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報】【專文】台灣二戰遺跡 松園別館敘述「神風」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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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過臺灣史百景的「松園別館」,過去70餘年間曾扮演著不同角色,1942年二次世界大戰末期,這裏是日軍當的「兵事部」,據說1944年,美軍與日軍戰事陷入膠著,日軍為了抵抗美國海軍強大的戰力而組成「神風特攻隊」,要求隊員對美國艦艇採取自殺式人體炸彈襲擊。當時花蓮出發的特攻隊員,出任務前會到松園的小木屋,喝下最高指揮官代替天皇所賞賜的「御前酒」,而後背負國家榮耀飛向天際…。
這座寫著歷史軌跡的建物,理應受到保存讓後人牢記歷史背景,未料1996年,國民黨政府退輔會計劃與財團興建觀光飯店,擬以「旅館建地」出售,遭地方人士群起反對,經過抗議陳情奔走,2000年獲得立法院、文建會重視,同年7月13日由花蓮縣政府設定為「歷史風貌專區」,2000年11月通過內政部審查,松園別館正式劃設為「歷史風貌公園用地」,並展開整修。文建員會於2001年舉辦的「歷史建築百景徵選活動」中名列「臺灣歷史建築百景」之一2002年9月登錄為花蓮縣歷史建築
松園別館為花蓮縣僅存最完整的日治時代軍事建築物,基地面積1.38公頃,內有日治時期之歷史建物共四棟判斷約建於昭和18年(西元1943年),十分隱密,與附近的「放送局」(1944年5月1日設,現中廣公司花蓮台)、「海岸電台」(長途電信管理局,現中華電信)、自來水廠(自來水公司美崙淨水廠)等皆有松林連成一片,為當時美崙山重要建築。
松園別館,面向太平洋,是日治時期日軍作戰選定絕佳戰鬥位置。圖/王志偉
日治時代二戰後期,由於地理位置背山面海、視野寬廣,可目視整個花蓮港、花蓮港南機場、北濱海灘之美崙溪入海口及太平洋海景,具有天然制高點優勢,戰爭期間輕易掌控出入南濱海面的船隻及南機場航機起降,太平洋戰爭時期為當時日本陸軍在花蓮的最高軍事指揮中心,稱為花蓮港「兵事部辦公室」,因應日軍擴張的戰爭動員需要,而出現的軍事徵集、招募的機構,日本海軍303部隊曾駐紮在此。
此園在日治時期曾是高級軍官休憩所,據說日本神風特攻隊出征時也會在此接受天皇賞賜的「御前酒」,其實就地理位置觀察,神風特攻隊住在南機場或北埔機場旁邊,隨時準備出征,非傳言,南機場就是現在的光華工業區和紙漿廠附近。
根據官網記載口述歷史,日人川村守男,二次大戰時期曾為日本神風特攻隊隊員,當年才18歲,他因膝蓋被美軍擊中,隨即返回基地,所以自殺任務沒有成功。戰後被送往恆春,準備遣返日本,當時沒有飯吃,還好臺灣人對他們好,拿飯給我們吃,現在想起來很感激。
日治時期保留下來的防空洞。圖/王志偉
轉自官網訪談紀錄,曾任長途電信管理局站長陳義和,日本投降後,1946年由中國接受,共產黨的、國民黨的兵都駐守在這裡,他們紀律很差,兵到處亂跑,後來陳誠帶來的青年軍就非常有紀律。1976年美軍顧問團駐留在這裡,是軍官渡假休閒之地,台美斷交之後,美軍顧問團撤走,行政院退輔會接管此地。他沒有碰到什麼鬼故事,也沒有聽到怪聲音,有一位日本軍官在此切腹自殺,聽說他在中國殺過很多人。
官網訪談紀錄,李林蓮英,出生於1923年,丈夫是水公司總務處的辦事員,1953年隨丈夫從宜蘭遷至花蓮,一直居住在松園附近的水廠宿舍至今,她回憶說,現在松園入口左邊,原有一碉堡,門口也設有一站衛兵的小木屋,如今都已拆除,現在已重新整修好的小木屋,在美軍時期則是隊長的招待所。她還記得二樓曾經有放過電影,附近的居民會來,但她自己從來沒有看過。
日治時代軍事建築的松園別館,不定期展示畫作、古董等,園區內還有不少裝置藝術。圖/王志偉
松園別管在過去70餘年間曾扮演不同角色,因而擁有深刻的歷史人文背景,像是神風特攻隊的傳說,折衷式建築的美感,日式建築的精細工法、每棟房舍具備的功能等,新舊交替之間,為過往的風景留下無限的想像。此外,因為早期移民和殖民的結果,也帶來了許多的外來植物,原生植物繁盛生長,血桐、芒草、蕨類、榕樹等,豐富松園的生態景觀。目前會館委由民間管理,呈現一個具人文、歷史、藝術、文學、生態、觀光等多面向的松園。
踏入松園別館,一邊是面向太平洋,一面是歷史古蹟,園區內多為百年老松樹並被「列管」。圖/王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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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釋憲!土地上有歷史建物拆不得 大法官:應給予補償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大法官書記處處長許辰舟宣讀末代解釋。(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大法官書記處處長許辰舟宣讀末代解釋。(記者吳政峰攝)
2021/12/24 18:0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知名的新北新莊慈祐宮在新北土城有一塊土地,上蓋有歷史建物「普安堂」,使得土地不易處分、價值變低。慈祐宮不滿權益受損,聲請釋憲,大法官24日對此做成第813號解釋,要求相關機關應修法給予地主補償,保障人民財產權。由於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上路,大法官將全面法庭化,以判決取代解釋,故本號解釋為末代解釋。
普安堂1914年創建,屬於齋教寺廟,1915年間因台灣總督府宣布齋教非法,其堂產被劃給慈祐宮管理。1977年間,慈祐宮把土地登記在名下,並提告地上物普安堂侵占土地,勝訴後,2013年派人拆除。
普安堂強力抗爭,並向新北市申請登錄為歷史建築獲准,箝制慈祐宮無法拆除地上物。慈祐宮因而興訟,要求撤銷處分,惟歷審均敗訴,故改聲請釋憲。
第813號解釋指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9條與100條規定,歷史建築所定著之土地,減徵五成地價稅並免徵遺產稅,只是量能課稅原則或稅捐優惠的性質,但對地主而言不是「補償」。
大法官說明,地主如果因為地上物被登錄為歷史建築,導致財產權損失,出現「特別犧牲」狀況,國家應給予補償。
大法官表示,文資法沒有補償「特別犧牲」地主的規定,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意旨,故宣告違憲,相關機關應自解釋公布起兩年內,依照813號解釋意旨修正文資法,給予地主金錢或其他相當支補償。
大法官從1939年開釋憲至今,已做成813件解釋,大法官書記處表示,從明年起,將以開庭形式取代大法官會議,因此本號解釋是末代解釋,也是釋憲史上一個階段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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