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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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曆是中國歷史上曾經使用過的一種曆法,亦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完整統一,而且有明確文字記載的曆法,在天文學發展歷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在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由鄧平、唐都、落下閎及司馬遷等根據對天象實測和長期天文紀錄所制訂。漢成帝末年,由劉歆重新編訂,改稱三統曆。從漢武帝太初元年夏五月(前104年)至後漢章帝元和二年二月甲寅(85年),太初曆共實行了188年。
其法規定一回歸年為 日,所以又稱八十一分律曆。以夏曆的正月為歲首。三統曆第一次把二十四節氣編入曆法,以沒有中氣的月份為閏月。它還首次記錄了五星運行的周期。
起源
漢朝初年沿用秦朝的曆法顓頊曆,以農曆的十月為一年之始,因曆法與天象運行正朔失合,司馬遷在公元前104年(漢武帝元封七年)之前(或兩年),與太中大夫公孫卿、壺遂等上書,「言曆紀壞廢,宜改正朔」,武帝徵求了御史大夫倪寬的意見之後,詔令司馬遷等「議造漢曆」。於是,一場專家和人民合作改革曆法的行動開始展開。其中,鄧平、落下閎所造的八十一分法,尤爲精密。在司馬遷的推薦下,漢武帝識金明裁,「乃詔遷用鄧平所造八十一分律曆,罷尤疏遠者十七家」。並將元封七年改爲太初元年,以紀念《太初曆》的創建[1]。
內容
《太初曆》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完整統一且有明確文字記載的曆法,在天文學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該曆法測算出一朔望月等於29又81分之43日,故又稱爲「81分律曆」。《太初曆》以冬至所在之月爲11月,以正月爲歲首,平年12個月,閏年13個月,月大30日,月小29日,並首次將24節氣訂入該曆法,與春種、秋收、夏忙、冬閑的農業節奏合拍。落下閎在《太初曆》的制訂中有許多科學的創意和發明,如改秦曆以10月爲歲首的錯誤,確定以正月初一爲一年之始12月底爲歲末,從此,《太初曆》與周而複始的四季順序緊密吻合並相沿至今[2]。
落下閎在預見《太初曆》不足之處曾指出:「日後八百歲,此曆差一日,當有聖人定之。」 他還測知135個月爲一個交食周期,每一交食周期內將發生日食23次。同時,他對太陽系諸行星的會合周期的測算也相當准確,如水星爲115.87日,僅比現代的測值115.88日小0.01日。落下閎是用「連分數」的數學原理計算《太初曆》的數據的,直到1579年,歐洲人彭柏里才提出這個原理,但已晚於落下閎1600多年[2]。
《太初曆》的制訂是中國歷史上具有重要性的一次曆法大改革,是中國文明在世界天文學上的不朽貢獻。英國學者李約瑟在《中國科學技術史》一書中盛讚落下閎是世界天文學領域一顆「燦爛的星座」。
影響
《太初曆》的科學成就,首先在於曆法計算上的精密準確。中國漢初以前,主要採用「古六曆」(黃帝、顓頊、夏、殷、周、魯)中的《顓頊曆》。這個古曆,計算一年爲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一月是二十九天又九百四十分之四百九十九。由於這種古曆計算不夠精密,常出現月初是無月光的朔日,但實際天空中卻有圓滿的月光;月中是有月光的望滿之日,夜晚卻並沒有月亮。爲了改變這種不對照的現象, 司馬遷主持制訂《太初曆》時,重新進行了反複地周密地運算和實踐驗證[註 1][3]。
《太初曆》的科學成就,又在於適應農時的需要。自古以來,中國以農立國。曆書,是否與農時相適應,關係至關重要。《顓頊曆》,是以孟冬(今農曆十月)爲歲首與農時季節不相適應。司馬遷主持制訂《太初曆》時,將有違農時的地方加以改革,《太初曆》把過去的十月爲歲首改爲以正月爲歲首;又在沿用十九年七閏法的同時,把閏月規定在一年二十四節氣中間無中氣的月份,使曆書與季節月份比較適應。這樣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四季順昌了。二十四節氣的日期,也與農時照應[3]。
《太初曆》的科學成就,還在於第一次計算了日月蝕發生的周期和精確計算了行星會合的周期[註 2][註 3]。說明日月蝕發生的周期和人們看到的時間地點。這在科學還不發達的西漢,司馬遷等人能夠推測計算,是很可貴的。司馬遷在《天官書》中記載了眾多的行星的位置和會合的周期,對中國天文學的發展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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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朔,秦帝國的歲首
大秦帝國 于 2016-11-2 01:06
中國農歷每月的第一天,即初一,為朔日。十月朔即為十月初一。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
「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將十月一日作為秦王朝的一年的開始。
夏代之歷,以冬至所在的建寅之月為歲首,時在夏歷的正月(即俗稱的「陰歷」);
商代之歷,以建醜之月為歲首,相當於夏歷的十二月;
周代之歷,以建子之月為歲首,相當於夏歷的十一月。
秦人實行顓頊歷,以建亥三月為歲首,相當於即夏歷的十月。
秦始皇取消了各諸侯國原來行用的不同歷法,採用了《顓頊歷》,使之成為中國第一部通行的歷法,這個「十月朔」(即十月一日)就成了秦王朝的歲首。
秦歲首的歷史遺存
秦是個短命王朝。十月朔為秦歲首,秦人過年的節日食品是「黍臛」,《荊楚歲時記》記載:「十月朔日,黍臛,俗謂之秦歲首。」黍去皮後北方人稱黃米子,或稱軟米子;臛,肉羹。黍臛,是黃米子混合肉煮成的肉粥。秦朝的節日食品以谷物為主,過年食肉粥,所飲之酒,也是用黍米釀造的,稱黍酒。
漢承秦制,這一習俗一直延用到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前後長達一百多年。而且在漢行《太初歷》之後,到宋代仍有遺存。
今天,在哈尼族仍然能看到秦歲首的影子。哈尼族的新年是從冬季開始,十月是哈尼人最大的節日,每逢這時,家家戶戶做糯米粑,釀「燜鍋酒」,每個哈尼村寨都要舉行一次全寨性的街頭酒宴,年輕人則紛紛向老年人敬酒。
哈尼族源於古羌人,羌人的先民長期生活在甘肅一帶,曾與秦的先民雜居,因而受秦文化的影響較大南遷的羌人仍保持羌戎的舊俗,而過年的時間、敬老之俗就是秦歲首最核心的文化基因。
慶豐收與祭祀
農歷十月,農事已畢,農家多設酒筵慶祝豐收,《詩經·豳風·七月》一章所載:「九月肅霜,十月滌場。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描述一年農事已畢、掃除長遠、歡慶會飲的場景。
《禮記·月令》中寫到十月的時候有「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其日壬癸。其帝顓頊,其神玄冥。……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祠於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勞農以休息之」的說法。十月合於五行中的水,一切應當以靜為主,之前的秋收剛剛結束,所以要讓農民休息,並祭祀祖先和五祀,這便是周代年終舉行的祭祀農業神的蠟祭和祭祀家族神的臘祭。後世蠟祭與臘祭合二為一,祭祀的日子統稱為「臘日」
秦惠文王初元十二年(公元前326年)「初臘」,說明周的「臘日節」得到秦政府的承認。
祭祖送寒衣
寒衣節、清明節、中元節是傳統祭祖節日。
民間傳說十月朔日送寒衣的風俗源於孟薑女送寒衣的故事
傳說孟薑女新婚時,丈夫萬喜良就被拉去修長城。秋風起,日漸寒,孟薑女思夫心切,縫制寒衣千里迢迢送到邊關,聽到的卻是丈夫已經累死的噩耗……民間被孟薑女的故事所感動,每年在寒風料峭時,婦女都要縫制新的寒衣給親人。如果親人故去,則要用紙縫制寒衣,然後拿到墳頭掛起來,祭祀一番後燒掉。
唐代以來,十月朔日逐漸演變成為祭祀節日。孫思邈《千金月令》:「長安十月朔,都城士庶皆出城饗墳,禁中車馬朝陵,如寒食節。」 南宋時,民間開始興起在十月朔日掃墓,並焚燒衣物。到了明代,送寒衣的習俗進一步發展,寒衣也更加豐富多彩


 

古人都是以農曆正月為歲首嗎
2016-03-13 19:32:00
(文/邢哲夫)
我們以農曆正月為歲首,而從直覺上說,正月自然而然就是歲首,因為一是數字之始,一生二,二生三嘛。但是並非如此。這又是為什麼呢?
古人的紀月法實行的是「雙軌制」。一方面,古人以序數標記月份,這便是我們熟悉的一月到十二月,而另一方面,古人以子丑寅卯等十二地支對應十二個月份。而在上古的不同朝代,地支紀月法與序數紀月法的對應方式又有所不同。我們而今農曆的曆法其實是(相傳)夏代的曆法。這一曆法中,序數紀月法的一月(正月)就是地支紀月法的寅月,所謂「夏正建寅」。但是取代夏的商王朝,又是以地支紀月法的丑月,也就是夏代曆法的十二月作為正月歲首,將夏代曆法的序數月份向前推移了一個月,所謂「殷正建丑」;而取代商的周王朝,又以地支紀月法的子月,也就是夏曆法的十一月作為正月歲首,所謂「周正建子」。換言之,地支紀月法是永遠固定的,而序數紀月法在夏商周三代是不固定的。三種不同的正月歲首,稱作「三正」。而這以後,雖然秦代以亥月(夏曆十月)作為歲首,但大概是因為農曆十月作為一年之始還是太早,秋風蕭瑟、萬物靜默的景象確實不適合開年大吉的意頭,所以雖然名義上以亥月為歲首,但在日常生活中卻還是以夏曆歲首(寅月)為歲首(周代亦然),畢竟夏曆是最符合農事生產和自然次序的曆法,不然我們也不會沿用到今天。以後的朝代,或許由於政治的需要而改建歲首,但在社會生活特別是農業生產中基本上沿用夏曆
為什麼上古的不同朝代要更換不同的歲首呢?因為在上古統治者看來,朝代的更替乃是天道的變易,天道的變換體現為曆法的改變。「正月」的「正」也意味著「正義」的「正」,每個王朝為了確立自己取代前朝的正當性,就要對前朝之「正」做一個修正,所以改易曆法又稱作「改正朔」。其實,一年的月份只有十二個月,遠不夠二十四史改來改去。二十四史從何說起,無非是爭一個「正」字,「改正朔」不啻是以人力替天道代言,為自然而然的四季輪迴賦予政治意義。這在今人看來雖然荒謬,但畢竟體現了古人對天道的一絲敬畏。何況統治者利用天道的同時也要受天道的約束。「久假不歸,安知其非為真也?」
當然,歷史是一回事,對歷史的解釋又是另一回事。由於後世儒生主張「文質彬彬」、「文質相救」,希望國家政治既要剛健務實、民醇風厚,也要禮樂文明、煥然成章,所以後世儒生將夏商周三種曆法解釋為「質文代變」,不同的曆法代表不同的國家性格和政治品質:夏法人,殷法地,周法天;夏尚忠、殷尚敬、周尚文,。「尚」就是推崇的意思。在古人看來,周人以(夏曆)十一月為正月,乃是因為周代推崇禮樂,也推崇紅色,而十一月是萬木霜天紅爛漫,「萬物皆赤」的季節,赤代表了陽氣,而陽氣屬於天道,而基於敬天的禮樂文明也代表了天道;商代以(夏曆)十二月為正月乃是因為商代崇拜鬼神,也推崇白色,而鬼神屬於地道,而十二月又是一個銀裝素裹,大地純白的季節,充滿了陰柔坤順的氣息,象徵了地道,而鬼神文明也是地道文明;夏曆之所以以一月為正月,則是因為一月萬物皆黑而夏代的吉祥色是黑色。萬物皆黑我們無法想像,但其實這也是古人抽象出來的圖景。想想看鳥兒和蟲子一夜之間一股腦兒傾巢出動的樣子,不是黑壓壓一片麼?漢代有一部經學文獻叫《白虎通義》,它綜合統一了儒學各家思想,形成了一種最大限度的共識。其間有一段談論此問題。茲錄如下:
十一月之時,陽氣始養根株,黃泉之下,萬物皆赤。赤者,盛陽之氣也,故周為天正,色尚赤也。十二月之時,萬物始牙而白。白者陰氣,故殷為地正,色尚白也。十三月之時,萬物始達,孚由而出,皆黑,人得加功,故夏為人正,色尚黑。《尚書大傳》曰:「夏以孟春月為正,殷以季冬月為正,周以仲冬月為正。夏以十三月為正,色尚黑,以平旦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色尚白,以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色尚赤,以夜半為朔。以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色尚赤,以夜半為朔。」
當然,三種曆法的存在,有時也造成了一些麻煩,特別對於三代之外的後人,在閱讀三代文獻之際往往不知所以。比如《孟子·梁惠王上》「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熟悉農務的人們都知道七八月並不是禾苗最需要水的時候,所以,只有將「七八月」看做是周曆的七八月,也就是我們使用的農曆(夏曆)的五六月,才容易理解。又如《春秋·成公八年》「二月無冰」一語,農曆二月,春天已經來臨,冰雪融化是很正常的,沒有必要專門作為事件記錄。只有把「二月」理解為周曆二月,即農曆(夏曆)十二月,才說得通。(以上範例見王力主編《中國古代文化常識》)這樣的問題也讓孔子頭疼。孔子作《春秋》,記錄國史必須使用某種曆法。毫無疑問,孔子在周朝必須使用周朝的曆法,但是孔子又主張「行夏之時」,認為夏代的曆法是最完備最符合自然的。所以,在「春王正月」一語中,孔子依然以周曆的「王正月」經,但以夏曆的「春」為緯,做了一個整合。周曆正月是夏曆(農曆)十一月,時序上依然屬於冬天,但夏曆的歲首卻必須是春天,所以孔子以「春」涵攝「王正月」。(參錢穆先生《經學大要》)在漢儒看來,這體現出孔子心中整合三代,延續歷史的抱負。通過曆法上的「通三統」,讓歷史成為連續而非斷裂的整體。既立足於當下,也尊重了歷史,中華文明就是在這種前進與繼承中曲折展開。
但是取代夏的商王朝,又是以地支紀月法的丑月,也就是夏代曆法的十二月作為正月歲首,將夏代曆法的序數月份向前推移了一個月,所謂「殷正建丑」;而取代商的周王朝,又以地支紀月法的子月,也就是夏曆法的十一月作為正月歲首,所謂「周正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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