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難辭官 如入寶山空手而回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五月 22日, 2018
青苗法規定,地方州縣各等民戶,在每年夏、秋兩收之前,可以到地方官衙借貸現金或糧食,以此作爲耕種的補助。圖為《耕織圖冊.插秧》,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公有領域)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北宋大臣王安石推行新法「青苗法」。
青苗法規定,地方州縣各等民戶,在每年夏、秋兩收之前,可以到地方官衙借貸現金或糧食,以此作爲耕種的補助,等到民戶收成以後附帶利息償還官府,稱為「青苗錢」。
北宋大臣王安石畫像。(公有領域)
豪族反對青苗法 官員想辭職
推行青苗法的本義是調整物價,抑制豪族放高利貸,改爲官方放貸,使國家和百姓互惠互利,使百姓免遭借貸高利貸的傷害。
不過,青苗法實施後,朝廷以青苗法考核官員的政績。官員爲了政績,强迫百姓貸款,當作物歉收時,百姓無力還貸也必須得還,只好轉向富戶借高利貸。百姓借高利貸是以土地做為抵押,一旦無力還款,就會失去土地,從而遭到多重傷害。
青苗法實行後,發生連年的自然災害,百姓收成銳減,官府還强迫農戶還貸,導致農戶破産,最後連富戶也不能倖免。
雖然施放高利貸並非好事,但只屬私人行爲,且往往借貸的只是個別農戶,借貸的金額也不會很大;而朝廷放貸,面對的是全體百姓。百姓是否有能力償還,究竟能償還多少,都存在未知。
青苗法和官員的政績掛鉤,容易激化官民雙方矛盾,也不利於社稷安定。因此,青苗法遭到朝中眾臣的反對,在地方州縣推行時,也引起騷動。青苗法也限制了放貸高利貸的豪族的利益,豪門因此而激烈反對,並在地方州縣引起騷動。
雍邵雍回覆在朝中做官的弟子和故友們:「新法雖然嚴厲,如果你們能使它寬鬆一分,百姓也會受惠一分。你們罷官回家,有什麽好處?」。圖為宋 馬遠《山徑春行》,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公有領域)
當時,易學大師邵雍正隱居在山林間,他在朝中做官的弟子和故友們,看著青苗法引起的紛爭與騷亂,對朝廷十分失望,想上表彈劾自己,辭官回家,但他們還拿不定主意,於是寫信給邵雍,徵求他的意見。
邵雍回覆他們:「現在正是你們這些賢才,盡心盡力的時候。新法雖然嚴厲,如果你們能使它寬鬆一分,百姓也會受惠一分。你們彈劾自己,罷官回家,這樣做有什麽好處?」
明朝文士馮夢龍在書中提及此事,批注二字「正論」,認爲邵雍的說法很公正。馮夢龍還舉了三個例子評論此事:北宋官員鮮于侁、南宋教育家李燔和明朝僧人蓮池大師。
蘇東坡:為官應師法鮮于侁
青苗法推行時,北宋官員鮮于侁擔任利州轉運副使,掌管軍隊糧餉,負責運輸軍需物品。鮮于侁爲官清廉、幹練,對官府財物不貪不占。
有些鄉民不想申貸青苗錢,鮮于侁也不强迫他們。王安石獲悉此事,派人責問鮮于侁百姓不申貸的理由。鮮于侁說:「青苗法規定:凡是願意申貸的,就貸給他穀物;不願意申貸的,怎麼能勉强他呢?」青苗法確有明確規定,禁止强行攤派貸款。
蘇東坡稱讚鮮于侁主持政務,對上不妨礙法令施行,對平輩者照顧體恤,對下不傷害百姓。這三項都不容易做到,但鮮于侁都做到了。
所以官員遇到困難和阻力,不一定非得辭職回家。困難和阻力,不會因爲官員辭職回家,就自動消失。所以迴避並不是解决的辦法。
無論身在哪個階層,遇到問題和衝突,都可以正面對待,都能做好。
盡心相待 脚下的路就會越走越寬
南宋教育家李燔,在白鹿洞書院講學,聽者雲集如潮。圖為《宋人博古圖》,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公有領域)
南宋教育家李燔曾經跟隨朱熹求學。李燔在白鹿洞書院講學時,聽者雲集如潮。他常對人說,建功立業一定非得等到做官嗎?不管身在何處,只要行事盡心盡力,於人有益,就是功業啊。
明朝僧人蓮池大師也力勸人們行善積德,有人以沒有能力為藉口推辭了。蓮池就指著一張凳子說:「假如這張凳子斜放,阻擋了人們的去路,我把它擺正,這也是一件善事呀。如果心中有這樣的境界,便會明白,遇到困難就辭官不做,就如同進入寶山卻空手而回一樣。」
真想爲了別人好,脚下的路一定會越走越寬。@*
參考資料: 
《智囊.卷一》 
《宋史.食貨志四上》 
《司馬光奏議.卷29.奏爲乞不將米折青苗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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