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6年綜所稅申報戶約622萬戶,若按申報所得高低分成20等分,所得最低5%家庭平均申報所得4.4萬元,所得最高5%家庭平均申報所得468.7萬元,所得最高與最低5%差距106.52倍

綜所稅申報戶 最富與最窮5%所得差距106倍
2018-07-22 14:45
綜所稅申報戶(如圖),最富與最窮5%所得差距106倍。(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根據財政部最新資料,2016年綜所稅申報戶約622萬戶,若按申報所得高低分成20等分,所得最低5%家庭平均申報所得4.4萬元,所得最高5%家庭平均申報所得468.7萬元,所得最高與最低5%差距106.52倍,較2015年的100.45倍擴大,為史上次高。不過,若與前幾年相較,近2年所得差距擴大趨勢略減緩。
財政部官員則重申,綜所稅申報資料不宜逕行作為衡量所得差距的依據,因為這份資料不含分離課稅、免稅所得及政府移轉支出等,而且可能受到稅制改變影響;例如2015年股利扣抵減半,不少企業搶在2014年分配股利,使得高所得者收入增加,2014年最高與最低5%所得差距就擴大至109.69倍,創下史上新高。
根據財政部資料,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5等分,2016年所得最低20%平均申報年所得18.4萬元,最高20%平均245.9萬元,差距13.36倍,略高於2015年13.36倍。若分成10等分,所得最低10%平均年所得10萬元,最高10%平均341萬元,差距34.1倍,也高於2015年的32.95倍。
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20等分,2016年所得最低5%平均申報年所得4.4萬元,低於2015年的4.7萬元;最高5%平均年所得468.7萬元,也低於2015年的472.1萬元;最低與最低5%家庭,所得差距106.52倍,高於2015年的100.45倍。
不過,2005年所得最高5%與最低5%,所得差距僅55倍,2009年攀升至75倍,2011年逼近95倍;2012年因軍教課稅稀釋貧富兩極化情況,所得差距縮小至近84倍;但2013年又擴大至近98倍,2014年更創下109.69倍的新高,近2年維持100倍以上,所得差距擴大趨勢略減緩。
--------------------------------------
最富與最窮5% 貧富差距飆至112倍 
 分享最富與最窮5% 貧富差距飆至112倍到Facebook 分享最富與最窮5% 貧富差距飆至112倍到Line 分享最富與最窮5% 貧富差距飆至112倍到Google+
2016-07-10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分配不均持續惡化!財政部最新統計,二○一四年綜所稅申報戶共六○七.四萬戶,按申報所得高低分成二十等分,所得最低五%家庭平均年所得只有四.七萬元,但所得最高五%家庭平均年所得大增至五二五.六萬元,導致所得差距飆升至一一一.八三倍,較二○一三年擴大十四.一倍,再度改寫歷史新高。
 家庭所得差距
家庭所得差距
所得差距擴大 再創新高
由於綜所稅申報資料不含分離課稅、免稅所得及非課稅所得等,且許多窮人可能收入低到不用報稅,有錢人則有許多避稅管道或免稅所得,例如炒房、炒股獲利等,因此實際的所得差距可能更大。
根據財政部最新資料,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五等分,二○一四年所得最低二十%平均年所得十八.二萬元,最高二十%平均年所得二五八.三萬元,差距十四.一九倍,高於二○一三年的十三.○九倍,也遠高於主計總處公布的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六.○五倍。
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十等分,二○一四年所得最低十%平均年所得十.二萬元,所得最高十%平均年所得三六八萬元,差距三十六.○八倍,高於二○一三年的三十二.三八倍。
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二十等分,二○一四年所得最低五%平均年所得僅四.七萬元,略高於二○一三年的四.五萬元;所得最高五%平均年所得則是五二五.六萬元,遠高於二○一三年的四三九.八萬元,由於高所得者收入明顯增加,導致所得差距擴大至一一一.八三倍。
10年前 兩者差距僅55倍
事實上,國內貧富兩極化趨勢相當明顯,二○○五年所得最高五%與最低五%,所得差距僅五十五倍,二○○八年超過六十五倍,二○○九年攀升至七十五倍,二○一一年逼近九十五倍;二○一二年因軍教恢復課稅稀釋貧富兩極化的效果,所得差距首見縮小;但二○一三年又擴大至近九十八倍,二○一四年更飆至一一一.八倍。
對此,財政部重申,綜所稅申報資料不宜做為貧富差距比較,應以主計總處公布資料為準。不過,主計總處公布的貧富差距,將家庭所得按收入高低分成五等分,且調查樣本僅約一萬五千戶,被質疑太過粗糙,且難以了解貧富兩極化現象;而綜所稅申報資料涵蓋逾六百萬戶,且分成二十等分位,較能反映真實的貧富差距。
------------------------------
全台貧富差距達85倍!最貧窮5%家庭年收入僅5.3萬元
▲台灣貧富差距大的情況仍未明顯改善,曾出現8歲女和窮爸媽睡祖墳1年的情況。(圖/翻攝畫面)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就101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的統計顯示,所得最高5%家庭年收入平均為451.6萬元,所得最低5%家庭年收入平均為5.3萬元,差距高達85倍,雖未續創新高,不過,貧富差距倍數仍高得嚇人。
根據財政部統計,101年綜所稅申報戶共596.4萬戶,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為20等分,所得最低5%的家庭平均所得由上年的4.9萬元些微提升至5.3萬元,所得最高5%的家庭所得小幅減少至451.6萬元,使得貧富差距由上年的95倍,降至85倍。
若改以10等分位來看,則中產家庭由52.7萬元升至54.6萬元,增加不到2萬元,所得最低10%的家庭年平均收入為10.9萬元,較上年的10.1萬元增加8千元,至於所得最高的10%家庭年平均所得為328.1萬元,則較上年的331.8萬元減少3.7萬元。
財政部說明,國際間多係以吉尼係數或5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倍數作為衡量所得分配的指標。我國近年來每戶所得差距倍數維持在6倍左右,吉尼係數維持在0.35以下,低於0.4 的國際警戒線。
且在5分位、10分位、20分位及100分位下,分別計算我國綜合所得總額與稅後所得最高與最低分位的差距倍數,以稅後所得為基礎計算的差距倍數明顯較以綜合所得總額為基礎計算的差距倍數小,顯示我國所得稅累進稅制發揮所得重分配功能,財政部仍將持續努力運用各項財稅措施,以改善所得分配
--------------------------------------------
家庭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差距倍數 (The ratio of household income, top 20% to lowest 20%)    
將全國家庭依其可支配所得大小排序後,再將戶數5等分(每等分均包含全國20%的家庭),計算最高20%家庭的平均所得為最低20%家庭所得之倍數,即5等分差距倍數,倍數愈大,所得分配愈不均;倍數愈小,所得分配愈平均。                      
   5等分位差距倍數 =   最高20%家庭可支配所得 /  最低20%家庭可支配所得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cas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