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者多勞
《莊子·列禦寇》:“巧者勞而知(智)者憂,無能者無所求,飽食而敖遊。”。莊子所謂的巧者因為工作能力強,受到上級的賞識而重用之,因此比一般人勞累。個人覺得能者多勞沒有太大問題,問題出在同工應該同酬,那麼多工是否可以多酬呢?
如果你是在資本主義思想的體制下工作,那麼多工可以多酬或許是可行的,他們發明了論件計酬的辦法,既然完成較多件數、所做的工作較複雜,薪資應該更多些吧。可是不知道是哪位聰明人(奸巧者)發明了所謂的責任制,只要是任內該做的事就不會有多餘的酬勞啦,其實這應是違反資本主義思想的。
如果你是在社會主義思想的體制下工作,那麼你的想法會變得不一樣,按照大同世界的描述:「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因此能力強而能多提供服務是神聖的,獲得的酬勞會是成就與尊崇而不是金錢。或許在此情境下的「能者多勞」應改名為「仁者多勞」
《論語衛靈公第十五》子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如果你是一位多能者,卻未能得到一展長才的舞台直至老朽,那麼你會醞釀出多少怨氣來呢?如果可以挑選的話,寧可一展長才而不太計較酬勞的吧。可是如果做了很多卻被別人冒領了功勞,恐怕才是使你難以下嚥的吧


那個畢業三年得癌的年輕人:能者多勞,是平庸者對菁英的剝削!
By 經濟日報, money.udn.com查看原始檔二月 12日,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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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 23:10經濟日報 微信上的中國
作家高思寒講過自己身邊的一個故事。
她一個朋友,前段時間,得了肝癌去世了。小姑娘還很年輕,才 25 歲,算起來,大學畢業也才三年。很年輕,婚都還沒結,人就沒了。
肝癌一般是老年病,年輕人比較少得,主要原因,就是生活作息不規律,吃飯不是按時,經常熬夜,然後壓力大,情緒緊張。而這些東西,幾乎就是這位小姑娘日常的生活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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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擠一個多小時地鐵上班,到公司,就是一堆活兒,明明都做不完了,領導還要給她派活兒,有時候,同事一些活,也會給她幹。
一開始,她沒多說什麼,多幹點就多幹點,成長也快,升職加薪速度,應該也會加快。所以小姑娘勤勤懇懇,每一分工作,都高質量完成,領導很滿意。
滿意的結果就是,領導越來越喜歡給她派活,理由很直接:「能者多勞嘛,你這麼厲害,自然是應該多做一點嘛」。小姑娘不知道怎麼拒絕,而且這話聽起來,好像是表揚,只好把活兒都擔下來。
於是,飯也不吃,天天外賣,工作;熬夜,通宵是經常的事,工作。熬了兩年多,終於把身體熬垮了。
而此時,那個對她說「能者多勞」的領導,除了來看望過一次之外,人影都沒見到。
是這種無恥的表揚,成了壓垮年輕人的稻草。
能者多勞,是最無恥的價值觀
單純說能者多勞,是一種很無恥的價值觀。
為什麼說它無恥,因為這不單單是欺負老實人,而且是實實在在,是欺負能力強的人,最終導致的結果是,人人平庸。
著名投資人任聲講過自己早年的一個故事。大學剛畢業時,他去了一家廣告公司,本身學這個專業,再加上喜歡,大學認真學,任聲很快就在公司站穩了腳跟。無論是老闆,還是同事,都覺得這是個靠譜的小伙子。
於是很奇怪的現像出現了:老闆有任務,第一時間交給他,拍拍他的肩膀:“我相信你是可以完成得很好的。「部門主管有任務,第一時間,找到的也是任聲,原因大同小異:“我相信你可以完成得很好。」
在一開始,任聲以為,這是公司在鍛煉他,通過不斷訓練,能力可以得到快速提高,同時,升職加薪,也會快一點。可是大半年一年後,任聲的工資,確實漲了,但根本和他的付出不相當。所謂能者多勞,無非是多給他派任務的一個藉口。
對於工作上很多事情,他開始能擋則擋,能避開就避開。「今天身體不舒服」、「最近談戀愛了」、「這一塊我不熟都推開任務的藉口」。
「我盡量讓自己開始變得平庸一點,如果一個人突出,而沒有的收益,那幹嘛突出,反正怎樣都能拿到工資,當混則混。
能者多勞的價值觀下,所有人都會趨向於平庸。對於優秀者來說,能者多勞這句話,​​是在逼你混日子。
多數人的暴政
西方政治學術語中,有一個有意思的概念:「多數人的暴政」。
很多人難以理解,暴政,從來只有暴君才會導致,為什麼多數人,也會導致暴政?
先來講一個故事:
公元前 399 年,哲學家蘇格拉底被判死刑,被判死刑的原因在現在看來,很莫名其妙,那就是蘇格拉底教育年輕人,你要獨立思考,不要人云亦云。
這惹怒了一部分人,他們認為蘇格拉底是褻瀆神明,置神明於不顧,甚至不惜成立法庭,來審判蘇格拉底。
當時的法律程序,公開透明,雅典普通公民隨即抽籤,產生了 500 名陪審員,這些人,幾乎囊括了雅典各個階層,或者說,他們就是民意。
法庭充分給予蘇格拉底辯護的機會,於是留下了著名的《申辯篇》,蘇格拉底的辯護,道理如此淺顯易懂,無非是告訴民眾要獨立思考,不要聽信謠言,要有自我判斷力。都是一些司空見慣的常識真理。
申辯完畢,代表雅典民意的 500 位陪審員開始給蘇格拉底審判,他們說:「蘇格拉底,你是否認錯,如果你認錯,我們就可以放了你。」
蘇格拉底說:「我沒有錯,為何要認錯。」
是啊,讓你們獨立思考有錯嗎?讓你們有自我判斷力有錯嗎?沒錯。
蘇格拉底不願意認錯,於是,被民意判了死刑。
這是一次震動西方文明史的審判,這件事為歷史帶來的反思就是:「一個真正充滿智慧的人,因為觸犯了民眾的愚昧,所以被判了死刑。」
所謂多數人的暴政,就是絕大部分平庸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或者舒適區,對精英的剝削。
為什麼我要講「多數人的暴政」?
你只有明白了這種暴政的邏輯,才能知道為什麼說“能者多勞”這種價值觀很可恥。
你會發現這種「多數人的暴政」出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能者多勞這種說法。
能者多勞的本質,就是絕大多數平庸者,對精英的剝削。
「你能力強,這件事情就交給你去辦了,我放心,能者多勞嘛。」——這是在工作能力上的剝削。
「你能力強,能不能幫我把那件事情辦了,能者多勞嘛。」——這是在時間上的剝削。
任聲說:“你給兩位員工同樣的工資,按照工作量來算,差不多,其中一位員工能力強,專注力強,專業技術強,能在 5 小時,就完成,另外一個員工需要 10 小時才能完成。如果你因此就認為前一位員工工作量不飽和,要多給他派任務,你這就是在剝削他另外 3 個小時的工作價值。”
如果用經濟學術語,你能力強,因而要幹更多活兒,你的剩餘價值,就正在被剝削。
是的,不只有資本家會剝削工人的剩餘價值,多數平庸者,也會剝削精英(能力強)的剩餘價值。無論藉口多美魅力,剝削,都是可恥的。
所以,當有人和你提「能者多勞」時,你應該要能意識到,這是在剝削你,並不是誇你
能者多勞可以,但應該多得
職場也好,生意場也好,底層邏輯,都是商業。
商業的本質,是交易,你上班,是用自己的勞動力和知識換取財富。
按照商業邏輯,並不是說能者多勞不可以,可以,能者多勞,但更應該多得。一個人如果已經把本職工作做好,你想讓他幹更多活,嚴格來說,這都屬於額外任務,都應該獲得額外報酬。
這種報酬,可以是金錢,可以是更多機會,可以是升職。
我們都知道華為加班很辛苦,每天加班到十一二點,是正常的,但為什麼華為人這麼苦這麼累,卻都非常喜歡這個組織呢?
一份獵頭公司的報告說,華為的人才組織架構非常穩定,員工凝聚力也很強,你很難挖走華為的員工。
為什麼?
說起來,其實很直白,因為錢,華為總裁任正非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以奮鬥者為本」。
簡單來說,就是努力的人,能力強的人,願意付出的人,要以這些人為本,該給錢給錢,該給職位給職位,不玩虛的。
2016 年時,任正非簽發了一份內部文件,要調整榮耀品牌手機單台提成獎金的方案,調整之後,意味著一位華為基層員工,季度獎金,也有可能達到近百萬元。
2016 年,華為的年終獎總額是, 1500 億,意味著,你只要入職華為工作 3 年,就能拿到 18萬年終獎。
兩則消息接連被曝光,任正非說了這麼一句話:「錢給得多了,不是人才,也變成了人才」。
普通員工,努力,拿得到;能者——優秀員工,能拿得更多。
垃圾公司與好公司最大的差別,就在於,垃圾公司跟你說,能者多勞;好公司跟你說,能者多勞,但多勞多得。
務實
務實一點,你去工作,不是為了尋找一個組織,然後把這個組織稱之為家,並無私付出。
你去工作,是為了掙錢,獲得報酬,實現工作價值同時,你能讓自己和家人過上比較好的生活。
這一點,永遠不會變。
所以,別再相信什麼「能者多勞」的鬼話,也別說“能者多勞”的鬼話,別人對你說,是想要剝削你,你對別人說,是想要剝削別人。
還是務實一點,別和我談夢想,談情懷,嗯,談錢就好。


為什麼德國商店週日不開門?|國際|歐洲|201 : 3|德國之聲|天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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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開篇就寫道,「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而人也應如上帝所為。基督教10戒中規定不可在第七天工作,這一天應用來祭祀上帝
從14世紀起,今天屬於德國的這片地區就對保護週日的商業活動做出了規定。人們認為,週日為聖日的教會戒律決不意味著每週第一天不用工作,農業社會行不通,19世紀工業化時期也不行。那時,人們不得不為爭取勞動保護法規付出艱辛努力。直到威廉皇帝二世,星期天不工作才首次通過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
卡塞爾的社會政治學家沃夫岡‧阿亞斯(Wofgang Ayaß)說:「19世紀末,首次有了全國範圍的法律規定。而在薩克森等州,早就禁止週日工作了。從1839年起,普魯士的法律就規定16歲以下的兒童和少年週日和節日不得在工廠做工。」
1871年,隨著德意志帝國成立,有關制定一個普遍性法規的討論隨之開始。1888年,奧托‧馮‧俾斯麥拒絕簽署相應的法律草案。但是,阿亞斯教授說,俾斯麥不當首相後,相關法律很快就得以通過。1892年7月1日,週日禁止工作的法律正式生效,這可謂一個重大突破。
1919年的魏瑪國和國憲法和1949年的基本法更是賦予星期天政治上的保護。其中寫道,「星期日和法定節日作為休息日和精神放鬆的日子受到法律保護。」但這並不意味著有關爭論的結束。
1956年通過的有關商店關門時間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該法律規定,商店週一至週五的營業時間為早上7點至晚上6點半,週六至下午兩點,週日不開門。從1957年起,每月第一個週六,商店開門時間延長到晚上6點。從1960年起,基督降臨節開始的四個週日,商店可以開門營業到晚上6點。
之後30年裡只有細節上的變化。不多,對旅遊地區、面包房、火車站和加油站的特殊規定顯示,週日不工作的規定已經不再神聖。從1989年起,例外越來越多:先是有了長週四,之後工作日和週六商店開門時間也越來越長。考夫霍夫(Kaufhof)等大商家還走上法庭,為週日營業的問題打官司。
2006年,各州獲得了自行決定商店關門時間的權利。越來越多新規定出台了,商店營業時間朝著越來越自由的方向發展。大多數州允許商店每年在3到4個週日營業。柏林甚至允許商店在10個週日營業。
由於柏林允許商店在基督降臨節之後的4個週日都開門,教會還因此狀告聯邦憲法法院。
2009年,聯邦憲法法院裁決,對週日和節日的保護也同時保護了其它基本權利,因此地位崇高。這不僅關係到宗教自由,也關係到對婚姻、家庭的保護,讓人們能夠得以休息,參加社會生活。
法庭認為,經濟利益不足以為商店開門作辯護。只有基於外部原因,比如慶祝、展會或者集市,商店才可以週日開門。2015年,來聯邦憲法法院又加強了規定:法官裁決,商店週日開門不僅需要具體的理由,還須預測到會吸引可觀的顧客前往。這又為新的討論提供了養分。
樂然/達揚(天主教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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