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薪肥貓!月薪+退休金破10萬元 退將任「台北高爾夫球場」肥缺爽翻
上報2022/7/6 下午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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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爾夫俱樂部被踢爆,不少退役軍官在此任職,坐領雙薪。(取自台北高爾夫俱樂部官網)
位於桃園的「台北高爾夫球場」俱樂部曾被踢爆,董事長、總經理等高官皆由國防部退將擔任,每人除了月薪10萬外,同時可以領公務人員退休金。對此,國防部當時僅回應是依球場規定,但審計部近日指出,國防部對該球場有實質掌控權,若退伍人員任職該球場,薪資一旦超過24000元便不能領退休金。
這座隸屬於軍方、全台最大的高爾夫球場,曾舉辦不少知名球賽,卻遭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在2021年9月踢爆,不少將領退役後到球場任職,還爽領雙薪。例如,現任董事長林於豹,即是國防部次長退役,一個月可以領11萬8千元的督導費,還能領55萬元的年終獎金。
此外,像是總經理1個月薪水9萬8千元;經理級除了月薪7萬元以上、還有5千元加給,另外還有績效獎金、三節獎金,每年更有3個月年終,也都是由退休將領擔任;若再加上退休金,一個月領個10幾萬不成問題。
事實上,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當退休公務員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受政府控制的財團法人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時,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
審計部發文指出,該高爾夫球場有11席董事,其中有6席是由國防部推薦,也就是說,國防部有實質控制權。此外,俱樂部會員證一張要價超過200萬元,其中有5分之3、超過3000人都是現役軍人,總計市值超過60億元。
審計部還指出,根據記錄,國防部前國軍體育總會歷年都有捐助該高爾夫球場,軍方捐助該球場金額高達一億多元;此外,球場的草皮、道路工程,甚至還曾由陸軍派工兵從事維護。
(延伸閱讀:【快訊】立委收賄案宣判 蘇震清重判10年、廖國棟判8年6月)
審計部表示,按依《財團法人法》第63條規定,台北高爾夫俱樂部推定為受政府控制的財團法人,因此有加強監督的必要。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未依財團法人法規定嚴密監督,要求行政院督促國防部洽請北市府依法妥處,並敦促中央及地方政府清查,防範退休公務人員再任是類財團法人領受雙薪。雙薪肥貓!月薪+退休金破10萬元 退將任「台北高爾夫球場」肥缺爽翻 | 上報 | LINE TODAY https://bit.ly/3OPaorI


肥貓-高鐵獨董月薪高達15萬元,遭交通部要求改正,高鐵上月已調降月薪至6萬元-目前中華電信、陽明海運等公股事業單位,獨董月薪均為6萬元-華航董事會獨立董事每月薪酬從5萬元調高至8萬元、漲幅達60%,遠高於員工平均加薪2%。中央政府規定,獨立董事月薪不得超過6萬元,華航已違反規定 https://bit.ly/2IFNILl


肥貓董監事仍有高酬可拿,一切以「大橘為重」肥貓董監坐領逾百萬酬金 https://bit.ly/3r9g7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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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總醫院家庭牙科暨口腔診斷科李姓主治醫師,被檢舉疑利用人頭開診所、冒用他人名義詐領健保補助逾百萬元。檢調9月首度發動偵查作為,訊後將李聲押獲准後,又循線追出不少三總牙醫師涉集體浮報看診費用。檢調昨發動第三波搜索,約談7名牙醫及1名行政人員到案,今(8)日凌晨諭令交保。涉集體浮報看診費 三總7牙醫交保 https://bit.ly/3lLvcnA
檢方認為,口腔贋復科莊姓主治醫師、牙科部住院總醫師孔男涉犯《刑法》詐欺等罪嫌,各諭令50萬元交保;國防醫學院教授、植牙部主治醫師謝男,口腔顎面外科科主任陳男,口腔贋復科主治醫師王男、周男,家庭牙科暨口腔診斷科專科住院醫師蕭男各以20萬元交保;高姓行政人員以40萬元交保。
全案起因檢調獲報,指李男除了在三總牙科暨口腔診斷科擔任主治醫師外,也在桃園市某私人診所兼職看診,並自去(2020)年起涉與診所負責人合謀,製作不實問診病例,向健保局申請補助,詐領約100多萬元,涉犯偽造文書、詐欺等罪。
台北地檢署9月7日首度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兵分4路搜索,約談李等6人到案,複訊後對李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諭令李妻張女以100萬元、診所林姓牙醫100萬元、診所白姓護士10萬元交保。
檢調持續追查,發現李在擔任三總醫師期間,涉使用特定牙材商的器材,疑從中收取回扣,11月23日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5人到案,訊後諭令掛名呂姓醫師30萬交保、陳姓牙醫60萬交保、林姓行政人員5萬元交保,王姓牙材商一度遭聲押禁見,但法官裁定交保候傳。
檢調又發現,不少三總牙醫也疑似向醫院浮報看診費用,7日發動第三波搜索約談,至於被約談到案的7名醫師是否有詐領健保補助,仍須進一步釐清,全案朝詐欺及偽造文書罪偵辦。涉集體浮報看診費 三總7牙醫交保 https://bit.ly/3lLvcnA


【肥貓教授兩頭賺】貪領5百萬年薪 國立大學教授爆違法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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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科大教授林秋豐近年以金屬中心執行長的身分,活躍於產業界。© Mirror Media 屏科大教授林秋豐近年以金屬中心執行長的身分,活躍於產業界。
本刊接獲投訴,指屏東科技大學教授林秋豐4年多前借調到經濟部旗下的「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擔任執行長,年薪逼近500萬元,去年7月期滿後又以研習之名留任,涉嫌違法兼職,因他在金屬中心的作風爭議不小,加上長年占據屏科大專任教師職缺,引發同僚不滿,呼籲主管機關經濟部及教育部深入調查,並希望校方別再助長兼職歪風。
本刊接獲投訴,指林雖然是屏科大專任教師,但已近8年未盡教師職責,他先被借調到經濟部技術處3年半,擔任「科技專家」,2016年7月,又被借調到經濟部旗下的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擔任執行長,時間長達4年。
林秋豐是屏科大(圖)的專任教授,但近8年來,卻以各種名目借調在外。(翻攝維基百科)© Mirror Media 林秋豐是屏科大(圖)的專任教授,但近8年來,卻以各種名目借調在外。(翻攝維基百科)
去年7月借調期滿前,林秋豐向屏科大申請延長,但遭校方否決,為了如願,他想出以「產業研習」名義,請金屬中心與屏科大簽訂半年的產學合作協議,不僅讓他得以留在金屬中心擔任執行長,也保留了屏科大的教師資格;如今「研習」期滿,林仍動作頻頻,企圖繼續待在金屬中心。
去年5月,屏科大曾回文拒絕林秋豐繼續借調金屬中心。(讀者提供)© Mirror Media 去年5月,屏科大曾回文拒絕林秋豐繼續借調金屬中心。(讀者提供)
屏科大教職員爆料,林秋豐之所以如此戀棧金屬中心執行長一職,主要是因為捨不得每月平均40萬元的高薪。原來,林秋豐除了擔任金屬中心執行長外,也掛名金屬中心轉投資的「大強鋼鐵」董事長,林的年薪組成包括金屬中心執行長年薪240萬元、主管加給48萬元、各類獎金156萬元,以及大強鋼鐵董事長年薪36萬元,共約480萬元。
林秋豐(左)擔任金屬中心執行長4年多,內部爭議不斷。(翻攝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臉書)© Mirror Media 林秋豐(左)擔任金屬中心執行長4年多,內部爭議不斷。(翻攝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臉書)
屏科大許多教師對於校方放任林秋豐違法兼職,很有意見。林長年占著專任教師缺,實際上卻被借調在外坐領高薪,在現今大學教職一位難求之下,林僅開了一門車輛工程系碩士班「線性控制系統」3學分的課程,更因兼任金屬中心執行長的關係,經常找人幫他代課,讓其他教師對於學校為了15萬元回饋金,讓林為所欲為的作法,感到不是滋味【肥貓教授兩頭賺】貪領5百萬年薪 國立大學教授爆違法兼職 https://bit.ly/3td7P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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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最肥貓衛生所A健保!週刊踢爆主任月薪8萬、獎金3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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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刊報導,三芝衛生所獎金豐厚。(圖擷取自Google Map)
週刊報導,三芝衛生所獎金豐厚。(圖擷取自Google Map)
2019-03-20 07:54
最新訊息:三芝衛生所主任被爆濫開藥物 衛生局:組專案小組釐清
比柯文哲當年當台大主治醫師還賺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健保讓各國稱羨,但卻面臨破產危機若遭濫用更是雪上加霜。週刊踢爆,新北市三芝衛生所疑為賺獎金,濫開管制藥,每年發出的獎金高到嚇人,光是去年就發了1476萬元。其衛生所主任月薪8萬,每年可多領360萬獎金,等於每月「加薪」30萬,比台北市長柯文哲當年當台大主治醫師還賺,對此新北市衛生局無法解釋,健保署已展開調查。
位處偏鄉 被爆年收3千萬
《鏡週刊》報導,三芝居民僅2.2萬人,位處偏遠,卻有全台最賺的衛生所,2015年發出1031萬獎金,一路成長到去年的1476萬元。獎金第2名的板橋衛生所發出1462萬元獎金,但板橋有55萬居民。
報導提到,三芝衛生所每月約2千名患者,去年收入2988萬元,據新北市衛生所獎勵金制度,收入扣掉成本及15%的醫療作業基金,剩下的就是服務獎金。2016年三芝衛生所的獎勵金有1251萬元,主任蕭秋勇月薪8萬、獎金可領360萬,相當於月領38萬,比柯P當年當台大主治醫師月薪30萬元還多。此外,所內護理師月薪6.2萬,獎金超過74萬,藥師薪水不到5萬,年終領近60萬,司機2.2萬月薪,也能多領27萬,待遇優渥。
民眾拿藥像「辦年貨」
《鏡週刊》記者日前偽裝患者到三芝衛生所求診,輕易就能連續取得「悠樂丁」和「隆柏得安緒」等管制藥品。悠樂丁錠是一種苯二酚(Benzodiazepine)類的藥物,主要用於治療失眠,尤其針對入睡困難型或是半夜易醒型的失眠;「隆柏得安緒」則是焦慮症,憂鬱症用藥。
衛生所對病人幾乎「有求必應」,現場許多病患都一次拿走7、8包藥袋,滿載而歸。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透露,三芝衛生所的高額獎金從何而來,新北市衛生局一問三不知,只說還要再查證,衛生所是否濫開藥物,衛生局也說有審核機制,但實際上已失靈。她認為三芝衛生所總喊沒錢,獎金不是不能領,但應優先更新醫療器材。(12:39更新)


衛生所主任只開藥、不轉診 新北研擬安排精神科醫師巡迴偏鄉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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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13:54
〔記者陳心瑜/新北報導〕三芝衛生所主任蕭秋勇遭爆料濫開管制藥物、年領360萬高額獎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上週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蕭秋勇是否濫開藥物。不過,患者服用安眠相關藥物長達半年,醫師「得」轉介患者至精神專科治療,才能對症下藥。新北衛生局坦言,的確沒有看到相關轉診的紀錄,研擬未來安排精神專科醫師巡迴偏鄉為患者看診。
 三芝衛生所主任。(擷自三芝衛生所)
三芝衛生所主任。(擷自三芝衛生所)
根據新北市衛生局統計,三芝衛生所開出治療失眠、焦慮的藥物,去年一年開出23057顆悠樂丁、28710顆羅氏利福全,而相同人口規模的金山區,一年僅開出767顆悠樂丁、843顆羅氏利福全,落差高達30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簡任技正林惠萍表示,專案小組已抽查過去3個月的病歷,未發現處方籤中的管制藥物用量、頻率有異常,已進一步將相關資料送相關資料送到衛福部食藥署審議,也同步請精神專科醫師直接至衛生所,調查高用量管制藥品使用狀況。

不過,患者服用安眠相關藥物長達半年,醫師「得」轉介患者至精神專科治療,三芝衛生所主任蕭秋勇是家醫科醫師,一年開出大量安眠藥,是否協助患者求助專業的精神專科醫師?林惠萍坦言,的確沒有看到蕭秋勇轉診的紀錄,雖然是精神專科醫師的建議,但這並非強制規定,也沒有罰則。
林惠萍表示,偏鄉地區醫療資源不足,患者年紀又高,也是轉診不易原因,衛生局研擬安排精神專科醫師定期至偏鄉看診,讓需要的民眾及早接受精神專科治療。


退將年薪350萬還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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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2
〔記者鄭淑婷、涂鉅旻/綜合報導〕退輔會轉投資事業的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曾官拜中將的前董事長孫玦新與現任總經理邱希庚,被控涉嫌指示各業務承辦人及會計組長,簽發交際費、購買禮券卻中飽私囊各逾五百萬元,桃園地檢署廿日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欣桃公司等處,傳喚孫、邱及五十八歲宋姓會計組長到案,三人訊後被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分別以五十萬、五十萬、三萬元交保。
 曾官拜中將、欣桃天然氣公司前董事長孫玦新,被控涉嫌簽發交際費、購買禮券中飽私囊逾500萬元。(資料照﹜
曾官拜中將、欣桃天然氣公司前董事長孫玦新,被控涉嫌簽發交際費、購買禮券中飽私囊逾500萬元。(資料照﹜
欣桃前董事長涉A500萬 被搜索
欣桃公司為股票公開發行公司,該公司昨發出聲明指出,配合檢調調查,將盡速召開臨時董事會,提案討論究責及追償事宜,以維護股東權益,目前公司運作正常。身為欣桃股東的退輔會昨表示,尊重司法調查。
六十六歲的孫玦新為陸軍官校第四十五期,曾任陸軍副司令、國防部中將常務次長等職務,退役後於二○一三年十一月、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期間轉任欣桃公司董事長,直至二○一八年二月卸任,估計年薪可達三五○萬元。
六十九歲的邱希庚出身民間企業,在二○○三年四月、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接下欣桃公司總經理一職至今。
孫玦新、總經理邱希庚 50萬交保
檢調指出,孫、邱為牟取私人利益,涉嫌從二○一四年到二○一七年間,常假借激勵員工、推廣業務等理由,指示各業務承辦人上簽發放交際費給孫、邱使用,並指示宋姓會計組長逕向出納組動支現金購買郵政禮券及餐券等,孫、邱卻自行保管私用,未向公司交代禮券去向,估計四年來各分得超過五百萬元,損害欣桃公司股東權益。
桃檢接獲檢舉後分案由檢察官李家豪指揮桃園市調處偵辦,經蒐證調查後於廿日收網,搜索邱男住處及欣桃公司辦公室,並傳喚孫、邱、宋女及證人共五人到案,檢方訊後認為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違背職務行為致公司發生巨大損害且罪嫌重大,訊後分別以五十萬、五十萬、三萬元交保,並持續追查。


立院三讀 杜絕肥貓逃稅財團法人
www.cna.com.tw查看原始檔六月 27日, 2018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27日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7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可望杜絕肥貓、逃稅等情形,將財團法人健全化,條文排除宗教財團法人適用,而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淪為私有,也有買回機制可回復。
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財團法人法,因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會議已決議,排除宗教財團法人適用,爭議條文縮減,朝野討論聚焦於政府捐助成立、後轉為民間的財團法人是否應由政府捐贈補回基金差額的方式(買回機制)交鋒,蘇嘉全裁示保留送院會處理。
立法院下午院會朝野黨團表決4項關鍵條文分別是第2條接收日產視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第62條刪除農田水利會排除條款,第68條政府捐助後移轉淪為私人所有,設有買回機制; 第75條排除宗教財團法人適用。
全案完成三讀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針對財團法人法三讀條文提出復議,經表決結果,復議案不通過。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重點是原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後淪為私產,政府有買回機制,但須符合具政策目的、公益性、公權力委託或規避政府監督的情事等四種條件政府可啟動買回機制,合法經營都不會有影響,這是防止財團掠奪條款;其次,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將對台灣進行評鑑,財團法人的資訊公開及財務管理機制是防制洗錢的重要一環,具立法急迫性。
三讀條文規定,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於本法施行前因接受民間捐贈轉為民間捐助的財團法人者,在本法施行後3年內,主管機關經審認該財團法人的政策目的仍存在,而有未能達成社會公益或辦理公權力委託目的,或規避政府監督之情事,得捐贈財產補足依現有基金總額計算之差額,回復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排除宗教財團法人適用部分,三讀條文規定,宗教財團法人之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另以法律定之。於完成立法前,適用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前項宗教財團法人之範圍,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
在沒有爭議的條文部分,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日前在委員會初審完成時受訪表示,財團法人法將財團法人區分為政府捐助及民間捐助的財團法人兩大類,俗稱公辦與民辦,原則上民間捐助的財團法人採低密度管理,尊重其自治,但也要有內控機制,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則採高密度管理。
他說,兩個類型的財團法人都要求要建立人事健全、董監事或是執行長職務需有資格限制,相關資訊也要公開,有強制公開財務的機制,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更要把相關預算、決算公開,避免造成逃稅、肥貓等疑慮。他說,希望藉此把目前數千家的財團法人健全化。
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規定,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年度開始後1個月內,將其當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每年結束後5個月內,將其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分別提請董事會通過後,送主管機關備查,違者處財團法人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其他修正重點包括財團法人不得使用易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構)有關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名稱;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財團法人名義對外募集財物、辦理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違者處行為人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本法公布後6個月施行等。(編輯:蘇龍麒)1070627
立法院院會27日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可望杜絕肥貓、逃稅等情形,將財團法人健全化,條文排除宗教財團法人適用,而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淪為私有,也有買回機制可回復。中央社製表107年6月27日
 


財團法人可被政府買回?藍委力擋
By 楊孟立,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六月 23日, 2018
民進黨力推《財團法人法》,盼在臨時會三讀通過,但其中可把政府捐增成立、後來轉為民間管理的財團法人由政府買回的條款,因修法後座力驚人,已成為國民黨團極力擋下的關鍵條文。
此外,朝野目前對於宗教團體是否適用此法也存有歧見,但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說,如果協商沒變化的話,就是按照委員會通過版本,將宗教團體排除在外。
次財團法人法修法提到,曾經由政府捐贈而成,後期因民間捐贈提高而轉為民間性質的財團法人,政府可以編列預算捐贈補回差額回復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遭外界質疑是政府要「買回」財團法人,例如蔣經國基金會、財團法人中技社都可能轉變為公法人,納入政府監控。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過去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往往是因為希望透過外部組織,協助政府扮演部分職能,甚至進行政府不便出面的涉外事務,目前以補助或是捐助章程就可以達到一定的監督效果。若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這些外部財團法人的官方色彩更加濃厚,在彈性上跟靈活度上都會降低,反而弱化了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功能性。
藍委吳志揚則說,當時政府捐贈設立的很多公法人,事實上是為「拋磚引玉」,政府先出一筆錢把它養大,等民間有力量就讓民間運作。他說,如果是績效不好、有問題的財團法人,就應該讓它解散,不是把它奪回政府手中,否則若不懂運作,最後會讓財團法人成立目的喪失。
但綠委李俊俋強調,修法主要目的是為因應今年11月APG(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評鑑,必須要處理洗錢防治相關法案。過去我們的財團法人規定不夠清楚,易產生洗錢的問題,修法之後有了明確規範,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金管會周邊「肥貓多」 顧立雄將開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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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5
〔記者黃欣柏、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的周邊單位首長,多由退休官員轉任,加上坐領優渥薪資,常被外界抨擊是「肥貓」;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近期啟動周邊單位「瘦身計畫」,凡屬於政府直接捐助成立的周邊單位,董總薪資不得超過部長年薪(約兩百六十萬元)的九成五,因此,直接受影響的單位,包括:聯合信用卡中心、聯合徵信中心、投資人保護中心及證基會。
 金管會主要周邊單位之董總薪水
金管會主要周邊單位之董總薪水
周邊單位減薪 四機構中槍
目前金管會有十六個周邊單位,包括:證交所、期交所、櫃買中心或集保公司等,其中,這些單位的薪水福利驚人,像是期交所董事長年薪逾八百萬元,證交所與櫃買中心的董總年薪都超過七百萬元,遙遙領先行政院長的待遇(年薪約四百四十萬元)。
另外,證基會、聯卡中心、投保中心等董事長或總經理薪水,也都超過部會首長的兩百六十萬元,領得比金管會主委還多很多。
金管會現任主委顧立雄在去年九月上任,非「金融幫」或「財政幫」出身且具有專業法學背景,讓外界對他寄予高度期待,尤其是在各種金融弊端與問題改革上,而顧立雄也決定對周邊單位的薪資結構問題,祭出瘦身計畫。
金管會官員表示,這是配合行政院在去年九月修正的「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原來的規定,只針對政府捐助財產超過五十%以上的財團法人,要求董、總的薪資不得超過中央部會特任首長;若是政府捐助財產介於廿五%到五十%,或政府直接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的財團法人,就沒有硬性規定,但這次修改後,要求一併納入規範。
董總年薪 不得超過部長九成五
若符合上述條件的機構,其董總年薪不能超過部會首長的九成五,也就是薪資要低於部長;不過,最受到外界矚目的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及集保結算所四大單位,因為不是政府直接捐助成立,本次修訂不受影響,根據金管會統計,將進行瘦身的機構分別有四個,包括聯卡、聯徵、投保中心及證基會等。
上述四個單位的董總薪水,從三百萬到五百萬不等,將成為金管會第一波減薪塑身的對象;至於其餘周邊單位,例如:保險發展中心董總薪水原本就比部長低,自然不受影響,金融研訓院或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的董事長是兼任不支薪,也不在此修正範圍。
此外,有消息指出,金管會打算將現有的十六個周邊單位進行若干整併,將幾個功能類似的機構整合為一,目標減至十二個。不過,金管會高層澄清,顧立雄在上任後不久,曾視察所有的周邊單位,並瞭解相關整併的議題,在考量這些單位還有各自重要的政策任務,因此,並沒有推動整併周邊單位。


【民報】罵軍轉教職領雙薪者肥貓 一審無罪二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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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薪肥貓」是否算公然侮辱?台北市一位劉姓中校軍職退伍後,轉任教職,因校務問題與陳姓助理教授發生爭執,助理教授突然一句「雙薪肥貓」,讓劉姓男子感覺受辱,憤而提告,儘管陳姓男子一審獲判無罪,但高院認為,雙薪肥貓一詞確有貶意,改依公然侮辱罪判陳男罰金3,000元,緩刑2年。
這件「雙薪肥貓」侮辱案,起因於一名中校軍職退伍、擔任技術學院總務長劉姓男子,因負責陳姓助理教授研究室的修繕,但施工日當天卻進不了門,於是通知陳男到場,陳男不滿校方未經溝通即要求騰空研究室,且當天與投稿論文撞期,兩方一言不合便發生爭執。
陳姓助理教授於是模仿起新聞報導者口氣,「公民新聞在台北海洋技術學院為您報導,現在講話的是一位總務長,他是雙薪肥貓,是由軍中退伍的,所以他對於大學的運作非常的不熟悉……」劉男認為「雙薪肥貓」侮辱到他,憤而提告,檢察官也將陳男起訴。
不過陳男表示,「雙薪肥貓」一詞常是指已領月退休金,又在政府編列預算或補助的機關、學校領取薪資的人,「雙薪肥貓」的中文字意還在發展中,本身並無負面評價,是劉男不熟悉大學運作,他才會提「雙薪肥貓」一詞方便說明,告訴劉男應該尊重老師,並沒有侮辱之意。
儘管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雙薪肥貓的確有用來稱呼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民間任職領有雙薪的情形,未必是指好吃懶做不做事;且劉男2010年8月自陸軍中校退伍,現領有退休俸及教職薪水,背景符合「雙薪肥貓」一詞。
但高等法院承判決指出,台灣學術論文以「肥貓」為主題者,多是針對處於虧損,董事、監察人與經理人坐領高薪等不正義現象提出檢討,可見「肥貓」至今在學術領域已屬用於負面形容的貶抑之詞;且近年媒體針對「雙薪肥貓」的報導,多用於質疑,甚至貶抑退休軍公教轉入民間任職領有雙薪等牽涉年金或薪資結構的情形。
判決認為,陳姓男子擔任助理教授,不可能不知雙薪肥貓在學術與社會輿論的意涵,因此認定陳男公然侮辱事證明確,撤銷原判決改判有罪,處新台幣3,000元罰金,但考量陳男爭執過程中只提到「雙薪肥貓」一次,緩刑2年,可上訴。
指稱某人「雙薪肥貓」是不是侮辱?法界看法顯有分歧。不過,立法院去年審查年金改革法案時,便認為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的「雙薪肥貓」應該杜絕,因此通過「年改法案」,規範已退休的公務人員再任職務,包括公職、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及私校職務者等等,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鬥國語日報 教育部狠招破局百億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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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舊大樓。(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017-12-05 08:1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語日報董事會內鬥,目前中研院院士曾永義派已遭法院解除董事資格,董事長林昭賢被發現累計虧損達千萬元,教育部已向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而據報導,這所有的癥結點在於國語日報一筆達百億元的都更案,而教育部更出狠招,直接破局這都更案,讓各派無利可圖打退堂鼓。
《自由時報》報導,國語日報4年多前向國有財產署購買舊大樓旁一塊土地,擬都更改建為教育大樓,估計都更市值80~100億,但未能在今年7月9日購地期限屆滿未能完成興建,國產署已發文國語日報,要以原價3億7千多萬元收回土地;這將使得百億都更案破局。
《鏡週刊》報導,主導都更案破局的幕後藏鏡人就是教育部;國產署的土地雖然只有86坪,卻是整個都更案能否成局的關鍵,沒有這一筆土地,國語日報都更案的另兩筆土地將無法相連,目前,國語日報已緊急找來建商和律師,商討因應之道。


東海之怒!無法再容忍不透明、不民主董事選聘程序
陳俊廷 林崑峯/綜合報導 2017-11-16 16:36
(圖/林崑峯)
「這難道是我們要的董事會嗎」?「符合行政透明化、資訊公開化的標準嗎」?私校黑箱董事會校長遴選又一樁?!東海大學教師會發怒火,強烈呼籲東海董事長曾紀鴻切實履行他對董事會資訊公開與程序透明的承諾,儘速向全校師生公布董事會改選時間,並公開相關議程規劃!
此外,並請董事會公開說明董事改選之程序,與提名董事之資格,董事會不該是太上黑機關,所有東海師生有權知道,新任董事對東海未來的想法與願景!
東海大學教師會常務理事鄭金昌、郭應哲、林恩瑋在轉傳東海教師會文中,指出:「東海不屬於任何一個私人,而是所有東海人的東海」,並強調:「我們沒有時間,也無法再容忍不透明、不民主董事選聘程序」。
私校教育千瘡百孔,身兼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創會理事長的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郭應哲也在其臉書貼上:「據悉,東海董事會前天11月14日,才開會決定,12月15日,完成董事改選提名,1月下中下旬,就要完成改選。完全沒有顧及校內師生及校友參與。如果這不是黑箱作業,什麼才是黑箱」???
※郭應哲fb
※各位親愛的東海教師同仁們:全文如下:
各位親愛的東海教師同仁們:
請問有人知_道我們學校的董事會何時改選嗎?
請問有人知道我們學校的董事會如何進行董事的提名嗎?
請問有人知道將被提名為我校的董事候選人,對東海大學有什麼願景嗎?
沒有人知道!
東海大學的數百位教師們,居然沒有人知道東海大學董事會現在在做什麼,到底決定要何時改選,走什麼樣的程序,提名哪些人…還有最重要的:
他們要把東海帶到哪裡去?
這難道不荒謬嗎?
董事會,這個依據私立學校法與財團法人東海大學捐助章程規定,擁有選聘、監督、考核、解聘校長的權力,掌握決定學校重大資產購置與處分、校務計畫與經費審核籌措運用的權力,還能夠審核學校的決算與預算,設立基金管理與進行財務行政監督,如此與東海大學的發展與你我事業未來息息相關的重要機構,居然沒有人知道我們的董事們要開什麼會,什麼時候開會,以及要如何決定開會!
這合理嗎?
這符合行政透明化、資訊公開化的標準嗎?
我們要問:這難道是我們要的董事會嗎?
我們強烈呼籲:
1. 請曾董事長切實履行他對董事會資訊公開與程序透明的承諾,儘速向全校師生公布董事會改選時間,並公開相關議程規劃!
2. 請董事會公開說明董事改選之程序,與提名董事之資格,董事會不該是太上黑機關,所有東海師生有權知道新任董事對東海未來的想法與願景!
我們沒有時間,也無法再容忍一個不透明、不民主的董事選聘程序在東海出現。
因為東海不屬於任何一個私人,而是所有東海人的東海!
教師會常務理事
鄭金昌
郭應哲
林恩瑋


又見肥貓!退輔會這單位超涼 業務超少每月爽領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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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欣基金會位於光復北路的大樓,1年可收450萬元房租。(圖擷自Google地圖)
2017-10-30 09:3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防部退輔會成立「財團法人華欣文化基金會」,過去主要印製《榮光雙周刊》等榮民書刊,不過3年前已採公開招標,基金會業務幾乎歸零,週刊報導指出,該單位僅剩3名員工,不料每月以爽領8萬元的「高級約聘雇」,但自從2014年以來實際只標到1個案子,等於是一群把政府坐吃山空的肥貓。
《鏡週刊》報導,有退輔會不具名高層透露,華欣基金會除了3員工,另有董監事10人,政府每年補助基金會人事費用高684萬元,但基金會的實際效益相當低落。該高層還表示,基金會沒做事也能不靠標案過日子,因為該大樓位於黃金地段,1年就可以坐收450萬元房租。
華欣基金會董監事10人中還包括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其他則多為退休將領,有的每月甚至可領12多萬元薪水。報導還指出,監察院早已盯上華欣基金會,但當監察院開始調查基金會實際收入支出效益時,基金會卻還暗中搶在調查委員介入前,想要增聘一名月薪10萬元的副總經理,不過所幸被監察院提早發現,才未得逞。
另外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截至2016年為止,政府捐住的財團法人共165個,基金收支約2500億元,其中政府累積捐助金額低於5成、經費不受政府監督者就有43家,其中就包含華欣文化基金會。這些基金會業務量偏低,且擁有大量資產,更淪為少數人掌控,政府等於是養出一隻隻的肥貓,且現在要著手讓肥貓退場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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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硬起來 聲請解除國語日報全體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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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17:17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教育部針對國語日報,發現其現任董事「鬧雙胞」紛爭不斷,再加上還按月發錢給16位現任董事,違反教育部規定,從103年起共溢領515萬5千元,教育部今天下午決定硬起來,依民法向法院遞狀,聲請解除現任全體董事職務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認定,國語日報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其現任董事紛爭不斷,加上有不當支領薪資等,違法事證明確,依民法向法院聲請解除董事職務。(記者吳柏軒攝)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認定,國語日報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其現任董事紛爭不斷,加上有不當支領薪資等,違法事證明確,依民法向法院聲請解除董事職務。(記者吳柏軒攝)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說,國語日報這屆董事從103年3月1日起上任,任期3年,今年2月28日就須改選,不料卻鬧出董事紛爭,至今董事會仍未成功改選,嚴重影響相關運作。
黃月麗說,再加上教育部規定的財團法人,其董事是「無給職」,不能按月支領薪水,最多只能依照開會次數給予董事車馬費補助,但經查,國語日報的董事竟按月支薪,董事長每月領3萬元、常務董事每月7千元、一般董事每月5千元等,甚至還有年終獎金1個月,總共17位董事(但後來有1人以退休)共溢領515萬5千元,對此已經構成嚴重違規。
面對國語日報,黃月麗再說,經查133冊歷史檔案,證實從37年起該報就是由政府捐助,出資協助其訓練、籌辦、添購機器設備等,甚至後續即使自組董事會到成立公司等狀態,都持續由政府捐資,依法屬於政府捐助並管轄的財團法人,所以附有監督之責。
黃月麗認為,其實教育部103年就發現其董事有溢領,並前後去函糾正4次,如今不僅現職董事嚴重違反章程規定,也違反董事無給職精神等,且9月5日去函要求董事改選,國語日報董事會9月19日開會,最後仍不服教育部規範,並提出訴願,顯見並無改變的意願,為了確保公益,才決定要向法院申請解除現任董事職務,未來將由法院決定是否解除其職務,並指派新任董事,重新展開其運作,而相關溢領的金額,也須由新任董事會去追討。


【抓弊動畫】萬年董事、一人員工 財團法人弊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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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超過100家,不只數量多,弊病也很多,部分董事會未適度新陳代謝,萬年董事挨批肥貓,例如維謙基金會董事會,包括常務董事、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內,有3人從1992年基金會創設至今都沒換過,連任25年
還有的基金會明明員工僅1人,卻承租數十坪的辦公室,像「核能科技協進會」,去年政府補助及委辦收入佔總收入29.73%,約92萬元,員工僅1人,辦公室卻租40坪。
不僅如此,甚至有基金會明明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卻還在繼續運作,或是不同基金會,地址在同一個地方,連負責人都一樣。
但依法規定,政府捐助基金超過50%的單位,才有需要函送預算書,財團法人難以監督,民間呼籲盡快修法,只要政府實質控股,就應該受到立法院監督。(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維謙基金會外觀。周永受攝


國語日報權屬? 董事長林昭賢:從設立到現在都是教育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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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0 17:42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國語日報社董事長林昭賢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國語日報一開始就是教育部設立的,屬於省政府國語推行委員會,當時的省政府陳誠主席還撥經費給國語日報,後國語推行委員會併到教育廳,國語日報是屬於教育廳,教育廳再變成教育部中辦、國教署,所以國語日報到現在都是教育部的。
國語日報權屬? 董事長林昭賢:從設立到現在都是教育部的。(圖取自國語日報官網)
國語日報權屬? 董事長林昭賢:從設立到現在都是教育部的。(圖取自國語日報官網)
林昭賢表示,國語推行委員公務員當國語日報常務委員,但領的是政府薪水,政府也拿國語委員會預算來出刊國語日報,在剛開始辦的時候,因為還沒有打開銷路,台大前校長傅斯年當國語日報社董事長,曾向陳誠省主席建議,請陳誠收回國語日報,反對者說陳誠拒絕,事實上是因為省政府當時正在縮編,納編國語日報與當時政府的政策背道而馳,所以陳誠撥經費給國語推行委員會印書賺錢撥給國語日報。
林昭賢也反問,如果國語日報不是政府的,為什麼省政府國語推行委員會包括公文來往、開會決議紀錄等資料,通通都留在國語日報內,最近教育部才來拿走這些史實文件,由此可非常確定,國語日報是屬於政府的。
公司賺的錢是誰的? 林昭賢:當然是老板的
教育部今天邀董事開座談會,林昭賢質疑反對的部分董事有什麼理由?這些反對的董事又沒有捐資國語日報,卻宣稱國語日報現有資產是員工賺來的,但一個老板開一個公司,請員工進來之後所賺的錢是老板的?還是員工的?當然是老板的,宣稱是員工賺的資產非常荒謬!而是有人「認為到手的雞腿要飛了」,覬覦國語日報的資產,欲以董事會多數暴力將國語日報私有化,讓教育部管不來,因此他認為教育部收回之後要加強監督。
林昭賢也表示,教育部應該儘速將董事會全部解散,包括他自己,再改組成立新的董事會,國家社會的資產怎麼可以私有化,對於部分董事及工會揚言要控告林昭賢背信,林昭賢則說,他不反告他們已經很寬容,背什麼信?根本是羅織罪名。
國語日報爭議 林昭賢駁扯上政治
對於有人把國語日報爭議扯上政治,林昭賢也駁斥此事完全沒有政治意涵,他表示,誰執政都要有國語日報,國語日報屬於政府的,和政黨無關,現在是民進黨執政,未來如果政黨輪替,還是屬於政府的,和政黨無關,也勸有些人不要這樣操弄,國語日報從事教育工作、是中性的,任何政黨的小孩都要受好的教育,國語日報也一向不談政治,政府要依法收回,不能軟弱怕被告。
林昭賢也表示,國語日報在公司階段有17位董事,資產分17份,列名在各董事名下,但當時有切結書指明是國語日報的錢,且到法院公證,證明全是報社的錢,從創立到公司到法人,所有階段的錢都是政府的錢,反對者以為把國語日報資產列在董事名下,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卻不了解董事名下資產有切結書和法院公證,教育部依法執行的立場沒有問題,因為轉來轉去都是國語日報的錢,沒有私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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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紛爭擴大 教部擬「接管」國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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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董事會紛爭迄今無解,教育部查證國語日報當年的確有政府捐助,且無其他民間資金,強調「有政府捐助事實應還給政府」,擬「接管」國語日報,今將邀董事會開會作進一步釐清。(記者林曉雲攝)
2017-08-30 09:07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小學生的最愛國語日報,因董事會鬧雙胞胎、屆期任滿的董事長林昭賢拒下台,紛爭延燒迄今仍無法解決。教育部成立專案小組,今天上午10時首次邀集16名董事開會,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受訪表示,教育部本於主管機關權責介入,依所蒐集到的檔案資料,初步判定國語日報「的確有政府捐助的事實」,且未查到有其他民間資金。
而據了解,教育部認定,國語日報由政府捐助,即應還給政府,教育部將限期要求國語日語修改章程選出新董事會,國語日報應為「公法人」,未來預算須送立法院,對於「接管」國語日報引發的反對,教育部已準備好「雙方法院見」,不排除以訴訟方式解決,今天座談會教育部所聘律師亦會出席。
國語日報工會員工、董事及聲援工會等約30多人,預計今天上午11時半到教育部前抗議,工會理事長王福鈞表示,國語日報70年,這是員工們首度到教育部抗議,他們質疑教育部是乘虛而入,意圖與現在仍占據董事長職位的林昭賢聯手,全面接管國語日報董事會,進而霸占國語日報。
王福鈞也表示,董事長林昭賢任期在2月28日屆滿,卻一直不進行改選;超過三分之二的董事已進行兩次改選,卻遭教育部認為「有程序瑕疵」而不核備,而所謂的「程序瑕疵」,就是「改選必須由董事長主持」,亦即「只要林昭賢不主持改選,國語日報董事會就永遠別想改選」,不能被國語日報員工接受,早上抗議將發出工會三點聲明,拒絕教育部黑手伸入。
但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澄清,國語日報是財團法人,不同董事對於是否有政府捐助有不同說法,涉及政府捐助法人一事,教育部蒐集到與國語日報相關檔案資料,的確有政府捐助事實,且沒有查到民間資金,因此召開今天座談會進一步釐清,是否有董事握有其他民間捐助的證據。她強調,紛爭來自於董事會的不同說法,教育部是本於主管權責機關及客觀中立的立場,而依法必須調查介入,尚無最後的確認,她也駁斥教育部與林昭賢聯手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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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房產價值近60億 造成新舊董事會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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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房產價值近60億 造成新舊董事會紛爭。(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7-08-30 10:09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一家國語日報,房產價值竟高達60億元,造成董事會內部紛擾不休,最後落得由教育部接管命運
業界評估,國語日報福州街十號舊址(不包括停車場),基地面積約164坪,建物面積約514坪,土地使用分區為商三特,適用第二種商業區容積,容積率630%,倘若每坪地價行情600萬元推估,素地價格近10億元,倘若該案更新後,加計容積獎勵等,推估更新後價值可達16至18億元。
至於福州街二號的國語日報大樓,基地面積約329坪,建物面積約3655坪,素地價格近20元,倘若該案更新後,加計容積獎勵等,推估更新後價值可達35至40億元,較未都更前增值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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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董事會紛爭 董事長林昭賢發聲明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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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9 16:14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國語日報董事會改選紛爭續燒,董事長林昭賢今天下午發出一份署名的聲明自清。他表示,改選延宕是因為4位董事資格出現爭議,目前由法院審理中,也強調都更案有利於國語日報的未來發展,並說明國語日報的根源是教育部成立,且給予經費和人員,宜注意公共利益,此外查不到私人捐助的紀錄。
國語日報董事會紛爭續燒, 董事長林昭賢今天發聲明自清。(記者林曉雲翻攝)
國語日報董事會紛爭續燒, 董事長林昭賢今天發聲明自清。(記者林曉雲翻攝)
林昭賢表示,19屆董事任期在今年2月28日屆滿,應辦理20屆改選;因4位董事資格出現爭議,在任期中違犯章程規定,連續2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議,視同辭董事職,並不得再為下屆候選人,4位董事不服,向教育部陳情,造成20屆董事改選延宕。
林昭賢認為,如果現在強行進行20屆董事選舉,結果萬一與將來法院判決有所出入,將造成當事人不可回復之傷害。
至於都更案部分,林昭賢強調,都更利益是報社的,而非個人的,都更是104年7月22日與建設公司簽約,同年9月20日提報第19屆第6次全體董事會議在案,目前都更進行很順利,也做好防範避免有人覬覦,這是身為董事長要做的事,他已經79歲,依章程規定不能再連任,抹黑他要戀棧,這是過度聯想。
林昭賢表示,國語日報的根源是教育部成立,37年6月教育部訓令國語小報移台辦理,改名為國語日報,並給予經費和人員,此外查不到私人捐助的紀錄,宜注意公共利益,亦需依法律行事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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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權鬥 12董事聯名要改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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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9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創刊七十年的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鬧家變,董事會十六名董事中有十二人昨發出聲明,槓上董事長林昭賢。董事洪國樑爆料,董事任期屆滿本應改選,但「挺林派」董事竟提案要求「直接連任」,違法又荒謬。現任董事長林昭賢回應,除非退休或另有要職等,「董事繼續做是慣例」。
國語日報董事會權鬥,12名常董和董事發出聯合聲明。(記者林曉雲翻攝)
國語日報董事會權鬥,12名常董和董事發出聯合聲明。(記者林曉雲翻攝)
創刊70年的國語日報爆發董事會改選糾紛,教育部不排除介入代行職務接管,甚至最嚴重是向法院請求廢止設立許可。(記者羅沛德攝)
創刊70年的國語日報爆發董事會改選糾紛,教育部不排除介入代行職務接管,甚至最嚴重是向法院請求廢止設立許可。(記者羅沛德攝)
挺林派提案讓董事「直接連任」
國語日報董事會三年一任,第十九屆董事會二月廿八日任期屆滿,卻發生拒不下台、董事長鬧雙包、林昭賢以社方名義提起民事訴訟控告四位董事等紛爭,主管機關教育部發文董事會,要求儘快完成改選,卻起不了任何作用。
董事、台大中文系退休教授洪國樑表示,六月六日林昭賢依教育部要求召開董事會,但仍藉故拖延,拒不改選,挺林派董事提出「三點共識」,竟要求所有董事簽字同意現任十六位董事直接當選,只再補選一人即可。
洪國樑表示,任滿本應全面改選,現任董事是「當然候選人」、而非當選人,天底下哪有這樣的改選法?林昭賢未經董事會同意,即將中研院院士曾永義等四人除名,之後又提起民事訴訟拖延,想繼續當董事長,挺林派董事提出三點共識討論採包裹同意,多數董事反對直接連任,另二項提案包括確認四名董事資格及撤銷民事官司也被否決,如果照教育部的說法,一定要林昭賢主持改選會議,將很難改選出新的董事會。
教部:僅協助董事會恢復正常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表示,教育部要求董事會討論去年提出的章程修正案、四位遭除名董事的資格爭議等,並儘速完成改選,問題在董事會,就要回到董事會解決,教育部僅是協助董事會恢復正常運作,但董事會未完成改選、未向法院變更登記前,即使任期已屆滿,現任董事會仍有效。
林昭賢回應,原任董事連任是慣例,沒有違法問題,董事有八十歲年齡上限,有其他職務也可請辭,如吳清基曾是常董,但出任部長就辭掉,所以沒有萬年董事,至於何時再開董事會?要看教育部的指示。
林昭賢:教部應收回國語日報
對於被質疑戀棧董事長是和都更龐大利益有關,林昭賢表示,沒有人有不法行為,都更利益屬於報社,而非個人,國語日報的錢、人和設備是教育部的資產,民國卅七年由教育部捐助成立,應由教育部收回,相關證據將交給教育部。
但十二名董事聲明指出,國語日報自創刊以來,從未接受官方資金捐助,完全獨立營運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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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舊址都更商機近百億 工會質疑「誰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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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8
〔記者林曉雲、徐義平/綜合報導〕國語日報創刊七十年,主要收入來源為各種才藝班,法院登記資產十三億元,受到報份下滑及少子化影響,去年帳面虧損約一千八百多萬元;國語日報員工透露,董事會看準都更商機,以四億九千萬元向國有財產局購入相連的二筆土地,和位於福州街十號的舊大樓合併都更,去年七月與建設公司簽約,擬新建為地上十八層、地下六層的大樓,總體開發利益估八、九十億元,董事長林昭賢還在社刊內表示,都更案可讓社方獲得二億元現金,都更後的大樓也可多元化使用。
國語日報小檔案
國語日報小檔案
社刊稱都更案社方可獲2億現金
國語日報產業工會昨天為此發出「數十億都更利益肥滋滋,誰賺走?滿城風雨」的聲明,理事長王福鈞表示,這屆董事會任期屆滿該改選卻不改選,一級主管也多是董事長任命,加上董座鬧雙包對簿公堂,背後的利益非常令人質疑。
對於被質疑拒交董事長一職,是和涉及數十億的都更案有關。董事長林昭賢反駁表示,他不會要連任,污衊他沒有用。
新建大樓可讓部分私校開設碩博士班
國語日報舊大樓位於台北市福州街十號,民國五十一年自建地上五層、地下三層大樓,民國七十四年國語日報社再遷入福州街和羅斯福路口購地新建的福州街二號、十五層辦公大樓。去年七月國語日報社和建設公司簽約都更,都更範圍是舊大樓及目前做停車場之用的二筆土地,土地面積約三百多坪,都更擬新建為地上十八層、地下六層大樓,國語日報社刊還曾指未來可做終身教育大樓,部分私立大學還可在此開設碩博士班。
王福鈞表示,林昭賢不依教育部裁示處理、不進行會議,五月八日流會、六月六日散會,爭議無法處理,對於涉及龐大利益的都更,因為沒有勞工董事,工會也不清楚都更有多大的商機,工會認為,既無出資者,理應由員工共享;員工擔心工作受影響,希望教育部能扛起主管機關責任積極介入。此外,社產是否有被掏空之嫌,董事長應公開說明,並要求增加勞工董事進行監督。
員工要求董事長說明社產有無被掏空
業界評估,國語日報福州街十號舊址(不包括停車場),基地面積約一六四坪,建物面積約五一四坪,土地使用分區為商三特,適用第二種商業區容積,容積率六三○%,倘若每坪地價行情六百萬元推估,素地價格近十億元,倘若該案更新後,加計容積獎勵等,推估更新後價值可達十六至十八億元。
至於福州街二號的國語日報大樓,基地面積約三二九坪,建物面積約三六五五坪,素地價格近廿億元,倘若該案更新後,加計容積獎勵等,推估更新後價值可達卅五至四十億元,較未都更前增值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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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董事長鬧雙胞?教部:不排除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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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7 10:29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財團法人國語日報董事長鬧雙胞?主管機關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今天受訪表示,國語日報董事會任期在今年2月28日到期,屆期未完成改選,董事會採取登記效力,現在地方法院登記的董事長仍是林昭賢和19屆董事,台大教授曾永義則是現在董事,被改選為新任董事長,但改選董事會不符法定程序,教育部發文要求限期改善已到期,將先了解未能完成改選的原因,依民法相關規定介入處理,不排除選任臨時董事、代行職務接管,甚至最嚴重是向法院請求廢止設立許可。
國語日報董事長鬧雙胞?主管機關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今天受訪表示,教育部依民法規定介入處理中,最嚴重不排除接管或廢止設立許可。(記者林曉雲攝)
國語日報董事長鬧雙胞?主管機關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今天受訪表示,教育部依民法規定介入處理中,最嚴重不排除接管或廢止設立許可。(記者林曉雲攝)
黃月麗表示,國語日報社在民國94年移到教育部主管,董事會3年1任,今年228到期,但到現在還沒完成改選,5月5日教育部曾去文要求儘速召開董事會改選,期限為文到1個月內完成改選,國語日報社確實有召開會議但未達成共識,教育部後續將依民法規定介入處理。
黃月麗說明後續處理作為,將先了解國語日報董事會為何無法完成改選,接著可以向地方法院請求解除國語日報董事職務,即解散現在的董事會,選任臨時董事、代行職權,最嚴重不排除廢止設立許可,但非到不得已不會廢止許可。
至於國語日報目前董事包括教育部督學陳清溪,黃月麗表示,當時的章程或現在章程都沒有官派董事或當然董事,台灣省教育廳主管的時代可能有官派董事,時間久遠還需要再釐清,國語日報社17席董事,沒有任何1位是教育部指派,陳清溪也不是教育部指派,而是以個人身分參加董事會。
黃月麗表示,依國語日報章程,重大事項要由董事長召集會議,因此改選曾永義為董事長未符法定程序,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關,相關董事長爭議要回到董事會處理,教育部要求限期改善的期限到期,教育部已在介入處理中。
有關國語日報的法院登記資產13億元,黃月麗表示,依捐助章程來看是由國語日報社公司捐助成立,最早的資金來源要再了解,都更部分涉及國有財產法,非教育部所主管,要問相關的權責機關,教育部則會以國語日報的主管機關立場配合辦理。


 

 

私教工會理事長:私校無公共參與就無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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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應哲/台灣私教工會理事長日前許多私校教師都接到教育部委託某私立大學的問卷,擬針對《私立學校法》修訂增設「公益董事」,進行民調。依教育部最新補助政策「深耕計畫」,公益董事之設,乃為加強私校之「公共性」,但我們認為,欲體現私校公共性,關鍵非在設立公益董事,而在:一、必須落實私校之重大利害關係人,如教師、學生、校友等之公共參與。二、必須有良好監督機制。而此二者是一體兩面。非如此,則一切追求公共性之作為,終將只是頭上安頭,非惟徒勞無功,反將製造更多問題。溯其弊源,在民國97年修訂的《私校法》,雖然明定私校具有自主性及公共性雙重性格,然而,由於過度放縱私校董事會職權,致使公共性之面向作廢。私校董事會以合法掩護非法,以少數自然人之私利,篡奪學校公法人之公利現象,層出不窮;美其名為「大學自主」,實淪為董事會專權。董事會依據《私校法》及教育部捐助章程訂定準則,可以掌握校長選聘,校務報告、計畫、校務規章之審核及執行監督,經費之運用,預算決算之審核,校產之處分等,可說涵天蓋地;而且,顯受中華民國所有法令規章所保障。依民主政治之原理,權力在哪裡,責任就在哪裡,權責必須相符。當前台灣私校董事會,是有大權而幾乎不必負責。並且可以是世襲,何此故?蓋董事會成員,是自己提名自己投票的近親繁殖。對權力趨向絕對腐化,私校董事會頻傳弊端,其來有自。進而言,私校既有其公共性,則哪一董事不是公益董事,豈非掩耳盜鈴?以著名的東海大學為例:東海大學在「公益的」聯董會退出經營之後,形同教師自救團體再造東海,學校本應公有。只是東海董事會依附國家法令,自導自演,奪取大權,而循此劇本,讓全校師生員工,竟爾扮演屬民。也就是說學校應該是公共財,由最大利害關係人,也就是全校師生以及校友,來管理運作才對。民國97年迄今近10年,現今執政黨已逐漸體察《私校法》放縱董事會之弊,故教育部最新的深耕計畫即明示,應「提升高校公共性」;私校應設公益董事,應揭露董事會資訊,董事並應投入教學資源(捐款)等。但是教育部完全忽略「公共性」的前提:校園公共參與。其實立法院的研究,早已主張設立教師監察人等,遠為切中時弊。並且,依目前《私校法》,亦無不可設教師董事之限制。無公共參與,即無正當性,即不可能真正落實公共性,當然更不可能有效監督。所謂悲劇,是明知其將發生,又眼睜睜坐視其發生,台灣私校教育以私竄公的悲劇,我們拒絕再生,請讓所有私校師生,共演新劇。


 

​民間財團法人要法制 不要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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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勝弘/台灣樂善創新發展協會理事國營事業、官股公司、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和公立學校等等,往往是政治掌權者下的酬庸位置,牽扯的無非是錢、權、人脈和影響力。儘管如此,只要吃相不要太難看,社會往往也睜隻眼閉隻眼。然而,這套遊戲竟一步一步套上了民間法人機構。2016年,立法院初審通過《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以政府獎勵補助金額作劃分,規定私校增設公益董事及公益監察人。其實大專院校原本就有公益監察人設置規定,唯為何非要官派不可?而新法「董事會議決相關事項,經公益董事表示異議者,不生效力」其權限則太過擴大,不倫不類。2017年,《醫療法》修正草案,民間財團法人醫院必須由中央指派公益監察人。說白了,新法只是增加政治介入空間而已。至於影響範圍更大的「財團法人法」草案,將來恐怕也難逃政治掌控,稍有不甚恐影響民間財團法人之公益、專業、與其超然之角色,如此民間單位將更難跨出國際。民間法人機構是社會公有,也是民間自主團體,即使非屬私人,卻也不隸屬於政府。若非有明確違法事實,政府不應以官派的人強制介入,讓干預管理變成常態。否則,只是徒增更多弊端的風險,萬一成了欽差大人,讓人嘴裡頌著吾皇萬歲萬萬歲,手上奉著「裝滿滿」的茶葉罐或水果盒,這逢迎拍馬、賄賂疏通的陋習,誰敢保證不會發生?下對上才叫監督,上對下叫做不對等的權力,把手伸到民間非官方組織,這吃相,難看。弊案本出自不健全的法制。如果理由是對「人」不信任,又如何期待「人」可以防止弊案?更何況是用指派的方式。想要正義,不如指出如何將防範弊案制度化,如何公開資料,如何查核,罰則又如何。人的部份同樣可以再規範,並糾正現在遴選晉任方法哪裡不妥,權責哪裡不合理。最糟的方式莫過於「指派」這種單純又威權的思維,因為「指派」本身往往就是最大的弊案來源,何來正義可言?甚至,即使是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單位及公立學校也應退出干預,回歸法人原本精神,還財團法人和學校非政治之色彩。 


【為何鴻海被封殺?】郭董別灰心 你只是碰到「有如天神」的日財經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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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朝日電視台報導,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昨表示,競標東芝半導體仍有機會
鴻海(2317)董事長郭台銘昨天在股東會後的記者會上,再度砲轟日本經濟產業省(相當我國經濟部)不顧國際企業併購的常規,直接跳進比賽,指定東芝記憶晶片事業的最後買家。郭台銘甚至不避諱地直接點名,經濟產業省的商務情報政策局局長安藤久佳(Hisayoshi Ando),就是一直阻止鴻海「參賽」的關鍵人物。昨天郭董在記者會上說:「我跟他(安藤局長)就見過這麼一次,就沒想到這次,東芝(競標案)又他來負責,我說慘了,我一開始就有不祥的預感。」「安藤局長(在)2016年1月24號,他說你最好不要買夏普。如果你要買,要我同意可以,讓我INCJ(日本官民基金「產業革新機構」)來加入」。為何一位局長就可以影響價值2兆日圓(逾5500億元台幣)的東芝記憶晶片出售案,不讓鴻海這樣的外國科技大廠循正常管道「拚輸贏」?原來,這是因為在日本政府體系,特別是在中央政府部會中,高階事務官員不僅在任時享有相當大的行政權力,退休之後的去處也多彩多姿,因此在日本社會中地位有如天神一般的崇高,與台灣有天壤之別。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亞太所研究員暨日本研究碩士學程教授蔡增家,2006年起在政大開設通識課「從漫畫看日本」,後來成為政大人氣極高的通識課程。2015年他以講授這門課程的經驗及素材,出版了「上一堂最好玩的日本學」專書,其中第一篇文章的主題就是「如『天神』般的日本官僚」。蔡增家在書中寫道,在日本社會,「官僚」(是指通過公務人員考試的高級事務官)在民間的地位相當崇高。他說明,在日本人眼中,學有專精的官僚,是戰後日本經濟高度成長的重要推手。若沒有這些全能的官僚,日本不可能從戰後的廢墟中復甦。反觀政治人物(指國會議員)則被視為當今日本金權政治的始作俑者,他們常收取大企業的不當政治獻金及回扣,為大企業的經濟利益護航。更重要的是,日本中央政府部會的高級事務官員,大多來自有「日本最知名大學」稱號的東京大學,尤其是在財務省(相當於我國財政部)與經濟產業省等財經部會,「東大幫」的勢力更大。日本人有多麼敬畏官僚?蔡增家指出,台灣的公務人員退休後,到民間企業或國營企業尋找事業第二春的人,常常被稱為「肥貓」。但是在日本,日本人把退休官員到民間企業尋找第二春的人,稱之為「天神下凡」(amakudari),意思就是他們有如掌握大權的天神,下凡到人間。蔡增家也寫道:「也許有人認為,這是因為日本公務人員待遇比較高,但事實上,日本的公務人員待遇是遠低於大商社、大銀行的役員(高層主管)。」「而東京大學畢業生願意投身公務人員,主要是因為日本官僚的權力相當大,對於各個企業擁有行政指導的特權。」「另外在相親市場當中,官僚經常是日本女性爭相追逐的目標。」(劉煥彥/台北報導)


 

國語日報董事長鬧雙胞?教部:不排除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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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7 10:29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財團法人國語日報董事長鬧雙胞?主管機關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今天受訪表示,國語日報董事會任期在今年2月28日到期,屆期未完成改選,董事會採取登記效力,現在地方法院登記的董事長仍是林昭賢和19屆董事,台大教授曾永義則是現在董事,被改選為新任董事長,但改選董事會不符法定程序,教育部發文要求限期改善已到期,將先了解未能完成改選的原因,依民法相關規定介入處理,不排除選任臨時董事、代行職務接管,甚至最嚴重是向法院請求廢止設立許可。
國語日報董事長鬧雙胞?主管機關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今天受訪表示,教育部依民法規定介入處理中,最嚴重不排除接管或廢止設立許可。(記者林曉雲攝)
國語日報董事長鬧雙胞?主管機關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今天受訪表示,教育部依民法規定介入處理中,最嚴重不排除接管或廢止設立許可。(記者林曉雲攝)
黃月麗表示,國語日報社在民國94年移到教育部主管,董事會3年1任,今年228到期,但到現在還沒完成改選,5月5日教育部曾去文要求儘速召開董事會改選,期限為文到1個月內完成改選,國語日報社確實有召開會議但未達成共識,教育部後續將依民法規定介入處理。
黃月麗說明後續處理作為,將先了解國語日報董事會為何無法完成改選,接著可以向地方法院請求解除國語日報董事職務,即解散現在的董事會,選任臨時董事、代行職權,最嚴重不排除廢止設立許可,但非到不得已不會廢止許可。
至於國語日報目前董事包括教育部督學陳清溪,黃月麗表示,當時的章程或現在章程都沒有官派董事或當然董事,台灣省教育廳主管的時代可能有官派董事,時間久遠還需要再釐清,國語日報社17席董事,沒有任何1位是教育部指派,陳清溪也不是教育部指派,而是以個人身分參加董事會。
黃月麗表示,依國語日報章程,重大事項要由董事長召集會議,因此改選曾永義為董事長未符法定程序,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關,相關董事長爭議要回到董事會處理,教育部要求限期改善的期限到期,教育部已在介入處理中。
有關國語日報的法院登記資產13億元,黃月麗表示,依捐助章程來看是由國語日報社公司捐助成立,最早的資金來源要再了解,都更部分涉及國有財產法,非教育部所主管,要問相關的權責機關,教育部則會以國語日報的主管機關立場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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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爆紛爭 董事長林昭賢:請教育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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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董事長林昭賢今天受訪表示,董事會僵持不下,他曾建議教育部收回國語日報。(圖取自國語日報官網)
2017-06-07 13:31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爆董事會糾紛,董事長林昭賢今天受訪表示,他已經79歲,依章程有80歲的年齡限制,他不可能再連任,國語日報從成立到現在都是教育部的錢、教育部的人、教育部的機器,到現在沒有私人的捐資,也沒有民間的捐資,完全是教育部的,這次發生董事會紛爭,他也去跟教育部報告,請教育部收回國語日報
創刊70年的國語日報董事長爆出鬧雙胞爭議,現任董事會在今年228到期,3月間董事會選出曾永義為新任董事長,但因原董事長林昭賢曾發文延後董事會,也未主持3月改選董事會,教育部認定改選不符合法定程序,發文要求限期完成改選。
林昭賢憤憤不平表示,他怎麼可能故意不改選,又不是沒有行政資歷的人,講一句簡單的話,他的年紀已經到了,又不能再連任,是有人要搶董事長這個位置,他又沒有必要跟他們搶,他已經79歲,放消息的人避重就輕,爭不到有障礙,就怪到他頭上,叫他不要管,但他是董事長、要主持會議裁決,怎麼能不管
林昭賢表示,污衊他沒有用,他也不會要連任,但就是有人解讀是他在阻擋,抹黑他要戀棧,他已向教育部報告,往後要怎麼走,就全聽教育部,董事之間有派系紛亂,要搶董事長位置,要搶也不是跟他搶,不能當董事長是規定。昨天本來要召開董事會,從10點開始一直到快下午1點,董事長都沒有講話的餘地,董事連番發言,他連宣布會議開始都不行,會議完全沒有開始,有人主張要協商,各說各話。
林昭賢表示,國語日報從成立到現在都是教育部的錢、教育部的人、教育部的機器,到現在沒有私人的捐資,也沒有民間的捐資,完全是教育部的,他也去跟教育部報告,請教育部收回,過去也不是沒有人想要私有化,他從當常務董事到董事長,也是大家爭奪最後丟給他,這次紛爭一直無法解決,他有跟教育部說乾脆收回,也嗅到有私人掌控的跡象,不過教育部收回也是茲事體大,中間有很多程序,教育部就是要收回也是緩不濟急,現在大家僵持不下,教育部可以下令接管董事會,解散董事會再指派重組。
中研院院士、台大名譽教授曾永義受訪表示,他曾經一度被選為董事長,但教育部對國語日報董事會有所指示,教育部是主管機關,應依教育部的指示去行事,教育部認定不合教育部程序,一切遵照教育部,整件事錯綜複雜,與世無爭,他沒有多大興趣,國語日報是一個教育報紙,對社會有非常好貢獻的報紙,70年的根基應該好好維持下來,他是讀書人對行政不熟悉,但如果報社有需要,為了和諧,他就會出來,他在台大教書,好好做學問,是他人生最大愉快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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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景文案」,人生更豁達
專訪前教育部次長──林昭賢先生
作者: 張則君採訪、撰寫
發生在民國90年間的「景文案」,媒體曾以頭條大幅報導,當時檢調大動作偵辦,一口氣起訴了三十多名被告,更有媒體以「司法史上最大的教育貪瀆弊案」來形容,如今六年多過去了,當初的被告幾乎都無罪定讞,這齣「大弊案」成了名副其實的「烏龍案」,雖然這個案子已落幕,但當年成為被告的官員心中所受的煎熬,卻難為外人道,本期我們專訪當初「景文案」中列為被告的前教育部次長林昭賢先生,談談這一段長達6、7年的官司歲月,他的心路歷程與心中感想。
擔任公務員30餘年,林昭賢一直兢兢業業、盡忠職守,曾任職於縣市教育局長、省府教育廳副廳長、花蓮縣、高雄縣與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教育部參事與教育部常務次長,對於國內教育政策的定位與實踐,有著不可磨滅的地位,一生為教育工作努力不懈,到最後卻因為政治鬥爭加上一件沒有發生過的弊案而黯然離開工作崗位,前教育部常務次長林昭賢先生提起往事,仍不禁搖頭。
民國90年間,檢調大張旗鼓的偵辦「景文案」,牽涉的官員之多、層級之高,曾轟動社會,媒體的大篇幅報導,使得不知內情的民眾未審先判,認為這是教育界有史以來最大宗的弊案,其中包括了景文與大學詩鄉社區違法接水案、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違法核准景文高中增班及增設國中部案、教育部違法核准景文技術學院升格及購地案、銀行超貸案和掏空校產案等多個案件。檢察官認為林昭賢在擔任台北市教育局長時違法核准景文高中增班案,並認購買景文集團董事長張萬利的建設公司興建的「大學詩鄉」別墅的資金有問題,依圖利、收賄兩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檢調入人於罪,無罪證據要被告林昭賢自己找
提起這段往事,林昭賢先生不諱言,張萬利曾是他的好朋友,兩個人因工作關係熟識,有著多年情誼,在他擔任台北市教育局長時,張萬利任台北市體育會的理事長,後來又擔任全國體育總會的會長,對於推廣體育活動不遺餘力,出錢出力、非常熱心,林昭賢先生說:「我相信他是有心辦學的,可是他在越南過度投資又遇到台灣房地產不景氣,資金週轉不過來,負了很多的債,已經到了無法收拾的地步,才會捲走景文技術學院的資金逃往國外,當然是不應該,但這很單純的就是個人的經濟犯罪行為,會牽連出後面一大串的案件,實在讓人意外。」
在「景文案」中檢調人員認為林昭賢在擔任台北市教育局長時,違法讓景文高中增班,有圖利的行為,又以他購買「大學詩鄉」別墅的資金僅市價的三分之二,認為有收賄的嫌疑,關於這些問題,林昭賢說:「其實辦理私立高中要致富,根本是不可能的,是技術學院才會賺錢,所以當初張萬利拿走的是景文技術學院的錢,而我在教育部是沒有主管技術學院的業務,而且私立高中是屬於財團法人,就算圖利,也是圖利財團法人,不可能由張萬利拿到好處,而且當初同意景文高中增班,是由教育局召開審查會議通過的,教育局的承辦人員在作證時也表示我並沒有下達任何指令,至於檢調說的違『法』,也並不是法律,而是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在審理各校增班申請的一項參考原則,適用於各個學校,並非為景文高中所量身定作,這點在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中,法官也認為如此。」
至於提到購買『大學詩鄉』的資金,林昭賢提到:「當年我和張萬利是朋友,於是投資了他的工地,並且言明,日後以投資的本金和利息抵付新買房屋的尾款,但我是公務員,雖然投資並不違法,但為免別人閒言閒語,於是透過另一友人的公司代為投資,但這名友人日後卻轉為污點證人,並且否認我投資的這個事實,檢察官也不肯採信,還要我提供付款明細,從我購屋到發生這件案子已經有7、8年了,很多交易的明細早就銷毀或不見了,但檢察官卻要我自己證明我是無罪的,如果沒有那些證據,就表示我的購屋資金有問題,是張萬利為了酬謝我讓景文高中違法增班的酬金,這讓我深深感到不平,卻也無可奈何,最後檢察官就以無期徒刑對我提起公訴。」
一審被判12年,明顯感受司法不公
「我上面提到的投資一事,在法院一審判決的判決書中也有提到污點證人的投資金額和建設公司收到的投資金額不符,多了一筆金額,而那筆金額就和我所投資的數目是一樣的。雖然一審法官最後仍不採信我的說法,而重判我12年,但我問心無愧。在一審的過程中,我深感法官對我的成見很深,我提供的證據,他不願採納,而是以檢調的起訴書中證人的證詞為準,並沒有其他證據,雖然很多證人在法院審理時翻供,說當初是受到檢調的威嚇,才說那些證詞,我們也請求法官播放當初證人作證時的錄影錄音,但不被法官接受,我心中是很不平的,雖然對於案情我是相當篤定我無罪,也問心無愧,但是法官的態度,讓我對於法律的公正性產生很大的懷疑,法官不應該是公正的第三者嗎?為什麼要我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無罪呢?」提到一審的過程,林昭賢仍不禁感到氣憤。
第二審大逆轉,律師努力不懈,終扭轉結局
「在我一審被判12年後,有一次我女兒林奕華與李永然律師碰面談到這案件。奕華很憂心,看著我煎熬悲憤,恨不得代我受罪,李律師一聽,他的法律敏感度強,聽出了蹊蹺,覺得應有迴旋的餘地,他表示願意提供我法律上的協助,我原本不好意思麻煩他,但李律師很誠懇,於是我就委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來幫我處理第二審法律上的相關問題,李律師與事務所的徐鈴茱律師仔細研究案情,並由李、徐二位律師做我二審的辯護律師。徐鈴茱律師推敲再三,對案件深入了解,她仔細的抽絲剝繭、尋求證據,引用法律精準、專業,讓我非常佩服。終於在第二審時法官判了我無罪,雖然我很有信心我是無罪的,但是若沒有這些律師的用心協助,只怕很難證明自己的清白。」提起第二審上訴被改判無罪,林昭賢對於律師的用心協助,相當感謝。「案子進入第二審時,高等法院開第一次庭,就很清楚案件的始末,第二次開庭只問了我幾個關鍵問題,案情就豁然開朗了,對於購屋的資金流向、景文高中的增班過程,法官也很清楚了解。」
三審無罪定讞,感謝司法終還清白
後來高檢署又上訴到最高法院,林昭賢又一次煎熬,但越來越沉著冷靜,他相信自己無罪,更信任律師可以再次為他刷清冤屈。後因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林昭賢在經過6年多的官司折騰,終獲無罪判決確定。「在這件案子進行中,我很多以前的部屬遭受連累,也成了被告,他們非常害怕,但我安慰他們,我相信司法並沒有全死,只要司法不死,我們就有希望;但司法若是死了,那我們活著也沒有意義了,因為一生的清譽,毀於一旦。」
6年煎熬,點滴在心頭;再回首,一切雲淡風清
問到「景文案」對人生的影響,林昭賢說:「經過這個案子,我看清了一些人,過去很多我曾幫助過的朋友,最後卻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而出賣了我,讓我很感慨。另外也覺得自己很委屈,一生的清白受到如此大的質疑,『景文案』在經過媒體的渲染,社會大眾都認為檢察官起訴有理,檢調的權力太大,若要入人於罪,一般百姓是會手足無措的,而且我們稱為人權立國,在偵訊過程中,有違人權的部分,也確實應該檢討。現在我想,了解我的朋友,不會相信我有貪污;不了解我的人,如果相信,我也無所謂,因為我活得心安理得。應該為國家、社會的付出,我都做了,也無怨無悔,這個案子法院也還我清白,這就夠了。」
對於律師的人格,林昭賢先生有很深的感觸,「在第一審之前,我並沒有感受到律師的用心,對我的關鍵案情,也沒有做到有利的辯護;直到第二審時,換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徐鈴茱律師的細心,肯站在當事人的立場,認真的協助,我都可以深刻的感受到,也就是因為她的用心,讓我的心能更加安定,也能獲得最終的勝利,所以我認為選擇一位人格好、法律素養高的律師是相當重要的。」對於官司,對於律師,林昭賢有所感,於今已能侃侃而談,他不願以比較的方式說哪個律師厲害,或純以勝敗來定位律師的優質,只想提醒民眾,找律師,有耐心傾聽當事人訴說案件的始末,能循循善誘出所有對於案件有利不利的事情,有助於律師從中發現端倪,找出有利的關鍵,這樣的律師,才是用心!他覺得很幸運,雖然一審委屈,但在第二審接觸李永然律師與徐鈴茱律師後,他就開始安心了,最後果然給了他陽光的結局。這段與司法過招的意外人生,總算雨過天青了。
退休後的林昭賢,偶爾和朋友打高爾夫球或打打小麻將,享受著「含飴被孫弄」的生活,平時看看書,藉由研讀佛經來修身養性,「景文案」的風風雨雨已成過去,就當是上天對於他人生的一大考驗,通過了,一切就歸於平靜。
採訪徐鈴茱律師談本案
為了更加了解「景文案」的來龍去脈,我們採訪了當初在第二審時為林昭賢辯護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徐鈴茱律師,藉由她的說明,讓讀者能更加了解這個案件的始末。
「我們是在第二審時才接下林昭賢先生的委託,對於這個案子,我們認為確實有冤情。」徐律師提起「景文案」,她說:「一審判決,認為林昭賢違法讓景文高中增班,所以張萬利為了酬謝,在林昭賢購買『大學詩鄉』的別墅時,只收取部分買賣價金,其餘一千萬元的部分林昭賢根本未付款,所以未付款的部分是賄款,因而重判12年。第二審時,我接手這個案子,對於案情也做了仔細的研究,其實林昭賢是在民國80年間購買『大學詩鄉』這棟房子,檢調是在民國90年間啟動調查,距離購屋已有10年之久,很多當初在80年購屋的付款證明早就不存在了,一般人買房子很少會把購屋的付款資料,例如匯款單、收據『長久的』保存下來,除非事先知道在若干年後自己可能成為被告而必須要證明自己確實有付款,但林昭賢如何在民國80年間就『預知』10年後的『民國90年』,檢方要他證明購買『大學詩鄉』的房屋確實有付款?所以付款的資料都已不見了,必須事後透過銀行和建商的帳冊來加以比對。另外在這個案子中,林昭賢較難以說明的一點就是,他除了購買張萬利的『大學詩鄉』外,也有投資他在桃園的其他工地,並且有獲利,當初雙方是以投資的獲利金額來抵銷部分『大學詩鄉』的房屋買賣價金,這部分在第一審的時候,並未詳查,後來經過我們仔細的調查資金流向,在第二審時向法官說明,經法官的採信,才能獲得無罪的判決。另外林昭賢購屋是在民國80年間,那時景文高中並沒有提出增班申請,又如何在80年購屋時,張萬利先生就能『預知』83、84年間景文高中就增班,而預先在『80年』就『事先行賄』?所以不能以『83、84年』的增班來推論『80年』的購屋款項有問題、是行賄的行為,在購屋當時行賄的動機還沒有出來,怎麼可能預為行賄呢?」
「在刑事案件中,檢察官應該去調查具體的證據來舉證被告沒有支付購買『大學詩鄉』的款項,但後來卻反過來要求被告舉證證明他有付款,這在刑事訴訟的規則上,將舉證責任倒置,因為被告沒有自證無罪的義務,是檢察官要證明被告有罪(沒有付款),而不是被告要證明自己無罪(有付款)。」
「另外要強調的是,商人做生意是將本求利,就算是檢察官所言景文高中有違法增班的情形(事實上增班是依法申請),經過計算景文高中增班一年最多只增加三百萬的收入,扣除『成本』後利潤更少,為了增加那微薄的利潤,卻要花費將近一千萬的對價去行賄當時的教育局長林昭賢,這是不合理的;更何況民國80年林昭賢購屋時雖擔任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但誰能料定3年後的民國83年他還能繼續在教育局長的位置,而能夠給與景文高中在83年申請增班時放水?萬一離開教育局,那張萬利在80年所給與的行賄款豈不是血本無歸?以商人之精打細算,更不可能就這種毫無保障之事行賄!另外,我們也針對桃園的工地付了多少的投資金額有多少利潤,證明足夠來抵繳部分房屋的價金,是以這個角度來說明,所以二審時,法官就認定購買『大學詩鄉』的款項並無問題,並沒有起訴書所說的事實,就判林昭賢無罪,我想就『情』、『理』而言,林昭賢購買張萬利公司建造的房子,在張萬利及其景文集團爆發弊端、媒體一有風吹草動即未詳加查證而報導得沸沸揚揚、猶如『落水狗,人人喊打』之情況下,任何買『大學詩鄉』的教育官員,確實容易有瓜田李下之嫌,但就『法』來講,要有積極的證據,才能證明一個人有犯罪,這也是我認為本案有冤情,而林昭賢會獲判無罪的原因。」
不愧是林昭賢佩服的律師,談起這個案件,將時間的矛盾點及違反經驗法則的起訴情況、媒體炒短線的一窩蜂報導造就「未審先判」的輿論壓力,看得透透澈澈。她的用心,及第二審法官的採信,終讓司法還給了無罪之林昭賢應有的清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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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文案 國民黨議員林奕樺之父林昭賢才判12年 檢察官︰量刑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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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永盛、孫友廉╱台北報導〕轟動一時的景文集團弊案,歷經近四年偵審,台北地院昨天宣判;卅三名被告中,十四人判有罪,十七人無罪,另張萬利、張志平遭通緝未到案;有罪被告中,前教育部次長林昭賢被依違背職務受賄罪判刑十二年,刑度最重。
  無罪被告包括前教育部長楊朝祥,前行政院秘書長、前政務委員即前中信局理事主席張有惠,前立委賴晚鐘,此三人在檢方起訴時,分別遭檢方向法院求處十五至八年不等重刑,但一審都判無罪。
  合議庭法官在判決書指出,辦案人員有不當偵訊、涉及偽造文書,檢察官應另行偵辦。
  判決指出,本案共分八個部分:第一,景文工專、大學詩鄉社區違法核准用地變更部分,合議庭認定,本案所指的山溝係未登錄國有地,相關的開發法令不備,台北縣政府官員核准該地段開發,合法、合情且合理,並無違法,前立委賴晚鐘出面促請公務機關依法處理,亦非圖利,故判無罪。
  第二,台北自來水處工程總隊違法接水案,合議庭認定工程總隊准許景文工專,自安坑配水池進出水管接水,不會影響配水池調節功能,亦即不會影響安坑地區用水,其核准並無違法,且事後並未完成接管。又前總隊長即立委廖福本胞弟廖宗盛,雖購買「大學詩鄉」別墅,但購價合理並付清款項,並無不法,故判決無罪。
  第三,台北市教育局違法核准景文高中增設國中部及增班部分,合議庭認定係違法增班,其中時任教育局長的林昭賢,曾購入「大學詩鄉」別墅一棟,僅給付部分屋款,獲得不正利益九百餘萬元,且與其違法核准增班有對價關係,故判刑十二年。
  第四,教育部核准景文學院升格及購地案,判決認定前教育部長楊朝祥,核准景文工專動用創校基金的額度及方式並無不法,教學貸款變更用途,並非楊核准,至於景文工專改制學院,相關教育部人員並無不法,且景文工專申請改制時,楊已調任研考會主委,不曾參與改制升格案。
  景文購買校地,並無證據顯示楊或林昭賢曾施壓關說,而楊購買別墅,其正門前有凹陷,風水不佳,並有漏水等瑕疵,法官認定一千兩百萬元的購買價格合理。
  第五,中信局桃園分局超貸案,法官認定貸款並無不法,故判前經理徐照熊等人無罪。
  第六,中信局信託處超貸案部分,判決認定確有違法核貸情事,但並無證據顯示理事主席張有惠有任何圖利的不法犯行,且張的兒子購買別墅,係張的妻舅代為簽約購買,並無證據顯示張曾獲利,故判張及其妻舅張英雄等人無罪。
  第七,陳錫南被訴行賄二十萬元部分,法官認定,他對公務員職務上的行為行賄,法律不罰,故判無罪。
  第八,掏空校產部分,法官認定張萬利兒子張勤、女兒張秀瑛、景文校長林宗嵩等多名集團或學校成員,涉及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判決有罪。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劉承武昨天對前教育部次長林昭賢被判決十二年徒刑的判決,認為「量刑太輕」,違反社會公義和罪刑相當原則,無法接受,並認為合議庭將前教育部長楊朝祥、前立委賴晚鐘、前行政院秘書長張有惠等十七人均判決無罪,屬過於嚴格重視直接證據的不當裁判,令人錯愕及遺憾,故本案將會提起上訴。
  劉承武昨晚已撰寫完成多達一百六十多頁的上訴書初稿,他表示,日後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將再針對具體判決理由補充於上訴書內,將來二審審理時將全程蒞庭,力求翻案使一審獲無罪判決的被告改判有罪,林昭賢等獲輕判的多位被告改判「適當之刑」。
  昨天判決結果出爐後,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和台北地檢署特偵組檢察官均感錯愕,會商後一致決定將提出上訴。
  劉承武說,對於合議庭在判決林昭賢等多人涉及受賄、圖利、偽造有價證券、偽造文書等犯行部份,認定罪證確鑿,他表示肯定,尤其在圖利罪修正後對構成要件趨嚴的情況下,其有罪判決尤具意義。但他也說,合議庭對於前立委賴晚鐘等人無罪判決的證據取捨,與林昭賢等人有罪部份的量刑結果,均令他和多位承辦檢察官難以理解。劉承武舉例表示,以前立委賴晚鐘的涉案情況來說,合議庭卻忽略立委也是公務員身分及對國家的基本責任,故判決其貪污罪不成立讓他難以接受。
  劉承武說,林昭賢身為高階官員,但惡性重大,僅判處十二年徒刑,與檢方求刑的無期徒刑刑度相差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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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文案 林昭賢12年徒刑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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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0
〔記者孫友廉、林恕暉/台北報導〕轟動一時的景文集團弊案,高院昨天下午宣判,前教育部常務次長、北市教育局長林昭賢等13人部分,原本一審判刑最重,判處徒刑12年的林昭賢,合議庭考量核准讓景文國中部增加4班,僅違反行政規定,另張萬利(通緝中)疑讓林昭賢廉價購屋部分,也確有付款,改判林某無罪。
林昭賢的女兒北市議員林奕華對此表示,她父親一向重視清廉,捲入官司後,心中這塊石頭總是放不下,現在能獲得無罪判決,總算還他清白。
高院現今認定有罪大多屬張萬利家族,尚有張萬利之子、景文專校創辦人張勤,遭判處徒刑6年;張萬利之女、景文集團總管理處財務出納處經理張秀瑛徒刑5年半;景文高中主秘張秀香徒刑3年半;張萬利女婿、景文技術學院校長林宗嵩徒刑3年2個月,以及景文技院會計處主任陳淑青徒刑2年,緩刑5年;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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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社董事長林昭賢先生-與名人有約-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 - https://goo.gl/swOlRn

休眠基金會 將可命令解散

2017-04-07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蔡英文政府要高密度列管受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到去年底為止,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共有一百六十五個,基金收支多達二千五百億元,但其中只有一百廿二個須將年度預算送立法院審查,其餘四十三個政府捐助比例低於五十%者,僅由主管機關編製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送立法院,受到立院監督的程度有別。

  •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蔣經國基金會宣傳方向可能與現代社會的概念不一樣,他認為必須跟隨社會轉換。(資料照)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蔣經國基金會宣傳方向可能與現代社會的概念不一樣,他認為必須跟隨社會轉換。(資料照)

165個財團法人 僅122個須將預算送審立院

面對部分財團法人遭質疑與當初成立的宗旨不符,甚至脫離公益方向,行政院將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後,由各主管部會清查到底有哪些財團法人與當初政府捐助的宗旨不符,並清查有哪些基金會是屬於已停止運作的「休眠基金會」,若與捐助宗旨嚴重違背,政府依據這項新法的規範,將可直接命令其解散。

據了解,上述四十三家政府捐助比例低於五十%的財團法人當中,以經濟部捐助的最多,規模最大的是外貿協會,其他還有中技社、食品工業研究所、資策會、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等。

由衛福部主管的財團法人,主要是寄生蟲防治會,曾被民進黨立委點名酬庸;教育部主管的財團法人,主要是蔣經國基金會,內政部則是消防發展基金會。

被詢及蔣經國基金會曾被輿論界質疑是「國家級養老院」,卻要持續「宣揚中華文化」,是否與蔡英文政府的施政理念違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中華文化是不錯的,我們並不是說中華文化不好」,只不過,宣傳方向可能與現代社會的概念不一樣,他認為必須跟隨社會轉換。

徐國勇表示,中華文化現階段有些可能是適合的,還是要做,至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部分,可能就有問題,要做一些改變。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各縣市過去幾十年也有民間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初估有七百家以上,甚至上千家,法務部已發函各地方政府等機關仔細清查。

行政院政務委員許璋瑤去年底曾向蔡英文總統報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狀況,當時府院評估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主要的問題包括喪失當初設立的政策目的,部分法人坐擁龐大資產卻脫離公益方向,並成為少數退休官員再任之處,政府因此要推動專法列管。

財團法人法立法通過後 教部:可取得蔣經國基金會主導權

2017-04-07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政次姚立德表示,蔣經國基金會成立前兩年,教育部總共捐助十四億二千萬元,目前整個基金規模是卅六億二千三百萬元,教育部占捐資比例近四成,在財團法人法立法通過後,教育部將可以依比例取得四成的董事席次,就能取得主導權。

  • 對於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教育部政次姚立德表示,財團法人法完成三讀立法之後,教育部即可取得主導權。(記者林曉雲攝)

    對於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教育部政次姚立德表示,財團法人法完成三讀立法之後,教育部即可取得主導權。(記者林曉雲攝)

姚立德即將擔任基金會官派董事,他表示,當初基金會設立時,為發揮民間活力,刻意降低官方色彩,所以在捐助章程中教育部只有一席董事,未來取得四成董事席次後,為順利推動國際學術研究和交流,也會考量選派代表不一定要有官方色彩。

蔣經國基金會籲維持學術獨立

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昨晚也發出聲明,強調積極推動台灣研究,歷年有關台灣研究的補助累計金額共十五億一千八百八十二萬餘元,折合逾五千萬美元,佔全部補助四十二%,對於增進國際社會對台灣經驗的了解,有很大貢獻。在國際學術界,基金會已經成為台灣軟實力的重要環節,此一地位與聲譽得來不易,是台灣珍貴的資產,期盼各界能共同呵護。

基金會聲明也強調,補助業務一向遵循客觀與嚴格的學術標準,所有董監事包括董事長均為無給職,基金會一向接受教育部之監督與管理,維持基金會之學術獨立地位對其國際學術公信力至為關鍵,延續此定位,也才符合民間捐助人的捐助初衷。

蔣經國基金會董事、前教育部長曾志朗昨受訪則表示,蔣經國基金會是學術單位,過去長期推動漢學研究,奠定台灣在漢學研究的國際地位,希望讓基金會保持學術獨立。


政院立法防肥貓!嚴管政府捐助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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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27日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會議中討論制定《財團法人法》相關事宜,未來將針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採取高密度監督,避免國家財產遭私有化,若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已失去功能、無存在必要,主管機關可以命其解散。另外,為避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職缺淪為退休官員的酬庸,規定其董事與監察人均為無給職,董事長支薪但不得支領其他薪資、月退等,杜絕「雙薪肥貓」。
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下午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針對被列入本會期優先法案的《財團法人法》進行相關討論,發言人徐國勇指出,現有財團法人的設立與管理皆用《民法》及《人民團體法》,但這些法規都是低度管理,且對於資訊公開揭露未有明確規範,因此,必須制定《財團法人法》,針對「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嚴加管理。
徐國勇表示,未來《財團法人法》將明確區分「政府捐助」及「民間捐助」2種不同性質,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包括過去「接收日本政府及人民遺留財產」所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將採取「高密度監督」;至於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則維持低度監督。
另外,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若已失去功能,且無存在必要,例如坐擁數百億國家資產的郵協、電協,未來新法也將明定主管機關可以命其解散。草案也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必須資訊公開、財務透明,建立會計、內控及稽核制度,並訂定合併與退場機制。
至於由政府全額捐助的財團法人,例如「中技社」(中國技術服務社),民間董監事竟比政府派任者還要多,喪失其公益性質,未來也將在新法規範該財團法人的董事、監察人及常務董事,由政府派任比例「必須與政府捐助基金的比例相當」。
而過去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遭質疑為酬庸退休官員,薪資制度甚至比部長還高,徐國勇說,新法也將明確規定,董事與監察人均為無給職,董事長雖為專職且支薪,但不得支領其他薪資、月退休金、月退職酬勞金以及其他相當給與。
徐國勇說,新法細節尚待討論,包括:法案上路後多久開始實施,以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必須在新法上路幾個月內清查財產,與會立委都還有不同意見,將等到立法院立法時再來討論。


 

「國家捐助財團法人遭私有化」,政府將向蔣經國基金會、中技社追討董監事席次
林上祚 2017年03月27日 16:58 風傳媒
徐國勇27日說明政策協調會針對《財團法人法》達成的共識,表示日後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必須按照政府捐助比率分配董監事席次。(資料照,顏麟宇攝)
徐國勇27日說明政策協調會針對《財團法人法》達成的共識,表示日後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必須按照政府捐助比率分配董監事席次。(資料照,顏麟宇攝)
行政院今(27)日中午與民進黨立院黨團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會中針對法務部擬具《財團法人法》達成共識,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特別以「蔣經國基金會」、中技社為例,強調部分財團法人當初成立時為政府捐贈,但後來卻脫離政府控制,未來立法後,將責成各財團法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1年內完成相關政府權益追討,除了要求政府捐助財團法人,3個月到1年內完成財產申報外,電信、郵政協會當初接收日產部分,也將命其繳回,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必須按照政府捐助比率分配董監事席次,為避免肥貓,政府指派之董監事原則上為「無給職」。
徐國勇表示,財團法人設立與管理,目前僅適用《民法》,公益性財團法人運作上則須符合《公益勸募條例》,儘管政府對於財團法人採低密度管理,但財團法人中有很多是國家捐助的財團法人,因此有必要進行差異化管理。
另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過去有很多董監事是由退休政府官員轉任,導致「肥貓」問題,有些財團法人董事長薪水甚至比在職官員還要高,為避免退休官員轉任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雙薪肥貓」問題,本次《財團法人法》立法,也針對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董監事支薪訂定相關規範,徐國勇表示,「政府指派財團法人董監事,原則上為無給職,也不能領雙薪,特殊狀況才會有給職,避免退休官員轉任財團法人,支薪漫無目的」。
財團法人接收日產 將視為國家財產捐助
另外,電信協會、郵政協會、糖協(武智基金會)等財團法人,為當年接收日產成立之財團法人,過去長年以來定位不明,顯然有被私有化嫌疑,國家公益因此遭戕害,徐國勇表示,本次修法明定「財團法人接收日產,視為國家財產捐助,不能要求舉反證推翻。」
《財團法人法》未來同時也將處理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遭私有化問題,徐國勇說,「我們不客氣地講,譬如蔣經國基金會,當年是國家捐贈,現在已經變成政府一點影響力也沒有的機構,中技社原本是政府百分之百持有,現在只剩下40%,民間董事席次超越政府」。
徐表示,《財團法人法》立法後,將要求財團法人3個月到1年內完成歷年財產申報,「政府在財團法人成立時,捐助是100萬,現在價值可能是50億元,民間董事如果日後用捐助100萬元方式,稀釋政府持份」,類似政府捐助金額遭稀釋的做法,未來將透過財產申報過程,重新計算政府捐贈部分應合理彰顯之董監分配席次。為保障政府在捐助財團法人內合理的監督權,政府指派董監席次,按照出資比率計算如不足1人,應保障至少有1人。
擬定退場機制 「違背成立宗旨」組織將遭解散
徐國勇表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目前如果已停止運作,或者運作上與當初成立宗旨明顯違背,《財團法人法》未來立法後,也將賦予政府強制解散的權力。除了退場機制外,該法也將訂定財團法人合併機制(例如工研院與資策會合併)。
徐國勇表示,《財團法人法》完成立法後,於總統府公告後6個月後實施,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董監事人數不符合捐助比例者,政府將給予1年緩衝,1年內必須達到法律規定,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須在3個月到1年內申報財產,不過,部分立委認為上述緩衝期太長。
至於日產與政府指派董監席次的追討部分,徐國勇表示,未來將透過施行細則訂定,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執行,財團法人若因相關行政處分,權益遭受剝奪者,例如遭勒令解散,可以透過行政救濟管道訴願或訴訟。《財團法人法》和目前立法院排定的《轉型正義條例》,並沒有法律上競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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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社蔣經國基金會 政院列財團法人法加強規範對象
2017年03月27日 16:56 呂雪彗
中技社蔣經國基金會政院列財團法人法加強規範對象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明中技社郵協等財團法人加強規範(呂雪彗攝)
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今中午會商財團法人法草案,要求一年內或三個月完成財團法人的財產申報,未如期申報可命其解散。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點出,蔣經國基金會,由政府成立,但政府現已一點影響力都沒有,又例如中技社,但轉換之後政府股權剩下40%,民間董監事席次超越政府,脫離政府設立的公益目的,政府沒辦法掌握,在法律公布上路後都要積極處理。
徐國勇會後表示,財團法人法立法有必要性,因財團法人設立跟管理現在只用民法,也有相關公益社團的人民團體法,但事實上人民團體法跟民法都是低密度管理,裡面有很多國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應該予以區分,政府捐助應該高密度,涉及公益程度高於私人,私人捐助財團法人採低密度管理。
徐說,現在社會關注有肥貓,酬庸退休官員的批評聲浪,未來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董監事原則無給職,且退休公務員擔任禁領雙薪。很多財團法人接收日產,及日本人遺留在台灣財產,應該屬於國家的,但成立財團法人後有私有化嫌疑,對國家公益有戕害,政府機關對捐助財團法人的監督被稀釋。財團法人政府捐助被轉為私人如何恢復,或沒有業務功能如何退場,都在這次立法強化。
徐強調,只要現在是財團法人,而財產來源來自日產,都視為國家財產,都要處理,例如糖協、電協、郵協等,其董事人數不符合政府捐助的規定,一年內要達到規定。對於法律施行前由政府捐助形態轉為民間捐助財團法人者,政府指派的董監事未來不得少於一人,要占一定比例;而府及公營事業合計捐助20%以上,就要加強規範。
徐國勇說,法律上路後一年內達到申報財產的規定,原本草案是明訂二年,決定多久期程達到規定由立法院決定。而這項草案公布後六個月實施,也有立委覺得太慢,三個月或六個月,由立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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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平台討論財團法人法 杜絕雙薪肥貓設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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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16:21聯合報 記者管婺媛╱即時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天討論「財團法人法」草案,決定高密度管理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草案是針對財團法人的財產來源、人事薪資、董事席次、管理制度等確立明確規範,並設立了政府可以解散財團法人和財團法人的退場機制。
目前財團法人受「人民團體法」與「民法」管理,但因部分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已失去當初公益性目的,如有些接收日產的財團法人財產應該歸屬國家卻被私有化,導致政府監督遭到稀釋;有些財團法人則失去功能,卻苦無退場法源,因此行政和立法部門決定立法高密度管理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天中午對「財團法人法」草案凝聚共識。
徐國勇舉例,如蔣經國基金會、郵政協會、電信協會等,都是「財團法人法」日後規範對象。根據草案規定,財團法人的董、監事不可牟取財團法人的利益,法條明文規定依照捐助經費非配董、監事席次,且政府須占一定比率的董、監事席次,若政府捐助的金錢比率未達1席,則至少要有1席。
草案也設立「肥貓條款」,規定財團法人董、監事若是退休軍、公、教人員,必須停領退休金或者財團法人薪水。徐國勇表示,草案也明定財團法人財務必須透明,需建立會計、內控和稽核機制。
此外,草案也制定財團法人合併或退場機制;草案提到,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若無法達成當初成立目的時,政府得命其解散。
草案規定,本法施行後2年內要達成法案規範,但與會者認為2年太久,應該縮短為1年;至於草案通過後6個月實施,有立委認為應該提前為3個月實施;以及公布實施後,相關財團法人應該在3個月或1年內申報財產,出席會議的立委有不同意見,徐國勇表示,上述期限由立法院立法時決定。


 

斷交44年後重大突破 日台交流協會正名 陸強烈不滿
By 陳柏廷, 黃菁菁, 楊孟立,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十二月 28日, 2016

圖為目前日本交流協會台北辦事處外石雕牌匾。 (郭吉銓攝)

日本對台窗口、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上)28日在官網宣布,明年1月1日起更名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下,Japan-Taiwan Exchange Association)。(摘自交流協會官網)
日本對台準外交代表機構「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Japan Interchange Association)昨在官網公布,明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Japan-Taiwan Exchange Association),外交部發新聞稿表示歡迎;不過大陸對此表達「強烈不滿」,已向日提交涉。

這是自1972年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成立交流協會後,44年來首度更名。交流協會官網寫道:「自2017年1月1日起,變更名稱為『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本會今後亦將扮演日台間橋粱,盡心竭力使日台關係更上一層樓。」我外交部強調,新名稱反映該協會在台工作實質內涵,印證台日雙邊關係續朝正向發展。至於我國「亞東關係協會」是否更名,要審慎評估。

外交部指出,近年台日關係發展密切,日本是我第三大貿易夥伴,我國是日本第四大貿易夥伴,去年雙方貿易額579億美元。此外,去年互訪人數高達530萬人次,今年可再創新高,破600萬人次。

程建人說,駐外機構更名前需雙方同意,這表示新名稱是我外交部能接受;包括美國在內,許多國家對台機構都已改名。他說,日方應確信不會觸及「一中」政策。

儘管如此,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昨表示,大陸對日方的「消極舉措」表示強烈不滿,敦促日本堅持「一中」,並向日方提交涉。

陸外交官員私下說,陸方當然知道日方不是最先改,如南韓駐台機構早就用「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但現在兩岸冷和,須時刻強調一中,大陸對日是表明態度,勿想挑戰一中原則。華春瑩要求日本妥善處理涉台問題,「不要向台灣當局和國際社會發出錯誤訊號,不要給中日關係製造新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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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公司的品格:22個案例,了解公司治理和上市櫃公司的財務陷阱 - https://goo.gl/uXsTwW

綠角財經筆記
2016年11月1日 星期二
“公司的品格2”綠角推薦序—從個案看到制度的缺失

“公司的品格2”延續”公司的品格”寫作風格,從一個接一個的個案討論,讓讀者實地瞭解公司治理的意涵與重要性。

為什麼在台灣很常見,企業集團以財團法人做為核心持股機構?

譬如台塑體系中的長庚醫療法人,長榮集團中的張榮發基金會。原來基金會有董事容易掌控,不易解散、租稅優惠等好處。財務報表揭露方面,更只有醫療法人與私校,需有每年一次會計師簽證後的報告

財團法人原有公益性質,這也正是為什麼政府給它稅務優惠的原因。但現在,財團法人已經變成企業主為自己圖謀最大利益的工具。

譬如財團法人受到營利事業的現金捐贈,可以用於購買該公司的股票。也就是說大老闆可以請公司以捐助公益之名,捐錢給基金會。再請基金會拿錢買公司的股票。而由於基金會是由大老闆控制的,基金會手上持有的股權自然是支持老闆的。這等於是由全體股東出錢,讓老闆鞏固經營權

作者的文字有個特點,他不訴諸於針對個人或個別公司的批判,說他們貪婪、鑽漏洞等等。他把討論提升到更高的層次,帶讀者看到是制度出了那些問題,才會形成這些漏洞,以及可行的解決之道。

有時甚至會討論形成這些漏洞的可能背景環境。譬如為什麼台灣法令不嚴格要求非營利團體都有要公開財報呢?

作者請讀者想想看,台灣的政黨、宮廟、各協會、私校等,主要的負責人都是誰?財務透明的話,那要如何上下其手撈錢呢?

書中另一個個案討論提到威強電。這家公司在2014三月底,將之前已經公布的2013全年營業收入下調31%。而這家公司剛好從2014一月開始,就開始出現營收大幅成長的訊息。

當時,市場上許多投資人與分析機構也因此看好威強電股票,股價從每股41塊漲到68塊。而在營收大幅向下調整之後,公司股價也被打回原形。

威強電的解釋是會計人員對於孫公司—谷濱,的營收錯誤認列才造成此事。但時間上的湊巧之處,不禁讓人有許多懷疑。

台灣上市公司從每年第三季季報結束,要到隔年三月底才會看到經會計師查核的年度財務報告。這六個月的期間,是財報空窗期,也有人稱吹牛季。有些公司會利用這段期間吹噓公司的前景或將營收灌水。

威強電因為這個事件被證交所裁罰20萬元。假如真是公司刻意的結果,操弄股價上漲所拿到的好處遠遠超過罰款金額。

針對上市公司侵害股東權益,台灣是由投資人保護中心幫投資人進行股東集體訴訟。政府對人民的保護心態,是否形成對犯罪者更大的壓力,對股東權益的更佳保障。看完了書中的討論,真是讓人不勝唏噓。

不論政府或民間,提振經濟與活絡股市,可說是沒有異議的共識。但討論往往就侷限在一些表面的措施,譬如寬鬆貨幣、匯率控制、不能課稅等等。但對於公司欺瞞或傷害投資人的行為,對於這些公司沒品的作為,要如何從制度面上防治,卻缺少相關討論。

每有事故,不論是掏空、營收作假,都是以個人因素解釋。一時之間,大眾與媒體氣憤填膺的口誅筆伐,然後呢?

然後就彷彿沒什麼事。事過境遷之後,制度與環境仍沒有改變,等下一顆未爆彈爆炸。

“公司的品格2”,不僅讓讀者看清公司會做出那些沒品的行為。而且更明白指出改變的契機。

健全的制度,才是市場與經濟發展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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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碁霸業的背後
@ 蘭奇所帶來的宏碁傳奇,彷彿一場美麗的煙火秀,在短暫和絢麗的驚呼後,卻留下了滿地的垃圾。在這個故事中,我們看到一位經理人為了達到公司世界排名的目標,大力壓縮公司成本,甚至犧牲了攸關公司長期發展的研發成本。在快速成功後,為了能撐持帳面上持續成長的壓力,以至於塞貨給通路商,進行盈餘管理時高估銷貨收入,製造公司成長的假象,甚至在公司發生質變時,仍執著於過去的榮耀而抗拒改變。
最終這一切都被戳破,經理人離職,公司也被迫認列龐大損失。在此同時,從簽證會計師到公司董事會卻都未能發揮應有監督功能,宏碁以一家本土型電腦公司跨足全球的大企業,如何落實公司治理透明度以及加強內部控管機制,這應該是宏碁除了追求銷售及盈餘成長外另一項重要的課題。

會計師的難處
@ 很多會計師也是要卯足全力才能爭取到業務,而誰有權力決定要雇用哪位會計師?當然市公司老闆。在這種情況下,會計師在進行審計業務時,除了法令、準則外,當然也要考慮當到自己的飯碗。
@ 雖然查帳人員還是會進行部分抽查以及和同業進行比較確認一些數據的合理性,但如果公司要造假,一定會作出一套完整的憑證。如果原始會計憑證有錯,後續的結果自然也會有錯。這個問題在近年來愈來愈多公司導入ERP以及廣設海外子公司,甚至是多層次孫公司、孫孫公司海外關係人交易後,讓查帳人員要確認這些交易和真實性愈來愈困難。

新興市場的企業愛好分割
@ 在亞洲和其他新興國家中,由於企業發展時間較短,多數經營者通常也是公司的創辦人(或家族),心態上則會偏好冒險,喜歡旗下公司走向集團化愈多愈好。

法人董事導致董事會一言堂
@ 法人董事就如同不分區立委,只要不迎合上意,隨時可以被換掉。也因此打開台灣上市櫃董監事名單,大多數董監事都是法人代表自然就不讓人意外了。原本股東選任董事是希望透過董事們的專業幫忙監督及管理公司運作,但到頭來,藉由法人董事代表,董事會裡的董事在實質上全成為真正老大的分身。法人董事代表制如同日月神教的三尸腦神丸般,讓董事們不敢有異心,也確保了背後影武者「東方不敗」的地位。

違背原意的委託書
@ 原本委託書的存在是為了方便不克出席的股東可以委任他人代表出席的委任狀。而公司為了方便統計,於是在寄給股東的開會通知中附上了標準化的委託書,結果在制式委託書和記念品巧妙結合下,二個原本不相干的東西在台灣卻成為公司派綁標的工具,也幫一些董監事持股不高的公司藉此大開方便之門。

政府推動企業制度改革的態度
@ 政府的態度永遠都是以「循序漸進」「逐步推動」作為主要方針。理由永遠都是怕企業界準備不及。

舉證金融犯罪的難處
@ 我國司法界有句名言:「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看起來是個很重視人權的作法,畢竟檢察官要起訴犯罪不能空口說白話就指摘人家犯罪。但在實務上卻造成檢察官必須一肩扛起所有的舉證責任,被控方只要負責反駁就好。試想台灣哪一樁金融犯罪不是經過長期而精密的規畫,而檢察官頂多只能在案件發生後(例如宣布合併日爆巨量交易)介入調查,又怎麼可能蒐集到完整證據?

混雜的監察人制度
@ 五花八門的監察人制度除了造成投資人對於台灣上市櫃公司治理概念的混亂外, 凸顯出來的正是現行台灣政治干擾專業,最後百般妥協造就出來的結果。最後創造出來的是一個不日不美的四不像,而我們主管機關還沾沾自喜已對公司治理邁出第一步。

被操弄的庫藏股制度
@ 一些企業主力用一般股民普遍認為敢實施庫藏股一定是「掌握未發布的利多消息」或是「連公司都自己認為股價真的太低了」的心理,刻意宣告實施庫藏股,透過利多消息拉抬股價,但實質是把老闆個人持有的股份藉機拋給市場或是由公司來承受。原本立意良善的庫藏股制度,卻往往變成了大老闆操弄股價的工具。

董監持股低的道德風險
@ 董監事公司持股比例低並不等於就不會用心經營公司。但從實務和人性角度來思索,公司經營層的持股愈高的確愈容易和公司形成命運共同體,讓雙方利益愈趨於一致。相對地,低持股則容易引發中飽私囊型舞弊或是讓決策者偏好進行高風險覺策。理由是決策如果成功,經營者可由公司紅利或績效獎金中獲益,反之,如果失敗則損失由多數的股東來共同分擔。

運作不良的監督機制
@ 在台灣多數公司經營權和所有權合之下,往往董事會的成員也就是公司的經營者。在這種情況下,有權決定財會主管、內部稽核、獨立董事或會計師的聘任、監督與報告的都是相同的一批人,自然讓監督機制難以有效落實。畢竟,董事會沒有理由會去挑一個成天和自己唱反調的人,最終的結果往往是一種微妙的平衡,這些監督機制會在不明顯違反法令的情況下,盡可能配合經營者的需求。相對的,其他股東期待這些監督力量能發揮把關的功能也就不如預期了。

喜愛借殼的建商
@ 台灣很多公司因為產業變化或自身因素,早就失去了競爭力,股價也多在面額10元左右徘徊。然而這些企業由於多半發展甚早,很多也持有為數不少的土地,因此每當台灣不動產市場狂飆時,這些「坐在黃金上的乞丐」就往往成為建設公司眼中的肥羊。相對的,建商由於產業特性,要達到上市櫃申請標準較為困難,但營運上卻需要大量的資金周轉,透過股票上市,除了可以順利達到掛牌目的、提高建商知名度外,還有助於降低其資金取得成本。這個原因也解釋了為什麼台灣借殼上市的公司多數是建商,而發生借殼時機也多半在不動產飆漲時期。

政府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態度
@ 我國主管機關採取的是認同企業應履行社回責任與倫理,對於企業從事社會公益活動,除了給予租稅獎勵外,同時發布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等同一手蘿蔔一手鞭子驅策企業從事社會公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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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品格”讀後感1---代理人問題

這本書是由李華驎,鄭佳綾兩位作者合著。這本書以一個又一個的實際案例解釋公司治理的問題。內容很有故事性,可以吸引讀者一直看下去,同時又能切中利益衝突與人謀不贓等問題的核心。

為什麼公司的資金運用與營運方向,會出現那麼多的問題。簡言之,這是一個代理人問題。

代理人問題,存在於受託處理他人資產的狀況。由於這些資產不是自己的,代理人到底會以託付者的利益為優先考量,還是以自身利益為優先考量呢?

在很多狀況下,我們發現,代理人會把自身利益放在最前面。

這個部落格不斷討論的基金公司與投資人的利益衝突即為一例。大家也已經看過許多範例。像: 美國資產管理業者的2003基金醜聞、橘越淮而為枳---一家基金公司的故事、資產管理公司的貪婪還有台灣當地業者的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台股基金過高的股票交易費用、他們怎樣用你的錢? 。

這些基金業者,受投資人託付,管理投資資金。因為把自身利益放在前面,產生了許許多多的弊病。

這個問題,同樣會出現在公開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眾多股東,等於是將自己的資本,交給公司經理人管理,由他來運用,決定如何才能為股東帶來回報

理論上是這樣,但實務上,這本書會讓你看到,很多公司營運高層想的是,如何運用投資人的錢,為自己帶來回報。

譬如書中第三章講的企業分割。有在注意台股的朋友,就會發現有時上市公司會將內部營運前景好,獲利佳的部門切割出去,形成一家獨立的公司

理由通常像是避免代工與品牌衝突,獨立上市後可以有更高的本益比與股價,替母公司帶來收益等

很正當,很好聽。可是實際上,在新公司分割出去的過程中,母公司就會以”遵守法規、分散股權”為由,將新公司的股權賣給公司高層或是大股東

結果變成新分割出去的公司,其上市獲利,絕大部分為公司特定人士所占有,原有的小股東被排擠出去

這實在是非常荒謬。經過書中的分析,讀者就會看到。公司把獲利高的部門分割出去,沒講的那一面不就是把獲利低的部門留在原公司嗎?

獲利高的部門在公司內部培植時,用的是公司的資本與人力。這都是股東的付出。那有道理一旦功成名就,就變成要分割出去。而新公司的股權,卻有一大半會落入母公司大股東等少數人手裡?

研發,可不一定會成功的。成本與失敗風險由所有股東承擔,成功的好處,由少數人獨享

你說,這樣合理嗎?

還有,案例九,簡直精采到可以拍電影了。

原先是國巨想併購大毅科技。國巨旗下公司開始不停的吃貨。

大毅科技使出多重手段。先是發行可轉債,試圖稀釋國巨持股比例。再來還刻意違反股東會召開程序,讓公司被證交所打入全額交割試圖造成股價下跌,讓吃貨的國巨蒙受損失。

不只兩家公司交鋒,打得火熱。國巨董事長的妻子與三名兒女,還被查出持有大量大毅科技的股票。在國巨動用集團資源,不斷買進大毅股票,造成股價上漲後。董事長的家人出清持股,獲利超過10億元

來被檢察官以內線交易起訴。

這個事件,股東權益被視為無物。

大毅為了打壓自身股價,刻意違反證交所規定,造成公司被打入全額交割。雖可重挫對手持有的股票價值,但也同樣傷害了為數眾多的其他股東。

國巨最後鍛羽而歸,併購失敗。帳面上列了八億的投資損失。動用大量公司資源,只為了併購另一家公司,卻造成股東的損失。

更糟的是,當公司虧了八億的時候,董事長家人卻同時間賺了10億

結果呢?

雖以內線交易起訴,但最終判決無罪。

看到這裡,會讓人不禁會想,小股東的權益到底在那裡?

在綠角部落格上,我有時會看到有些投資朋友,在兌換美金時,由於一次超過50萬台幣,所以需要填寫央行申報單。就很擔心的留言詢問,這樣會不會有什麼問題之類的。

看看這個例子。公司根本不把法規當一回事,還刻意以犯規做為手段。

明知這樣會有問題,董事長的家人還在很剛好的時機買賣對手的股票。
(書中有專門討論為何台灣的內線交易很少被定罪,還有罰則太輕的問題。根本是變相鼓勵犯罪)

當一般小投資人在擔心這些枝節般的問題,深怕自己會不會踩到什麼不該踩的東西時,看看這些公司把法規當什麼。

這些人絕對不是吃素的。

以為自己買進股票,就可以安心的把資本交給公司CEO與董事會,由他們替你創造收益嗎?

不要笨了。

就跟基金一樣,這些代理人注重的往往是替自己創造獲利,而不是替你創造收益

假如你還不知道公司到底有多少種花樣可以惡搞你的資本,這本書一定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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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品格2"讀後感—唯有道德
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com查看原始檔

“公司的品格2”書中,有一個段落的討論讓我非常有感觸,值得另外寫篇文章。

在個案7的附加討論中,作者提到了”永不妥協的集體訴訟”。

茱麗雅羅勃茲主演的電影”永不妥協”中,她替小鎮居民向大公司提出集體訴訟。控告大公司的污染造成鎮民的病痛。經過不撓不屈的努力,得到最後的勝利。

作者提到,這個訴訟對於律師事務所有很大的經濟誘因。最後3.3億美元的賠償,事務所拿到其中三成。這是美國的勝訴分成制。

而台灣的上市公司假如侵害股東權益,是由”證券交易及期貨投資人保護中心”代投資人進行股東集體訴訟。

這不是政府的德政嗎?一般股民不必再自行跟律師事務所接洽訴訟事宜。一個官方制定的單位,會幫你出面處理。而且更好的是,跟美國律師不同,就算官司打贏了,投資人保護中心也不會要你的錢呢!

問題是,在這樣一個機關裡面任職,一個不論官司輸贏,都跟收入沒有關係的職員,他們有什麼必要,有什麼動機,為了投資人的案子,不眠不休,戮力以赴?

所以作者提出最令人充份感到對比的問題,台灣可以進行股東集體訴訟,台灣甚至還有專責機構負責。那麼台灣的股東集體訴訟能否發揮遏止上市公司侵害股東權利?

最後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有趣了。

這則討論讓我想了好一段時間。我發現,不只是公司的層面,社會上有很多道德至上的刻意做作。

車廂中博愛座空著,沒有”不符條件”的人敢坐上去。

律師替人打贏官司獲取報酬,怕被說從別人的痛苦中獲利,所以政府成立官方代議機構。卻是讓投資人的權益更沒有人有動機去爭取,去保障。

健保局官員說:”要替全民省錢,所以苛扣醫療給付。”

這都是假掰。

這些行為的共通處在於,它們都追求道德上的”無懈可擊”,卻忽略了真正的重點。椅子本來就是要讓人坐的。給有功勞的人相對應的金錢報酬,本來就是正正當當。

台灣有太多人(包括政府)怕被指責”沒道德”。

賺錢,不道德。(要無償,或是很低的收費,才有道德)

有錢,不道德。(你一定是占別人什麼便宜,或是缺乏某種品性,才會有錢)

有手有腳坐在椅子上,不道德。(要斷手斷腳或身懷六甲才能坐下,知道嗎?)

整天以道德衡量別人,自己也深怕成為被衡量的對象。整個社會被”超高道德”縛手縛腳,施展不開。

深藏人心的基本原則就是”賠錢生意沒人做”的現實。

所以你就看到台灣的股東權益,不會有動機強烈的律師出來保護。給付太差,讓醫師所得不符付出的科別,就沒有人做

人們似乎願意犧牲一些社會上應有的功能,以”符合道德”。到底是道德為社會服務?還是社會為道德服務?

整天在那邊道德來道德去,成為現代社會的”打高空”。務實,似乎是一個”骯髒”的選項。

這是一個怎樣的社會病癥?

有人常感嘆”人心不古”。看來,”人心太古”,也是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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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後感:公司的品格:22個案例,了解公司治理和上市櫃公司的財務陷阱
Posted on 2014-02-26 by 雷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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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常常有一個疑問:你能了解一間公司嗎?
說實話,外部投資人並不容易了解公司。

別說公司了,你了解人嗎?又有誰真的了解誰了?不能了解公司,那是否代表我們什麼事情都不要做?
當然不是。很多時候你無法了解他人,是用自己的眼光在看,如果改站在他人的眼光和立場看,情況就會有所不同。

如果談到股票投資,小股東似乎很難站在“大股東和經營者”的立場來想,why? 個性不同,位置不同,遇到的壓力狀況和利益衝突還有所擁有的資源分配都完全不同,投資人如果沒有一些概念,用盲從的“我相信這個老闆”來投資,很容易出問題(想起當初明基併西門子的時候,一個軍中弟兄後來進會計事務所的朋友說他相信明基的老闆,所以買股票…….不知道他現在怎麼了。)

本書是本好書,提供了22個案例,讓我們能夠補充更多的資訊和資料,從開始的接班人問題,宏碁蘭奇的問題和力晶、國巨…..等等。這些大量的資訊加上後面附註的經典案例與鄉民提問,使此書的個案補充教學非常完整。

本書也勾起一些回憶,例如我在2007年開始長期持有中華電,2008的那個外匯風暴讓我印象深刻(謝老師啊,您這個案例可….)幸好持股皆有安全邊際,跌也不怕,但是這種事情多來幾次可不好。

表面上,公司的品格這本書說的似乎都是負面案例?但是我們需要的是這些真正的好資訊,公司是人的組成,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尤其是一間公司,外人很難了解其內部,因此菲利普‧費雪在(保守型投資人夜夜安枕)的第二個構面談的就是(人的要素)

在序言裡面有一句話很重要:『並不是只有倒閉的公司才會犯錯,錯誤存在任何一家公司中。』

這句話是常識,而常識就是我們常常忘記的知識,本書可提醒大家忘記的普通常識,記住常識比了解深奧的知識更重要,在此感謝作者寫了這本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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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君子企業家」—鄭崇華
By 高希均, www.gvm.com.tw查看原始檔
(一)提出「君子企業家」

經濟的繁榮與科技的應用,需要企業家;文明的進步與社會的和諧,需要君子風範的普及與大家的推崇。因此我對「君子」與「企業家」特別地嚮往與尊敬。

當前的台灣,既少君子,也少大企業家。

回顧中華文化,其精髓就是要做君子。余秋雨教授指出:「幾千年來中國文化沒有衰敗消失的最終原因是『君子未死,人格未潰』」;並進一步指出:「儒家對後世的遺囑是做君子,不做小人」;引申來說,更不能做政客,也不能做麻煩製造者。

今年是《遠見》30週年,我要利用這個機會,來連結兩個重要名詞:君子與企業家,組合成「君子企業家」的新概念。

這個新詞是一個高層次的組合。社會上有一些君子,可能是社會清流,不是企業家;社會上同時會有較多的企業家,但不一定是君子。


(二)君子的特質
當君子的特質展現在企業家身上時,他們會比「社會」企業家更懂得經營企業,會比「良心」企業家更能發揮社會責任。

什麼是「君子」的特質?與企業結合時,重要的幾項是:

利人、利他、利天下。

●求人和、世和、心和

與人為善、沒有嫉妒,自我突破。

成人之美、沒有貶損,樂見其成。

不走極端、不會硬拗、不做炫耀。

君子的對面是小人。小人在暗處做分裂鬥爭;在明處用花言巧語。君子不與小人為伍。

企業家光明磊落,不需結黨營私;他們靠專業,不需靠關係;他們靠市場競爭,不需靠政治勢力。他們嚮往的是:法治的透明與公平,政策的遠見與穩定。

如果社會有很多君子,當然就不會到處出現麻煩製造者。當前台灣社會的困境是:缺水、缺電、缺地;缺自信、缺共識、缺效率


(三)當前君子難求
在台灣人才外流的1960~1970年代,政府首長常說:「台灣缺資源、缺技術、缺資金、缺市場;最缺的還是人才。

21世紀初,普遍的感覺是:「台灣最缺的不僅是人才,更是『人品』」

沒有人,不能做事;沒有人才,不能做大事;沒有人品,不論做小事大事,都會壞事。「你做事,我放心」的前提是這個人要有人品。

新加坡的前總理李光耀對人才有嚴格的要求。除了教育程度、分析能力、實事求是、領導力、衝勁,「最重要的還是他的品德與動機,因為愈是聰明的人,對社會造成的損害可能愈大。」

儘管半世紀以來台灣在力爭上游,但到處仍是缺少「品」的例子。產品與服務缺少「品質」,消費者缺少「品味」,政商人物缺少「品格」。

「品格」是指:做事有原則;做人有誠信;態度上不爭、不貪,不獻媚;品德上有格、有節、有分寸。擁有這些「品格」的人,正就是泛稱的「君子」。當「人品」喪失時,「人才」就淪於「小人」,小人一旦當道,惡性循環就從此開始。


(四)台達創辦人鄭崇華是第一人選
當自己決定提出「君子企業家」要尋找實例時,就立刻想到了一個名字。他的品德、事業、海內外的貢獻,如排山倒海般地在我腦中湧現。

我心目中第一位的「君子企業家」是台達電子創辦人鄭崇華先生。在他著述的《實在的力量》一書中,我有這樣的形容:「鄭先生的創業歷程,完全符合大經濟學家熊彼德所倡導『企業家精神』的經典定義。它是指創業者具有發掘商機與承擔風險的膽識,以及擁有組織與經營的本領。」走在時代潮流前面的他,還擁有另一個現代社會抱負:以君子風範,承擔企業社會責任;走出台灣,向世界示範。

《遠見》企業社會責任(CSR)調查,舉辦12屆以來,台達已累積14座獎牌,創下無人能超越的高標。有趣的是,獎項設立前五年,由於台達連續三次獲得首獎,評審委員會只好把台達晉升為「榮譽榜」,委婉說明:暫停三年申請。

不只是台灣企業的「高標」,台達集團近五年還連續入選「道瓊永續指數」之「世界指數」,且總體評分為全球電子設備產業之首

其中,「綠建築」正是台達過去十年積極深耕的領域之一。

鄭創辦人要求集團旗下所有廠房都必須是綠建築,過去十年,已打造九棟綠建築,遍及台灣、中國大陸、印度及美國。捐贈許多教學型的綠建築,包括成大南科研發中心、清華大學台達館、中央大學國鼎光電大樓等。

台達集團還勇敢而自信地擔任全球「示範者」:讓世界看見台灣在環境議題上的成績。在巴黎氣候峰會(COP21)上,以十年打造21棟綠建築經驗,參與聯合國主會場舉辦的「Solution COP21」展會,成為有史以來曝光率最高的台灣團隊。9月又有新著聞世:《跟著台達蓋出綠建築》,記錄了輝煌的「綠歷程」。

在世界動盪中,鄭崇華這位「君子」,再次證實,只要堅持夢想、專注付出、做對有價值的事,「企業家」就能成為人類正向發展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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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10國:1967年8月8日成立,當時共有五各創始成員國,分別是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尼,後來增加汶萊、越南、寮國、緬甸、柬埔寨共十個國家

台灣為什麼逆勢加碼越南?
By 李建興, www.gvm.com.tw查看原始檔
「我們憑什麼瞧不起人家!?台灣目前的優勢只剩下五年,再不把握,恐怕連越南、緬甸都要超過我們……!」今年5月17日,新南向政策辦公室主任黃志芳在總統就職前,解構台灣經貿困境時說了這麼一句重話!

而三天後,正當所有人都等待總統蔡英文是否會在520就職典禮上論述「兩岸九二共識」時,沒想到她輕描淡寫,關愛的眼神轉向了東協:「我們有危機,但也有轉機……『新南向政策』就是基於這樣的精神。我們會在科技、文化與經貿等,增進與東協、印度的多元關係……。」


政府舉旗南征 東協卻頻傳風險
到了9月26日,一場在圓山飯店舉行的世界台商大會,即使面對的是來自全球各地台商,議題仍聚焦在東協。國發會副主委龔明鑫還特別簡報,重申「南進到底」的意念。

而就在政府高調地唱著「南向進行曲」時,民間亦有擋不住的南進熱。

雖然,今年4月份在越南河靜省砸下99億美元的台塑鋼廠,因一起爭端重重的汙染事件,引爆了大批越南漁民抗議,儘管台塑認賠5億美元(約150億台幣)鉅額罰金,當地民眾的抗爭仍方興未艾。

另外,兩年前的2014年5月13日,越南民眾因不滿中國宣示南海油田主權,掀起大規模攻擊行動,共425家台商受牽連,付出慘痛代價。

但,儘管如此,近兩年來台商投資越南的金額與家數仍逆勢成長。2014年對越南投資總計為5.12億美元,2015年增加為9.40億美元,光2016上半年仍持續增加為5.31億美元。投資件數也從2014年85件增加到去年110件,光2016年上半年也有62件。

至於擁有6億3000萬人口的東協十國,其實跟越南動盪局勢一樣,儘管經濟成長看好,政局經常不穩。2013年,台灣籍廣大興漁船因遭到菲國公務船攻擊,差點引燃台菲兩國的戰火。而1998年的印尼排華運動,上千名華人遭到攻擊,468名華裔婦女遭到強暴的慘案,至今仍烙印在國人心中。

近來受敬仰的泰王蒲美蓬辭世、菲律賓狂人總統杜特蒂經常喊話得罪各國政要,也讓投資環境蒙上變數。但台商投資東協的件數,從2014年的287件,增加到2015年的298件,而今年光上半年就達314件。

為了一解台灣人為何非去東協不可?《遠見》團隊先後兩次前往越南一探究竟。

這是因為,越南占台灣人投資東協總額1/3(35.3%),越南台商甚至是當地最大外商雇主,共雇用50幾萬當地勞工。越南,堪稱是台商在東協的縮影


台商打死不退 513後投資不減反增
事實上,就在《遠見》記者動身前往越南的前一天,台塑河靜鋼廠外頭,又再度集結上百名的抗議群眾。看著當地台商傳回的照片,張張令人怵目驚心,記者多次透過管道,試圖前進第一現場,孰料,向來敞開雙臂歡迎台灣媒體採訪的越南官員和河靜台商,卻瞬間噤口,肅殺之氣,不言而喻……。

於是我們轉往了兩年前「513排華事件」中,台商受傷最慘烈的越南平陽省,聽聽當時在烽火中熬過來台商,對於南進的見解。

10月5日,記者來到大登工業區的鋒明國際集團。在這門面新穎、設備齊全,廣達2萬多坪的廠區內,700多名越南員工正馬不停蹄地趕工,這裡每年生產700多萬個自行車坐墊,是全球最大自行車坐墊生產基地。

從這番軍容壯闊景象,足以見得這家在當地扎根17年的車墊王國,在越南有著不容撼動的地位,誰也想不到,她曾經遭逢「廠毀人亡」的變故。

當天,隨著鋒明集團董事長蔡文瑞,來到位於平陽省神浪工業區的鋒明舊廠,映入眼簾的是如同煉獄般的景象。

慘白的磁磚外牆上,沾染著當年廠區被焚燬時,抖不落的灰燼,濃濃的煙硝味,依稀嗆鼻,燒斷的鋼樑從頭頂垂下來。走進面目全非的入口大廳,赫見一只落難的土地公神像,這在越南當地,用來保佑闔家平安的神祉,如今卻狼狽地躺在地上。難辨、焦黑的面容,似乎逢人便訴說起,兩年前工廠被攻擊擄掠的情景……。

2014年5月,因為大陸在南海設置「海洋石油981」深海油氣田鑽井平台,越南認為有領海主權爭議,雙方軍艦對峙,民眾在街頭示威反中,沒料到一發不可收拾,變成大暴動,波及平陽、同奈與河靜的外資企業,當地台商被誤認為陸商,廠房受到破壞,成了最無辜的受害者。

當時占地6000坪、斥資台幣1.2億所打造的鋒明神浪廠,更在暴動中付之一炬。大火延燒了四天,一名員工重傷、一名中國籍外包技師葬身火窟,就連蔡文瑞的三弟蔡仁賓都失聯兩天,損失超過台幣3億。

人在台灣的蔡文瑞,因訂不到機票,足足拖了四天才回到越南。一進入廠區,只見數百名越南員工全留在工廠等他,有人抱頭痛哭,有人忙著搶救模具,「這一幕,讓我百感交集,燒廠的是越南人,幫我的也是越南人……。」

對越南的「愛恨交織」,一度讓蔡文瑞盤旋起是否退出越南的想法,但不到一個星期,他收斂起疑慮,不僅決定不撤資,更要加碼重建、擴廠,「趕快再利用他們的人,利用他們的地,利用他們的資源趕快再賺回來。」

兵荒馬亂中,蔡文瑞緊急找到大登工業區的兩萬多坪土地,在暴動五個月後啟動生產。如今,鋒明越南產量,還超越了513前

許多人都不解,何以蔡文瑞會「打死不退」?蔡文瑞娓娓道來,如果設一個廠要聘用1000個作業員工,越南平均月薪台幣5500元,台灣3萬元,一差就是5.5倍,全廠一年含年終的薪資,台越勞工成本,一差3.18億元,「請問,你要去哪裡設廠?」

再看關稅,東協共同體正式成立,和世界各國又有優惠關稅,越南和許多國家貿易關稅是0%,而台灣外銷就是要20%,「同樣的產品,一貴貴了兩成,請問,你向誰買?」

「這是個現實問題,你覺得台灣何時才能突破貿易障礙?等是可以等,但,不到那天,是回不去的啊!」蔡文瑞一語道盡了諸多前進東協的台商,在幾經利弊權衡,決定「險中求勝」的無奈。

看來,南進,可不是政府一意孤行的想法,而是許多台商共同默契。


南進理由1〉
兩岸已讀不回關係下的新友邦
「因為東協,是台灣目前突破困局的大補帖!」2003年受命前往越南開疆闢土的世越銀行(國泰世華與越方持股各半)總經理詹義方,13年來走訪東協各國,目前又為國泰世華集團在越、緬、柬、寮四國督導的他,有獨到見解。

台商圈皆認為,民進黨執政後,儘管試圖對大陸釋出善意,但對岸「已讀不回」,預測兩貿經貿交流在未來幾年很難從冰點升溫

反觀東協十國,隨著東協共同體成形,又與世界各國議訂各項合作協定,正是在外交上遭孤立的台灣,不得不結交的朋友。以越南為例,與結怨數十年宿敵──美國,關係日漸升溫。除了1994年美對越解除禁運後,美國總統歐巴馬在今年5月22日赴越訪問,除了希望促成TPP(跨太平洋伙伴協定)成型外,也協助越南成功舉辦第17屆APEC高峰會,甚至還不排除對越武器銷售解禁。

面對越南這個國際新秀,台灣是不容忽略的。一位國際關係專家更分析,從早期的中越邊境戰爭、近期的南海油田爭議,及民間反中的氛圍看來,台、中、美、越之間有著微妙的關係。

一位台商甚至指出,由於513事件,反中的越南民眾無法辨識中、台的差異,殃及台商,許多省份已默許台商懸掛國旗以識別,而台灣赴越南的簽證,更已悄悄去掉「中國」二字


南進理由2〉
島國經濟慘遭封鎖下的新出路
其實,兩岸冷戰,衝擊最大的還是長期依賴大陸,及在各大區域經濟合作組織上頻頻缺席的台灣經濟。「很多外商都跟我說,『你們(台灣)很多產品都比韓國好,但太貴!』差在出口的關稅太高!」台灣貿易中心駐胡志明市辦事處主任唐明輝無奈地說。

正因為台灣無法消除貿易障礙,在東協設點,享受零關稅,外銷全世界就成為突圍良方

特別是,2015年12月31日「東協共同體」(ASEAN)成立,「東協經濟共同體」(AEC)正式運作,自此東協十國正式拆掉關稅柵欄,貨物享有免關稅,服務、人力及技術也可以互通有無。

更值得注意的是,整合完成的東協,將呈現前所未有的爆發力。

2007年時,東協十國GDP只有1.33兆,到2014年,就達2.57兆,成為全球第七大經濟體。後勁十足的它,預估到2020年前達4.7兆美元,到了2030年,甚至將躋身為第四大經濟體。

「以往是打『亞洲盃』,現在變成『世界盃』!只要打進東協一個國家,就擁有十個國家,甚至全世界!」台灣貿易中心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理施育龍下了註解。

南進理由3〉
西進產業騰籠換鳥下的新基地
其實,就算兩岸關係熱度不減,台商也避免不了由西(進)轉南(進)的宿命。

世人一度以為,中國是「世界工廠」的地位會屹立不搖。卻沒想到,早在數年前,隨著大陸工資愈來愈貴、優惠愈來愈少,許多台商早已前往東協

早在2007年底,大陸推動新勞動合同法、取消出口退稅等新政策時,當時《遠見》即以封面故事報導,每天平均有100位台商訪問越南。

由中國轉進東協的局勢,不僅台商,連世界大廠也進行。例如微軟於2014年8月公布,將減少諾基亞手機在中國的生產量,改在越南河內擴大生產。連台灣上班族的想法都在變。據《遠見》一年多前調查,台灣九成年輕上班族都願意外派。但若要二選一,36.9%的人更傾向外派東協,超越中國(34.7%)。從職涯發展角度來看,也有45.8%的人相信,若有東協外派經驗,比外派中國更加分。


南向理由4〉
台灣內需產業再延伸的新腹地
而台灣經濟發展的另一個瓶頸,就是市場太小。少子化更讓市場萎縮。

因此坐擁龐大人口紅利的東南亞,就成了一記大補帖。在蔡英文政府的「新南向政策」中,就把東協視為內需市場的延伸地。

全東協逼近6.3億人口,「想想看,任何一個產品,就算只賣一塊錢,就是6.3億元,」一談到潛力,高齡80歲,已到越南經商27年的越南台商總會名譽總會長蔡寵恩的聲音,瞬間拉高八度。

「千萬別被東協表面上的GDP所騙,這會讓人輕忽東南亞人民的消費力!」蔡寵恩表示,東協只要1/10,也就是6700萬人是中產階級,就等於是三個台灣市場了,更何況,預計2015至2020年東協中產階級年成長率為7.2%,高收入族群也會增加10.1%。

「更別忽略海外僑民匯回的資金!」蔡寵恩指出,據統計,越南龐大的海外僑民、勞工及新娘每年匯回款不下80億美元,大大推升消費力

此外,相對於目前台灣人的平均年齡是40.2歲,東協幾乎比台灣年輕了十歲。其中,最年輕的寮國只有22.7歲,更足足比台灣年輕17.5歲,由於年輕人多半比老人敢消費。這意謂著,東協消費實力,遠遠超乎想像。

總之,與台灣具有強烈互補性的東協,是台灣現階段最值得結交好朋友,儘管有投資就有風險,能否贏在東協?就端看政府和產業界,能否擬出好的南進策略,出奇制勝了。


【四代南進台商,代代有挑戰】
第一代台商(1986~1996):殖民期
機會:

1.以攫取低廉的勞工、土地及原物料為要務,高汙染事業前進

2.藉由廣大的華僑人脈前進

產業:農礦、加工產業

挑戰:基礎建設不佳,法令規範未明

第二代台商(1996~2006):囤墾期
機會:接收金融風暴後東南亞企業留下的低廉企業及廠房,並接受當地投資優惠,台商快速發展

產業:電子業、製造代工、金融業

挑戰:台商投資額變大,與東南亞政府交涉變多,規費文化開始萌生

第三代台商(2006~2016):白熱期
機會:大陸騰籠換鳥,同時開始反傾銷,東協進行區域整合,內需擴大,在品牌客戶要求下,成為台灣西進後的最主要轉進地

產業:製造代工、服務業、公共工程

挑戰:世界各國紛紛搶進東協,台商優勢漸退

第四代台商(2016後):轉型期
機會:東協國家紛紛加入區域組織,加上中國投資環境不利,除了部分台商回流,東協成為台商出口不得不去的選擇

產業:製造代工、服務業、企業併購

挑戰:政府啟動新南向政策,挑戰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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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將躍居第四大經濟體

2015東協人均GDP資料來源:世銀、日經新聞

寮國總理西蘇里(Thongloun Sisoulith)在首都永珍對亞各國商業領袖發表演說指出,未來十幾年全球經濟將會出現新秩序,而東南亞將扮演中心角色。他說,目前東南亞國協(ASEAN)的經濟成長率推估,2030年前將躍居全球第四大經濟體。

西蘇里在他2016東協商業暨投資高峰會(ABIS)的開場白中提到:「多項研究已顯示,東協經濟預料每年會成長7%,2020年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將達4.7兆美元,並可能在2030年成為全球第四大經濟體。」

寮國是今年東協的主辦國,其國土位在中南半島內陸,毗鄰中國、緬甸、越南、柬埔寨和泰國。蘇里將主持6日起在永珍舉行的領袖會議。

這場商業暨投資峰會是主要峰會外的另一場會議,各國領袖和首長將出席對商業團體發表演說。

東協領袖上次集會是在九個月前的東協經濟共同體(AEC)成立儀式,一年後東協也將邁入50周年。

寮國為今年東協活動選的主題「讓夢想成真,為了有活力的東協共同體」,反映出此區域的挫折,雖對經濟整合懷抱雄心壯志,但因缺乏實質進步。

為維持7%的成長率目標,東協必須致力維持商品、服務、資本和技術勞工的持續進步。

西蘇里說:「我們應該加強東協各國之間服務業的整合,為了讓商品和服務能整合進全球供應鏈,應該要共同強化東協的各項建設,使該區成為全球投資的目地的。」

東協目前整體GDP為2.43兆美元,是全球第七大經濟體。寮國領導人看好這數字未來五年將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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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振中:沒必要和中國「一帶一路」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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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南向政策啟動,台灣有何本錢與大陸在財力及國力上競爭?對此,行政院政委鄧振中坦言,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優勢,台灣資源或許沒中共龐大,但台灣有特色和優點,例如多年來東南亞地區留學生、僑生、國內的軟實力,真誠待人的態度、企業界誠懇從商的態度,都是我們的資本,兩岸各自努力,沒有誰要壓倒誰。他並說,未來尋求和第三國合作,並未計畫共同進軍大陸市場。

行政院提供的「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中,也提到在適當時機和對岸就相關議題及合作事項展開對話和協商,但鄧振中說目前這階段政府全力發展東協10國、南亞6國和紐澳,「看起來現階段先把該做的的事做好。」鄧強調,政府沒有必要和中國的「一帶一路」競爭,若「一帶一路」創造商機,台商能爭取到,企業界自己會去努力,他並說,未來尋求和第三國合作,並未計畫共同進軍大陸市場。

鄧振中強調,政府能做的是,是對台商提供更好更完整的投資保障,並提供商情資訊,幫助他們不要單獨面對一個國家政府,不要單打獨鬥,民間則有充沛資金資源。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也說,台塑案子給政府很大警惕,東南亞國家投資一定有風險,因此要更新及強化這些國家投資貿易協定簽署,保障投資安全,經濟部定期編製投資安全報告,扮演預警角色。至重簽投保協定國家,高說,以2000年之前簽署的重新檢討,重簽可望優先檢討包括印、菲、馬、越、泰等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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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億利益恐成肥肉引各方覬覦 企業家族憂醫療財團法人「大權旁落」

遠東徐旭東家族透過家族捐贈醫院、私校與公益基金會,對集團企業的財務槓桿,比台塑、新光集團還要高出甚多。圖為亞東醫院。(圖片來源:Swimjay228@wikipedia-CC BY 4.0)
台灣財團法人醫院「控股化」問題嚴重,衛福部準備透過《醫療法》修法,限制企業家族捐贈醫療財團法人,擔任企業董監事,相關規定已經讓相關企業家族大為緊張。
據了解,遠東集團目前家族捐贈財團法人,持有集團企業股權比率最高,以遠東新(遠紡)為例,亞東技術學院、徐元智醫藥基金會、徐元智紀念基金會、元智大學合計持股比率高達14.36%,比集團負責人徐旭東個人持股1.71%還要高出甚多,未來《醫療法》若大幅限縮家族企業對捐贈醫院的董事會席次,恐間接弱化台塑王家與遠東徐旭東家族,對集團企業的控制能力。
長庚醫院爆發急診室風波,衛福部在外界壓力下,對長庚醫院痛下重手,台塑「三娘」李寶珠當時邀請長庚出身、並且在2000年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搭檔競選的張昭雄,出任長庚改革小組召集人,沒想到張昭雄因為與台塑三房理念不合請辭,長庚醫院於去年12月5日補選一席董事,王家三房在長庚董事會,可以掌握董事席次,從原本的8席降為7席。
長庚也回應衛福部要求,通過即日起辭去台塑、台化及台塑化各一席董事,表明長庚不介入企業經營的態度。不過,台塑長庚醫院被衛福部「整頓」,其他家族企業看在眼裡,都覺得唇亡齒寒
王家憂對董事會控制力弱化
32億大餅恐引外界覬覦
據了解,張昭雄過去與親民黨關係密切,這次董事會補選,台塑王文淵體系支持的李鴻鈞,擊敗了長庚董事長王瑞慧提名前門諾醫院院長黃勝雄,已經讓台塑三房意識到,未來長庚董事會可能會有政治勢力介入,長庚的聲明稿因此特別提到,期待李鴻鈞能延伸民意代表服務民眾精神,一本專業指導長庚擴展社會公益和醫療服務,「不要帶入任何政治色彩。」
根據親近台塑三房的人士轉述,長庚醫院每年的股利收入高達162億元,這麼大的一塊大餅,未來如果適用《醫療法》非醫療收入強制提撥各10%,用在「教學研究」與「社會救濟」,未來每年相關支出就高達32億元,台塑王家對長庚醫院董事會的控制權如果弱化,未來這塊大餅恐將成為各界覬覦的「肥肉」。
王永慶當年響應政策成立長庚
醫療法修法恐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據了解,台灣在70年代為鼓勵私人企業投資醫療機構,提供「免營所稅」誘因,當時台塑創辦人王永慶率先響應成立長庚醫院,長庚醫院獲利後,將資金投資在台塑集團股票,衛福部歷年來都未表達反對之意,如今,卻準備透過《醫療法》修法,大幅限制醫療財團法人董監事席次分配,並且限制醫療財團法人不得擔任轉投資企業之董監事,已經有違反《行政程序法》「信賴保護」原則之虞
尤其是新光、國泰、亞東等醫療財團醫院,更覺得這次《醫療法》修法,是「天外飛來的橫禍」,他們擔心《醫療法》限制家族企業與捐助醫院之間交叉投資,與董監事相互指派,可能會弱化企業集團的控股
據了解,台塑集團雖然是修法的最大苦主,但台塑二房、三房與王文淵體系,對於台塑四寶等公司持股畢竟仍有一定比率,因此,《醫療法》修法還不至於傷到台塑王家對台塑集團的經營權。
醫院、私校持股比例高
醫療法修法遠東集團恐成最大苦主
不過,遠東徐旭東家族透過家族捐贈醫院、私校與公益基金會,對集團企業的財務槓桿,比台塑、新光集團還要高出甚多,以遠東新(遠紡)為例,前10大股東,除了第一大股東亞泥23.77%持股後, 亞東技術學院、徐元智醫藥基金會(亞東醫院)、徐元智紀念基金會、元智大學,分別是遠東新第二到第五大股東,合計持股比率高達14.36%,比徐旭東個人持股1.71%還要高。
同樣地,遠東集團其他企業,包括亞泥、遠百等,同樣是由集團企業與集團捐助醫院、私校所轉投資控股,排除掉遠東新與遠百對亞泥股權後,亞東醫院、元智大學合計6.81%持股,也比徐旭東家族的裕元投資股權1.29%股權要高出許多。
類似情況也發生在新光醫院身上,新光集團的新光紡織,最大股東雖然是新光合纖(持股比率9.46%),但新光醫院持股8.71%高居第二大股東;新光醫院對新光保全持股比率達4.22%,股權僅次於日商GM投資株式會社(9.23%)與吳東進(5.41%)。
據了解,國內捐贈醫療財團法人的企業家族,對於衛福部在長庚急診室事件後,準備透過《醫療法》修法,把手伸進醫院董事會,都非常擔心。
質疑公益監察人制度
醫界憂衛福部恐面臨關說
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秘書長吳明彥日前在一場《醫療法》座談會上,就對公益監察人與勞工董事部分表達擔憂,吳明彥表示,私立學校與醫院同樣是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制度目前《私校法》已有訂定,但如果這項制度這麼好,為何公立醫院不優先適用?
吳明彥同時質疑,《私校法》對於董事長任期,並沒有連任的限制,目前包括《人團法》與研議中的《財團法人法》,對董事長任期也沒有予以限制,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如果真的人謀不臧,主管機關衛福部大可以撤銷董事資格,甚至勒令解散,「公益監察人好歹要懂醫療,不能隨便派阿貓、阿狗說要來監督,日後規定倉促上路,衛福部一定會面臨立委關說,因為這是由衛福部指派的。」
舉例育兒百寶箱、食藥署實驗室
醫師質疑衛福部監督能力
事實上,醫界對於衛福部透過行政手段,介入醫療財團法人,並非全然贊成,前台大醫院副院長王明鉅就多次質疑,衛福部自己端出的政策,包括前瞻基礎建設的育兒百寶箱與食藥署的50億元國家級實驗室,都不乏肉桶政治成分,實在沒有資格對於經營績效較好的私立財團法人醫院下指導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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