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韙良把《萬國公法》譯成中文後,洋人們怒吼道:你怎麼不去死!
2017-05-22 由 坑爹史冊 發表于歷史
作者:金滿樓
都說百無一用是書生,但百年前一位名叫丁韙良的「洋書生」卻提供了一個反例。
丁韙良,原名威廉·馬丁(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美國基督教長老會傳教士,他出生於美國印第安納州的一個牧師家庭,父及兄弟皆為牧師。
1850年,24歲的丁韙良在印第安納州立大學畢業後不久被派到中國寧波一帶傳教,因其熟諳漢語,後在1858年中美談判簽訂《天津條約》時承擔了文件起草與翻譯工作。
讓丁韙良感到吃驚的是,中國官員在談判過程中對國際事務與國際法幾乎一無所知。
之後他萌生了一個念頭,那就是將美國學者惠頓所著的《萬國公法》翻譯成中文,給中國的官員們好好補一補課。
美國公使蒲安臣對此十分贊同,隨後將丁韙良與他的翻譯計劃引介給了負責總理衙門的恭親王奕訢。
奕訢聽說後很有興趣,他問丁韙良有何要求,丁說需要一名中文助手,並且在翻譯完成後能以官費印行。
奕訢本以為這個洋人會乘機索取高額報酬,沒想丁韙良沒有提及一個錢字,於是他大為高興的給丁韙良派去了四名中文助手。
1863年5月,丁韙良完成了《萬國公法》一書的翻譯工作,總理衙門後按之前的承諾以官費印行。
一年後,德國在中國領海捕獲丹麥船而引發國際糾紛,總理衙門的官員對此很是茫然。
為難之際,他們忽然想起了丁韙良翻譯的《萬國公法》,於是按書中所說的先例加以交涉,最終維護了中國的主權並使丹麥船隻獲釋。
由此,丁韙良廣獲讚譽並贏得了恭親王奕訢的極大信任。
在是否學習西方律法的問題上,清廷官員們的心理也頗為矛盾:
一方面,來華的洋人們潛心學習中國文化,遇到中外交涉時,他們往往援引中國典制律例相辯駁;
另一方面,中國人對於外國的律例條文懵懂無知,而同文館剛剛設立,學員們通曉外文尚須時日,如果請外國人幫忙翻譯的話,他們又擔心為人所乘。
與此同時,一些外國官員也抱有「秘而不宣」的自私想法,他們對丁韙良翻譯《萬國公法》一事大加反對,如法國臨時代辦克士可士吉得就揚言說:
「這個傢伙是誰?竟然想讓中國人對我們歐洲的國際法了如指掌?殺了他!
——掐死他!他會給我們招來無盡麻煩的。」
《萬國公法》一書在中國印行後,一些外國人甚至大罵丁韙良,說他將這麼重要的秘密,都告訴中國人了!
中西交往之初,能承擔如此翻譯工作的人也屬鳳毛麟角,因為當時中國的法學與西方法學大相逕庭,西方的一些法律術語很難找到中文的對應詞,如果翻譯者沒有很好的漢學與法學水平,這幾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功夫不負有心人,丁韙良恰好是合適的人選,因他來中國後,不僅系統學習了「四書五經」等中國經典著作,而且在英文發音的基礎上編出了一整套音標。
根據這套拼音系統,「當地的中國人看到自己的孩子只學了幾天就能夠閱讀,都感到十分驚奇,因為他們學漢語,往往要經過數年的懸樑苦讀才能做到這一點。」
丁韙良對中國文化的鑽研也贏得了士紳們的尊重,據其回憶:
「當時懂得中國學問的人甚少,所以當恭親王了解我熟知中國的作家、作品後,立即對我另眼相看,並給我起了一個『冠西』的雅號。此後許多中國人都尊稱我為『丁冠西』。」
赫德

首任留美學生監督、後任駐美公使的陳蘭彬也不無讚賞的說,丁韙良「居中土久,口其語言,手其文字,又勤勉善下,與文章學問之士游,浸淫於典雅義理之趨,故深造有得如是。」
1865年,同文館第二任英文教習傅蘭雅辭職前往上海,丁韙良隨後接替了他的職務。4年後,在海關總稅務司赫德的推薦下,丁韙良升為京師同文館總教習。
對於丁韙良的才華,赫德也極為欣賞,早在翻譯《萬國公法》時,他就表示大力支持,並承諾從海關關稅中提取白銀500兩予以資助。
如此,丁韙良在總教習的位置上一做就是三十餘年。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history/g8qe3g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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