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統籌稅款紅包517億起跳創次高 19日前入帳 https://bit.ly/3HlOeLo
地方統籌稅款紅包517億起跳創次高 19日前入帳
© 中央社2024/1/15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5日電)攸關地方財源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截至去年12月底,實收數達新台幣3817.17億元,超過全年預算數,各縣市政府可望於1月19日前獲加發「紅包」,總金額至少有517億元,創歷來次高水準。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實徵情形,截至去年12月底,累計實際收入4058.98億元,占全年估算數的115.69%,相較往年同期,達成率在前段班。
檢視目前各稅源執行結果,去年國稅方面,所得稅1815.77億元、達成率112.92%,貨物稅162.96億元、達成率104.7%,營業稅2051.39億元、達成率120.38%。屬於地方稅的土增稅,受上半年房地交易趨涼影響,收入僅28.86億元、達成率僅70.69%,與往年至少9成的水準,相差甚遠。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可視為一塊「大餅」,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等國稅部分,依規定,地方政府可取得其中94%,即「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另6%納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地方政府緊急或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另行撥付。屬地方稅的土增稅,則納入「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範疇。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會依據每年的通知分配金額,按12個月平均撥付給地方政府,如果當年度實收數超過預算數,財政部會在隔年1月中旬預算整理期間結束後,加發第13次給地方政府。
截至去年12月底,除特別統籌稅款實收241.81億元、達成率116.22%,普通統籌稅款3817.17億元、達成率達到115.65%,已超過預算數約517億元,意味地方政府確定將獲第13次「紅包」,但最後能有「多大包」,後續仍須加計預算整理期遞延入帳的部分,規模料創歷年次高,僅次於2022年的729億元。
財政部官員指出,第13次「紅包」將力拚1月19日之前撥付給地方政府,以利年關資金調度;同時,也呼籲地方政府優先用於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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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林思銘2018年購買寶山7400坪農地,不僅向農會超貸500萬,還長達6年未償還本金,疑利用民代身份「低買高貸」,涉嫌掏空農會-更在上頭濫墾蓋違建-國民黨候選人的特權土地案件從侵占國有地、違建農舍、違法超貸,一件比一件誇張  https://bit.ly/4auoXMF


《財政收支劃分法》/營業稅將百分之百透過統籌分配回到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劃分法》/營業稅將百分之百透過統籌分配回到地方政府


竹縣統籌分配款人均全台最後一名 林思銘抗議不公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今天透過辦公室抗議,「繳稅大戶」新竹縣,分得的人均統籌分配款竟是全台最後一名! (記者黃美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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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3:17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今天透過辦公室發出抗議,他指稱,從中央最新公布資料顯示,新竹縣上繳稅款名列前茅,人均獲得的統籌分配款卻是全台最後一名!且是唯一不到1萬的縣市。他問,從人口、稅收、科技產業發展的重要性等各面向,新竹縣就算不如新竹市,難道還比不上苗栗縣?
林思銘說,新竹縣是「繳稅大戶」,上繳的稅收總共超過1077億,是宜蘭縣的6.5倍,苗栗縣的2.75倍,但分得的統籌分配款卻跟宜蘭差不多,甚至只有苗栗縣的79%!這種中央統籌分配款是「羞辱式」的,把新竹縣民當成是二等公民。
林思銘抨擊,新竹縣民是這個制度的最大受害者,隨著科技產業等高附加價值產業在新竹縣發展,創造高額的稅收跟發展需求,但獲得的人均統籌分配稅款卻不到台北市的一半,他呼籲必須要修法檢討以達到公平分配。
林思銘說,統籌分配稅款不公的緣由來自24年不見重新修正的財劃法。當時的行政區域是2都23縣市,現在已成6都16縣市,但財劃法卻因沒有修正跟上,以致忽略各區域在近年的經濟發展與人口變化,造成分配不均。
他說,新竹縣2024年中央統籌分配款人均分配金額竟然是全國最低,是唯一不到1萬的縣市,從人口、稅收、科技產業發展的重要性等各面向,新竹縣就算不如新竹市,難道還比不上苗栗縣?
他說,他常接獲新竹縣民,特別是頭前溪南岸的鄉親抱怨,地方上很多重大建設來自中央的經費明顯不足,像是中央在協助新竹縣各級學校的建置上明顯進度落後,造成很多學子必須遠離自己的學區就讀。他除了跟縣府合作多方管道爭取多的中央補助款之外,也要爭取財劃法早日啟動修正。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抨擊,新竹縣2024年中央統籌分配款人均分配金額竟然是全國最低,且是唯一不到1萬的縣市,從人口、稅收、科技產業發展的重要性等各面向,難道還比不上苗栗縣? (記者黃美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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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加值型營業稅

日本於提升消費稅稅率之際,地方商會自主宣導將小規模營業人納入加值稅課稅範圍。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日本消費稅(value-added tax加值稅,也就是台灣的加值型營業稅)稅率,於今年10月1日,從原本的8%提升至10%。雖然僅是2個百分點的調整,卻經歷了2次延期,原本預計在2015年10月就提升到10%,卻整整拖了4年才正式上路。
我們要的是稅改,而非減稅──日本消費稅改革的啟示 | 陳國樑、伍大開 / 思財仰屋 | 獨立評論 http://bit.ly/2stT2eP
如此冗長的拖延,其來有自。日本上次調高消費稅稅率是在2014年4月,也確實付出相當大的代價。該年GDP成長率較前一年下跌1.6個百分點(從2%到0.375%),且伴隨世界經濟成長趨緩及不確定性,更是讓日本的經濟雪上加霜。除此之外,2014年的稅率調漲還引發人民恐慌,造成增稅前民眾大量搶購的現象。雖然此舉創造了短期的消費榮景,然而在政策實施後隨即消逝,反而讓日本陷入更為低迷的氛圍,拖累經濟表現。在此前車之鑑下,安倍政權對於按既定時程調高消費稅躊躇難定,進而導致2次延期。
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日本政府這次明顯有備而來,祭出完整配套措施,用意雖在於緩解調高稅率的衝擊,但也因此造就了「最複雜的稅改」。以小規模商家為例,一方面為拓展電子支付、減少人民對於現金交易的依賴,另一方面為擴大消費稅稅基,只要接受電子支付,就將提供最高5%的優惠稅率,等同抵銷了近2次的稅率調升。再者,許多種食品及飲料的稅率仍維持原稅率8%,減緩了民生必須支出的衝擊,但也造成了複雜的兩層稅率結構。
此外,面對日本人口結構與政府財政的現狀,本次稅率調升所新增的稅收主要將用於學前教育等育兒福利與削減政府赤字,有其正當性,因此批判聲浪不若前次稅率調升嚴重。
雖然本次稅率調升當下,市場也出現混亂現象,但2個月來,制度更替時的短暫紛擾情形已大幅下降,安倍政權應能安穩的度過這次增稅。
消費稅稅率調漲,是各國趨勢
近年來消費稅在整體稅制中的重要性逐漸增加,有迎頭趕上所得稅的趨勢。根據OECD於2018年出具的消費稅報告,自1970年以來,OECD國家平均加值稅率有明顯上升的趨勢;其中最為明顯的莫過於2008年債信危機引爆後,許多國家皆調升消費稅率,用以支應逐漸增加的公共支出。
近年來OECD國家平均加值稅稅率。其稅率為一般稅率,也就是針對一般財貨所課徵之稅率。資料來源:OECD
稅率的上升也反映在加值稅稅收上。OECD各國平均加值稅稅收占總稅收比例,由1975年之8.8%躍升為2016年之20.2%。
1975年及2016年之加值稅占總稅收比例。資料來源:OECD
相較於所得稅在20世紀的大行其道,21世紀將會是消費稅的世紀。所得稅漸失丰采的原因很簡單:所得稅的課徵標的為所得,容易移轉至低稅率國家(例如百慕達或英屬維京群島等)以規避稅負。雖然OECD或EU等國際組織開始盯上這些「避稅天堂」,也提出諸多因應對策,但是否能成功防堵逃漏,仍有待檢驗。
相對而言,消費稅的課徵標的為財貨及勞務消費,移動性相當低,因此較不容易有上述移轉而發生逃漏的情形。舉個例子來說,機場免稅商店內的商品價格都不含消費稅,除了國外旅遊於出入境時少量消費外,鮮少有人會為了規避消費稅而專程出境到免稅店消費,畢竟光是機票都不划算了!
此外,全球性的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的影響,也日益凸顯以消費為稅基的重要性。例如近日IMF對於日本經濟的研究報告指出,日本應謹慎評估人口結構變遷對於財政收支的影響,並建議日本政府應於2030年以前將消費稅稅率提高至15%、2050以前提升至20%。雖然以日本目前的情況來說,重啟調高消費稅的討論相當困難,但IMF對於日本政府的建議清楚說明,在面對人口結構變遷時,消費稅確實為一穩定且合適的稅收來源。
面對此一消費稅調漲的國際趨勢,很遺憾的,近年來我們只看到我國政府一次又一次的減稅政策(印花稅、長照扣除額及貨物稅等)。政府租稅改革的重心在於如何降稅;舉凡大型的稅改皆與所得稅系統有關,消費稅系統方面,充其量就是特定財貨的減稅優惠(例如節能家電及機車)、非全面性的檢討。當然,減稅並非一定是壞事,但一味的減稅,而不思量如何補足未來的財政缺口,財政無法永續。
日本帶給我們的啟示
台灣的加值型營業稅稅率,雖有5%至10%區間的設計,但自1986年上路至今徵收率均為5%。以目前共計168個實施加值稅的國家來說,台灣的稅率「榮登」世界第二低(最低為安道爾侯國的4.5%)。借鑑日本的經驗,我們可以想想,是否應著手調整那「亙古不變」的營業稅稅率呢?
以2018年為例,營業稅稅收約4,154億元,假設所有營業人均納入加值體系,如果調漲0.5%,預期可帶來415億元左右的稅收,對於國家財政負擔必然能有相當的挹注。當然,調高營業稅稅率可能會帶來部分負面衝擊,包括物價水準提升及景氣衰退等,不過,日本這次消費稅改革的經驗值得借鏡;只要整體配套得宜(電子支付優惠等)、稅收支用有其正當性(育兒福利與削減赤字),社會未必不能接受。
如果外界對於提高稅率有疑慮,或可參考其他國家的作法,在一般稅率與零稅率之間,另針對民生必需品設一個縮減稅率(reduced rate),例如3%,使民生必需品之稅率不升反降,以降緩對於民生的衝擊。
歷年來學界一直有提高營業稅稅率的呼聲,可惜不受決策者所重視。做與不做,除了彰顯人民對於財政體系的期許,更是決策者的一念之間。台灣需要的是租稅改革(tax reform),而不是一次又一次的租稅減免(tax cut)!
除了稅率提高,擴大稅基也是近年來各國必然討論的稅改內容。我國營業稅課稅範圍比日本小;舉凡執行業務者提供之勞務(例如醫療美容、植牙、美齒等)皆非課稅對象。此外,小規模營業人、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以及統一發票使用門檻等,更是進一步對於消費稅稅基造成莫大的破壞。
最後,我們要指出的是:即使明知消費稅稅率加重會對經濟造成一定的負面衝擊,在日本政府慮竭精殫的規劃以降低衝擊的努力下,終究完成了改革的工程。以此為鏡,檢討我國營業稅稅制,是不為、而非不能爾。
我們要的是稅改,而非減稅──日本消費稅改革的啟示 | 陳國樑、伍大開 / 思財仰屋 | 獨立評論 http://bit.ly/2stT2eP

《財政收支劃分法》/營業稅將百分之百透過統籌分配回到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劃分法》/營業稅將百分之百透過統籌分配回到地方政府


社論-營業稅全歸地方 宜妥善規劃
By 中時電子報,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三月 25日, 2017
行政院長林全。(姚志平攝)
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在立法院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最快7月中送立法院審議,修法後營業稅將百分之百透過統籌分配回到地方政府。以去年稅收來看,營業稅收為3,546億元,套用現行公式,約有1,400億元進入中央統籌款,修法後,只要扣除3%的統一發票獎金與1.5%的中央政府稽徵成本,納入統籌款的金額將增加至3,386億元
其實,營業稅本來是地方稅,民國70年為了因應加值型營業稅實施後,稅收集中在總公司所在的大都市,特別是台北市和高雄市,因此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明定營業稅在省應以其總收入50%由省統籌分配所屬之縣(市)(局);在直轄市應以其總收入50%由中央統籌分配省及直轄市。由於地方政府可自留50%,各地方政府紛紛搶稅,要求部分營利事業單位辦理分繳,干擾業者的經營規劃。有鑒於此,88年修改財劃法時,將營業稅改為國稅,加上精省之後中央支出大增,於是將營業稅收入的60%保留為中央政府收入,40%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自此統籌分配稅款該如何分配,年年都成為爭議的焦點,要求修改財劃法的聲浪從未停過,但政府提出的修正版本始終無法讓大家接受,以致延宕多年無法拍板定案。
統籌分配稅款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分配。就以2017年財政部預估的統籌分配稅款而言,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為2461.43億元,餅就這麼大,分配的結果是:六都分走了64.77%;其餘縣市分配26.59.%,鄉鎮市8.65%。相較其它縣市鄉鎮,六都本身地方稅收就較高,又拿走大部分的統籌分配稅款,六都首長仍喊窮,其它窮縣市對分配結果更不滿意了,相繼向中央爭取更多資源。如何訂定讓各地方都滿意的分配公式,本身就是一個極為困難的事。
這次財劃法修正的原則是,保證地方財源只增不減,並將發揮調劑地方盈虛功能、縮小直轄市和縣市差距。為達到這個原則,統籌稅款擴大稅源,其中營業稅提撥率由40%調升至100%,新增菸酒稅入統籌款財源,但所得稅、土增稅、遺贈稅提撥給地方比率調降。根據媒體報導,由於林全對公式指標有意見,未來公式指標會納入「加權」概念重算,讓設算的公式更精緻 。
把營業稅百分之百分配給地方,統籌分配款的餅變大之後,行政院更有餘裕做合理的分配,改善地方財政長期患寡又患不均的狀況,這一點我們樂觀其成,但是新的統籌分配款公式究竟如何加權,如何變得更精緻?應儘早公布,讓地方百里侯有充分參與討論的空間,才能真正一舉解決爭議已久的問題。除此之外,營業稅100%統籌分配出去之後,中央財政不足將如何彌補,也應未雨綢繆。
近年所得稅占稅收的比重大約在50%左右,穩坐第一大稅收,去年1到6月,甚至高達51.3%,創下歷史新高。若是和其它國家相比,美國約為47.2%、英國35.4%、日本32.5%、南韓29.3%,台灣所得稅比重不但高於競爭對手國,也比歐美等先進國家高。所得稅比重偏高,稅率也高,目前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最高級距達45%,比大部分亞洲國家高,已接近歐洲福利國家水準個人綜所稅中,有7成5是由薪資所得貢獻,形成總稅收過度傾斜向勤勞所得者的扭曲現象。
和所得稅相比,營業稅雖然是第二大稅收來源,但根據104年財政部的統計,只占了內地稅的17.1%,而且稅率則只有5%,不但低於鄰近國家的日本(8%),和中國(17%),更遠低於OECD國家平稅率(25%),是課徵營業稅的國家中,稅率最低的。營業稅的稅基廣,稅率又低,學者專家大多認為,調降所得稅,調升營業稅,是改善租稅結構扭曲的最好方式。
不過,5月份財政部將出爐的稅改重點,仍在所得稅,包括把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從45%調降到40%;股利所得和外資一樣改採「分離課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從17%調高到20%以下。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總統川普的稅改是把企業營所稅從35%降為15%;個人所得稅率分三級,分別是12%、25%及33%;股利所得分離課稅20%。拿我們的稅改和川普稅改比一比,川普是對富人、中低所得者和企業全面減稅,以營造一個低稅負環境,提升美國競爭力。反觀我們的稅改,重點在降低富人稅、股利所得稅,和提高企業營所稅。川普的減稅一旦正式端出,勢將對台灣形成極大壓力,迫使財政部重新全盤檢討我們過度仰賴所得稅的稅制是否合理。
再者,營業稅百分之百統籌分配地方之後,財政狀況本已捉襟見肘的中央,將沒有其它理想的稅源可資挹注,所得稅已沒有進一步調降的空間。在豐盈地方財政的同時,如何避免中央財政困境,政府亦應一併妥善規劃。


避全球版肥咖 台有錢人搶當香港稅務居民
By 王姿琳,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三月 25日, 2017
台港稅務居民課稅原則比較
因應台美肥咖條款,政院日前通過《稅捐稽徵法》5條之1修正案,授權財政部可和外國洽簽稅務資訊交換協議,立法院將於本周三(29日)審查。資深會計師觀察,因應此項修正,許多高資產人士將會把錢搬到香港,搶當香港的稅務居民。
安永會計師林志翔分析,香港只對當地所得課稅,稅率最高17%;相較台灣全球課稅、綜所稅稅率最高45%低了許多;另考量資產移轉與傳承,香港不課遺贈稅,台灣不僅有、現在還要調高稅率,從稅率配置的「效率」來看香港相對便宜,有錢人選擇將錢停泊在香港很合理。
只不過,搭配反洗錢趨勢,想直接把錢放在香港金融機構也沒那麼容易。林志翔表示,以往只要1年在香港待超過180天,或在當地有永久住所,就可以成為香港稅務居民;但現在盡職調查(KYC)越趨嚴格,若單純要開戶存入巨額款項,他不認為銀行敢收,所以近來興起藉由「取得港簽成為香港稅務居民」的方式,就可以合理將資產移轉至香港。
林志翔指出,主要取得簽證方式有3,分別是取得香港公司offer的高階專業經理人;擁有諾貝爾獎、奧林匹克選手等特殊成就的優秀人才;最後是近來最夯的企業家身份,若大老闆在香港有投資計畫,提出申請後,香港政府同意就可以取得簽證。而上述3項簽證,只要在港連續待滿7年,亦可以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不願具名的資深會計師分析,由於CRS(金融帳戶資訊主動交換標準,簡稱全球版肥咖)被交換出去的都是非稅務居民,即便香港接下來將擴大交換國家,從目前僅日本及英國2國擴展到74國,但有錢人只要成為香港稅務居民,也不用擔心被交換出去。
此外,外界擔憂香港會將稅務資訊交換給大陸,會計師也說,只要主觀與客觀上不構成大陸稅務居民身份(1年離境累計逾90天者),就可以順利避開被交換給大陸的可能性。
會計師說,原以為交換範圍包括資金配置最多的陸、港、澳三地,沒想到卻排除。在《兩岸租稅協議》和《港澳關係條例》卡關的狀況下,未來高資產人士無須移往維京群島等租稅天堂,只要合法將錢配置在香港,不僅台灣國稅局查不到稅,也可逃過陸版肥咖,大大提高有錢人轉進香港的誘因。

《財政收支劃分法》/營業稅將百分之百透過統籌分配回到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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