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救國團1993年累積財產41億 與黨國壓迫體制相關
黨產會:救國團1993年累積財產41億 與黨國壓迫體制相關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7819SH
黨產會調查報告指出,救國團在1993年累積高達41億元財產,實與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壓迫體制密切相關,非救國團所主張為政府提供勞務而取得對價。(資料照)
2022/05/03 11:5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5月17日將舉行「救國團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會。黨產會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救國團在1993年累積高達41億元財產,實與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壓迫體制密切相關,非救國團所主張為政府提供勞務而取得對價。救國團曾參與「春風計畫」、「博仁計畫」等國民黨實施的校園政治偵防活動,為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壓迫體制的一環。
黨產會調查發現,救國團隸屬國防部時期,密切協助國民黨黨務運作,是國民黨最重要青運機構。救國團「調訓」海外青年作為國民黨的海外工作幹部。解除隸屬關係後,未依法經核准立案,僅因國民黨政治需要,就以「準機關」之姿,承繼原隸屬國防部的資源,各級政府均配合辦理各項活動,持續給予補助。
黨產會強調,救國團挾國民黨支持在校園內發展綿密組織,學校青年服務工作、舉辦青年育樂活動或發展青年服務事業,實際上係為國民黨壓制學生運動、執行監控學生計劃。救國團參與「春風計畫」、「校園安定會報」、「博仁計畫」等國民黨實施的校園政治偵防活動,參與期間自1971年至解嚴後,為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壓迫體制的一環。
黨產會指出,救國團在國民黨動用各級政府資源支持下,獨占寒暑期自強活動、青年服務工作,乃至於經營青年活動中心,其目的在掌握學生社團、控制學生思想、防範學生集結反對國民黨的勢力。救國團所舉辦青年育樂活動,以及政府委託代辦業務,與救國團作為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壓迫體制「執行者」密不可分且侵害人權。
在不動產方面,黨產會表示,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原佔用國有、台北市有土地,1993年後才陸續承租基地;復興青年活動中心坐落原住民保留地,租期至2024年底;救國團苗栗縣團委會佔用縣土地,苗栗農田水利會、苗栗縣府最後將被佔土地讓售救國團。
在離島部分,黨產會提及,救國團以中國青年服務事業文教基金會充當「人頭」,購置金門縣有地作為金門青年活動中心,且有金門縣民祖傳土地遭軍方佔用後,再遭縣府出售給救國團情形。
關於救國團財產,黨產會質疑,1993年資產負債表顯示,救國團資產總計約41億元,以類型區分,不動產約12.01億元;根據2020年資產負債表,救國團資產51.85億元,其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占24.63億元。從救國團1993年資產負債表可見,距今30年前,救國團資產金額已高達41億餘元,與2020年的51億餘元相差不到20%,如考量物價,恐當年資產更勝今日。
黨產會提及,救國團向參與活動青年學子收費,向政府要補助或代辦費用,免費使用公有土地及政府提供的非金錢資源。救國團所累積財產,與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壓迫體制密切相關,非救國團所主張為政府提供勞務而取得對價,有違反政黨本質且悖於民主法治原則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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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批蠻橫 陳金德反嗆:救國團不如改名盜國團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五月 10日,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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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10:39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即時報導
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由縣政府把登記在救國團名下的龍潭游泳池變更為縣有後,今天再由縣政府行文給地政事務所,把管理機關也變更為宜蘭縣立體育場,而救國團擬提告,抗議縣府違法亂紀。
對此,陳金德今天說,救國團這種說法是非常不妥適,宜蘭縣政府是依法行事,承認93年縣府登記資訊不足,造成錯誤的會議結論,把自始都是公有土地的龍潭游泳池變更為救國團私有土地,既然發現是錯的,救國團是社團法人,怎能繼承公有土地,所以變更回來,內部開過會,先撤銷93年會議結論,要求地政事務所變更登記,恢復原來狀態。
陳金德說,他奉勸救國團,救國團過去是政府組織,相關機關調查是否為政黨附屬組織,依本質與預算來源有可能被認定就是政黨附隨組織,相關的財產中央政府在清查中。
陳金德重話批評,救國團指宜蘭縣政府非法蠻橫都是非常不妥適,如果救國團到如今還是仍然用黨國一家的心態看待財產與相關作為,勸救國團不如改名算了,救國團應該叫盜國團,以救國為名,行盜國之實,批縣府相關說法是大錯特錯。
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天重批救國團。記者羅建旺/攝影


綠委爆:救國團主任月薪18萬 年終獎金5個月
www.appledaily.com.tw查看原始檔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今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救國團主任的薪水比照部長級,每月有17、18萬元,年終獎金更高達5個月、90幾萬元,是社團法人中罕見的,更扯的是,主任的薪水竟然是自己簽核,等於在自肥,吳玉琴也開玩笑說,以後小孩的志向,應該都要當救國團主任了,希望內政部輔導救國團成為一個正常的組織。吳玉琴指出,根據《救國團組織章程》規定,要經過5人推薦才能入會,但經過了數十年,成員竟然只有兩百多人,近親繁殖的情況嚴重,且非常封閉,一般的民間社團都是希望越多人參加越好,跟救國團大為不同。再加上,救國團主任的薪資偏高、薪資簽訂的過程也很有問題,是社團法人中少有、不合理的結構,雖然內政部很難規範的那麼細,但這樣的情況確實一直存在,另根據《救國團章程》規定,主任對外代表本團,這與現行《人民團體法》規定多所不同,內政部應要求修改章程。內政部長葉俊榮回應,目前就是會進一步要求,要求救國團必須修改章程。吳玉琴追問,有無期限?葉俊榮說,由於修改組織章程是大事,需要開大會討論,而目標是要讓他們真正修改章程,而不是時間上差一天兩天,會不斷的要求。(余祥/台北報導)


救國團是受國民黨控制的國家組織 老蔣日記裡有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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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黨產會本月24日將就救國團案召開第2次聽證會,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近期將公布最新調查報告,圖為救國團上月總部搬遷情形。(資料照)
2017-10-17 12:46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本月24日將就救國團案召開第二次聽證會,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近期將公布最新調查報告。黨產會委員指出,從蔣中正日記對於救國團的相關記載可見,救國團是同時有國家及政黨的「雙面性質」的組織,成立之初時雖然是國家組織,但卻是由國民黨控制的國家組織。
根據「黨產條例」,黨產會將釐清救國團人事、財務、業務是否曾受國民黨實質控制,作為其是否為附隨組織判準。
國民黨曾在首次聽證會則抗辯,救國團第一階段是政府組織、再來是非法人組織、最後是社會團體,所以不可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不過據悉,黨產會從前總統蔣中正日記中發現,蔣中正1958年8月7日於中常會明確指出,「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工作策劃與執行,軍應先呈報黨中央,接受黨的領導。」
黨產會的最新調查報告,也將揭露救國團成立至今所有不動產取得、使用與移轉狀況的資料。
此外,在財務方面,黨產會調查,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曾編列經費,補助救國團發展社會團隊組織;因救國團特殊身分,其興建地方青年育樂中心,很多是由政府出資、出地。業務方面,救國團無論在登記社團法人前後,都有國民黨直接指揮救國團業務的紀錄。
蔣中正在該次中常會聽在救國團主任蔣經國聽取工作情形後,做出六點指示,包括宣傳教育方面應特別注重平時服務精神之培養;應從事各種科學之實驗或至各種工廠中實習與參觀,冀於機械之使用中悟解合作之重要;就中外歷史名人中選擇若干足為青年楷模之人士編撰傳記,用備青年閱讀;設法使社會人士注意青年營養,及身體之鍛鍊。
蔣中正也指出,軍訓教官之派任,似可列入三軍職期調任制度;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亦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今後對重要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均應先呈報中央,接受黨的領導,冀以增進青運工作之效果。(15:10更新)


救國團主任當家 內政部發文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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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1
組織章程架空召集人白秀雄 與人團法扞格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將於十月廿四日召開救國團第二次聽證會,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因應黨產會追討不當黨產在即,知情人士指出,今年二月底接任救國團召集人的白秀雄,雖有意進行改革,但受組織章程限制,無法介入決策核心,甚至連救國團公文都看不到。對此,內政部也發文糾正救國團,指章程與「人團法」扞格,須檢討改正。
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組織章程限制,無法介入決策核心,內政部指與人團法扞格並發文糾正。(資料照)
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組織章程限制,無法介入決策核心,內政部指與人團法扞格並發文糾正。(資料照)
據救國團章程,「本團置主任一人,負責執行團員大會及團務指導委員會之決議,執行團務期間對外代表本團」,前監委葛永光現為救國團第十任主任
據了解,救國團一年除團務指導委員會四次、共四天會議外,其餘三百六十一天,皆由救國團主任葛永光對外代表救國團;即便白秀雄主張救國團應改名為「中華青年服務團」,及財產「該歸國家的就歸國家」,也與內部主流意見不同,更非救國團對外主張。
「到底用了多少人,白秀雄根本不知道,也管不了!」知情人士指出,救國團工作人員的解聘僱,根本未經團務指導委員會決議通過。此外,若想加入救國團,按章程規定,須五名團員推薦,由團委會認定始為團員,而現任團委會總幹事年紀都在五十歲以上,「決策權難以撼動!」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對此表示,救國團雖脫離國防部,轉型成社會團體,但運作仍與一般社團不同,延續蔣經國「主任當家」傳統,主任才是掌權決策者,至於團務指導委員會雖相當於一般社團的理監事會,召集人等同於理事長,但理事長之權卻被章程規定所架空。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強調,根據「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社會團體聘僱工作人員,應由理事長依資格條件遴選,提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救國團未依規定,已在六月行文糾正。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也指出,救國團置主任一人,負責執行團務指導委員會之決議的章程規定,與現行「人民團體法」、「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規定有所扞格,救國團應依「人團法」第廿七條規定,重新提經團員大會討論,修改組織章程。
否認有扞格 葛永光:這是制度問題
救國團主任葛永光則說,救國團章程施行多年,當年制定有請律師看過,再報給內政部核備,這是見仁見智,沒有扞格問題,未來如要修章程,會參考白秀雄意見,送團務委員會討論。
葛永光指出,救國團事務歷來都由主任決定,主任為當然決策者,對外代表救國團,「主任就像CEO,事務由主任決定,不用給總經理決定」。對於白秀雄連公文都看不到,葛強調,「這是制度問題!」


自由:市值15億 救國團房地 判還國家確定

台灣好新聞報作者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 台灣好新聞報 – 2017年2月11日 上午10:00

位於台北市松江路黃金地段的救國團總部「志清大樓」房產,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但長期遭救國團占用,國有財產署七年前興訟索討此國有地,最高法院昨判決救國團無權占用志清大樓一至五樓、地下一、二樓共二○八七坪樓地板面積,應返還國有土地,還須回溯從一○○年八月五日起,按月給付租金七十六萬多元至返還房產為止,至昨天為止應支付五一三八萬元,全案確定。
救國團回應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不瞭解內容,因此無法評論。房產業者指出,依最高法院判決結果,救國團占用志清大樓共二○八七坪樓地板面積,以目前周邊商辦行情每坪六十五到七十萬元推估,總價值約達十三.五億到十五.六億元。


 公司型補習班 明年恢復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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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
影響千餘家補教業者
〔記者吳佳蓉、吳柏軒、林彥彤/台北報導〕補習班免徵營業稅時代終結,補習費恐看漲!據了解,經參考教育部意見,財政部已拍板,將對以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恢復課徵五%營業稅並要求開立發票,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影響範圍包括志光、陳立、巨匠等千餘家營利性質的大型補教業者。
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明年起將恢復課徵五%營業稅並要求開立發票,影響千餘家營利性質的大型補教業者。圖為補習班林立的北市南陽街。(資料照))
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明年起將恢復課徵五%營業稅並要求開立發票,影響千餘家營利性質的大型補教業者。圖為補習班林立的北市南陽街。(資料照))
財政部也將收回「未向教育部立案登記補習班」免徵營業稅優惠,未來違法未登記的補習班、家教班,若遭查獲,將追補營業稅並輔導辦理營業登記;至於一萬八○八九家以個人名義設立的補習班,仍維持免徵優惠。
家長擔心轉嫁補習費
對此家長多擔心增加的營業稅會轉嫁到補習費,加重負擔。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批評,大型補習班獲利豐厚,課稅理所當然,政府應做好價格管制、避免聯合漲價影響家長與學生權益。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認為,業者應自行吸收稅捐,這本來就是業者該付的成本,不應轉嫁給消費者。
日前補教名師疑涉入女作家自縊案,連帶引發各界對補習班課稅問題的討論。民進黨立委施義芳質詢指出,不少補習班賺很大,甚至有單期學費逾三萬元的,但因屬「教育機構」且收入是提供教育勞務所產生,可免徵營業稅,數十年不曾檢討。
為此財政部及教育部對「營業稅法」第八條規定,有關教學收入免徵營業稅的「教育機構」範圍重新評估。若以設立方式區分,補習班可分為「以個人名義向教育部申請設立」、「以公司名義向經濟部及教育部申請設立」及「未向教育部申請設立」三種,以往皆享免徵優惠
個人名義補習班仍免徵
財政部與教育部檢討後認為,未立案的補習班有安全及管理疑慮,不應再扶持;而以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具營利目的,部份獲利甚至好到能借殼上市,並享有各項企業租稅優惠,應排除在「教育機構」範圍之外。因此僅剩以個人名義申請設立的補習班仍可享有免徵優惠。
不過施義芳對此變革仍不滿意,他表示,下會期將提案修法,要求所有類型補習班都應恢復課徵營業稅,並以正面表列方式,列出值得給予免徵優惠的教育文化機構;另為免補習業將營業稅轉嫁至補習費造成漲價,將配套提案修正「所得稅法」,增列「教育文化體育扣除額」,降低民眾負


 

家大業大的「救國團」究竟何方來歷?黨國庇蔭,第一桶金來自於國家預算
By 財訊, www.thenewslens.com查看原始檔二月 10日, 2017
文:江上雲|財訊雙週刊 第522期
去年11月,臉書社群裡出現了一個專頁「不要欺負救國團」,網頁批判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假「轉型正義之名,行抄家滅族之實」,並稱「一旦被黨產會凍結,孩子們的教育、60萬民眾的生活學習,都會直接受到影響,更抹煞了台灣人的成長回憶,我們會誓死保衛到底!」
事實上,更早之前的去年七月,救國團也發布了一則六分鐘影片,談其法律定位、公益服務任務、駁斥自己是特定團體的附隨組織。
無獨有偶,今年一月初,救國團在其承包的新北市政府永和運動中心櫃台擺放「愛家愛青年/守護救國團」連署書,內容宣稱,經費沒有一塊錢源自黨費、救國團是合法的社團法人。
翻開歷史 原隸屬國防部
占用國產地 遭法院判敗訴
救國團或其支持者這一連串的宣傳乃至連署動作,擺明就是衝著黨產會而來,因為二月下旬,黨產會將召開聽證會,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從戰後黨國威權體制的脈絡來看,救國團與婦聯會可稱為1950年代由蔣經國、蔣宋美齡分別支配的兩個龐大系統。相較於婦聯會的神祕難測,有關救國團的各類史料文件相對充分;但黨產會主委顧立雄曾在受訪時指出,在救國團結構裡,除社團法人外,還有衍生財團法人、公司等多樣形態,增加了清查與處理上難度。到底實際情況如何?
翻查檔案可發現,1952年,行政院指示國防部依「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籌組原則」而設立救國團,明文隸屬於國防部總政治部。這個歷史真相,在2016年1月台灣高等法院判決裡,也獲得印證。財政部提告追討救國團位在台北市松江路的總部志清大樓,救國團二審敗訴,裁定志清大樓是國有房地,除要求救國團搬遷之外,還要支付四年來共四千多萬元的租金。
根據高院宣判結果指出,當年教育部撥款五千萬元興建志清大樓,是以「建築及設備」的預算科目支出,加上在合建前還呈報教育部核准計畫,經審計部同意,在在證明志清大樓的確是國有財產;因此,即使黨產會無法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說它是國產,應無疑問。
法院並指出,行政院於1952年10月,將國防部總政治部有關實施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育及舉辦青年戰鬥訓練、運動、輔導、育樂活動等權限及職掌劃出而設立救國團,且直到69年12月(解除與總政治部隸屬關係)以前,係以「機構」形態隸屬行政院底下國防部總政治部,自屬政府機構。
此外,52年9月30日《聯合報》有一則報導,敘述「該團編制預算,現正由國防部報請政院核示中」⋯,諸如此類史料,不勝枚舉。救國團的第一桶金來自於國家預算,殆無疑義。
國民黨文件證明控制救國團
黨國庇蔭 李鍾桂長期主導
那麼,救國團又是怎麼變成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呢?根據資料顯示,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在52年9月1日會議裡,分別提及「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本黨領導青年運動之外圍組織,本黨應依該團籌組原則第三條規定,以黨團方式透過該團之團務指導委員會領導其工作」;「救國團之各級幹部應盡量遴選本黨優秀同志充任,加強黨的領導」等。
參照《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對「附隨組織」的定義為「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來看,可見救國團成立之初,確實為國民黨實質控制的機構。
更何況,之前李鍾桂擔任救國團主任長達16年、召集人六年,她不但當過24年國民黨中央委員,還擔任過多項國民黨要職(中常委、青工會副主任、婦工會主任、黨副祕書長),雖然她在五年前交棒,卻不代表救國團從此與國民黨無關;現任理監事中,也有多人當過國民黨黨職,例如林澄枝、黃敏惠、朱鳳芝、高銘輝、林新欽、林高德、王玲惠、羅國雄、莊隆昌、李總集、孫震等,實在難以撇清與國民黨的關係。
救國團之引人側目,在於它的特權經營與龐大的利益,如果不是長期受到黨國庇蔭,何以能取得這麼優勢的條件,與民爭利?
2011年9月,監察院公布了一份救國團的調查報告,將救國團龐大交錯的組織輪廓公諸於世。據調查,救國團總團部設有八處一會,並分設19處縣市團務指導委員會、13處青年活動中心、九處輔導中心、三處學苑及青年服務社等。
截至11年5月底,救國團除團員237人外,支薪專職員工(含臨時人員)高達1,243人。若與近年國民黨黨工規模約800人加以對照,可發現「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的聘僱員工已超越「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更令人側目的,是救國團盤根錯節、業務包山包海的衍生組織。監察院統計救國團向各地方政府申請立案的補習班合計46家,是個超大型的連鎖補習集團。
而救國團又分別持有「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張老師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9%以上股份(詳見圖);而「中國青年旅行社」再轉投資「中國青年留遊學顧問有限公司」及「嚕啦啦旅行社有限公司」。
衍生組織與事業盤根錯節
資產與獲利 迥異社團法人
救國團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中國青年服務事業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張老師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中國青年大陸研究文教基金會」則轉投資「幼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幼獅文化事業」再轉投資「團隊鍵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及「幼獅運動休閒管理有限公司」
據統計,救國團總資產高達53億元,就社團法人來說已非比尋常,倘若再將前述衍生公司、基金會、轉投資公司等所持資產合併計算,更已超越社會對「公益性」社團的理解;難怪監察院報告直接指出「救國團身為公益性社團,組織龐大、資源豐厚、業務廣泛,加上擁有諸多轉投資事業,且多由團員擔任負責人及董事,情形『迥異於一般社團法人』」。
若非救國團在歷史中曾擁有黨國一體的絕對優勢,救國團也不會坐擁今日高達53億元身價,以及龐大的組織結構。據指出,救國團每年營業額高達25億元,已比絕大多數企業都還龐大,其身世與未來發展值得進一步關注。


 

擬收回救國團用地 柯:以前黨國不分

2015-04-27 15:21:03 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即時報導

位於台北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環境佳,是遊台北住宿省錢的好地方。 圖/報系資料照片

關於北市府租給救國團使用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其租約即將在年底到期,外傳北市府有意將土地收回。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該基地地屬於台北市政府所 有,但地上物卻是救國團的,這也顯示以前所謂的黨國不分,不過由於若是土地不續租,房子也不會有腳搬走,因此要談判,像是租金是否合理等,雖然可能會有衝 突,但也要在衝突當中尋求一個合理答案。

外傳北市府年底將收回租給救國團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土地,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以前租金好像一年2000萬元,一聽就不合理,「我明白講,以前是黨國不分」。

媒體報導,劍潭的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其中65%的土地、逾2萬9000平方公尺屬於台北市政府所有,市府過去以每年新台幣1680萬元便宜租給救國團,但活動中心卻出現經營旅館等情形,每年營收上億元,柯文哲有意在年底租約到期後將土地收回。

柯文哲今天下午受訪時表示,劍潭活動中心的地是台北市政府的,地上建築物是救國團的,這就很有趣,地若不租給救國團,「那房子會有腳自己搬走嗎?變成要談判」。

柯文哲說,「我明白講,以前是黨國不分」,以前租金好像只有一年2000萬,一聽就不合理,要去處理。這是一個困難的問題,但不能怕困難就不做,過程中一定會有衝突,就慢慢去尋求合理答案,重要是尋求公平正義。

蝦米! 澄清湖租給救國團更便宜

2015-04-29

〔記者葛祐豪、陳炳宏/綜合報導〕繼北市議員踢爆台北劍潭土地賤租救國團後,高市議員蕭永達昨指出,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等四筆土地,面積共八六八○坪,同樣賤租給救國團,年租金更只有二二一萬元,比台北更便宜!

  • 高雄澄清湖也爆賤租給救國團,面積共八六八○坪,年租金更只有二二一萬,比台北更便宜。 (記者張忠義攝)

    高雄澄清湖也爆賤租給救國團,面積共八六八○坪,年租金更只有二二一萬,比台北更便宜。 (記者張忠義攝)

高市府將收回土地

高市副市長陳金德表示,當地為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有不能興建超過廿戶住宅的使用限制,救國團已超過廿戶,不符使用規定,市府將透過都市計畫手段,限期停止租約,收回土地。

台北捷運劍潭站的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租用八九六八坪市有地,年租金才一六八○萬元,被台北市長柯文哲形容是「黨國不分」。

蕭 永達昨在高市議會都委會業務質詢時也指出,根據財政局提供的資料,救國團租用澄清湖一帶共四筆土地,總面積約八六八○坪,編定用地是「青年活動中心區」, 做為露營、烤肉、旅館之用,其中包含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每年繳給高市府的租金才二二一萬元,換算月租僅十八.四一萬元,「這不叫賤租,什麼才叫賤 租?」 且地目編定不外乎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等,哪有叫「青年活動中心區」?

高市都發局長李怡德回答,這是時代背景的產物,民國五十八年該地區編定為機關用地,當時早就被救國團使用,直到民國八十年變更為「青年活動中心區」,這也是高雄市唯一的「青年活動中心區」。

救國團︰合法租用

救國團則回應,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是依法、合法租用,且都有依約繳費,絕無不法情事。

推動討黨產的「基進側翼」另指出,高雄市至少有七、八處土地,長期賤租給國民黨的民眾服務社,例如楠梓民眾服務社,地坪達一百多坪,每月付不到兩萬元租金給高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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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救國團? 林奕華:已辭職

〔記 者謝佳君/台北報導〕前國民黨市議員林奕華轉任台北市教育局長,雖辭 去國民黨相關職務,但民進黨市議員梁文傑昨天在議場直指,救國團台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至今仍掛著主委林奕華的名字,由於該團委會附設九個補習班,林奕華身 為補習班主管機關首長,未做好利益迴避。林奕華則澄清,已辭去該主委職務。

梁文傑說,他在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的網頁上看到主委是林奕華,雖 然救國團屬於社團法人, 但據了解,救國團在台北市設立了九間補習班,包括文理電腦插花短期補習班、美姿舞蹈瑜伽技藝短期補習班、成長語文電腦技藝短期補習 班、湖光技藝補習班、松新技藝短期補習班、勵華語文技藝短期補習班、勵德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敦新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及敦民語文技藝短期補習班,林奕華的 主委身分等同是這些補習班的大老闆。

梁文傑說,時有補習班傳出糾紛或申訴事件,像是契約內容、設備違反相關規範等,而台北市教育局是補習 班 的主管機關,若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附設的補習班出現糾紛或申訴,林奕華恐有裁判兼球員之嫌,無法秉公處理;為避免產生利益衝突,他建議林奕華應辭去團委會 主委身分,才能公正管理。

林奕華則澄清,她在確定接下教育局長職務時,即辭去國民黨中央黨部文傳會副主委兼文宣部主任、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理事長,同時也辭去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主委職務,交接給一名商界人士,會再提出交接證明。

她也強調,過去還是主委身分時,就幾乎沒有碰觸補習班的事務,未來若這些補習班有糾紛或申訴,也會秉公處理,避免引發外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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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賤租救國團高市更便宜 市府要收回

澄清湖土地賤租救國團,高市都發局長李怡德回答說,這是時代背景的產物,民國58年編定為機關用地,當時早就被救國團使用,直到民國80年變更為「青年活動中心區」。(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2015-04-28  12:14

〔記 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台北捷運劍潭站的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租用8968坪市有地,年租金才1680萬元,遭台北市議員質疑賤租;高市 議員蕭永達今早爆出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等4筆土地,面積共8680坪,同樣賤租給救國團,年租金更只有221萬,比台北更便宜。

  • 高市議員蕭永達質疑澄清湖土地賤租救國團。(記者葛祐豪攝)

    高市議員蕭永達質疑澄清湖土地賤租救國團。(記者葛祐豪攝)

高市副市長陳金德表示,當地為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其實有不能興建超過20戶住宅的使用限制,救國團已不符使用規定,市府研擬停止租約收回土地。

蕭永達在市議會都委會業務質詢時指出,根據財政局提供的資料,救國團租用市府的土地,在澄清湖一帶共有4筆土地,包括鳥松區育才段87、89-2、仁武區慈惠段937、938號等4筆,總面積共28461平方公尺,換算約8680坪。

蕭永達強調,救國團承租如此大面積的土地,編定用地是「青年活動中心區」,做為露營、烤肉、旅館之用,其中包含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每年總共繳給高市府的租金才221萬元,換算每月租金僅18.41萬元,「這不叫賤租,什麼才叫賤租?」

蕭永達批說,地目編定不外乎商業區、住宅區等,哪有叫「青年活動中心區」?

高市都發局長李怡德回答說,這是時代背景的產物,民國58年編定為機關用地,當時早就被救國團使用,直到民國80年變更為「青年活動中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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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台中補習班業者開設「國小醫科班」,教局糾正已撤銷
民報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左起)、吳秉叡、吳思瑤等人,26日在黨團召開記者會,呼籲國民黨,黨產條例立法前,停止變賣黨產。中央社記者施宗暉攝 105年2月26日
國民黨、中投認了!聲稱變賣黨產為「減輕負債」

黨員連署數只差627份,國民黨黨主席之戰看洪秀柱與黃敏惠
望子成龍到走火入魔!文理補習班開「國小醫學班」,宣稱要讓小一生上國三課程,市教育局勒令馬上改善糾正,業者也配合,否則將遭「停止招生」處分。(摘自網路,情境照,非關本新聞補習班)© 由 民報 提供 望子成龍到走火入魔!文理補習班開「國小醫學班」,宣稱要讓小一生上國三課程,市教育局勒令馬上改善糾正,業者也配合,否則將遭「停止招生」處分。(摘自網路,情境照,非關本新聞補習班)
走火入魔?台中南區有補習班業者張貼「國小醫科班」廣告,宣稱讓小一生提前上國三課程,引發各界質疑教學方式是否揠苗助長?教育局昨(25)日派員稽查後,初步認為業者已違反台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將依規定糾正與限期改善。今日派員再查訪,業者已經撤下廣告招牌及停發宣傳資料,教育局勸誡不得再犯,否則處以停止招生之嚴厲處分。

教育局指出,該補習班懸掛「台中建宏醫科班」招牌,與原核准立案名稱「建宏文理短期補習班」不符,且課程廣告標榜「超前學習」,讓國小生學習化學週期表、三角函數等課程,已違反「台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51條第1項第1、2款規定,將依規裁處。

教育局昨日已要求業者拆除「台中建宏醫科班」招牌,停止發放醫科班宣傳單並限期改善,今(26)日將再複查,若仍未改善,將依規定要求停止招生。今經派員複查,業者已遵守規定拆除招牌及停發宣傳單,並表示不會再進行類似課程。

根據台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51條第1項第1、2款規定,補習班經核准立案後,若發生課程教材與教學方式違背教育目標、班名未照規定書寫等情形,教育局可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規定,視情節執行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招生等處分。

教育局進一步強調,補習班規劃的課程及教學方式必須符合教育目的,並以適齡、循序漸進的方式輔導孩子們學習;該業者規劃超齡課程並以此為宣傳手法已違背教育原理與原則,教育局將嚴格執行追蹤管理,要求業者確實改善,還給孩子健康、正常的課後學習環境。若有業者存徼𢔛之心「偷跑」,定依規定給予嚴厲處分。


民國44年反共救國團青年先鋒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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