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傅帶領搭建 關山重現平埔傳統竹屋
2018/01/23 17:35分享老師傅帶領搭建 關山重現平埔傳統竹屋到Google+分享到Line
[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邱韻祥與該系學生,近日在平埔大武壟族竹屋老師傅王川雄帶領下,在關山親水公園內全新搭建傳統竹屋,並紀錄、繪測整個建造過程,完工後將在親水公園內長期展示。
78歲關山鎮大武壟族人王川雄說,阿公是蓋房子的,從小就跟著阿公、父親做,「蓋了幾十棟,做法都還清楚記得。」從18日起應台科大之邀,帶著建築系學生重現傳統竹屋。
「這棟竹屋融合兩世代的建造方法」,邱韻祥說,竹與竹交會處的綁藤技術是幾百年到100年前的綁法,100至80年前打竹洞技術純熟,取代了綁藤
邱韻祥說,多年前研究高雄六龜、小林村傳統竹屋,卻苦尋不著會完整建造竹屋的師傅,無法一窺內部面貌,最後發現關山鎮的平埔大武壟族傳統竹屋工法與小林村極為相似,而王川雄是目前認識的人中,唯一可完整搭建及說明傳統竹屋工法的師傅,因而向教育部爭取經費,在關山重現。
平埔大武壟竹屋預計2月1日前完工,開放民眾到公園內一探究竟,為讓民眾進一步認識大武壟族竹屋,台科大與王川雄、關山長興45農園將於27日下午2至4時,在關農米國學校舉辦平埔竹藝DIY,與關山平埔竹屋工藝介紹,有興趣者請上關山平埔竹屋工藝介紹與竹藝體驗 DIY報名。



「黃乞食、廖學老」
離開兩週,菜園已變草園。努力除草之際老人來閒聊,得到百思不解的重大收穫:
話說我村有長輩名為「黃乞食」,民間相信取個爛名可以避掉厄運平安長大,但一般都是取偏名、小名,而非用在正名,此人是正名乞食。我再問,那還有其他很爛的爛名字嗎?「有,廖學老!」,蛤?我沒聽錯?(閩南人的客家發音是「學老」也有人寫「福佬」),用這來當跟「乞食」同等級的爛名字?可見….「對,哼!學老人!呸….」鄰居接著這麼說,還吐了口痰。
我問,這種民間很討厭福佬人的情結,到你父母那代還很強(所以才會這樣取名字)?,86歲的老人說,對!像冤仇人一樣!
然後突然想到,前兩個月訪問苗栗攝影家謝其煚,他拍攝的一位鄰居對象叫做「學老伯」,明明是客家人,卻從小被叫「學老仔」,謝老師也不知何故。聯想起來,應該就是一樣用爛偏名以祈求平安長大的意思。
我前幾天跟一群「學老」好朋友混,整天耳朵都是學老話,晚上睡覺也是學老話還在嗡嗡響個不停,然後這老人跟我說以前互相仇恨故「學老」跟「乞食」同等級。
進菜園真好,不用跑田野,故事自己來。
這就是我為何一直要住偏鄉啊。
下圖就是學老伯。謝其煚老師攝影集封面人物。


藏品名稱 ?霧揀社番乞食立典大租契字
重要關係人 立契人 乞食
承受人 陳新治
關係人 在場裕興阿,代筆人賴興才,為中番親加目。陳批
成文時間 中曆 同治10年
日曆
西曆 1871
地點 ?東保抄封厝墘東北勢
類別 典胎與借貸
關鍵詞 典大租
內容摘要 承祖父愛箸哮哮遺下大租粟4斗道正,陳批為現佃,典借銀2大元,典期10年
戳記文字 ?社愛都孝圖記;理番分府給?霧?社通事裕興阿長行戳記
備註
藏品編號 2591717
原件典藏單位 國家圖書館特藏組
系統號 0000366994

臺灣記憶 Taiwan Memory--國家圖書館 - https://goo.gl/25r0oH

cca100100-od-002591717-001-n  


 

政府不該用漢人欺負原住民的手段來應付平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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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日前通過『原住民族身份法』修正草案,打算在現有的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之外,加上第三類的平埔原住民。總統府表示,這是落實總統在去年向原住民族道歉時所做的承諾,尊重平埔族的自我認同、讓族人的身份得到應有的權利和地位。根據原民會的說法,這是讓平埔族「找到身份認同」,至於平埔族的權利恢復,由於現有的法律是針對山原及平原設計的,還必須看平埔族在各方面的需要「另訂權利」。
平埔族是日本殖民政府為了統治方便所建構出來的類別,有別於高砂族,也就是清朝所區隔的熟番跟生番,表面上是根據接受教化的程度所做的分類,其實暗藏以夷制夷的玄機,同時又充滿著同化主義,希望原住民族的人數越來越少。戰後,中華民國政府以平埔族過於漢化為由,藉著選舉名冊的製作取消了平埔族的身份,一夕之間,讓族人失去了相關的權利。多年來,平埔族從來沒有缺席原住民族權利運動,也獲得仍保有身份的兄弟姊妹支持。
究竟要如何恢復平埔族的原住民族身份,大體上可以歸納為三種:第一種是自動恢復為平地原住民,第二種是創造平埔族的類別,第三種則是仿效客家族群的方式,只有集體的類別、沒有個別的身份。目前政府的作法近似於第二種,也就是在行政上歸原民會管轄,不再另外設置所謂的平埔族委員會。其實,關鍵在於究竟平埔族可以享有多少原住民族權利,也就是權利的來源何在。
原住民族(indigenous people)並非單純的少數族群(ethnic minority),而是指墾殖者尚未前來之前就已經在此者,因此,由原住民族身份而來的原住民族權利(indigenous rights)有別於一般的少數族群權利(minority rights),這些是既有的權利(inherent rights)、而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delegated rights)。如果照原民會的說法,還要看實際上的需要來決定平埔族可以有多少原住民族權利,那是違背『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的精神,把權利矮化為福利。
保障原民權益 非以弱勢救濟思維
原民會今天使用各種理由限縮平埔族的權利,不知不覺附和一些反對原住民族權利保障措施的說法,彷彿只有住在偏遠的部落、或社會經濟條件相對弱勢者才有資格享有政府的救濟,包括升學的加分、或補助,那是誤解原住民族權利的真諦,非原住民難保不會援引同樣的思維。我們由原住民族部落法人化就可以看到,部落會議排除被迫離開原鄉的族人,赤裸裸剝奪都市原住民的權利。
實事求是,原民會的預算不多,根據登記身份的人口等比例增編並非難事。至於究竟會增加多少平埔族人數,原民會裝聾作啞、故意製造恐慌,居心叵測。坦誠而言,具有平埔血統未必有資格登記。真正可能衝擊到的是一席平原立委,當年國會減半,未雨綢繆,原民席次並未等幅減少;果真平埔族希望有國會代表,執政黨也可以透過不分區排解。
廢除山原與平原的恣意區別,一直是原住民族權利運動的訴求;政府此番增列平埔,那是背道而馳。『原住民族基本法』在2005年通過後,照規定應該在3年內著手日出、及落日立法工作,迄今進度有限。即使『原住民族身份法』修法順利,根據原民會的說法,還有幾十種法律必須修訂,擺明就是虛晃一招。其實,不需修法、修憲,自動回歸平原身份立竿見影。原民會到部落進行宣導,刻意強調所謂資源相互排擠,當然會引起族人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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