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分類械鬥年表/一田二主/南北客家土地差異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qx4c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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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勝本(客籍,范姜殿高兄弟,範圍:今桃園楊梅、觀音等)
郭振岳(漳州裔,郭振掬等,範圍:大溪墘莊)[6]
道光年間
金廣福(閩粵合股,姜秀鑾、林德修等,範圍:今新竹北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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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鄉志裡面有以下一段資料,提到開墾觀音新屋的關鍵人物中有郭振掬,他的籍貫與我們的完全一樣 ,而且還多了「上坪鄉」的資訊,他是「士志振光宗」的「振」字輩,比郭光宗還要早一輩,來台時間也可能較早。

三、郭振掬、附郭龍明
郭振掬,字振岳,原籍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昇平保上坪鄉二十五都岱山社,生
於1687年(康熙26年)。長成後,由原籍渡海來臺,初居臺南。1723年(雍正元年),攜眷遷至臺灣北部,居於今觀音、新屋境內之大溪墘庄從事拓墾工作。1735年(雍正13年),以郭振岳名義與姜勝本墾號共同向平埔族南崁社土目老密氏請墾土地,並招募佃戶拓墾。土地範圍包括「東至高山頂(今楊梅鎮高山、高榮二里),西至海涯,南至大溪(今社子溪),北至大堀溪(今觀音鄉境內)」,涵蓋了今觀音鄉西南部,以及本鄉西北側的土地。經過數年的開墾,荒埔陸續成田,郭振岳和姜勝本成為新屋、觀音地區兩大業戶,其收租方式為就每年之收成,採一九五抽,即業主得15%,佃戶得85%。1744年(乾隆9年),郭振岳與姜勝本兩業戶以「佃戶日多,事務日繁,合理之難免維艱,曷若分收之較為方便」為由,將墾業劃分,經過拈鬮,郭振岳得西畔靠海土地,姜勝本得東畔內陸土地。今永安村有郭厝與頭家厝之地名,即與郭振岳業戶落居於此有關。
嘉慶年間,郭振掬之玄孫郭龍明繼為業主,為裨益當地農民,乃興築龍明埤(今稱溜明埤),以興灌溉之利;並建置供奉保生大帝的傳濟廟(今改建為保生宮),成為當地信仰中心。註11由於郭龍明常減免佃戶租榖,或是捐租賑濟災民,官方為嘉獎其公義,而授與候補知縣之職,並且協辦地方治安,當地人民之
案件亦由其襄理,使其為民眾所欽服。郭光天派下

大園郭性族譜資料: 一本與林本源收購郭家大租有關的論文 - https://goo.gl/AZfWP8

大溪墘莊的開墾約始於雍正十三年,當時福建漳州人郭振岳與姜勝本合股向南崁社土目老密氏給得墾批招佃開墾。在乾隆九年的鬮分字內,兩合股業戶鬮分田園各業各管,姜勝本一股分得東畔田業,郭振岳一股則分得西畔田業,此外已經報陞的供課賦額也是對半均分,稟明淡水同知立碑定界址分管。契字內明白指出一九五抽的莊業管理模式:「因乏溪流灌蔭,乃是旱田,不勘奉文丈甲,依年冬豐歉一九五抽的,業主得一五,佃人得八五」(大租調 282)。姜勝本的一股其實是由林家與潘家合股的公業,嘉慶九年兩家同時都以「積欠公項無力完繳」為由, 將此大租莊業出賣給塹城郊商吳順記, 杜賣總價為2160 兩折合番銀為 3000 銀元。在這之後一直到抗租案完結,將近七十多年時間,大溪墘莊東畔的田業一直都以吳順記為業戶名統一管理,維持一個穩定的業戶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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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九年,原合股開墾大溪墘莊的姜勝本與郭振岳分戶各管,漳州籍郭振岳家族分得西畔的田園,隨著家族繁衍,田業也陸續在家族內部分戶各管。本案的大租業戶是郭振岳(即郭振掬)三子光梓的曾孫郭龍明,業戶本身就落戶在大溪墘墾莊西南邊與萃豐莊交界處的崁頭厝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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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晚期臺灣的土地法律文化──淡新檔案內淡新地域漢
墾莊在十九世紀四十年代以來土地抗租案件為主的分析 *
林文凱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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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墘庄墾戶姜勝本墾號+姜勝本、吳順記、郭振岳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crKfcO

范姜姓氏由來其族譜與新屋姜家族譜說法不同;范姜說明為法定血緣親屬,姜家族譜說為直系血緣關係+字輩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p1PYvS

竹塹大溪墘庄墾戶姜勝本墾號+姜勝本墾號將此大租莊業出賣給塹城郊商吳順記+新屋、郭振岳--姜勝本,台灣姜世良宗族與郭家與台南下營姜彰興家族, 來台前都曾定居- 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 @ 姜姓宗親 :: 隨意窩 Xuite日誌 - https://goo.gl/9j0I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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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大溪墘庄閩、客宗族互動關係之探討:以姜、范姜、郭三姓為例- 月旦知識庫 Lawdata 法學搜尋 - https://goo.gl/WaAy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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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7_08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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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inwu.gov.tw/core/download/getfile.php?itemId=2&count=0

 

新屋鄉志---姜勝本與范姜+姜范+姜世良宗族http://www.shinwu.gov.tw/core/download/getfile.php?itemId=2&coun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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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鄉最早的漢人與平埔族之間的土地交易,來自於1735年(雍正13年)郭振岳墾號向南崁社
土官老密氏等購買土地招佃開墾。該文件全文如下:
   立賣契人南坎社土官老密氏、甲頭夏胡立、老番毒 欗等。本社內大溪墘槺榔林荒埔壹小段,東至營盤前大路,西至海邊,南至大溪山腳,北至白沙墩溪山腳,四至明白為界。今因欲銀費用,托通事為中引就與郭振岳、蔡林出頭承買,三面言議,時價銀貳拾兩正。其銀仝通事交訖,將荒埔壹小段付與郭振岳等前去招佃開荒埔,報課完納,掌管為業,後日不淂生端□。荒埔係本社界內,以僯社無干,亦無典掛他人及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係老密氏、夏胡立等抵當,不干郭振岳之□。恐口無憑,立賣契壹帋,付執為炤。
  即日實收過契內銀貳拾兩正,再炤。
知見人林老
為中人通事蔡添
雍正拾叁年陸月 日 立賣契人土官老密氏
甲頭夏胡立
老番毒龜欗
九干
卯宇
呂八珍
歹蘭
奄臣等

 

這塊土地是郭、蔡兩氏透過通事向原住民購買的,代價是20兩。土地的範圍除了海涯之外,北方可能
到達今日觀音鄉 的白沙岬,東方則達於楊梅鎮,南方所指的大溪,可能是指今日的社子溪,這是一片廣大
的土地。依目前所見的文件來看,這可能是新屋地區最早有關漢人向平埔族購地招佃開墾的紀錄。
向老密氏購地的業戶郭振岳原名郭振掬,為今永安村郭氏的渡臺始祖,生於1687年(康熙26年),原
籍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昇平保上坪鄉二十五都岱山社,現為福建省華安縣沙建鄉上坪村昇平樓。1711年
(康熙50年)與妻許氏渡海來臺,先居臺南。1722年(雍正元年)郭振掬35歲時,北遷淡水廳大溪墘,業戶報陞戶名為「郭振岳」,開墾荒林,收租完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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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郭振岳--姜勝本,台灣姜世良姜族與郭家與台南下營姜彰興家族, 來台前都曾定居--- 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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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乾隆年間,范姜一氏來台拓墾。在范姜先祖取得墾照,建立「姜勝本」墾號後,逐步向內地開拓廣大土地:南以社子溪為界,東至營盤腳(今楊梅鎮),西抵石牌嶺(今新屋鄉石牌村),北達大崛坑(今觀音鄉 大崛村)。經過百餘年的努力,范姜一族不但使荒野變田園,而且吸引了拓荒者遷入此地。在范姜先祖胼手胝足,耕墾得法之下,范姜家族短短數年己有田產處處。開墾有成的范姜族人於咸豐四年(西元1854年)興建祖堂,其後陸續起造不少新屋,當地人引為盛事,指其為「起新屋」。因此「新屋」便成為當地的地名,沿用至今。

新屋/位於全鄉東區之中央,自雍正末年始有大規模之開發,其中最著名者是「姜勝本」墾號。早先定居於今東明村一帶,咸豐年間東遷至此地另建新宅,人稱「起新屋」,於是稱莊名為新屋。

甲頭屋/位在新屋之西,開發比新屋早。此地原是姜勝本號之初居地,因范姜一族的勢力龐大,人們尊稱其為甲頭,范姜家族所居住之莊,乃稱為甲頭屋。地方之保正、甲長的辦公所在地。
東明/原名為東勢。姜勝本在甲頭屋住時,東方一帶土地。
上庄仔/東明村內,姜勝本於甲頭屋居住時,上方之村落。

http://www.shinwu.gov.tw/core/forum/forum_info.php?InfoId=9&BELONGID=1&fPri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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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姜家族之開墾史

【文/姜尚禮(中央大學 客家政治經濟研究所研一生)】


范姜家族自1736(乾隆元年),范姜殿高公(十一世組)自廣東省惠州府海豐縣公平墟庵東獅子嶺大壟口隻身渡海來臺,在昔日稱淡水港南寮登陸,到乾隆二年 (一七三七年)重返原鄉,請三弟殿發及四弟殿章同來來台灣開墾,范姜殿高、范姜殿發、范姜殿章昆仲三人抵台後, 胼手胝足,披星載月,克勤克儉,篳路藍縷,披荊斬棘,開荒拓土,以奠定子孫基業,以新屋為中心,東自楊梅鎮營盤腳,北達觀音鄉 (泉洲屋大堀坑),繞以社子 溪,西抵濱海之石牌嶺,其範圍權力之廣,概括了社子溪以北的大半平原,涵蓋土地今之新屋村、新生村、後湖村部分、東明村、赤欗村、下田村、石磊村、清華 村、九斗村部分、埔頂村以及楊梅鎮上田里等地,總面積達三千八百甲(約三千六百九十公頃),為保有合法權益,於乾隆十六年向滿清政府申請開墾單,墾號為 『竹塹大溪墘庄墾戶姜勝本』

開墾請墾單內容如下:立批業主本宅置有?田庄地壹所,土名大溪墘,中興庄,前田,犁分一張半,帶圳水壹分半灌蔭,東至東勢屋墘古路透溪為界,西至林養田為 界,南至溪為界,北至埔頂車路分水為界,四至分明,今有佃范姜殿高,自己給出墾單子孫永遠管業,領批耕作,遞年祖粟隨年情豐凶,早季收成完竣,憑宅照例壹 玖五抽的,其祖粟車送本館交納,以憑供課不得拖欠升合,如有拖欠本宅另招耕納,以免誤課,每年未抽的種不得自私糶賣,亦不得窩藏匪類開賭等情,查出稟官究 逐,亦不得徇,情合批付執為照。
 

  光緒十四年七月紅毛港局蓋戳,批契填給第86410千20370號經照對訖。光緒十五年二月北二堡局蓋戳,批契填給第20153萬號照准對訖。乾隆拾 六年拾月清賦驗訖, 隨粘總執第20172萬號準對訖(註1)。 殿高公三兄弟,完成了以新屋為的基業後,遂於乾隆二十三年,返回廣東省陸豐獻原鄉,接雙親及大哥及小弟來台相聚,然當時之交通不便,通訊不易,當昆仲抵家 時後始之雙親已過世多時,只好把大哥殿榮及五弟殿爵接到台灣新屋定居,共守基業。幾年後由於產業龐大,兄弟分產管理,姜勝本墾戶開墾土地,以新屋為中心, 長兄殿榮公即分受甲頭厝地方,次房殿高公分受上庄子地方,三房殿發公分受新屋東勢地方、四房殿章公分受新屋北勢地方,五房殿發公分受后湖塘地方(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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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墘莊的開墾約始於雍正十三年-1736,當時福建漳州人郭振岳與姜勝本合股向南崁社土目老密氏給得墾批招佃開墾。在乾隆九年的鬮分字內,兩合股業戶鬮分田園各業各管,姜勝本一股分得東畔田業,郭振岳一股則分得西畔田業,此外已經報陞的供課賦額也是對半均分,稟明淡水同知立碑定界址分管。契字內明白指出一九五抽的莊業管理模式:「因乏溪流灌蔭,乃是旱田,不勘奉文丈甲,依年冬豐歉一九五抽的,業主得一五,佃人得八五」(大租調 282)。姜勝本的一股其實是由林家與潘家合股的公業,嘉慶九年兩家同時都以「積欠公項無力完繳」為由, 將此大租莊業出賣給塹城郊商吳順記, 杜賣總價為2160 兩折合番銀為 3000 銀元。在這之後一直到抗租案完結,將近七十多年時間,大溪墘莊東畔的田業一直都以吳順記為業戶名統一管理,維持一個穩定的業戶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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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張興(臺羅拼音:Nâ Tiunn Hing),福建水師提督藍廷珍於雍正二年(1724)申辦之墾號。該墾號漳籍色彩濃厚,對於十八世紀之後,漢人墾拓台中盆地之開發影響至深。藍廷珍於雍正七年過世,子藍日寵承繼墾號,藍氏家大業大,期間曾遭廢墾撤照之虞,有孫輩藍元枚力爭保產,才得以續存。[1]
起源
康熙六十年(1721),原臺灣鎮總兵藍廷珍奉命討剿朱一貴事件來台,敉平動亂後,於雍正二年間巡視全台,見大肚溪以北區域之台中盆地,除盤據於大肚山腳的貓霧拺社群(巴布拉族)外,人煙罕至,沼澤瘴癘,林草叢生,便興起加以整治,使其沃野千里之念,便接替故「張鎮莊」原有範圍,舊台中市行政區域,委託管事蔡克俊負責主其報墾陞科事宜,獲首任彰化縣知縣談經正給印單准墾執照[2],成立官股性質濃厚的墾號【藍張興】,張鎮莊亦改名為藍興莊。[3]
該史料亦可從巡臺御史禪濟布、景考祥在雍正三年(1725)十月十六日因「生番殺人」呈給皇帝報告的資料佐證:
『藍張興莊,舊名張鎮莊,逼近生番鹿場,兇番不時出入,不令民人開墾者也。自康熙四十九年,原任台灣副將張國報墾立戶陞科,遂致生番擾害,於五十八年九月間該莊佃民被生番殺死九命,通詳各上司,奉原任總督臣滿保檄行將該莊毀棄,逐散佃民,開除課額在案。且此地舊屬諸羅縣所管,該知縣孫魯於六十一年到任之後,即赴該地方立石為界不許民人擅到彼處。自雍正二年改屬彰化縣,而提督臣藍廷珍復委管事蔡克俊赴該地方招墾,自立莊戶名為藍張興莊。』[4]
台中市西區藍興公園
台中市西區存有「藍興里」、「藍興公園」之名,應可追溯藍張興之歷史淵源
此外,因藍廷珍為漳州府漳浦縣人士,所招募佃丁多以漳州移民為主體,漳州人由是成為墾殖區域烏溪(大肚溪)北岸的主力;同時期泉裔的施長齡則盤據半線(今彰化),泉漳移民遂於大肚溪南北岸遙遙相對。(施長齡的墾戶首為施世榜,祖籍為泉州府晉江縣,為攻客台灣的施琅族姪。)
墾域
藍張興設立後,藍廷珍同時成立「藍興莊」(或稱「藍張興莊」),亦出任首任墾首(或曰墾戶首),但該墾號實際事務如招募佃丁、開墾收租、立戶陞科等等,係由管事蔡克俊負責。
雍正年間(1720年代) 該墾號的經略範圍約在今日舊台中市區、烏日、大里(時稱大里杙)和太平一帶。而藍興莊在雍正初年的行政區域,應隸屬為臺灣府彰化縣貓霧拺保,爾後民居益眾,「貓霧拺保」乃分「拺東上堡」與「拺東下堡」,又有「藍興堡」獨立成為行政區域之名。[3]
引據陳炎正〈漳州人開發台中的歷史意象〉一文,藍廷珍及其族墾殖地等之分布概略勾劃出:
藍廷珍墾域:公館、後壟仔、半平厝、番婆莊、九張犁、樹仔腳、下橋仔頭、東大墩、東勢仔。
張國墾域:知高、山仔腳、番社腳、同安厝、學田、劉厝、鎮平、下牛埔仔、三塊厝、永定厝、水碓、下楓樹腳、田心仔、麻糬埔、犁頭店。
岸裡社(今神岡)群墾域:番社私有地社口、大社、三角仔及盆地東緣部分,至烏牛欄、葫蘆墩附近。[3]
影響
藍張興墾號設置以後,大肚溪以北原本悉為土牛漢界所在,官方帶頭越界犯禁、廣招佃丁,遂各地移民接踵而至,嚴重干擾原為平埔巴布拉族(Papora)之貓霧拺社群(約今台中市南屯區)的生活空間,而原本遍布的森林沼澤溪流以及獵鹿林場,加速開闢成阡陌交錯的農田渠道,也造成當地平埔族的漢化、或大舉遷徙的深刻影響。
在雍正、乾隆二朝近八十年之間,正是「藍張興」最為蓬勃發展的階段[1],與此同個時期,以大甲溪流域的張達京等六館業戶所領導之客裔集團(墾號:張振萬,組織於雍正十年)也分據台中北緣,連袂形成漢人對台中盆地開發的濫觴。這段時間不僅給藍氏家族帶來可觀的財富,舉凡如包庇偷渡墾民來臺越界私墾,也形成對清領初期渡臺海禁與內山政策的挑戰。[5]
墾號相關人物
藍廷珍
張國
蔡克俊(亦見蔡克峻、蔡克竣)
林世雄
張達京(六館業戶:秦登鑑、廖朝孔、姚德心、江又金、陳周文)
藍鼎元
藍日寵(藍天秀)
藍元枚
張嗣徽
談經正
張縞
相關之歷史背景
原漢衝突 (巴布拉族、巴宰族、洪雅族、邵族)
閩客械鬥
漳泉械鬥(謝笑案)
朱一貴事件(牽繫藍氏家族來台墾拓)
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設置彰化縣。(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原屬諸羅縣)
骨宗事件(水沙連社之邵族,不滿漢人侵墾內山,向平地漢人忿而出草)
林爽文事件(事起大里杙)
戴潮春事件(案發大肚溪南北岸)
其他
該「藍張興」或「藍興」之名,與位於今日台中市中區的萬春宮,昔稱藍興宮,又稱藍興媽祖,「藍興」之名為系出同源。[6]
今台中市西區存有「藍興里」、「藍興公園」之名,應可追溯藍張興之歷史淵源。
相關條目
台灣清代著名墾號
康熙年間
陳賴章(泉裔,陳天章、陳逢春、賴永和等,範圍:大台北)
施長齡(泉裔,施世榜,施琅族侄,範圍:彰化半線)
楊怡德(臺灣縣裔,楊志申、楊東興,範圍:彰化半線、南投集集)
何周王
盧林李
陳錦容(泉裔,範圍:彰化半線)
雍正年間
張振萬(客裔,張達京等,範圍:台中神岡、豐原等,舊稱岸裡、葫蘆墩)
吳伯榮(泉裔,吳洛,範圍:台中霧峰萬豐里等,舊稱阿罩霧、柳樹濫、萬斗六等)
乾隆年間
張吳文,拆夥→吳際盛、張必榮 (張吳文與吳際盛皆與吳洛有關,範圍:台北地區)
姜勝本(客裔,范姜殿高兄弟,範圍:桃園楊梅、觀音等)
郭振岳(漳裔,郭振掬等,範圍:新北石碇,舊稱大溪墘莊)[7]
道光年間
金廣福(閩粵合股,姜秀鑾、林德修等,範圍:新竹北埔等)

藍張興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https://goo.gl/Bpje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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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勝本墾號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姜勝本墾號全名竹塹大溪墘莊墾戶姜勝本,乾隆十六年由清政府核發給范姜殿高(姜殿存)的墾照。開墾範圍:東至東勢屋墘古路透溪(楊梅區營盤腳以東,今楊梅區上田里),西至林養田(上石牌,今新屋區石牌里),南至社仔溪,北至埔頂車路(觀音區泉州屋大堀坑,今觀音區大堀里)分水為界。共約三千六百九十公頃。
開墾史
范姜殿高率兄弟族人來此地開墾,起初以甲頭屋(今新屋區東明里一帶)為居住,由此向外開墾,但與社仔的凱達格蘭平埔族霄裡社人發生邊界糾紛,屢遭出草,死傷慘重,遂遷居今新屋區公所一帶,並興建公廳,當地人引為盛事,以客語稱其為「起新屋」,即新屋莊地名由來。而此「新屋」(五棟范姜老屋群中的范姜公廳)於1985年(民國74年)8月19日經內政部評定為第三級古蹟,是新屋區最珍貴之古宅。(註:客語「公廳」指祭拜祖先的祠堂。)
新屋開墾以范姜姓為大宗,二房范姜殿高來臺後,居於東明里上莊子社子溪邊。後來的三房范姜殿發掌祠堂以南至東明村,東勢至苦練腳上田心等地。四房范姜殿章掌理今祠堂以北,北勢至藍埔、石橋等地。范姜殿高、殿發、殿章來臺22年之後,長房范姜殿榮、五房范姜殿爵於1758年(乾隆23年)冬,奉雙親遺骨與家眷來臺。范姜殿爵分得祠堂前至石磊仔耕地,范姜殿榮得到甲頭屋至石牌嶺之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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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號為清朝時漢人或移民等向地方官府依法申請許可,接受官府通知領取合法墾照(開墾許可證,又稱墾單、墾諭),再進行投資招佃,並開墾無主地,以獨資或合資形式成立的土地開發單位,又稱墾戶;而如果依據法律另外取得業主的資格時,就會稱作業主、業戶。
簡介
在17世紀的清朝,中國境內「無主地」土地所有權皆屬清廷官方。1644年(順治元年),清廷決議准許將州、縣不屬於任何人的荒地,分給流民和官兵以屯為單位進行耕種;只要是流民開墾者,「給以印信執照,永准為業」。[1][2] 1753年(乾隆十八年),又決議准許報墾荒地手續,也就是各省布政司預先刻板印行執照,加蓋印信,發給各州縣,待墾戶向官署報告並遞交申請,經實地查看驗證後發給墾照。
報墾手續通常是民眾先向官府申請開荒(開墾荒地),首先必須記載開墾範圍、地界。申請後,為避免糾紛,官府會約略審理檢查並派人會同查勘,經實地查看無誤,公告數月(五個月)而沒有人持有異議,才會發給墾照。而獲得該墾照的原申請人,稱為墾主或墾戶。該開墾的團體即為墾號。
墾照所准許開墾的土地面積通常非常廣大,依照法律,須在一定年限內開墾成農田,否則就會失效。所以,接下來墾主會招募佃農從事實際拓墾工作。假使能於秋收等規定期間內開墾成功,向官方納糧完稅,將墾成的田園向政府通知報告面積、等則,並核定賦稅的數額,即完成「報陞」程序,成為該墾地所有權人,又稱業戶。
臺灣本島
清朝的臺灣土地依所有權區分,主要有三類:第一種是有明確所有人的田園或土地,大多是民眾擁有的熟田(常年耕種的田地)[3];第二類是沒有所有人的荒地,按照法律收歸(清政府)國有;第三類是番有地,屬於原住民所有。第一種地的取得必須依照正常買賣、典贌[4]手續;第二種地必須向官府辦理報墾[5]手續,第三種地透過各種方式向番社(原住民部落)或番人(原住民)取得。移民拓墾的大多是第二、三類土地,而墾戶在這些土地的拓墾權取得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墾戶有獨資、合資兩種。獨資的墾戶多半為擁有大量資本(甚至擁有武裝力量與火器, 以對付外來入侵者、械鬥及原住民的出草獵首),例如藍張興墾號(藍廷珍出資)、施長齡墾號(施世榜出資)、張振萬墾號(張達京出資)(這些出資者被稱作墾首);資本比較小的墾戶則組成合夥墾號,共同投資,一起承擔風險,如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陳賴章墾號是由陳天章、陳逢春、賴永和、陳憲伯、戴天樞[6]等人或業戶所組合。即使是獨資墾戶,大多是同一個家族的成員共同出資,有如家族公司;合資墾號有如合夥股份公司,兩者的合資色彩都很明顯。
墾戶取得土地後,就會招來佃戶(又稱佃人)進行開墾,事實上是一種主佃合墾制:墾戶通常並不會親自拓墾,而是召集佃戶進行實際開墾;佃戶大多「自備工本,開墾成田」(「工」指的是勞力,「本」指的是資本)。也就是說,開墾過程中經常是墾(墾戶)佃(佃戶)合作,而且真正讓荒土變成良田多半是佃人的功勞。佃戶將土地開墾完成後,墾戶可以收取比較高的租稅數額,而佃戶只要繳付一定的額租[7],就可以「永為己業」,擁有「準所有權」,形同「實質所有權」[8],因此會更加全力以赴。地主、佃戶為了取得各自更大的權利而各自努力開墾,因而加速了土地的開發。也因此形成土地雙重所有制,為接下來的大小租制埋下伏筆。還有,由此看來,如果稱墾戶制的開墾組織為合墾制似乎更符合實際狀況。
清代臺灣著名墾號
康熙年間
陳賴章(泉州裔,陳天章、陳逢春、賴永和等,範圍:今大臺北地區)
施長齡(泉州裔,施世榜,施琅族侄,範圍:半線地區)
楊怡德(臺灣縣裔,楊志申、楊東興,範圍:半線地區、今南投縣集集一帶)
何周王
盧林李
陳錦容(泉州裔,範圍:半線地區)
雍正年間
藍張興(漳州裔,藍廷珍等,範圍:今原臺中市市區、烏日、大里、太平等)
張振萬(客籍,張達京等,範圍:岸裡、葫蘆墩等)
吳伯榮(泉州裔,吳洛,範圍:阿罩霧、柳樹濫、萬斗六等)
乾隆年間
張吳文,後拆夥為吳際盛、張必榮 (張吳文與吳際盛皆與吳洛有關,範圍:今臺北地區)
姜勝本(客籍,范姜殿高兄弟,範圍:今桃園楊梅、觀音等)
郭振岳(漳州裔,郭振掬等,範圍:大溪墘莊)[6]
道光年間
金廣福(閩粵合股,姜秀鑾、林德修等,範圍:今新竹北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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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鄉志裡面有以下一段資料,提到開墾觀音新屋的關鍵人物中有郭振掬,他的籍貫與我們的完全一樣 ,而且還多了「上坪鄉」的資訊,他是「士志振光宗」的「振」字輩,比郭光宗還要早一輩,來台時間也可能較早。

三、郭振掬、附郭龍明
郭振掬,字振岳,原籍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昇平保上坪鄉二十五都岱山社,生
於1687年(康熙26年)。長成後,由原籍渡海來臺,初居臺南。1723年(雍正元年),攜眷遷至臺灣北部,居於今觀音、新屋境內之大溪墘庄從事拓墾工作。1735年(雍正13年),以郭振岳名義與姜勝本墾號共同向平埔族南崁社土目老密氏請墾土地,並招募佃戶拓墾。土地範圍包括「東至高山頂(今楊梅鎮高山、高榮二里),西至海涯,南至大溪(今社子溪),北至大堀溪(今觀音鄉境內)」,涵蓋了今觀音鄉西南部,以及本鄉西北側的土地。經過數年的開墾,荒埔陸續成田,郭振岳和姜勝本成為新屋、觀音地區兩大業戶,其收租方式為就每年之收成,採一九五抽,即業主得15%,佃戶得85%。1744年(乾隆9年),郭振岳與姜勝本兩業戶以「佃戶日多,事務日繁,合理之難免維艱,曷若分收之較為方便」為由,將墾業劃分,經過拈鬮,郭振岳得西畔靠海土地,姜勝本得東畔內陸土地。今永安村有郭厝與頭家厝之地名,即與郭振岳業戶落居於此有關。
嘉慶年間,郭振掬之玄孫郭龍明繼為業主,為裨益當地農民,乃興築龍明埤(今稱溜明埤),以興灌溉之利;並建置供奉保生大帝的傳濟廟(今改建為保生宮),成為當地信仰中心。註11由於郭龍明常減免佃戶租榖,或是捐租賑濟災民,官方為嘉獎其公義,而授與候補知縣之職,並且協辦地方治安,當地人民之
案件亦由其襄理,使其為民眾所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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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墘庄墾戶姜勝本墾號+姜勝本、吳順記、郭振岳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crKfcO

范姜姓氏由來其族譜與新屋姜家族譜說法不同;范姜說明為法定血緣親屬,姜家族譜說為直系血緣關係+字輩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p1PY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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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桃園市-新屋姜姓、范姜家族,姜勝本墾號,1730年代掌握地方大片土地--客庄軍屯


六堆客庄是軍屯的可能證據之一
鍾郁信·2017年9月14日
先前所說 六堆客家開發過程是清政府有意為之的潛規則,正好發生在康熙年間要廢除明朝的衛所兵制之前後。引進粵籍的軍屯力量,用來平衡施琅家族在台的閩南勢力, 已達到分化制衡效果。
後來也證明出 閩籍反叛清政府勢力,往往藉由粵籍的軍屯武裝配合清軍平亂,達到清政府治台目的。
明治28 年(1895)11 月 15 日,柴原曾令雇員上野左京,會同陸軍通譯井上良藏,以及臨時雇員李燿章,隨南征支隊鎮壓六堆地區之便巡視考察河東一帶之後寫的報告
.對六堆地區民情與閩庄比較, 對六堆地區讚譽有加。客家較之其他土 人,勇猛誠實、守義不怕死的性格,常受到軍隊將校的讚賞。還有親見目睹客家的二、三優點如下:第一,客家敬業勤勉,每朝自清晨開始勞動,女子一如男子,亦從事耕作、搬運等劇烈的勞動,比起福建人那樣地纏足,顯示了客家勤勉的特性。巡視管下,比較閩莊(福建人村落)和粵庄,後者的田園呈現豐饒的景象,固然由於客家選擇肥 沃的土地耕種,但就小官所見之處,客家並非恃其威勢而占領最佳的土地。閩粵庄田園肥瘠差異大的原因是:粵庄的勞動倍於閩庄。一見閩粵相鄰的田地,土地肥沃度應該 相同,但生長出來的作物差異卻非常大即可明白。第二,就衛生方面而言,土人中客家比較具有潔癖,他們通常設有浴室,以桶盛水洗滌身體,又屋內設有廁所,此為其他 土人所未見的習慣。以上所記諸點,是當局在治理客家最應注意的事項。
其中 客家人入莊必先建立公廁,這是軍營的規矩,從軍屯遺留下來的好習慣。六堆客家多數來自程鄉,程鄉正是重要的明朝衛所據點。應該說這地區的客家人擁有眾多的衛所屯兵後代,康熙年間六堆客家人開始來台,清廷刻意引進程鄉客人到六堆地區 屯田。事實就是帝王心術潛規則的軍屯。
明治 28 年(1895)11 月 15 日,柴原曾令雇員上野左京,會同陸軍通譯井上良藏,以及臨時雇員李燿章,隨南征支隊鎮壓六堆地區之便巡視考察河東一帶。巡視結束歸廳後,兩位雇員於同年 12 月 28 日向柴原提出一份復命書(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896b:8-22)。以這一份復命書為藍本,柴原在名為〈喀家ニ関スル事〉中,更詳細地向臺灣總督說明喀家的來龍去脈,他說:所謂喀家係廣東移住民之總稱,在管下港東上、中里、港西上、中、下里之間,有七十餘庄,以不完備的屯田兵方式(體制)所組成。其性剽悍,各庄築堡壘,設城門,又圍以狹窄的壕溝,並植竹藪,形成要塞。平素調製丁年簿,有事立即攜兵器而起。溯其源係始於康熙 51 年(按:應為60 年,1721)朱一貴之亂。喀家獨唱義,自備兵器糧食、討伐亂賊,清帝褒賞其功,允許在西勢庄建設忠義亭,後來彼等自稱義民,相互團結,設立屯田兵之體制,分為前堆、後堆、中堆、右堆、左堆、先鋒堆等,稱為六堆,象徵六軍。各堆置總理及監事,又六堆整體置正、副總理各一名,管理軍務,威振於他族。昔日劉永福敗走,彼等頑迷不悟,仍稱唱義,嘯集堆民,據火燒庄,抗拒我軍。[ 明治 28 年 ]11 月 26 日之戰,一敗塗地,魂消膽破;至聞知馬關條約之趣旨,迷夢始醒。旬日間管內肅清,不見一人反抗。居住於火燒庄的六堆正總理邱阿六 [ 鳳揚 ],於 [ 明治28 年 ]12 月 3 日,自投南征支隊表示歸順,司令官全免其罪。[ 明治 28 年 1 月 ] 本月 10 日,率舊部知名者二十名,來部謝恩,本官親自接見,並說明馬關條約割臺歸日統治之理由,及日本之政體,同時諭示不可只讓喀家以屯田兵方式組成稱為六堆的體制。
此次巡回最值得注意的是客家的民情,自彌濃庄附近至新埤頭,通過的粵庄即客家庄為數不少,並且又在新庄仔及新埤頭各住一夜,得以略窺客家的風俗。客家較之其他土
人,勇猛誠實、守義不怕死的性格,常受到軍隊將校的讚賞。還有親見目睹客家的二、三優點如下:第一,客家敬業勤勉,每朝自清晨開始勞動,女子一如男子,亦從事耕作、搬運等劇烈的勞動,比起福建人那樣地纏足,顯示了客家勤勉的特性。巡視管下,比較閩莊(福建人村落)和粵庄,後者的田園呈現豐饒的景象,固然由於客家選擇肥
沃的土地耕種,但就小官所見之處,客家並非恃其威勢而占領最佳的土地。閩粵庄田園肥瘠差異大的原因是:粵庄的勞動倍於閩庄。一見閩粵相鄰的田地,土地肥沃度應該
相同,但生長出來的作物差異卻非常大即可明白。第二,就衛生方面而言,土人中客家比較具有潔癖,他們通常設有浴室,以桶盛水洗滌身體,又屋內設有廁所,此為其他
土人所未見的習慣。以上所記諸點,是當局在治理客家最應注意的事項。(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896c:7-10)


1777年-乾隆42年,新竹關帝廟興建,碑石捐題--郭振岳+姜勝本


新竹百年武聖關帝廟,大墾戶:姜勝本,郭振岳,皆入廟內捐題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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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最詭異的地方,桃園新屋與觀音。
清朝史書記載,清官路過這裡形容這裡根本不是人可以久待的地方。也有研究者說這裡可能是平埔族竹塹社或霄裡社,或說只是兩社的分界。
事實上,關於這一區的平埔族紀錄是一片空白,沒有學者明白指出這是何社盤據,而且若是這兩社的話,應該很好講話(漢化已深),早已經有跟外人和漢人打交道經驗,若此,此區應該早就被閩南人佔走,偏偏這是整個西部,唯一靠海被客家人佔走的區域,這裡到底發生什麼事?讓閩南人不敢進來,也不像是竹塹社和霄裡社領域。
我推測,這裡所謂的原住民,不是學術先進猜測的平埔族盤據,應該是沒漢化,且兇悍的族群在這,導致閩南人不敢踏進來,竹塹與霄裡也不敢踏。根據清朝史書記載,范姜墾首挺進這區也被出草敗退兩公里遠不敢再前,日後才慢慢與原住民“老密氏”訂約開墾新屋。而“老密氏”,我認為就是泰雅族名字的Lomit,也就是這裡是泰雅族盤據舊區,當然,此說仍要更多證據支撐,但至少可以解釋為何沒有平埔族認領此區是其領域。
客家墾首被派發屯墾地點都相當的硬,北埔姜家是面對的是賽夏族,新屋范姜面對的是...泰雅族?
(1) 【南島學堂–台灣史研究小聚】台灣歷史、海洋神話、平埔族群、原住民傳說、舊社考古遺址、傳統民俗文化、口傳史詩故事等 | 清朝時期最詭異的地方,桃園新屋與觀音 | Facebook https://bit.ly/3MEByTH
泰雅族傳統族名有Lumit 和 Lomit 只差一個母音字母,可能在記音上有出入;https://zh.wiktionary.org/....../Category:%E6%B3%B0%E9...... 但我認為應該譯為「老密」氏,這個氏可能是冠上漢人語法,總是要加上何方人氏的區別吧?!
(1) ‪#‎新屋蕃婆坟‬ - 探索 | Facebook https://bit.ly/3KyUD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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