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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接受服藥將胚胎排除的建議後,醫師卻要她「取得先生的同意簽名」,並告知「是法律規定的」,這讓歐陽靖不解「懷孕的人是我,為什麼需要先生簽名?如果我跟配偶正在分居、失聯,或是受家暴呢」,並用美國最高法院推翻憲法保障的墮胎權一事,強調「女生們要好好保護自己,法律不見得會保護妳」。
歐陽靖也說,等身心靈都調整比較好的時候,「新醬就來報到了」,雖然之後因回台待產與疫情,讓自己與新醬都未見過RK一面,但兒子卻溫暖了她「即使我跟孩子的爸已經沒有任何感情成分存在」的每一天,並強調孩子不是父母的所有物,以及女性必須要擁有完全的身體自主權。日本老公「辦攝影展」才來台 歐陽靖婚變2年認:跟孩子爸已沒有任何感情 | 娛樂 | CTWANT https://bit.ly/3y0NP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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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婦女墮胎權讓美國倒退150年 拜登批最高法院決定是「悲劇錯誤」
美國總統拜登表示,「這是一個悲劇的錯誤」。(擷取自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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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5 10:5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4日推翻近50年前、具有歷史里程碑意義的「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裁決,意即撤銷墮胎的憲法權利,此舉不但將改變美國人的生活與重塑美國政治,還將導致全美約半數的州全面禁止墮胎。美國總統拜登表示,「這是一個悲劇的錯誤」。
綜合外媒報導,拜登說,「法院的裁決代表著美國婦女的健康現在處於危險之中,但我無法靠我的能力來恢復全國的墮胎權」,儘管拜登幾乎無法減少該裁決所帶來的影響,但他說明政府將採取保護墮胎機會的措施。拜登表示,如果墮胎在她(欲墮胎者)的家鄉被禁止,他(拜登)的政府將協助她前往另一個州墮胎。
拜登還說,這會影響到數百萬名女性的健康,尤其是貧窮的婦女,這個決定是蓄意破壞幾十年來法律的平衡,讓美國倒退了150年,但他也說道,「羅伊訴韋德案在選票上,個人自由在選票上,隱私、自由和平等權都在選票上。」
但川普持反對意見,他告訴福斯新聞,最高法院這才是遵守憲法,他自稱為最反對墮胎的美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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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童遭性侵懷孕 恐龍法官阻合法墮胎還稱性侵犯「孩子父親」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巴西法律只允許女性因強暴懷孕、有生命危險,或胎兒無腦畸形等3種情況墮胎,因此巴西每年合法墮胎案例只有1626件,但非法墮胎案例卻高達100萬,這只情況使經濟、資源狀況不佳的女性面臨極高法律與健康風險,也可能因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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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第5~6週應可測到胎兒心跳,但有時也會看狀況 https://bit.ly/2Hkoz7A
台灣醫界估計1年墮胎數可能高達50萬,是去年全台新生兒16萬6千人的3倍 https://bit.ly/2HmBoi2
非預期懷孕多 每年墮胎數超過40萬 http://bit.ly/2VBvjH4
台灣年墮胎數 恐達30-50萬 - http://bit.ly/2VJKHkY

未成年懷孕每年2500人墮胎! 監察院:留下孩子需要更多愛  http://bit.ly/2HuFrHX
「全美最嚴格規定」的墮胎法案,只要女性在孕期中任何階段皆不准墮胎-胎兒心跳可被偵測到,就不能墮胎,就算是被性侵或亂倫而懷孕也禁止墮胎,唯一例外是證實胎兒會危害母親性命,違反此法令替孕婦墮胎的醫生最高會被判刑99年 https://bit.ly/2Yoi8X0


婦產科醫師陳菁徽表示,有超過6成夫妻有計劃生育第一胎,但第二胎卻高達8成是意外懷孕。墮胎率高 婦科醫:台人避孕觀念薄弱-風傳媒 https://bit.ly/3hBkL17
台灣的生育率在世界排名中敬陪末座,平均一年約有20萬新生兒,但因避孕觀念薄弱、非預期懷孕多,以口服避孕藥墮胎、手術墮胎的人數高達50萬人。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歲到49歲已婚婦女避孕實行率僅7成,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科醫師陳菁徽則表示,在門診經驗中有超過6成夫妻是有計劃生育第一胎,但第二胎卻高達8成是意外懷孕,陳菁徽指出,有些夫妻會不甘不願的生下第二胎,但也有4成選擇墮胎。
根據醫界推估,台灣一年的墮胎數可能高達50萬名,禾馨婦產科醫師林思宏指出,台灣一年約有20萬新生兒,但口服避孕藥(RU486)的用量卻高達40萬人次,代表台灣每年墮掉的胎兒數是生下來的二至三倍。(相關報導:鼓勵民眾生育 台南市衛生所停售保險套|更多文章)
意外懷孕比例高,顯示出台灣人普遍使用錯誤的避孕方式,陳菁徽說,台灣人常使用保險套加計算安全期來避孕,但若沒有全程使用保險套、計算安全期並不能有效避孕,陳菁徽指出,女性對使用保險套較缺主動權,常需要配合男性,而短效避孕須每日服藥,若要長效避孕可裝設新型子宮內投藥系統,在子宮內釋放低劑量黃體素,防精子進入子宮,也可使內膜不易增生防受精卵著床,避孕率高,林思宏說,新型子宮內投藥系統大小約3公分,裝設過程約20秒,不太會有痛感,初期可能會有點狀出血等副作用,建議月經來前1周裝設,避孕效果可持續3年,屬自費項目。
墮胎率高 婦科醫:台人避孕觀念薄弱-風傳媒 https://bit.ly/3hBkL17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該公司歧視孕婦。(資料照)
2021/10/09 15:58員工懷孕工傷被資遣公司挨罰30萬 不服提上訴被駁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oKz0aM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竹一間科技公司女性員工2020年間因公受傷,送醫治療時意外發現懷孕,未料公司得知喜訊後,竟未替她開心,反把她調離原工作岡位,並在人力銀行上招募新人,2個月後即把她資遣。員工不服,提起申訴,新竹縣政府認定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30萬元並公布負責人全名。公司興訟抗罰,日前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2020年2月間,該名員工因工作關係受傷,到醫院接受治療,意外得知已經身懷六甲。公司明知她懷孕,為了公司而遭到職業傷害,卻把她的辦公室從二樓移到到一樓,並調整工作內容,2個月後予以資遣。
該名員工不滿,質疑她當時並未同意調職,且公司從得知懷孕到解聘的時間點過於密接,有歧視孕婦而給予不當解雇的差別待遇,決定向新竹縣政府申訴。
新竹縣政府發現,該公司2020年2月底得知員工懷孕,工作上不能搬運重物及上下樓梯,有安全顧慮,逕安排他人接任她的工作內容、調整職務及辦公座位,最重要的是,還在人力銀行刊登廣告招募員工,接著就於4月底資遺該名員工。
竹縣府指出,該公司通知終止雙方勞動契約的時點,與該名員工懷孕、安胎的時點密接,難認其與懷孕因素無關,因而認定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處30萬元,限即日起改善,並公布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公司不服,興訟抗罰,主張員工調職的內容、工作範圍及薪資並沒有改變,只是把她由二樓的工作場合調往一樓,目的是體恤其懷孕,搬運物品上下一、二樓有所不便,公司還派員工從二樓餐廳打餐給她食用,不但沒有歧視反而是體恤幫忙。至於人力銀行的廣告,則與該名員工無關,公司並未歧視孕婦,是因為業務緊縮才資遣。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從公司通知終止雙方勞動契約時點,與女員工懷孕、安胎的時點密接來看,難認資遣與懷孕因素無關。而公司雖然辯稱是因為業務緊縮才精簡人力,但又被發現在人力銀行上徵才,再加上只資遣該名員工一人,更難認定其主張可採信。
綜上,合議庭認為新竹縣政府的裁罰處分合理,駁回公司告訴,仍可上訴。該名員工雖然獲勝,但仍被資遣,因而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雙方在二審時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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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率高 婦科醫:台人避孕觀念薄弱-風傳媒 https://bit.ly/3hBkL17
婦產科醫師陳菁徽表示,有超過6成夫妻有計劃生育第一胎,但第二胎卻高達8成是意外懷孕。(圖片取自林口衛生所)2015-08-10 19:50
台灣的生育率在世界排名中敬陪末座,平均一年約有20萬新生兒,但因避孕觀念薄弱、非預期懷孕多,以口服避孕藥墮胎、手術墮胎的人數高達50萬人。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歲到49歲已婚婦女避孕實行率僅7成,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科醫師陳菁徽則表示,在門診經驗中有超過6成夫妻是有計劃生育第一胎,但第二胎卻高達8成是意外懷孕,陳菁徽指出,有些夫妻會不甘不願的生下第二胎,但也有4成選擇墮胎。
根據醫界推估,台灣一年的墮胎數可能高達50萬名,禾馨婦產科醫師林思宏指出,台灣一年約有20萬新生兒,但口服避孕藥(RU486)的用量卻高達40萬人次,代表台灣每年墮掉的胎兒數是生下來的二至三倍。(相關報導:鼓勵民眾生育 台南市衛生所停售保險套|更多文章)
意外懷孕比例高,顯示出台灣人普遍使用錯誤的避孕方式,陳菁徽說,台灣人常使用保險套加計算安全期來避孕,但若沒有全程使用保險套、計算安全期並不能有效避孕,陳菁徽指出,女性對使用保險套較缺主動權,常需要配合男性,而短效避孕須每日服藥,若要長效避孕可裝設新型子宮內投藥系統,在子宮內釋放低劑量黃體素,防精子進入子宮,也可使內膜不易增生防受精卵著床,避孕率高,林思宏說,新型子宮內投藥系統大小約3公分,裝設過程約20秒,不太會有痛感,初期可能會有點狀出血等副作用,建議月經來前1周裝設,避孕效果可持續3年,屬自費項目。墮胎率高 婦科醫:台人避孕觀念薄弱-風傳媒 https://bit.ly/3hBkL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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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法案+女性自主跟殺嬰+墮胎

們對虐貓虐狗都不能容忍,我們能殺死嬰兒嗎?」今(23)日簡稱為「心跳法案」之8周禁墮胎公投首場聽證會於中選會登場,提案人彭迦智再三強調公投旨在保障胎兒生命權、理由書更是4度出現「殺嬰」用語。對此,與會鑑定人專家、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表示,法律規定「人」是始於出生、終於死亡,若將胚胎定義為「人」,於法律絕對不合理,所有對胚胎有害的行為都將構成傷害罪,例如爸媽飲食不健康、出去玩出意外等:「如果要把胚胎當成「人」看待,我們不妨也提案:你的精子不是你的精子?」https://is.gd/eP8IVW
彭迦智指出,之所以提案公投盼將《優生保健法》對於24周人工流產限制限縮為8周,係因8周胎而已有心跳、有基本人的外型特質,因此稱為「胎兒」。胎兒自受精起就是一個生命,我國雖於1985年立法以「最低道德標準」同意開放有條件墮胎,但如今已經歷35年,應與時俱進檢討審視。
提案人:墮胎違反「行善」原則
「我們是要重視胎兒生命權的重要,我們訂立與道德相關法律,就是要讓他接近最低道德標準,不然強姦、強盜、墮胎為何法律定義為有罪?」彭迦智強調,墮胎已違反「行善」的原則,且台灣很多人吃素、連虐貓虐狗都不能忍、為何可以殺死「嬰兒」? 彭迦智也說:「公投不能提案表示我們政府『與惡的距離』越來越近了,希望執政黨做出正確的選擇跟判斷。」
最後彭迦智高喊「支持出養,反對墮胎」,表示先不說通過公投對生育率幫助有多大,最重要的是可以喚起人們對胎兒生命的重視,對的法律人民一定會遵守,就像過去法律規定要戴安全帽改變台灣慣習一樣,且「心跳法案」是基於保護生命的角度:「女性自主跟殺死嬰兒,孰輕孰重?」
20191023-23日「心跳法案」之8周禁人工流產公投聽證會,Shofar社區轉化聯盟理事長彭迦智(見圖)發言。(擷取自中選會youtube)
「心跳法案」之8周禁人工流產公投23日舉行聽證會,Shofar社區轉化聯盟理事長彭迦智(見圖)出席發言。(取自中選會YouTube)
對於彭迦智再三提及「殺嬰」一語,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反駁,法律規定「人」是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為何現行法律不把子宮受胎的胚胎也當成「人」,就是因為有重大爭議。
「如果要把胚胎當成人看待,我們不妨也做個提案:你的精子不是你的精子?這樣所有對胚胎有害的行為都可能構成傷害罪,父親抽個菸喝個酒、或全家人的飲食不是很平衡很健康、或爸媽懷孕期間到其他地方玩出什麼事情,這是不是也變成『過失殺人』了呢?」林志潔說。
林志潔強調,法律不可能因為一個胚胎情況剝奪母體的權利主體,兩相權衡情況下不能以一個「未形成」的權利主體去影響一個「已存在」的權利主體,且就目前《優生保健法》規定,24周正是個胎兒脫離母體可以存活的最小周數、有受到法律保障,若是限縮為8周,一個脫離母體無法存活的胚胎影醒母體非常不適當。
法學教授:「墮胎罪」已是違憲條文
至於公投侵害人權疑慮,林志潔指出,所有內國法都要依據我國簽署之人權公約如《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兩公約等,台灣所有法規都為被檢視是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而「墮胎罪」本身的存在已是違憲條文,《優生保健法》帶來的是一定程度的自由與保障,若要以公投做為人民權利限縮事項,並不適當。
關於生育率問題,林志潔也強調生育率下降最大因素是「不婚」,若社會處於性別不友善,讓有生育率的女性不願進入婚姻、認為生育會對其職場與人生規畫產生負面效果,自然就不生
身為母親,林志潔說自己當然很清楚一個母親的心情,也經歷過懷孕與非常擔心的過程,而胎兒跟母親是一體的,不應製造母親與胎兒之間的衝突。
懷孕或許是每個女孩都曾想過的問題,但對於流產小產可能就是很多人從來沒想過的狀況了。(示意圖/pakutaso)
支持「心跳法案」之台灣家庭生命關懷協會理事長馬榮美表示,許多媽媽想墮胎是因為生活有難題,並不是真的不想生。示意圖。(資料照,取自pakutaso)
本日與會者之一、支持「心跳法案」之台灣家庭生命關懷協會理事長馬榮美表示,許多媽媽想墮胎是因為生活有難題,並不是真的不想生,而協會日常是協助非預期懷孕母親解決生活困境、讓媽媽們敢放下壓力決定生下孩子等工作。對此,林志潔給予高度肯定,但也強調,這其實是在產檢完以後醫師、醫護人員便可以告知的事項內容,甚至醫院也可以提供社福資源的告知,要讓媽媽安心生下孩子應該是使其知道社會上有哪些資源可使用、減低人工流產意願,而不是限制到8周以後通通不可以。
「如果最後她變成要(墮胎)的話,或許就去找不合格的密醫、藥物,造成自己身體很高的風險,完全沒達到各位說的要去培力跟照顧媽媽……我身為母親知道心理壓力很大,但提案書無法造成培力母親的用意,而且不符合醫學,弊大於利。」林志潔說。
對於「心跳法案」侵害女性自主權疑慮,本日也有由青年組成之「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組」手舉標語表示反對,新聞稿強調:「懷孕是女性必須親生經歷、個人私密的經驗,沒有任何外力能代替她承受那些過程。以法律要求女性在極為嚴格的條件下才能墮胎,甚至以罪刑對待,就是在懲罰與強迫那些女性無法做選擇,就是以國家力量剝奪女性自主權……無論代價為何,這都是極為不合理與不對等的事情,難以想像這是一個在自由國家提出的法案。」
20191023「心跳法案」之8周禁人工流產公投聽證會23日舉行,青年團體「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組」在現場舉標語。(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組提供) 
「心跳法案」之8周禁人工流產公投首場聽證會23日於中選會舉行,有青年團體「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組」在現場高舉標語,表達反對立場。(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組提供) 
若法案過關 律師:將有結構弱勢影響,且無助提升生育率
本日與會專家、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荃和則提醒,「心跳法案」將修細則稱為「創制」其實不符合《公投法》規範,至於人權能否公投的說法很多,李荃和個人支持的是公投提案應站在憲法觀點、看是否悖離結構性少數:「可能有人說女性人口也有一半啊,但我們看的是結構性少數,若婦女受到這麼強烈限制,絕對是被壓迫跟邊緣的。」
李荃和表示,雖然台灣性別平等有加強落實,女性不一定在每個地方都是結構弱勢,例如教育場合女性也可以有相對平等的資源,但在工作場域、政治場域與家庭,女性都仍是結構弱勢者;「心跳法案」公投若通過,也是壓倒性用在女性身上,無論主動、被動人工流產,會被限制的都是女性,這種壓倒性的結構一定會造成結構弱勢的影響,也無助於促成提升生育率。
20191023-「心跳法案」之8周禁墮胎公投首場聽證會23日於中選會登場,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荃和出席。(取自中選會YouTube)
「心跳法案」之8周禁墮胎公投首場聽證會23日於中選會登場,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荃和出席。(取自中選會YouTube)
政院性平處:引產時程違背國際公約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參議楊筱雲則說,雖然行政院尊重各證人鑑定人與權責機關見解,但有關本案是否屬於人權事項一節,已內國法化的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便規定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措施消除婦女保健服務歧視、男女平等生育的保健服務,婦女有權自行決定子女人數、生育間隔、教育方法,明文保障婦女健康權、生育權、自主權,而本次公投提案「心跳法案」正落在影響婦女之健康權、生育權、自主權的範疇。(相關報導:8周禁墮胎提高生育率?婦產權威引羅馬尼亞慘痛教訓:有錢人飛出國、沒錢尋求非法|更多文章)
楊筱雲也說,《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指出「婦女應照顧子女」此般觀念確實影響婦女的就業與發展,故讓婦女有權決定子女人數與生育間隔,雖然生養子女應與配偶伴侶做成決議,但不應受到限制。本次公投應以全面審慎態度檢視女性墮胎原因,修正引產時程(8周)違背國際公約對女性照顧的理念。https://is.gd/eP8I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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