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吹哨子平台月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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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台北電】《勞基法》修正案日前在立院完成3讀,當中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至8小時惹議。衛福部指出,唯有在天災、意外、緊急狀況等3種客觀條件下,院方才能透過協商將輪班間隔縮至8小時,衛福部最快將於1月底推出「護理人員排班抱怨通報平台」,提供不具名的舉證通報,衛福部將和勞工局無預警前往稽查。
 花花班(護理界對畸形班表的稱呼)現仍在部分醫院間出現,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指出,很多輪班的護理師,小夜班(下午16時到凌晨24時)上完,下一班可能是早上8點的白天班,扣除掉15~30分鐘的交班、來回通勤和梳洗時間,能休息睡覺的時間根本沒剩幾小時,在精神不濟的狀況下,除了通勤時易發生意外,上班也可能因此給錯藥、打錯針。
 衛福部照護司司長蔡淑鳳說,就算在新版《勞基法》上路後,也只有在天災、意外、緊急狀況等3大不可預期的狀況時,才可透過協商、把輪班間隔由11縮至8小時,且這3個條件都是客觀、公開透明的資訊,「非院方說的算」;她補充,曾有資方提出希望將「過年期間」等狀況納入,但被衛福部拒絕,認為這種屬於「可預期」的狀況,沒理由需要縮短護理人員的輪班間隔時間。
 為保障護理人員權益,衛福部正規畫建置「護理人員排班抱怨通報平台」,雖然新版《勞基法》是在3月1日上路,但該平台預計在1月底便啟動。蔡淑鳳轉述衛福部長陳時中指示,要全力保障吹哨者的隱私,所以該平台將採不署名的方式,只要提供具體事實,衛福部將偕同地方勞工局進行無預警稽查,若發現確實違法,除了會依《勞基法》開罰,同時也會列為未來醫院評鑑時的參考。
 蔡淑鳳說,除了無預警稽查,為保護隱私,稽查時不會只查吹哨者的部門,就算資方真的神通廣大,找到吹哨者並進行報復,護理人員也可向衛福部申訴。陳時中也交待,要盡快將該平台的資訊通知各醫院、基層的護理人員,讓他們知道這救濟管道,也會透過通知各醫療院所,要求他們自制來降低違法情事


力抗藥師荒 這間藥局祭出95K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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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20: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從高雄起家的丁丁藥局為了解決藥師荒,祭出月薪最高9.5萬元的福利吸引人才,年薪破百萬不是夢。
據《三立》報導,丁丁藥局徵才,新人底薪就有7.4萬,過試用期還能再拿獎金,待滿一年加薪5000元,3年能加薪1萬元,若升上主管職每個月加給2000元,副店長每個月5000、店長1萬5000元。這樣下來薪水最高每月可飆到9.5萬。
力抗藥師荒,丁丁藥局開出月薪9.5萬徵才。圖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力抗藥師荒,丁丁藥局開出月薪9.5萬徵才。圖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但想應徵這份工作並不是這麼容易,除了要有醫師執照外,還須有2年經驗,同時處理點收、上架、扛業績壓力、學習軟硬體設備,還要上EMBA級課程,加強零售行銷。
丁丁藥局業務處長陳一徹表示:「藥師店長的薪資可能就已經年薪破百萬,那再加上獎金、年終分紅的話,年薪到150萬以上、200萬都有可能。」
此外每個月還會依照店裡業績,給予每個月1到2萬元不等的獎金。而部分人力將進駐到內湖旗艦店,重返北市一級戰場,商機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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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搞混 護士與護理師最大差別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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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網友陳睿明拍片羞辱護理人員,頻以「婊子、一群輸卵管」等惡劣言語攻擊,認為護士與護理師根本沒差,更以輕蔑態度詢問「手天使是你們的工作範圍嗎?」引爆眾怒。部落客「廣告小妹」今(2)日就在臉書專頁上特別為大家解釋,究竟護士與護理師有什麼區別?
「廣告小妹」說明,台灣的護士與護理師之間的差異,簡單來說就是:高職畢業取得證照者為護士;專科畢業取得證照者為護理師。台灣地區高職護理科早於 2005 年停招,護士等級普考也於 2013 年停辦,現階段護理執業人員超過八成具有護理師執照。
接著她並說,在 90 年代前的台灣,因「護理」這專業未規範化,因此誰都可遊走法律邊緣自稱「護士」,經過長期的修法、規範後,護士一職才能走到今天成為「護理師」,不僅保障從業人員也保障病患。
▲「廣告小妹」在臉書點出護士與護理師的差別。(圖/翻攝自「廣告小妹 AdFan」臉書)
此外,因陳男影片充滿對護理人員的不敬與謾罵,且表明絕不道歉,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已於昨(1)日晚間發布聲明,呼籲若有護理師感到不舒服可直接對陳男提告,而衛生福利部也在今日稍早表示,對陳男行徑「嚴厲譴責」,已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 Youtube 官方檢舉,並將與衛福部法規會研議如何提告導正網友錯誤觀念。陳男恐涉及《刑法》309 條公然侮辱及 235 條妨礙風化等罪嫌。


網友拍片污辱護理師「臭X子、一群輸卵管」 衛福部喊告!
By Etnews健康雲粉絲團, health.ettoday.net查看原始檔
▲網友陳睿明po影片飆罵護理人員。(圖/翻攝自Youtube)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網友陳睿明因親人住院,疑似和護理人員有誤會,昨(1)日在臉出po出一部影片飆罵護理人員,除了罵護理人員是「一群輸卵管」,最後還做出「打手槍」動作直問「手天使是你們的工作範圍嗎?」引發網友砲轟。衛福部今(2)日表示,將對陳睿明提告。
陳睿明在影片中除了用髒話、不堪字眼污辱護理人員,還飆罵「你們這些該死的臭婊子」。對此,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簡任技正陳青梅表示,衛福部嚴厲譴責該網友的行為,並且已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YOUTUBE官方檢舉,打算提告。
陳青梅進一步指出,該網友恐已涉及《刑法》309條公然侮辱及235條妨礙風化等罪,但309條公然侮辱屬於告訴乃論罪,需特定對象提告才行,不過,該網友再影片中嚴重詆毀護理人員,而235條妨礙風化則屬於非告訴乃論,因此衛福部將與法規人員研議如何對陳睿明提告。
另外,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暨全體理監事也透過臉書《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簡稱護師工會》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將針對陳睿明公然用不堪侮辱性字眼羞辱護理人員一事,提出告訴。理事長陳玉鳳表示,工會已在昨晚第一時間譴責以及相關建議事項作為,陳睿明更在臉書在貼文說明照片中「不會」道歉,已屬挑釁行為,護師工會已連繫及委請法律顧問提出告訴。


 教育部就在5年前根據衛生署公文,要求各校「校護禁止幫學生換藥」,但現在卻有報導指出會有這個規定只是因為公務員「誤解公文」,荒唐規定還執行了5年之久,讓人傻眼

扯!「校護不得幫學生換藥」實施5年 現被爆全是因公務員「誤解」公文

January 4, 2017, 1:55 am
學生在校園生活中難免受傷,但由於醫師法規定,不具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醫療業務,教育部就在5年前根據衛生署公文,要
學生在校園生活中難免受傷,但由於醫師法規定,不具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醫療業務,教育部就在5年前根據衛生署公文,要求各校「校護禁止幫學生換藥」,但現在卻有報導指出會有這個規定只是因為公務員「誤解公文」,荒唐規定還執行了5年之久,讓人傻眼

▲5年前教育部發文要求校護不得幫學生換藥,但現在卻有人指出會有這規定是因公務員「誤解」導致。(示意圖/中時電子報)
根據《聯合報》報導,這項規定是因為在五年前有家長拿著醫囑單讓校護幫忙患有糖尿病的孩子施打胰島素,結果卻遭校方質疑是密醫行為,當時衛生署(今衛福部)解釋,在有醫囑前提下,校護進行醫療輔助行為以及老師代理施打胰島素並不違法,隨後還發函給當時教育部解釋給藥與輔助醫療等相關規範,卻被當時的公務員超譯解讀成「外傷換藥」也需醫囑。

▲5年前衛生署(今衛福部)發函給教育部解釋輔助醫療相關規範,卻被公務員解讀成「外傷換藥」也需醫囑。(示意圖/中時電子報)
因此在教育部官員的要求下,台大、成大、清華大學等學校都已不協助學生換藥,報導中還指出這個荒唐的規定讓許多基層校護都相當不滿,因此在日前向教育部抗議,而教育部則表示是依照衛福部來函辦理,但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澄清從未有正式公文要求校護不得換藥,「此作法完全是教育部錯誤解讀」,將與教育部溝通。


老公感冒哀哀叫 護理師老婆翻白眼:這哪算生病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八月 21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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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1 12:30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有一名日本網友PO文,護理師在平常工作上,需要接觸到許多生死關頭的重病患者,因此感冒對他們來說「不算生病」。圖/擷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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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男生有幻想,若能交到一個護理師女朋友,每當自己感冒的時候都可以被溫柔的「白色天使」照顧,一定超棒的!不過,最近有一名日本網友PO文寫到,這完完全全是一個迷思,因為護理師看過太多在生死關頭的重病患者,所以若你只是一點點小感冒就哀哀叫的話,她們會冷淡地跟你說,「感冒不算生病,睡一睡就會好」,甚至還被罵「不要以為這叫生病,快去上班!」
根據《livedoor news》報導,自己家人是護理師的原PO,在推特上表示,很多人以為「跟護理師結婚的好處,就是當自己生病的時候,護理師老婆會溫柔地照顧你」,但他覺得這是一個大迷思。他指出,由於護理師平常接觸到太多重病患者,看到自己老公只是因為感冒而說「生病了」,通常會覺得「這哪算生病啊」,只會叫老公多休息。
此文一出讓許多同樣家人是護理人員的網友深有同感,有不少跟護理師結婚的男生紛紛表示,「沒錯!我老婆通常都超冷靜地說『不用擔心,感冒死不了』」、「護理師老婆真的很少會擔心我」、「我每次說要看醫生,護理師就說『感冒睡一睡就好,不必跑去醫院排隊,還把其他病毒帶回家』!」
這一篇貼文也引起了許多本身是護理師的網友回應,表示「護理師真的很辛苦,即使發燒還是得抱病上班」、「我老公發燒38度說『我生病了,我要請假』,真的快要翻白眼」、「我們不是不擔心家人,而是知道什麼樣的症狀才需要得看醫生,一點點感冒『真的死不了』!」


 

校護不得幫學生換藥?教育部駁:從未禁止2017-01-04  11:37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媒體報導,教育部依據6年前衛生署函文要求校護在沒有醫師處方情況下,不得幫學生換藥。教育部長潘文忠今表示,學校健康中心編制上以護理人員為主,衛福部已在去年12月12日回覆護理人員在緊急狀況下可依專業判斷做處理,潘文忠也表示,「如果是輕微的狀況,可以直接進行敷藥」;綜規司司長黃雯玲也澄清,一一查問過各校後,並沒有校護不幫學生換藥的情形

  • 教育部指未禁止過校護幫學生換藥。示意圖。(資料照,記者郭靜慧攝)

    教育部指未禁止過校護幫學生換藥。示意圖。(資料照,記者郭靜慧攝)

黃雯玲表示,過去校護確實曾向教育部反映,許多健康中心備用藥品在使用上存有「灰色地帶」,例如指示用藥優碘到底能不能使用,希望能有用藥SOP,目前教育部也正在擬定相關規範,預計下週發文給各校。

黃雯玲澄清,「教育部從未禁止校護幫學生換藥」,我們一一訪問過報導中的各校,都未發現有校護不幫學生換藥的情形。而衛福部已在去年12月對護理人員用藥回文教育部,公文中指出,在緊急傷口處理上,專業醫護人員可依基準鎖定藥物做處理,緊急用藥也可視個案做處理

據衛福部105年12月12日回文表示:

(一)有關換藥行為,如為簡單之傷口處理,護理人員得依基準規定所列藥品經護理評估後加以處理;惟護理人員如經其專業判斷,病人係屬應經醫師診治之情況,應請受傷者前往醫療機構處理,完成相關通報與記錄。

(二)在緊急用藥部分,如遇有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護理人員可依個案情況給予適當之緊急救護處置。

因此,學校護理人員仍可對簡易傷口處理及緊急用藥進行立即處置。 

校護能換藥嗎? 教部:下週與衛福部建立用藥SOP

2017-01-04  20:04

〔記者吳柏軒、蕭玗欣、吳亮儀/台北報導〕學生在校園不慎受傷,傷勢不重大多會到學校健康中心包紮,但校園護理人員去年在相關會議上卻提出質疑,因醫師法、藥師法受限相關用藥,導致不能幫學生「換藥」,衛福部、教育部昨趕緊澄清沒有禁止換藥,但相關用藥規範仍模糊不明,雙方最快將在下周建立用藥SOP,如屬於健康中心必備的藥品,就應讓校醫能免醫囑換藥等。

  • 大學校園設有校園護理師,幫助學生傷口照護,卻因衛福部醫師法、藥師法等規範,能否幫學生「換藥」引發爭議。(記者吳柏軒攝)

    大學校園設有校園護理師,幫助學生傷口照護,卻因衛福部醫師法、藥師法等規範,能否幫學生「換藥」引發爭議。(記者吳柏軒攝)

成功大學學務長董旭英表示,校內護理人員曾在6年前接獲衛福部公文,指出在校園替學生施打胰島素的爭議,當時是為了釐清護理人員能否打針;而去年則是在8月中連續召開大專校院衛生保健組長研習會、大專校院護理人員工作研習會,2次會議都有人提問校護的用藥問題,在場的衛福部官員解釋要遵循醫師法及藥師法等,因而衍生校護不能用優碘幫學生換藥的爭議。

董旭英說,因成大有附屬醫院醫師,所以持續讓校護幫學生換藥,但部分大學沒有醫師,可能衍生法規解讀的擔憂,如校內曾有校護幫學生塗優碘卻引發過敏,且該案還有醫囑,只好請學生趕緊再去看醫生治療,認為校護用藥仍須衛福部、教育部釐清,否則第一線的校護仍會有工作困擾與擔憂。

清華大學學務長謝小芩說,滿多學生車禍擦傷,不見得去醫院看,到健康中心擦藥換藥很方便,但校護用藥問題卻從去年會議浮上檯面,相關規定讓校護不敢違法,今年元旦起只好不幫學生換藥,只處理緊急狀況傷口,但校方其實相信護理專業,「不能換藥聽到都覺得不可思議。」中央大學衛保組也表示,學生一般小面積傷口,若不需送醫會進行第一次照料;但傷口多約10到14天癒合,後續換藥稱為「常規傷口」,學生若要換藥則須持醫囑才能服務。

台灣師範大學健康中心主任連盈如說,換藥是校護工作中「傷病處理」的一環,而去年校方沒派代表參加會議,目前校內仍實施換藥服務,但相關藥品施用確實存在爭議,但不讓學生在健康中心換藥,還要到診所掛號,除了掛號費,也產生健保資源排擠問題,學生傷口包紮有時每周數次,會造成很大困擾與成本支出,且學生換藥也是其權益,如果要取消,也需白紙黑字才會取消,貿然停止會製造很大反彈。

台灣大學學務長陳聰富說,校內的衛保組因為設有2名校醫,所以在相關傷口包紮、換藥措施等都沒有問題。

面對校護換藥爭議,教育部綜規司長黃雯玲說,去年會議上因許多健康中心備用藥品在使用上存有「灰色地帶」,希望能建立用藥SOP,但教育部從未禁止校護幫學生換藥,而教育部另有「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基準」,其中便條列保健、傷病處理耗材,如生理食鹽水、優碘溶液等,未來擬和衛福部討論,只要列入耗材,就能讓校護免醫囑而施用,但須衛福部解釋放寬法令,最快下周開會,擬定結論並發放公文給各校,讓校護遵循。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解釋,校護具護理師資格,都可處理傷口,而有些病童需進一步照護,如施打胰島素等,則需家長帶來醫師處方才能施打,不能處理傷口是誤傳,會發公文給教育部釐清疑慮。石崇良還說,成藥、指示藥和處方用藥的規定非常清楚,就算學生帶來處方藥,只要有醫囑,校護都能為學生處理,至於成藥和指示藥就算一般民眾也都能使用,不會有觸法問題;至於校護怕觸法,他說,護理師不可能不清楚各類用藥規定,應是對公文的過度解讀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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