、會子。至金代始有交鈔之行使。元代於太宗八年(西元一二三六)行交鈔法,耶律楚材曰:「金章宗時行交鈔,與錢通用,有司以出鈔為利,收鈔為諱,謂之老鈔,至以萬貫易一餅,國用日匱,當為殷鑒,今卯交鈔,宜不過萬定。」至元世祖中統元年(一二六○)始發行交鈔,以絲為本,每銀五十兩易絲鈔一千兩。諸物之值,並從絲例。是年七月,又造中統元寶鈔。其文以十計者四:曰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計者三:曰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貫計者二:曰一貫文、二貫文。每一貫同交鈔一兩,二貫同白銀一兩。是又仿金人之大鈔小鈔,而增為三等云。又以文綾織為中統銀貨,其等有五:曰一兩、二兩、三兩、五兩、十兩。每一兩同白銀一兩,然銀貨終未實行。中統三年五月立燕京平準庫,以平物價,而利鈔法。尋設各路平準庫,選富民為庫使,主平物價,使相依準,不至低昂。偽造交鈔者處死,首告者賞鈔五錠。凡鈔之昏爛者,委官就鈔庫以新鈔兌換,除工墨錢三十文。其貫佰分明,微有破損者,並令行用,違者罪之。其所收昏鈔,每季各路就令納課正官解赴省部焚毀。焚燒爛鈔時,皆請廉訪司前來監督,其法甚善。終元之世,皆用鈔法。至於末年,以經濟拮据,濫發交鈔,通貨膨脹,終釀成元末財,政之大恐慌,而卒至亡國。(李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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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偉大的古錢幣中統鈔
2018-11-24 由 吾柒雜品 發表于收藏
宋代的交子十世界上最早出現的紙幣,但是留有遺憾的是它沒有實物。我國現存的最早有實物的紙幣是「中統元寶交鈔」,是官方發行的正式印刷的紙幣實物。"中統元寶一貫交鈔",原收藏於西藏薩迦寺,現在收藏在西藏自治區文物管理委員會。"中統元寶十文交鈔",1983年在內蒙古呼和浩特東郊白塔地區出土,現藏於呼和浩特市文物處。
元朝是我國歷史上最鼎盛的時代,這點從它的疆域板塊就能看得出來。元朝的初期是成吉思汗的蒙古國,蒙古國蛀牙是以白銀為市場貿易流通的,由於版圖的擴張,受到了宋、金的影響,就開始在其占領區域發行紙幣。中統鈔是在1260年忽必烈登基後中統元年發行的以絲為本的交鈔,在十一月份進一步推出「中統元寶交鈔」。最初的紙幣是以白銀為本位的,持有中統鈔就可以按銀價到管庫兌換白銀,在元二十二年(1285年)起就開始禁用白銀,中統元寶交鈔就成為國內唯一合法的貨幣。「中統元寶交鈔」:鈔面上方橫書漢文鈔名"中統元寶交鈔"。花欄內上部正中"壹貫文省"四字,面額下為橫置錢貫圖。兩側書寫九疊篆漢字和八思巴文,右側漢文"中統元寶",八思巴文"諸路通行";左漢文"諸路通行",八思巴文"中統元寶"。錢貫圖右為"字料",左為"字號"。字料上方蓋一活字似"微",字號上方蓋"師"。鈔面上下依稀可見各蓋有紅印一方。鈔背有"至延印造元寶交鈔"字樣墨印一方。
「中統元寶交鈔」在元代有著極其重要的歷史文化地位,在中統元年就開始發行,一直發行流通至元末。中統鈔是世界貨幣史上的一個偉大壯舉除了元朝,印度、朝鮮和日本等國也都開始效仿元朝發行紙幣。馬可波羅在《馬可波羅遊記》里書寫的「大漢的紙幣「讓歐洲人都感到驚嘆。


至正寶鈔是元順帝為了解決因過度揮霍和連年用兵所帶來的經濟困境在至正十年(1350年)發行的貨幣,用來代替長期通行的中統寶鈔,更大量印行以應付政府開支。但此舉卻導致通貨膨脹十分嚴重,社會經濟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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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鈔,或稱鈔,是中國金朝和元朝政府發行並且廣泛流通的紙幣。
金代
作為匯票
金代海陵王時開始使用交鈔。起初交鈔是匯票,用於送錢到異地。商人遠行時不必攜帶較重的銅錢,他們用銅錢買鈔,日後交手續費(工墨錢)和交鈔給兌換機構,可以支取銅錢。交鈔分面額為1貫至10貫的大鈔,和100文至700文的小鈔兩種。模彷北宋四川的交子,交鈔設定了7年的流通期限,到期前舊交鈔必須換新交鈔。使用交鈔的多是長途貿易的客商。
作為紙幣
金章宗初期,開始將交鈔用作應付開支,以紓解貨幣短缺。官員、士兵的俸給,以及邊戍的軍須,都以銀和交鈔支付。為了促使交鈔流通,控制其發行和流通量,維持交鈔的價值,金章宗規定交鈔也可以用於繳納租稅,特別是專賣稅和商稅,以及其後的鹽稅和兩稅,使交鈔正式成為紙幣。金章宗又在京師和各大城市設置官庫、省庫,讓人民兌換銅錢。
到了金章宗後半期,交鈔取代銅錢成為主要貨幣。為了促使交鈔流通,金章宗強制民間交易使用交鈔,下令1貫以上的交易禁止使用銅錢,縣官的提升和降職,也視乎能否有力監督交鈔流通。由於銅錢的儲備金不足,金章宗規定交鈔不能如面額兌換為銅錢。
蒙古興起後,進攻河北和陝西,為了讓地方政府握有兵力,金朝容許地方印造紙幣,於是交鈔開始濫發,紙幣價值暴跌。有商人在河北、陝西收購紙幣,然後帶到河南換銀,以牟取暴利。金朝限制了紙幣使用的區域(行使路分),阻止紙幣從北方流入南方。
蒙元
至元寶鈔
統一以前
蒙古滅金後,大量徵收銀,起初並用銀支付華北一帶的開支。當時蒙古人也發行紙幣,但只是暫時性的,流通領域有局限,發行量也很少,反而是地方割據勢力多發行紙幣。
忽必烈即位後,力求填補財政空缺,統一貨幣。他認為銀是與西亞貿易所用的貨幣,不宜用於華北。彷效歷代王朝,使用銅錢本是最佳方案,但當時華北銅錢數目稀少,銅礦不足,戰爭狀態下也難以鑄錢。而紙幣則印造容易,經費低廉,並已在金朝行之有效,忽必烈於是決定發行紙幣中統鈔,以金、銀、絹為儲備金。
忽必烈原意是,初時只發行紙幣,日後則彷效歷朝鑄造銅錢,與中統鈔並用。但在李儃之亂後,漢人財務官員被革退,色目人官員受起用,他們並不固執於使用銅錢。中統鈔管理良好,信譽很高,流通各地,因此忽必烈一朝沒有鑄造銅錢。
統一以後
元朝滅宋時,在東南地區、四川和湖南,紙幣已是主要貨幣,用於財政收支和交易。在福建、兩廣,紙幣的使用也漸增。忽必烈以中統鈔取代南宋會子,下令南宋紙幣要與中統鈔交換。元朝在昔日會子流行的地區成立了平準庫,彙集金銀以備兌換,又設立行用庫,加強回收金銀。
但和華北不同,元朝無法使整個南方都改用紙鈔,因部份地區仍慣用銅錢,數目較多。故滅宋後,對金、銀、銅錢都解除禁令。雖然有地域差異,但紙幣在元末至正後半期以前,一直信譽良好。
元朝紙幣的發行量和發行地域均大大超過前代。元政府先後在首都大都和各行省設置了負責管理紙幣印造、發行、兌換、檢驗偽鈔、回收昏鈔等之機構,其中中央的印鈔機構稱印造局,負責印造交鈔庫和定鈔庫等。
元朝原則上禁止使用銅錢,銅錢不少被熔鑄或流出國外。但元朝並非徹底禁止使用銅錢,在至大(1308-1311)及至正年間,為了阻止紙幣貶值,曾解禁鑄造銅錢,作為輔助性貨幣。
分類
從元世祖忽必烈開始,元朝發行過「中統鈔」、「至元鈔」和「至正鈔」,這些均以當時的年號(中統、至元、至正)來命名,其中幣值最穩定的是中統鈔,而流通時間最長的是至元鈔。元末元順帝至正年間發行的至正鈔,則因發行過量等原因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
伊兒汗國
位於波斯的伊兒汗國海合都在1294年曾試著仿效元朝發行印有漢字的鈔,試圖擺脫財政危機。不過,此舉受到了伊兒汗國社會各階層的激烈反對和普遍抵制,不到兩個月即告徹底失敗。而海合都本人也隨即被殺


“至元通行寶鈔”
“二百文”及“五百文”大
、小銅鈔版及印章二套六件 
元.十三世紀末至十四世紀初 
“二百文” 
大鈔版:長21.7、寬14.9、厚0.8 厘米,重1.51公斤; 
小鈔版:長12.8、寬6.5、厚0.8 厘米,重0.47公斤; 
印章:長6.3、寬6、高5.3厘米, 重0.26公斤 
“五百文” 
大鈔版:長25.2、寬17.2、厚1.1 厘米,重2.91公斤; 
小鈔版:長15.7、寬9.8、厚0.8 厘米,重0.8公斤; 
印章:長7.9、寬6.9、高4.4厘米, 重0.37公斤 
(88.28)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紙幣的國家,北宋初年即已出現正式的紙幣——交子。 南宋紙幣名稱一再更改,如錢引、會子、關子等。金代則稱交鈔。 
元初承金、宋後期之弊、幣制紊亂。元世祖始推鈔法,統一紙幣制度。中統元 年(1260)印造“中統元寶交鈔”;至元二十四年(1287)又發行“至元通行寶 鈔”,分為二貫、一貫、五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五十文、三十文、二十 文、十文、五文共十一等,與中統鈔並行,每貫當中統五貫。到元順帝至正十年(1350)更發至正交鈔時,至元寶鈔流通超過六十年。元代鈔版,中統初用 木版,以綿紙印刷;至元十三年(1276)起改用銅版,以桑皮紙印刷。 
館藏“至元通行寶鈔”“二百文”及“五百文”大、小鈔版及印章二套六件,銅 製,均有鏽斑及磨蝕。二者形制、格式基本相同,因“五百文”鈔版文字漫漶不 清,而“二百文”鈔版文字較清楚,故以之為例作說明。 
“二百文”大鈔版長方形,最上額內橫行楷書“至元通行寶鈔”六字,左右空隙 處填鑄內向對稱寶珠火焰紋。額下為由花卉組成之花紋欄。版心分上、下兩部 分,上部中央橫書鈔面金額“貳伯文”,其下為串錢圖案,豎行排列。串錢圖紋 兩側各刻疊體八思巴文,左為“至元寶鈔”,右為“諸路通行”,其下各有“字 料”、“字號”楷字。版心下部自右至左鑄豎行楷書十行七十九字:“尚書省, 奏准印造至元寶鈔,宣課差發內,並行收受,不限年月,諸路通行。寶鈔庫子 攢司、印造庫子攢司。偽造者處死。首告者賞銀五定(錠),仍給犯人家產。至元年 月 日。寶鈔庫使副、印造庫使副。尚書省提舉司。”“五百文”大鈔版除 面額楷字及串錢圖紋作“品”字形排列不同外,其餘悉與“二百文”相同。 
“二百文”小鈔版亦為長方形,上額橫書“貳伯文”三字,額下為由花葉組成之 花紋欄,內為串錢圖案,交叉排列。背面中央有帶孔橛鈕。“五百文”額下花紋 欄由曲折紋組成,串錢圖案則作“品”字形排列。 
“二百文”印章正方形,橛鈕,鑄陽文八思巴文二行,印文不詳。“五百文”者 字三行,印文疑為“提舉至元寶鈔通行之印”十字。
元朝官府於桑皮紙正、背面墨印大、小鈔版圖紋後,即成具通貨意義之紙鈔。 為防偽冒,再於寶鈔正、背面各處加鈐印章多方,既有全形印,亦有騎縫印。 
元代紙鈔實物過去在內蒙古、青海、西藏、寧夏、江蘇、陜西及湖南各省區有 所發現,“中統元寶交鈔”及“至元通行寶鈔”均有。銅鈔版則僅在河北平山、 磁縣及廣東揭西三處發現,只得“至元通行寶鈔”一種。1 
至於館藏“至元通行寶鈔”“二百文”及“五百文”大、小銅鈔版及印章,也有 可能並非元朝官方印鈔用版,而是民間私造之偽鈔用版。
1 高英民、王雪農:《古代貨幣》,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頁18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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