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一年一聘,卻被控非法解雇!約聘人員也要給資遣費?這些法律不可不知 https://bit.ly/2ArzEmx
L 公司去年剛經歷一波人力緊縮,不過,業務部經理 David 認為有機會衝刺業績,因此向公司提議用一年一聘的方式增加人力,一年後若業績不見起色也不必擔心裁員問題,只要約滿不續聘就好了。
後來 David 招募了三位約聘員工到業務部門,一年過去他評估只需留下一位表現最好的員工轉為正職,其他兩位則約滿不續聘。不料,這兩位未被續聘的員工卻聯合起來控告公司非法解雇,要求公司恢復他們的工作或支付資遣費。David 不解:「當初合約上已經寫明一年一聘了,怎麼會變成非法解雇?」
(推薦閱讀:老闆要我調到 B 部門,能不去嗎?兩圖秒懂:合法的工作調動長怎樣)
兩種狀況約聘人員自動轉正
在上面的例子中,L 公司就是犯了「約聘、正職分不清」的錯誤,以為只要公司與員工在合意的情形下簽了定期契約,約滿就可以不付資遣費。但事實上, 除非是符合特定條件,否則所有的員工在被雇用、上工的那一天起,就算是「正職員工」,不能僅憑公司的需求隨意解雇、開除。
若從法律的層面看,除了公務機關較為特殊之外,員工與公司間的關係大致上只分為兩種:一種是我們常見的一般員工,如果要解雇或開除,都必須要依照《勞基法》的規定辦理,也必須支付員工的資遣費及退休金,法律上稱為「不定期勞動契約」;另一種則是有期限的員工,也就是我們熟知的約聘制人員,法律上稱為「定期勞動契約」。
有些企業為了節省成本,或是為了因應快速變遷的市場環境,選擇聘用大量的約聘人員。不過, 大量且長期的使用約聘人員作為公司營運的主要人力來源,非常有可能遇到法律問題。
在定期契約的相關規定中,非常強調「非繼續性工作」這六個字,意思是,這個工作與職務只能在此特定期間或特定目標下存在,當時間屆滿或任務完成後,這個工作將不再有需求,也不需要任何人繼續付出勞力。所以,如果公司在一年的定期契約期滿後,在 30 天內續聘這位員工,法律就會認定這份工作是常態性的、繼續性的工作,那麼這位員工就算是你的正職員工,就不能簽訂定期契約。
另一種情況是,公司內部有其他的員工跟這位約聘人員從事同樣的工作,例如案例中 David 聘用三位約聘業務同事,但同時間公司還有其他正職的業務同事,就代表這個「業務工作」是一種繼續性的常態工作,也不能簽訂定期契約。
由此可知,少數企業為了節省人力成本而把約聘人員當正職使用,已違反《勞基法》,不只可能為公司招來更大的損失,還可能損及商譽,應該採用其他的解決方案控管成本。
(推薦閱讀:老闆再大也沒有《勞基法》大!開除員工前,你要知道的 2 個法條)
4 種狀況公司可以合法解雇,不必支付資遣費
根據《勞基法》第9條規定,有四種狀況公司可以和員工簽訂定期契約,期滿後公司可以合法的解雇員工,且不必支付資遣費:
一、臨時性工作: 即我們常說的臨時工。例如公司的倉庫淹水了,為了清運泡水的物品必須臨時聘請額外的清潔工幫忙,這種就算是臨時工作,可以簽訂定期契約。
二、短期性工作: 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公司同事請產假,必須聘請一位職務代理人,一旦原同事產假結束之後,這個代理人的職務就告一段落,這種情況也可以合法的雇用約聘人員。
三、季節性工作: 例如農夫在春天至秋天期間需要人力協助採收作物,但冬天就沒有這個需求,那麼他就可以與員工簽訂定期契約,採收完成後就自動解雇。
四、特定性工作: 在特定期間內、因為特定目的而出現的工作。例如公司要建置一套ERP系統,聘用了一位專職的建置工程人員,而當系統完成之後,該工程師的任務便已消失。
不過,在這裡要注意的是,定期契約都有時間上的限制。
臨時工作與短期性工作最多都不能超過半年;季節性工作不能超過九個月;特定性工作則是不能多於一年,若超過一年,必須事先向勞工局核備。 如果你和約聘人員的定期契約上,超過了這些時間限制,就不會被法律承認,而會直接被視為正職員工,需要依照《勞基法》才能解雇。
另外,雖然約聘人員只是公司的短暫過客,但你必須要有一個基本的認知:這些約聘人員受到的法律保障跟正職人員一模一樣,包括加班、特休、勞健保、退休金提撥等,全都得比照正職人員的待遇,不能因為約聘的身分而剝奪他的權利,否則企業可以被處以 2 萬元至 30 萬元的罰鍰,主管們必須特別注意。說好一年一聘,卻被控非法解雇!約聘人員也要給資遣費?這些法律不可不知 https://bit.ly/2ArzEmx


業務外包打造競爭力 派遣人力年年增
https://is.gd/m1QmUO
2019-09-23 05:30
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
記者李雅雯、王憶紅/專題報導
在國外已經行之數十年的企業業務外包及使用人力派遣,近十年在國內漸漸興起。根據主計總處統計資料顯示,「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的就業者人數近年逐年上升,去年5月人力運用調查報告指出,人數已達63.7萬人;外包承攬在民間狀況未有精確統計,不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年第二季資料,光是中央政府機關使用外包承攬人力就達4.6萬人。
1980年後,歐美多國企業就陸續將業務外包,而2000年因「Y2K」危機,不少企業將電腦系統外包給資訊公司,清楚業務外包的優點後,企業業務外包才開始風行。而國內約在2005年後,才明顯增多。
按主計總處歷年人力運用調查報告顯示,「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同期人數從2011年53.1萬人攀升到2018年63.7萬人,8年間增加10.6萬人。「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人數在2015年突破60萬人,2016年增為62.1萬人,一例一休在2017年上路後,人數再增為62.9萬人,2018年人數已達63.7萬人。
一例一休後 人數達63.7萬人
勞動部官員解釋,若以5年一次工業及服務業普查來看,最近一次的2016年調查發現,全台派遣勞工人數約為11.9萬人。「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在一例一休上路前、後,主要運用分布都在服務業、工業、營造工程業、住宿及餐飲業和批發及零售業。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指出,外包承攬和派遣人力等非典型就業人數攀升會是趨勢,因為在分工專業化下,外包承攬電話客服或辦公室清潔工作。對於企業來說,將比養一群員工更可以讓業務有效地彈性運作;青年世代對於工作的期待或定義不同,以及中高齡、高齡退休者投入職場,派遣工作會是他們願意從事的工作選項;不過企業僅會將非核心、低門檻的工作轉給外包承攬或是派遣人力。
不過,由於企業將業務外包時,多會讓全體員工感受不佳,除被外包業務取代員工的工作、權益立即受到影響,其他員工則有「下一個被外包的業務,是否就我的部門」疑慮下,因而企業員工人心惶惶、士氣低迷。
因此國內企業在執行業務外包時,多數企業不願對外提及,甚至不時傳出因外包而引發的勞資紛爭。方略管理顧問執行長林志垚認為,企業在善用外部資源,將重心放在核心競爭力下,業務外包基本上是正面大於負面。不過,也必須要顧及既有員工的權益,甚至多做一點,企業與員工才可雙贏,企業業務外包議題,也就沒那麼敏感。
外包可減少人力管理責任
萬寶華台灣人才派遣事業總經理葉朝蒂認為,並未看到一例一休導致派遣人力需求增加的趨勢,企業在採取外包承攬或派遣人力運用的作法時,成本並不是唯一考量,重點和誘因仍是在於業者可以減少擔負人力管理的責任,轉將重心放在自家的核心人力和團隊上,讓整體企業運作有更好的效能。 https://is.gd/m1QmUO


非典僱用比日韓少?這應該是定義上的問題。韓、日的非典型僱用除了納入部分工時、臨時僱用、派遣人力之外,約聘人員等非正職者也一概計入。

,台灣企業裡年資不滿一年的員工比率兩成,約150萬人,加上官方原估數,非典僱用人數大約有220萬人,非典僱用比率也達到28%,雖仍低於日、韓,但顯然比較合理。

二月 9日, 2019
非典型受僱者比率
依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1999年我國具大學學歷的初任人員薪資(月薪)28,551元,至2017年仍僅28,446元,而同一期間具研究所學歷者也只由30,388元微升至33,633元。
■依主計總處受僱員工動向調查,2015年國內企業僱用的742萬名員工裡,年資未滿1年者占19%、1~5年者占40%、5年以上者占41%,2013年、2014年的比率也大致相同。
早年日劇像東京愛情故事、美味關係、長假、戀愛世代雖也有描繪都會上班族的情節,但重點全在談情說愛,沒有找不到工作的問題,但這些年就不一樣了,派遣女王、月薪嬌妻、寬鬆世代又如何、今天不上班等等都反映著日本當前職場的問題。
韓劇亦然,早年Mr.Q、火花、夏日香氣、冬季戀歌根本沒有觸及正職、非正職的問題,即使Mr.Q是以企業部門鬥爭為題材,但重點仍是談情說愛,近年就不太一樣了,如菜鳥上班族、未生全都著墨在正職人員、約聘人員、人力派遣職場裡衝突。
戲如人生,1990年代日、韓經濟欣欣向榮,自然是談情說愛當道,而今榮景不再,就業難,薪水低,職場矛盾自然就成為戲劇的題材。自2000年以來,日、韓兼職、打工、約聘及派遣人力這類「非典型僱用」愈來愈多,依日本總務省統計,非典型僱用比率二十年來(1997~2017)已由23%升至37%。
變化如此之大的除了日本,還有韓國,韓國非典型僱用比率也非常高,近年大概在33%,也就是每三個上班族就有一個是約聘、部分工時或派遣人力,此一比率與日本不分軒輊。
而台灣的情況如何?從青年起薪倒退看來,情況也一樣困難,但是從我國官方統計所呈現的數字卻與日、韓有天壤之別,日、韓非典僱用比率皆逾三成,而我國竟然連一成都不到。純從這項數字來看,好像台灣的就業環境、就業條件比日、韓好然而,比較二十年來的薪資,台灣不如韓、日甚遠既是如此,何以我們「非典型僱用」比率竟如此之低?
從我國調查問卷研判,這應該是定義上的問題。韓、日的非典型僱用除了納入部分工時、臨時僱用、派遣人力之外,約聘人員等非正職者也一概計入。
依韓國勞動法規,企業約聘人員(非正職人員)僱用時間不得逾兩年,若續聘便得轉為正職人員,其薪資、年金、健保等待遇將明顯提升,然而最終能轉為正職者畢竟有限,「非典僱用」比率因此被推升至三成以上。
我國調查問卷只問受訪者是「全時工作」或「部分時間工作」,接著續問「是否為臨時性人力或人力派遣」,循此推估出「非典型僱用」人數。試想,這樣的詢問,那些在公司處於約聘階段(年資一年以內者)的就業者會怎麼答,他們會答全時工作,而不會把自己說成臨時人力,我國勞動法規與韓國有點雷同,聘用一年後若再續聘則便會轉為正式員工,這部分的人力不納入統計,自然會低估我國的非典僱用比率。
我國企業聘用一年後會續聘的比率有多少,目前並沒有統計,但依據主計總處的資料,我國企業裡年資不滿一年的員工比率兩成,約150萬人,加上官方原估數,非典僱用人數大約有220萬人,非典僱用比率也達到28%,雖仍低於日、韓,但顯然比較合理。
可以預見的未來,全球化的腳步不會停下來,因此非典型僱用的情況必再升高,這對於勞工是非常不公平的,若不改變這個局面,隨著貧富差距擴大,必將衍生更多社會問題,經濟低迷也將會成為常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cas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