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Meta須為新聞付費 學者砲轟數位部沒進展
2024/03/06 12:54
  Google、Meta須為新聞付費 學者砲轟數位部沒進展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4a11Zvc
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唐士哲、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今天召開線上記者會,呼籲數位平台使用新聞應付費。(擷取自記者會畫面)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廣告市場遭Google、Meta等平台壟斷,衝擊新聞媒體生存,全球都在積極研擬對策,除了澳洲、加拿大已相繼立法要求平台付費,印尼也在今年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的國家,而台灣雖然比印尼更早討論此議題,多年來卻無具體成果。國內多名學者今天呼籲,「立法」是確保新聞媒體和平台公平競爭的唯一作法,希望行政院、數位發展部能看見全球趨勢,儘快研擬政院版法案。
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批評,數位部雖然曾召開3次新聞業與數位平台的對話會議,但只有對話功能,並沒有促進任何實質進展,國內學者不希望再延宕下去,當時已參考澳洲強制議價法、發表民間版的草案,後續也得到立委重視,促成數名立委在上個會期中正式提案。
而因為法案屆期不連續,王立達和立委聯繫後透露,今年連任的3位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林宜瑾、范雲都重啟連署、提案,另外民眾黨團也重視相關議題,目前正在研擬條文,準備提出草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支持此項立法,可見這是跨黨派立委支持的議題,在政治層面無須多慮。
據了解,數位部仍在研議要走歐盟的著作鄰接權模式、還是澳洲的強制議價模式。王立達直言,國內對此討論已久、產業意見也慢慢收攏,認為澳洲議價模式就是最大公約數,在學者看來,這兩個模式之中實在沒有什麼好遲疑,數位部卻仍在原地踏步,沒有任何進展。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說,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在國會席次都未過半,希望該草案能成為3黨合作的第一個法案,立法院不同黨派都在連署、提案,呼籲行政院也趕快提出法案送到立院,這也可以檢視政府到底有沒有決心,維護新聞自由以及新聞工作的永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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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oogle、臉書囊括台灣近8成數位廣告獲利時,同樣以廣告為生存命脈的新聞媒體,面臨最大衝擊/三大報廣告收入雪崩式下滑,導致編採人力大幅減縮,新聞將無力完整呈現,對台灣民主來說也會成為問題/在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之際,媒體卻轉而衰敗,「如今報紙只剩3家、晚報一家都沒有國內3家報紙的地方新聞中心,25年來記者與編輯人力合計減少超過6成,顯示新聞業正在萎縮當中。針對媒體與數位平台不當分潤,英國競爭委員會早已提出警告,然而台灣政府仍當做「自由競爭」,沒有關心媒體受到的傷害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學者:唯有立法 2大平台才會正視「新聞有價 」
2023/03/30 12:54學者:唯有立法 2大平台才會正視「新聞有價 」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40vy4Hw
  數位廣告市場遭數位平台Google、Meta壟斷,新聞業者和平台業者已完成2輪協商。(路透檔案照)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廣告市場遭數位平台Google、Meta壟斷,新聞業者和平台業者已完成2輪協商。學界今(30日)表示,國內新聞內容遭數位平台無償使用是事實,唯有立法才能要求2大平台正視「新聞有價」的問題,目前已有立委提出草案通過一讀,呼籲數位發展部也提出行政院版本的草案。
 數位部試圖在未立法的情況下,推動共榮方案來解決媒體和平台的競爭問題,在數位部協助下,新聞媒體與Google、Meta已完成2輪協商會議。Google另於3月8日主動提出「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3年內挹注新台幣3億元協助媒體數位轉型。
 在第2輪會議中, 新聞業主張數位平台運用媒體內容匯集而營利,應該合理付費分潤;但Google聲稱不使用新聞媒體產製的內容盈利,而是免費提供連結,將有價值流量帶入新聞業者網站;Meta更強調,並未主動在網路上獲取新聞連結,在臉書動態消息看到的貼文中,只有不到3%是含有新聞連結的貼文。
 成果倒退 立法要加把勁
 國內學者今天召開線上記者會,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認為,第2次協商結果其實膠著不前,Google之前還願意承認有從新聞業獲利,這次他們明白表示沒有使用新聞連結獲利,從這個角度來看有點倒退,因此立法方面要再加把勁。
 王立達憂心,明年是大選年,各界會被選舉帶著走,立法方面如果不能在今年上半年有所進展,可能一拖就是明年、甚至要等新政府成立。他直言,「希望各界不要再三心二意」,過去媒體希望走基金制和數位稅,但Google提出的基金並不讓媒體滿意、數位稅也擱置,目前可行的路只有強制議價法,希望媒體把力量放在立法上。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指出,數位部已多次說明,「共榮方案」和「立法」並不會互相排斥;如今Meta已拒絕共榮,Google的方案也僅止於3年3億的轉型費用,實在談不上「共榮」。更重要的是,Google的共榮方案並未回應「新聞有價」的問題,現在應該要好好面對立法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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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我最大!蠶食廣告收入 掌控新聞流量

美國一項調查顯示,美國新聞內容閱覽多流向社群網站,全球使用者超過14億的臉書(Facebook)更是掠奪大部分媒體廣告收入,臉書無須負擔成本,已成為最大的新聞編輯與獲益者。

皮尤(Pew)研究中心29日公布美國媒體現狀報告指出,2013至2014年透過手機與網站閱覽的數位化新聞資 訊,總收入成長18%,但500億美元的廣告大餅並未流向媒體,而為臉書、谷歌(Google)、微軟(Microsoft)、雅虎(Yahoo)與美國 線上(AOL)瓜分。其中臉書獨占鰲頭,囊括媒體數位訊息廣告量的24%。

就拿《紐約時報》來說,儘管以數位訂戶為主的報份收入溫和增加,總體收入仍較前1年減少1.6%,而數位廣告未能抵消平面廣告收益劇減,廣告收益減少了近6%。顯示《紐約時報》在設法轉型為線上新聞媒體的努力進展緩慢。

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報導指出,臉書透過大數據,決定哪些內容該流傳,如今已成美國真正的新聞編輯,但臉書僅有模糊與流動的價值觀,全由消費者喜好來判斷新聞重要性。

不光是美國,臉書14億用戶依連結閱覽新聞,點閱與廣告創造的市場價值,都未留給本土業者,各國民眾愛用臉書之餘,恐怕難以想像對資訊產業的衝擊。

此外,科技與民眾閱聽習慣快速變革之際,媒體還搞不清楚手機流量能否帶來足夠營運財源,臉書已先聲奪人,囊括廣告,許多新興新聞網站主要流量,只能靠臉書,財政大權也握在臉書手中。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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