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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爭取無罪,最高法院開庭辯論,檢辯都指行為在除罪化範圍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2023年03月27日 20:56
社會社會焦點保障人權
 快訊/獵人認了開槍殺狒狒!他曝光指派單位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bit.ly/3LXPUOL
▲▼開槍射死狒狒,楊梅分局富岡派出所。(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楊梅分局富岡派出所。(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東非狒狒經過16天逃亡,27日在桃園的圍捕過程中,左胸中槍死亡。對此,桃園市楊梅警分局將現場持槍的獵人都約談到案說明。其中,一名獵人坦言,他當下擔心狒狒會攻擊在場民眾才會開槍。
 該名獵人表示,他接到新竹縣政府農業處的圍捕指派才會出動;他強調,他是合法獵人,也有合法的列管獵槍。
 然而,新竹縣農業處稍早否認參與、委外抓狒狒,雙方說法目前有出入,仍待警方釐清。
 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除非有緊急例外情況,或危急人類生命財產安全等,才可以報請主管機關核可捕獵或宰殺;否則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快訊/獵人認了開槍殺狒狒!他曝光指派單位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bit.ly/3LXPUOL

大分事件/獵槍/槍枝/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花蓮卓溪鄉的


原民獵槍案非常上訴遭駁回 王光祿已獲特赦免入獄
原民獵槍案非常上訴遭駁回 王光祿已獲特赦免入獄 https://bit.ly/3eALOu6
2021/12/30 
原住民王光祿獵槍案非常上訴遭駁回,因他已獲總統特赦,不必入獄。(本刊資料照)© 由 鏡週刊 提供 原住民王光祿獵槍案非常上訴遭駁回,因他已獲總統特赦,不必入獄。(本刊資料照)
原住民王光祿持獵槍獵打保育類動物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今(29日)駁回,王光祿遭判3年半定讞,因王光祿案經聲請釋憲除罪失敗後,今年5月總統蔡英文已予特赦,最高法院今雖駁回此非常上訴案,王光祿仍不必入獄。
王光祿是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人,他於2013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因槍枝未事先申請,也不是因原民祭儀而狩獵,且未依規定事前申請許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山羌、長鬃山羊各1隻,遭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3年半定讞;最高檢對此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時認定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並聲請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今年5月間,針對此案宣告原住民狩獵文化權應受《憲法》保障,但也要兼顧生態保育,原民狩獵仍不能打保育類動物、仍不能使用製式槍枝,宣告原民打獵限用自製槍枝且要先申請許可持有槍枝的規定合憲,總統蔡英文隨即特赦王光祿,免除他的刑罰,王光祿非常上訴案今遭駁回後,雖為有罪確定,但不必執行刑罰。
最高法院判決指出,大法官針對王光祿案,已釋明相關法律是為維護憲法上環境生態保護的重要法益,兼及人身安全法益,相較於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所受限制,尚屬均衡,不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至於此案的非常上訴理由中,指原住民只要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的目的,在不具營利性情況下,即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王光祿的有罪判決有適用法律不當的違法,對此,最高法院並不認同,因此駁回非常上訴
原民獵槍案非常上訴遭駁回 王光祿已獲特赦免入獄 https://bit.ly/3eALOu6


影/王光祿持槍狩獵釋憲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影/王光祿持槍狩獵釋憲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https://bit.ly/2SzWIIQ
影/王光祿持槍狩獵釋憲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中國廣播公司 影/王光祿持槍狩獵釋憲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2013年持「非自製獵槍」狩獵保育類動物長鬃山羊和山羌,事後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引爆原住民狩獵文化與現行法律衝突。王光祿聲請釋憲,大法官今(7)日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宣告「部分違憲」。王光祿因此無法由此解釋獲得救濟,除表示遺憾,也強調「我當然會繼續狩獵」!
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3款「自製獵槍」的定義規定,沒有保障原住民能安全從事合法狩獵活動,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身體權及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的意旨,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儘速檢討修正。
此外,「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有關「非定期性」獵捕活動的申請期限與程序規定部分、第4條第4項第4款規定申請書應載明「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部分,也違反憲法的比例原則,應不再適用。其餘《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現有規定則均合憲,司法院長許宗力直言,狩獵是原住民的重要傳統,原住民文化應受到保障,但狩獵的權利也將兼顧野生動物保護。(圖:司法院)影/王光祿持槍狩獵釋憲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https://bit.ly/2SzWIIQ


死了一個原住民獵人後...家屬籲開放制式獵槍
www.peoplenews.tw查看原始檔
根據新北市原住民狩獵協會統計,因為政府不允許原住民購買制式獵槍,每年都有人使用自制獵槍意外死亡,至今已有十八個人,就去年的今天,一位長年協助穿山甲保育研究的原住民獵人阿勇,因為槍枝走火意外身亡,今(17)日阿勇的家屬在律師、立委鄭天財和民間團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還給原住民安全的狩獵槍枝,阿勇的女兒和太太都難過落淚,表示希望能給原住民安全用槍的規範和環境。
「台灣狩獵研究會」在去年這起悲劇發生時,就曾經指出,阿勇遵守法律,製造的自製獵槍完全符合警政署的規範,但問題在於他的槍機拉柄過長,被鉤到意外擊發的機率大大地提升,如果他用的是具有撞針與保險裝置的槍枝,這個意外發生的機率將大大降低,但這種槍枝所需的製造加工方式,非司法實務上所許的以傳統方式自行製造之簡易獵槍,一旦持有被查獲即將面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追訴,目前的法規與主管單位,也沒有能力檢驗獵槍的結構與設計是否安全,亦未提供任何的保證給遵守法律的原住民族人。
而阿勇的忌日也剛好是大女兒21歲生日,為了家計她目前只能選擇休學,今日記者會現場播放余滿榮的追思影片,女兒看了十分難過,表示希望爸爸的死不會白白犧牲,呼籲政府能夠正視原住民打獵的安全,而妻子也表示,每年都有原住民因為這樣意外死亡,政府應該讓原住民合法使用安全的獵槍狩獵。
長久以來研究野生動物並關注原住民狩獵權議題的東華大學裴家騏教授表示,過去阿勇的付出讓台灣的穿山甲保育在國際上有非常優秀的成績,然而原住民礙於法規,無法使用制式獵槍,但合法的自製獵槍安全性不足,導致每年都有原住民族發生意外傷亡。
新北市原住民狩獵協會張仁傑指出,自製獵槍走火意外身亡事件,每年都發生,原住民族自己做的槍就是兩根水管組出來的,根本沒有保險,非常危險,政府法律目前不允許原住民使用制式的獵槍,原住民為了狩獵需求,只好自己做槍,雖然報備登記後可以拿到合法的用槍執照,就能合法使用,但安全上還是有很多問題。
鄭天財表示,現行自製獵槍的規範甚至比清朝都還落後,從前原住民都是購買自製的槍枝狩獵,反觀現在政府只開放自製獵槍,槍的性能及安全性查驗標準,族人都不了解,甚至警政機關也不清楚,例如板機的磅數會不會太鬆或太緊、槍管是否太長等等,警政機關只知道一些外觀上的配備,讓原住民獵人陷入危險的狩獵環境。鄭天財也強調,依據憲法及已內國法化的兩公約,政府應有更高的思維,支持原住民族狩獵槍枝專法,展現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的尊重。
警政署則回應,會盡快研議看是否要修法,此案發生後警政署調查各縣市自製獵槍致人傷亡共有7件,曾發函原民會、各縣市警察局,加強宣導槍械安全外,也希望「獵人證照制度」能盡快試辦,對於原住民的狩獵安全,警政署會與各單位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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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7月1日實施「槍械大赦」 乖乖交出槍枝不會被起訴
By Fb, www.ettoday.net查看原始檔
▲澳洲政府估計現在市面上約有26萬支非法槍械。(圖/路透社,下同。)
國際中心 /綜合報導
澳洲於這個月宣布,將在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截止實施「槍枝大赦」,凡是在未來3個月的期間內乖乖交出槍枝的人,將不會被審查或起訴,因為有些槍枝可能是由已過世的人所擁有,或是傳家之寶,而家人不知道如何處理。不過,民眾若在期限後被發現擁有未登記的槍械,罰款最高將達28萬澳幣(約新台幣647萬元)或被判處最高14年的刑期
澳洲多次發生使用非法槍械做案的事件,包括恐怖攻擊和有組織犯罪,從2014年9月以來已經在國內成功阻止12場攻擊。政府目前估計現市面上約有26萬支非法槍械,因此決定予以清除。司法部長基南(Michael Keenan)表示,「我們身在國家安全環境惡化的時代,不幸的是,我們已經看到非法槍枝被用於進行恐怖攻擊。」當局希望這項計畫能降低恐怖分子使用非法槍支作案的風險,這項管制措施在澳洲獲得廣大民眾的支持。   
澳洲塔斯馬尼亞島(Tasmania)的阿瑟港(Port Arthur)1996年曾經發生大屠殺,35人中槍身亡,雖然之後澳洲各個省分會定期進行槍枝特赦,不過這次的全國特赦還是自1996年來的第一次。澳洲是全世界擁有最嚴峻的槍枝管理法的國家之一,許多人也以其為例子,向美國政府喊話,希望能夠重視槍枝氾濫的情況。


 大分事件/獵槍/槍枝/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花蓮卓溪鄉的

布農族人 上山追念大分事件
By 楊漢聲,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三月 31日, 2017
花蓮縣卓溪鄉射耳祭傳統技能系列活動昨舉辦喀西帕南追悼儀式,讓大小族人了解布農族抗日事件。(楊漢聲翻攝)
花蓮縣卓溪鄉射耳祭傳統技能系列活動昨日舉辦喀西帕南追悼儀式,藉以紀念92年前震驚日本的大分事件,150位族人帶著虔誠的心在事發地佳心,以祈福、回顧史實方式,讓大小族人了解布農族抗日事件,永誌不忘布農精神。
耆老祈福 緬懷歷史
玉山國家公園早期為布農族傳統領域,1915年日治時期,布農族人發動反抗日本政府的大分事件,事發地就是現今玉山國家公園內、由日本警察闢建的八通關越道路(現為八通關越嶺古道)的大分駐在所。
昨上午7時30分,卓溪鄉約150位布農族人於玉山國家公園南安登山入口處集結出發,徒步至92年前那悲慘壯烈的起事點佳心,先由6位部落耆老祭祀祈福,再由鄉長呂必賢講述布農族抗日事件,盼族人永誌不忘布農精神。
呂必賢指出,一年一度率領族人來到大分事件事發山上,一起悼念祭拜及緬懷,就像回到父母親的懷抱中、回到祖先的故鄉,由部落耆老在原地講述這段歷史,將布農族歷史傳承下去,希望每位族人每年都能前來參加。
布農精神 永誌不忘
學校小朋友一起走這段「回家的路」,雖然汗流浹背,但他們都說,一路上看見的都是美景,相當漂亮;又聽見部落耆老講述布農族的歷史,深覺意義非凡,以後每年都要前來參加。
大分事件發生於日據時代的1915年5月17日,布農族大分社頭目拉荷阿雷(Dahu Ali)和阿里曼西肯(Aziman Siking)兄弟,因對日本人理番和武器收繳的行動不滿,起而抗日。該事件共造成12名日籍警察死亡,也導致大分地區所有布農族住民遭強迫遷移,轟動一時,迄今仍傳說不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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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毒查到軍火庫 長短槍13支、子彈2038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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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起出的以色列製「犢牛式」突擊步槍。(記者許國楨翻攝)
2016-05-01 12:3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方昨傍晚集結重兵前往彰化縣一處鐵皮屋查緝販毒集團,攻堅進入壓制3男1女起出2千多公克K毒時,竟意外查獲13把子彈均已上膛的長短槍、2千多顆子彈的重裝備軍火庫,其中包括3把罕見以色列「犢牛式」突擊步槍,及國外特勤人員專用的仿奧地利製克拉克衝鋒槍,強大火力讓警方都捏了一把冷汗。
台中市警局少年隊今年2月間接獲情資,指一名以綽號「忠哥」為首的販毒集團,以彰化縣福興鄉秀厝一街附近某鐵皮屋做為毒品便利商店,全天候提供毒品予特定人販售牟利,也是台中地區許多藥頭的上游,且該集團為防止毒品交易時遭黑吃黑擁槍自重,儼然將鐵皮屋住處當成軍火庫,隨時準備與仇家火拚。
少年隊進一步查出「忠哥」是54歲的尤姓男子,昨天傍晚見時機成熟會同市刑大偵五隊、保大特勤中隊執行攻堅行動,當場將尤嫌在內的3男1女毒販查緝到案,並起出各式長短槍13枝、各式子彈2038顆、K他命2144公克及贓款10萬多元等贓證物。
警方調查,起獲槍械中計有長槍3枝,短槍10枝,殺傷力超強,每把黑市價格都超過百萬的長槍部分有以色列製「犢牛式」突擊步槍、美國大毒蛇公司製突擊步槍、仿奧地利製克拉克衝鋒槍,其中以色列製「犢牛式」突擊步槍原專為方便士兵進出裝甲車作戰而設計,適合在城鎮小巷或室內等狹窄環境作戰,使用上甚具靈活性。
另仿奧地利製克拉克衝鋒槍槍體不大,折疊後僅一張A4紙大小便於攜帶,則屬國外特勤人員使用的隱藏式衝鋒槍,強大火力連參與攻堅的特勤中隊幹員都自嘆不如,訊後全案依毒品、槍砲罪嫌送辦。

尋回獵人尊嚴!農委會同意開放原民自用獵捕

大分事件/獵槍/槍枝/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花蓮卓溪鄉的

農委會同意將開放原住民在非營利自用情況下,可獵捕野生動物,包括保育類,但須經過申請。圖為去年原民王光祿打獵遭判刑,民團要求非常上訴和暫緩執行。(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2016-04-14  14:3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找回獵人的尊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14日)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農委會回應原民立委提案,同意將開放原住民在非營利自用情況下,可獵捕野生動物,包括保育類,但須經過申請,相關條文將納入保育法。

原民立委孔文吉說表示,近年受野保法、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限制,上山打獵的原住民不時被罰款、判刑,10多年來已有230多位民住民被判刑,例如:近期為孝順母親上山打獵的台東原住民王光祿,被判有罪。

立委高金素梅也說,希望能夠找回獵人的尊嚴,不要讓原住民狩獵被污名化,也贊同獵捕要納入生態環保觀念,她認為,可透過獵人證方式管制,違法者可由部落懲治。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也說,原住民打獵本就是生活型態之一,但當初野保法卻規定在傳統文化或祭典時才可打獵,但根據原住民基本法,早允許自用可獵捕,指出野保法應該改法規。

農委會主委陳志清說,同意將「非營利自用」獵捕明文納入法條,但基於生態保護,建議比照現行原民祭儀,須先向主管機關申報,他承諾相關程序會從簡。另外,新修法也會限制獵捕種類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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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分事件/獵槍/槍枝/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花蓮卓溪鄉的

王光祿非常上訴案 台最高法院:邀專家釐清法規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十一月 29日, 2016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右)為了孝順母親,帶著撿拾獵槍上山,獵到保育類動物,被依違反《槍砲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定讞。(中央社資料照)
【大紀元2016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彰台北報導)台東縣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29日開庭,庭末,法官諭知農委會等單位,12月13日前各呈報2名至3名專家名單,釐清《野生動物保育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原住民族基本法》中,關於獵捕、獵槍認定等相關事項。

台東縣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前右3)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29日上午10時開庭,王光祿在律師與立委陪同下到場。(中央社)
最高檢指,獵槍既是原住民族的生活工具,基於民族文化發展權,法院不應受其拘束作為此案判決有罪的依據,「已有打火機,又何必要求原住民只能鑽木取火」?有關原住民族持用改造獵槍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成罪與否,各級法院見解應盡速統一。

最高檢建請,最高法院選任熟悉原住民族社會、文化的民俗專家,或台東布農族長老為鑑定人,說明狩獵是否為布農族的傳統文化、現行自製獵槍及管制獵捕野生動物,是否已對原住民族文化發展權造成衝擊。

最高法院受命法官許錦印則表示,本次開庭的目的在於進行專家名單徵詢,必須要等到專家找齊才能進行實質調查,因此希望農委會、警政署、原民會等單位,在12月13日前呈報專家名單,釐清《野生動物保育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原住民族基本法》中關於獵捕、獵槍認定等相關事項。

王光祿的律師說,部落離台北距離遙遠,地方耆老或族人若要到庭旁聽,非常不便,建議下次開庭能到部落辦,讓法官了解部落文化,或是以直播的方式讓原住民等各界人士了解開庭狀況。對此,許錦印回應,待合議庭研究後決定。◇

最高檢指,獵槍既是原住民族的生活工具,基於民族文化發展權,法院不應受其拘束作為此案判決有罪的依據,「已有打火機,又何必要求原住民只能鑽木取火」?有關原住民族持用改造獵槍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成罪與否,各級法院見解應盡速統一。

最高檢建請,最高法院選任熟悉原住民族社會、文化的民俗專家,或台東布農族長老為鑑定人,說明狩獵是否為布農族的傳統文化、現行自製獵槍及管制獵捕野生動物,是否已對原住民族文化發展權造成衝擊。

最高法院受命法官許錦印則表示,本次開庭的目的在於進行專家名單徵詢,必須要等到專家找齊才能進行實質調查,因此希望農委會、警政署、原民會等單位,在12月13日前呈報專家名單,釐清《野生動物保育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原住民族基本法》中關於獵捕、獵槍認定等相關事項。

王光祿的律師說,部落離台北距離遙遠,地方耆老或族人若要到庭旁聽,非常不便,建議下次開庭能到部落辦,讓法官了解部落文化,或是以直播的方式讓原住民等各界人士了解開庭狀況。對此,許錦印回應,待合議庭研究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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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漢法律衝突與法律適用
評王光祿(達崙)案

大分事件/獵槍/槍枝/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花蓮卓溪鄉的

2016-03-08 12:20

曾建元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兼任副教授暨客家研究中心特約副研究員、華人民主書院董事、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委員。2001 臺大優秀青年獎,2002年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暨紀念陳同仁先生台灣研究博士論文獎,2011-2013 中華大學優良教師獎。曾任: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
原漢法律衝突與法律適用
國家欲以單一的國家法來規範原住民族事務,而排除原住民族習慣法的效力,則無異於外來政權的內部殖民。(新聞資料畫面翻攝)
臺東縣布農族男子王光祿(Talum Dusuluman)上山為九十四歲高齡母親捕獵保育類野生動物長鬃山羊與山羌,於去年十月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以「非法持有槍枝」與「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為由,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確定,從而引起布農族與多個原住民族團體及人權運動者的抗議,抗議判決不公,指其充滿漢人主流社會偏見,本案乃引發諸多議論。

本案案件事實略為:布農族人王光祿,以持有拾得之土造長槍觸犯〈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另以獵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長鬃山羊與山羌,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兩罪併罰。然兩法對於原住民皆有免責之規定,前者需持原住民自製之槍需供生活之用;後者則獵捕之行為需依〈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規定之目的。原審認為被告所持之槍需屬原住民以其文化所允許之方式製造者,原槍科學技術含量較高,已超出原住民文化所需之程度;原審亦認為被告之捕獵,非屬傳統文化之需要。

在社會同情之輿論壓力下,檢察總長顏大和乃就本案提起非常上訴,認為原審加入法律所無關於槍需合於原住民以其文化所允許方式製造之標準,持有人始得免責之見解,限縮免責條件,違反罪刑法定原則;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本即允許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範圍內依法從事獵捕野生動物之非營利行為,原審以〈野生動物保育法〉和〈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為據,未適用修正後依新法先於舊法、特別法先於一般法之法理應予適用之〈原住民族基本法〉,又未排除適用違反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與〈原住民族基本法〉之〈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因該辦法就政府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生態保育,未經諮商以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亦未與原住民族共同建立管理機制。檢察總長故而主張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應當再審。

蓋犯罪之成立,須符合構成要件該當、罪責與違法性三要件。違法性之判斷與社會非難性有關,由此而自刑事法學之考察連結至法律社會學,而需探討被告之持槍及自製槍枝的科技水準,在布農族社會中之社會非難性評價;而獵食野生動物固為國家法所允許,事實上也應就布農族傳統法律對獵食的規範加以理解。然何以本文提出布農族社會的概念,而主張以此為社會基礎來認定布農族社會中不法行為,反對以主流漢人社會作為社會通念的判斷基礎而任由國家或漢人社會的片面決定?

臺灣各大原住民族,彼此間有不同的文化與傳統,與漢人社會的差異更大,原漢關係不是局部與整體的關係,而是兩種文化甚至兩個法域間的關係,國家欲以單一的國家法來規範原住民族事務,而排除原住民族習慣法的效力,則無異於外來政權的內部殖民。原漢的法律衝突不斷,正在於原住民族的習慣法無法獲得承認,國家法無法有效規範原住民族事務,而原住民對於國家法復又欠缺法意識。忽視原住民族既有法秩序的結果,則就勢必造成原住民認事用法時的困難,也極易使國家法失去其規範上之實效。

我國承認原住民族的憲法地位後,對於原住民族法制的建構,在陳水扁總統時代,形成了國中之國的政策思維,揭示國家與原住民族的關係為夥伴關係,其後原住民族自治立法觸礁,使得各個原住民族作為政治實體的法律地位無法完成,因而也就無法被國家承認具有合作與共治的權能,原住民族法域的設立與承認,也就只能依賴以漢人為主導的國家的良心。

去年〈原住民族基本法〉修正第二條之一,首先承認了部落的法人化,始使原住民族對於原住民族地區事務,取得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同意、參與,以及和國家共同管理的能力。這是國家對於原住民族生活方式、習俗、服飾、社會經濟組織型態、資源利用方式、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等權利的制度性保障,這是未來民族法人成立的起點,正也是法域承認的肇端。而依此一修法,〈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因其制定未經原漢協商,乃應即檢討重訂,況其未納入自用之獵捕免責事由,在程序與實體上自皆構成違法。

惟非常上訴中,以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為法源理據,似有不妥,蓋其本不具有國際法或國家法上之拘束力,只能用以參考解釋法律。我國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之立法,賦予兩公約以國內法之效力,於本案則援引〈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此補強〈原住民族基本法〉對於下位行政法規之規範效力,檢察總長或可就此再遞補充狀,以完整其論證。

本案係歷經三審定讞,出現如此重大瑕此,誠不可思議,尤其本案原始繫屬管轄之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本有原住民族專庭之設置,其於本案之審理究竟扮演何種專業上之作用,在本案判決評析之外,於訴訟實務,恐亦值得檢視。

日後類此涉原案件,法院審理不能存在法律萬能主義的心態,對於不同法律文化,應當存在法律衝突的認知與態度,而做適合於本案管轄的法律選擇。王光祿案正也顯示我國司法對於原住民族各民族傳統法律或習慣法的掌握不足,縱使整體的民族法制尚待調查整理,但利用原住民族專庭以及引進原住民族法制專家鑑定,發揮司法造法的個案智慧,形成原住民族法制的判例法傳統,也未必不可行,對此,強化原住民族法律和法律人類學人才在司法體系中的陣容,也應當是今後司法人員選拔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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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官自查65K2步槍槍機短少 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NOWNEWS今日新聞NOWNEWS今日新聞
2016年2月26日 下午 08:18 GMT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大分事件/獵槍/槍枝/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花蓮卓溪鄉的大分事件/獵槍/槍枝/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花蓮卓溪鄉的  File:TwT65.JPGFile:Cimg09531ze4.jpg
陸軍軍官學校表示,25日實施械彈特別清點,發現短少T-65K2步槍槍機一支,已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另將檢討追究相關人員違失責任。T-

陸官表示,本校與陸軍各部隊均已完成T-91步槍換裝,現有65K2步槍均屬動員武器裝備,存放於動員庫房中。陸軍官校指出,將持續精進槍械督管紀律與作法,以避免類案肇生。

由於T-65K1步槍可靠性差,在部隊中獲得極低評價,因此聯勤205廠根據缺失研發T-65K2,K1與K2外型最大不同點為增設類似M-16步槍的提把,方便士兵攜行,也可加裝輔助瞄器。此外還增加3發點放射擊模式。

T-65K2除軍警單位使用外,台灣高中軍訓課程亦使用槍管封死的教學用T-65K2步槍T-65系列步槍總產量逾50萬支。使用國家除台灣外,外交部還曾外援海地、哥斯大黎加、巴拿馬、巴拉圭等友邦。在海地衝突中,可見海地政府軍與民兵都使用T-65步槍

隨著2002年T-91突擊步槍問世後,國軍開始逐步用T-91取代T-65K2步槍,不過海巡單位、後備部隊仍廣泛採用T-65K2步槍。2015年2月高雄大寮監獄挾持事件,6名重刑犯曾闖入槍械室奪取4把T-65K2步槍

T91戰鬥步槍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https://goo.gl/ZmFzTY

File:T91-3 (65).JPG大分事件/獵槍/槍枝/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花蓮卓溪鄉的  File:T91-1 (76).JPGFile:T91 Assault Rifle.jpg2011 Songshan airport mp T-9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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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最大的官出手了!孫大川申請自動調查獵人案

台東布農族男子王光祿打獵侍母遭判刑3年半定讞,在社運團體不斷陳情下,檢察總長顏大和昨天提起非常上訴,暫時讓獵人免於入監。今(16)日「原住民做到最大的官」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出手了,與監委王美玉對本案申請自動調查,要為原住民獵人文化與法律之間的分際做進一步釐清。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Talum)為獵捕山產給高齡90的母親吃,2013年7月以自稱撿來的獵槍獵殺保育類長鬃山羊和山羌,被警方逮獲,今年10月被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確定。
原本王男應該在昨天發監執行,不過此案引發原住民相關社運團體不滿,近日連續陳情抗議,呼籲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顏大和從善如流,昨天由法務部發出新聞稿,表示已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監察院今天也發出新聞稿,指出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和監委王美玉認為,本案「凸顯對於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內涵的理解似乎仍不足夠,為了達成保障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及基本人權,並調和與現行法制之衝突等目的,因此申請自動調查進行了解」。
被原住民稱為「原住民做到最大的官」的孫大川同為台東縣原住民,生於台東縣卑南鄉下賓朗(pinaseki)部落,2009年出任吳敦義內閣的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去年經總統府提名、立法院同意,接替原本「原住民最大的官」阿美族的前副院長陳進利,出任第五屆監察院副院長。
監院新聞稿中指出,司法院自2013年起於全國9個地方法院設置原住民族專業法庭,「但此一專業法庭的設計、審理法官的遴選訓練及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與相關事物的學習理解,是否已能達到有效保障原住民族的司法受益權?」
監委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有尊重少數民族享有保存自己文化、宗教與語言之權利,調查時將進一步了解政府相關機關對於涉原住民族基本權之法規,有無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及政府是否有通盤檢討、修正相關法規,以符合《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的精神。

大分事件/獵槍/槍枝/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花蓮卓溪鄉的  

布農族獵人要入監 檢察總長為他提非常上訴
2015-12-15 15:12 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

王光祿會同人權團體向檢察總長顏大和遞狀,希望提起非常上訴。記者張宏業/攝影
分享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母親想吃山上野味,持獵槍獵捕野生保育類動物,被法院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判刑3年6月確定,他將入監服刑。王光祿日前會同人權團體向檢察總長顏大和遞狀,他希望提起非常上訴,並暫緩入監執行。
顏大和認為最高法院的定讞判決適用法則不當、判決違法,今天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台東布農族男子王光祿打獵侍母遭判刑3年半定讞,訂今天入監。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原判決違法,今天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王男為了獵捕山產給年逾九旬的母親吃,在民國102年7月以撿來的獵槍獵殺保育類長鬃山羊和山羌,遭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

檢方訂今天發監,王男上午告知母親要出遠門,他說族人認為他無罪,因此不會主動去地檢署報到,如果要關「叫他們來家裡抓人」。

法界人士指出,非常上訴不影響刑的執行。

顏大和認定原判決違法。最高檢察署指出,原判決自行限縮解釋,認為原住民自製獵槍的性能應依「依照原住民文化的生活需要所製造」,或「原住民文化允許的方式製造」才能免責,已超過法律授權範圍。

最高檢察署指出,法院的解釋隱含原住民日後不能再自製比祖先更精良的獵槍打獵,永遠只能使用落伍土造獵槍打獵,反而可能造成對原住民發展特有文化的歧視,更違反當初允許原住民自製獵槍的立法宗旨。

至於王男打獵部分,最高檢察署指出,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原住民可基於非營利行為,在「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 範圍內,依法獵捕野生動物,因此應採有利原住民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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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獵人案獲非常上訴 律師驚呼:要去放鞭炮
2015年12月15日 15:28 蕭博文

布農獵人拒絕入監
獲知兒子要被捉去關,王光祿的母親顯得心焦。(莊哲權攝)
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Talum)昨在聲援團體陪同下向最高檢察署陳情,最高檢今日即為王光祿案提起非常上訴。但據了解,最高檢早在本月初已依陳情主動了解此案判決,承辦檢察官上週五(11日)完成非常上訴書,經檢察總長顏大和審閱核定後於今日對外公布,並非神速提起非常上訴。

王光祿的律師陳采邑獲悉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驚訝地說「不可能吧!」、「太戲劇化了」、「我要去放鞭炮了」,興奮之情溢於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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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法則不當!布農獵人案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2015年12月15日 15:28 蕭博文、莊哲權

布農獵人案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獲知兒子要被捉去關,王光祿的母親顯得心焦。(莊哲權攝)
台東布農獵人王光祿(Talum)因持撿拾來的獵槍打獵遭判刑3年半,原定今日報到入監,昨向最高檢察署陳請要求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原判決有適用法則不當之違法,今日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認為,原審判決自行限縮解釋原民自製獵槍定義,又未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對王光祿作有利認定,是非常上訴兩大理由。

布農獵人案獲非常上訴 律師驚呼:要去放鞭炮
非常上訴書指出,原審判決自行限縮解釋,認原住民自製獵槍之性能,還需該當「依照原住民文化之生活需要所製造」,或「原住民文化所允許之方式製造」要件,始能主張免責之解釋,以不確定法律概念虛增法律條文所無之免責要件,已逾越法律授權範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最高檢認為,若依原審解釋,隱含原住民族日後皆不能再自製比以前祖先更精良的獵槍打獵,永遠只能使用落伍土造獵槍打獵,結果可能造成原住民族發展其特有文化之岐視,更違反旨在保障原住民供作生活工具之用,即許可自製獵槍,以示遵重原住民發展、保存其文化之立法意旨。

針對王光祿獵殺保育類山羌、山羊部分,最高檢認為,2005年2月5日公布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定:原住民在原住民族地區只需非基於營利行為,即得在「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範圍內,依法獵捕野生動物,較之野生動物保育法2004年2月4日增訂第21條之1第1項規定:臺灣原住民族僅限「傳統文化」、「祭儀」之必要,始得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者之範圍廣,以適用法律應從優從新之原則,自應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定,為有利原住民之認定。

況且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及第21條第1、4項所定「應經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而與原住民族共同建立管理機制」之特殊法規制定方式,與2007年9月13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之《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12條第2項、第14條第3項、第15條第2項,第17條第2項、第11條第2項及第19條所定「基於遵重原住民族之自主權及自治權原則下,要求各國政府應在各原住民族知情、同意下,共同制定原住民族行為規範」之宣言意旨悉相符合,

最高檢認為,原審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及不符上開宣言及原住民族基本法所訂之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為被告有罪之認定,即有適用法則不當之違法,應行提起非常上訴,並經檢察總長核定後,已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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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狩獵爭議/院檢:持槍、狩獵都明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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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5 03:49 聯合報 記者尤聰光、李蕙君/台東縣報導


王光祿事件爭論 資料來源/採訪所得 製表/董俞佳、李蕙君
分享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打獵」判刑引發爭議,台東地檢署指王非持自製獵槍狩獵,且殺害保育類動物,依法起訴;法官查出王曾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獲緩起訴處分卻未悔改,認為不宜輕縱判刑。王今天是否入監,要看最高檢察署的決定。
王光祿前年八月二十四日晚間持獵槍前往第三林班地狩獵,隔天凌晨下山時,被巡邏員警發現攔查,看到他獵捕保育類動物山羌和台灣長鬃山羊各一隻,查扣獵槍並帶回偵辦。

王辯稱獵槍是在溪床撿到,檢察官認定他持撿拾土造長槍狩獵,並非自製獵槍,且不在狩獵祭期間獵殺保育類動物,與原住民文化無涉,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起訴。

台東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王僅為了自家人食用,未經許可且不是在傳統文化祭儀期間狩獵,不符合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狩獵行為;涉案獵槍是撿拾而來的土造長槍,不符合原住民族自製獵槍條件,加上八年前王曾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獲檢察官緩刑處分,再犯相同罪名案件不知悔改,決定不予輕縱。

台東地院去年十月間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王判刑三年二個月、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七個月,合併執行三年六個月,科七萬元罰金。最高法院十月間維持原判決,預定今天入監執行。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指出,就這起案件,檢察官和法官觀點和認知都一致,當事人和外界有不同見解,檢方給予尊重,但仍要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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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多元族群,臺灣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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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端鄉布農族人Talum ,因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明天就要丟下高齡92歲的母親入獄了。
這起事件在網路上引起正反兩面的辯論,有人認為惡法亦法,甚至根本沒必要為原住民制定特別法。而對原住民來說,無法自己制定適合自己的規範,要如何生活就等同被外來者支配。

中國宣稱臺灣的未來,要由兩岸13億人民共同決定。
中國國民黨宣稱我們只能遵守他們在中國所制定的憲法,假裝那些不合時宜的條文及虛構的疆域都是真的。
而今日許多人認為原住民只能遵守2300萬人訂出來的法律規定。

原住民的命運,就是你我、以及臺灣的命運。
尊重多元族群,才是臺灣邁向正常的出路。

原民狩獵爭議的五大迷思:
http://www.pure-taiwan.info/2015/12/indigenous-hunting-and-gun-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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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祿遭判刑:祖先獵槍都先進200年
發稿時間:2015/12/12 19:20最新更新:2015/12/12 20:06字級: 字級縮小字級放大

布農族文物回鄉,包括1把荷蘭時代獵槍,因「撿拾」 獵槍將入監的布農族王光祿沉重地說,「祖先獵槍都比 我們進步2百年」。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攝 104年12月12日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2日電)布農族文物回鄉,包括1把荷蘭時代獵槍,因「撿拾」獵槍將入監的布農族王光祿沉重的說,「祖先獵槍都比我們進步2百年」。

台灣博物館海端鄉布農族百年文物返鄉特展,今天在布農文物館開展,展出64件日本時期由佐久間財團及台東鄉土館收購的海端鄉境內文物。

當中1把來自海端鄉霧鹿社、年代為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的改裝栓式單發步槍特別引起布農族人重視。

日前海端鄉龍泉部落56歲布農族人王光祿,因「撿到」非制式土造長槍,獵捕1隻山羊、1隻山羌,分別被依違反槍砲條例判3年2個月,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7個月。

部落獵人、勇士今天在迎接祖先文物返鄉時,燒狼煙、鳴槍向祖靈控訴,王光祿遭到司法迫害,在祖先的文物、獵槍前告訴王光祿「Talum(王光祿),我們Bunun的孩子,你沒有違法」。

族人看到祖先光鮮的獵槍,對照王光祿的處境,族人心中許多感慨。耆老說,獵槍是獵人的第2生命,相較百年前祖先狩獵使用改裝式單發步槍,現在21世紀,政府卻要求要用自製的土造劣質槍枝。

「祖先都比我們先進200年」,王光祿說,祖先留下來這把荷蘭時代的獵槍,不僅槍柄上鑲布農族紋飾,還有擊針,「我們現在還在使用前膛槍(子彈從槍口裝填),導致許多族人因膛炸致殘,甚至死亡。

牧師卡法司(Kavas)說,過去長輩或祖先所使用的制式獵槍,按照傳統須傳承子孫,為何全部遭政府沒入不還,再用現今法令要求族人自製劣質土造獵槍使用,讓布農族人拿命傳承狩獵文化,造成許多家庭悲劇。

部落獵人集體要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平反布農族人冤屈。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執行秘書陳采邑澄清,王光祿所持長槍是土造,非外界傳的制式槍支,且他不是累犯,過去有多件撿拾土造獵槍獲判無罪案件,且依最高法院102年台上字5063號蔡忠誠判決已明白揭示只要非兵工廠簡易獵槍,就屬於原住民自製獵槍,至於子彈填充方式則無限制,法律要安定,但不應該靜止。

陳采邑呼籲,社會各界應該要透過這事件好好認識並保護台灣獨特珍貴的原住民族文化,透過人民的力量督促政府國際兩公約及聯合國原住民族人權宣言所揭示的人權邁進。1041212


槍枝犯罪率低又低_日本如何做到? | DQ 地球圖輯隊 帶你看透全世界
槍枝犯罪率低又低_日本如何做到? | DQ 地球圖輯隊 帶你看透全世界 https://bit.ly/3nAA9yu
日本在全球槍枝犯罪率排行榜上,總以極低的犯罪率成為世界楷模,和時不時發生槍案的美國有如天壤之別。究竟,日本槍枝犯罪率低的秘密在哪呢?
一名日本槍店老闆向鏡頭展示店內販賣的獵槍。在日本,想要擁槍難上加難,這也讓日本槍枝犯罪率奇低無比。
路透社
模範中的模範  美國敬陪末座
在全球槍枝犯罪率排名中,日本堪稱模範中的模範,槍枝犯罪率奇低無比。根據 2014年的統計,該年槍枝犯罪造成的死亡人數只有 6人,和美國的 3萬3,599人相比有如天壤之別。究竟,日本槍枝犯罪率這麼低的秘密在哪裡呢?
買槍難如登天  筆試、實測全都來
在日本,想要買槍難上加難。首先,你要上全天課且通過每個月只舉辦一次的筆試,之後還要通過射擊測驗,分數還不能太低,至少要達標 95%。
全面查核  親友同事都不放過
再來,你還得繳交精神健康證明和通過毒品測試。本身的犯罪紀錄也會被警方嚴密地查核,避免你有和極端團體掛鉤的蛛絲馬跡。不只如此,警方還會查訪你的親友甚至同事,這還不打緊,就算買到槍警方也有權撤銷你的擁槍執照,搜索和沒收你的槍枝。
在日本槍店中,一把把獵槍襯著背後的紅布,顯得格外熠熠生輝。
路透社
絕對買不到手槍
而且,在日本人們頂多只能買到獵槍和空氣槍,手槍絕對不會出現在槍店中,規範如此嚴格讓日本人的擁槍率非常低,而且法律還會限制槍店的數量。
槍店難尋  每處不超過三家
在日本 40個左右的都道府縣中,每處槍店不能超過三家,你想要買新彈匣得先退還手上的舊彈匣才有可能。
槍枝不會殺人  但把殺人變得容易
日本規定如此嚴格背後的原因很簡單。暱稱為X警探,幹了超過 25年警察的關東退休警員說:「當然,槍枝不會殺人,是人在殺人─槍枝讓殺很多人變得容易得多,這就是為什麼日本禁槍,這也是為什麼我的工作是抓擁槍的人把他們關入大牢,通常在他們把手扣上板機前就得把他們抓到。」
員警持槍自殺  死後被判刑
然而,X警探提到警察有時會濫用配戴的槍枝:「幾年前,一名執勤警官用警槍自殺,這明顯不是配槍該有的用途,所以這可說是犯罪。」這名自殺警官死後被判刑,為的是讓大眾知道就連死者違反槍枝管制法也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反而讓家族蒙羞。
一名男子看著眼前成排的子彈。在日本,擁有獵槍的民眾除了要通過層層考驗,還要告知警察把槍放在家中何處,彈藥和槍枝也得上鎖分開放。
路透社
讓警察知道槍放哪
回到成功買到獵槍或空氣槍的民眾,這些人得提供警方槍枝存放處的文件,讓警察知道擁槍民眾把槍放在家中何處,當然還有彈匣的位置,這兩樣東西一定得上鎖並分開存放,每年警方都會去檢查,民眾每三年都要重新上課和考試,才能繼續保有持槍的資格。
X警探解釋道:「有時,警察甚至會查訪擁槍者的街坊鄰居,確認擁槍者沒有製造任何麻煩,或是和配偶出問題。」
槍枝越少  日本越安全
警方除了要確保擁搶者沒有濫用槍枝,還得回收早已沒在用的槍枝。
X警探說:「現在已經沒多少獵人,許多人老到無法使用武器。如果他們沒法好好開槍,槍枝就會被拿走。外頭的槍枝越少,日本就越安全,這是我們的看法。」所以,當擁槍者過世後,擁槍者的下一代要繳出槍枝,不得直接繼承。
圖為美國洛杉磯一間射擊俱樂部,一名女孩正在體驗瞄靶射擊的快感。
路透社
國內行不通  改往夏威夷試身手
日本槍枝管制之嚴格,也讓不少想要體驗開槍快感的民眾,前往度假勝地美國夏威夷的練靶場試身手。當地的皇家夏威夷射擊俱樂部為此還推出日文版網站,方便日本旅客參觀預約射擊體驗。
非法擁槍  最長得坐10年牢
然而,如果把在夏威夷射擊俱樂部的場景換到日本,當事人立刻會違反三條法律,第一是擁有手槍,第二是擁有無照子彈,第三是開槍,光非法擁槍這一條就能讓人坐上高達 10年牢。
在東京明治神宮舉辦的秋節盛典上,參加者穿上傳統服飾,手持武器瞄準目標開火。1958年,日本推出槍劍管制法,禁止民眾擁有手槍等軍武。
路透社
回溯過去  要武士交出武器
1958年,日本推出槍劍管制法,明訂任何人都不准擁槍或劍,不過獵槍和空氣槍除外。雖然這部法律看似歷史不長,但它背後的概念可以回溯到近代要武士交出劍和武器的國家運動。
全球首推槍枝管制法
英國「阻止武裝暴力行動」(Action on Armed Violence)組織負責人,同時也是《血色的旅途:權力、財富、血腥與兵工業,一場槍枝的生命旅程》的作者歐佛頓(Iain Overton)說:「自從槍一進入日本,日本就有嚴格的槍枝管制法。」
日本是全球第一個推行槍枝管制法的國家,我認為他們奠定了槍枝在公民社會中沒有立足之地的基石。
英國「阻止武裝暴力行動」組織負責人  歐佛頓
在 2016年美國奧蘭多夜店槍案後,美國各地呼籲槍枝管制的聲浪越來越大,圖為一架飛機在天空中拉著寫有「停止槍枝暴力」字樣的旗幟。
路透社
交出槍枝好換錢
日本民眾遠在 1685年就被鼓勵交出槍枝換錢,這項政策被歐佛頓形容或許是史上最早的「槍枝回購計畫」,這項計畫和隨後的措施也讓日本成了全球民眾擁槍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每百人只有0.6把槍
根據 2007年小型武器調查計畫(Small Arms Survey)的資料,日本每一百人中只擁有 0.6把槍枝,台灣則是 4.4把,英國是 6.2把,美國則有 88.8把。
「當社會上出現槍枝,就會出現槍枝暴力,但我認為這與槍枝的數量有關,」歐佛頓接著說:「如果社會上槍枝數量少,那幾乎社會上出現的暴力程度就會低。」
對日本警察來說,他們很少用槍,多把心思放在用武術制伏暴民上。
路透社
日警少用槍  練柔道較實在
除了民眾,日本警察雖然有配槍,但他們也很少會用槍,反而是把重心放在武術上。要成為日本警察在柔道修習上得有兩把刷子,劍道也得略知一二。
不該以暴制暴
熟知日本警察運作的新聞記者貝托(Anthony Berteaux)說:「對暴力的回應永遠不該是暴力,應該是想辦法降低暴力或衝突的程度。2015年,全日本的警察只發射了 6發子彈。大部分的日本警察會搬來大型床褥,然後把鬧事或酒醉者捲起來後,抬回警局讓他們冷靜下來。」
美警軍事化  和犯人比武器
這點和美國警察很不一樣。反對槍枝暴力的歐佛頓比較了美國和日本警察,他說美國「讓警察軍事化」,意思就是用軍隊的角度在訓練警察。歐佛頓說:「如果在犯罪一開始你就讓許多警察拔槍,那就會導致警察和犯人間出現一場小型軍備競賽。」
圖為日本自衛隊加裝了刺刀的步槍,背後襯著日本太陽旗。二戰過後,日本國內瀰漫和平主義,擔心慘無人道的戰爭再次發生。
路透社
日本自衛隊  找不到彈殼不能走
日本警察對配槍的小心翼翼,和日本自衛隊如出一轍。
美國駐日記者中本哲史(Jake Adelstein)提到,他有一次去採訪自衛隊的射擊訓練,最後大家都得把彈殼找齊才能走,一旦找不齊可是翻天的大事。
「當時找不到一顆彈殼,它剛好掉在標靶後,那時所有人都不准離開直到找到彈殼為止。」
戰後瀰漫和平主義
此外,日本不像美國,深諳日本社會的新聞記者貝托分析到,沒什麼人會高聲疾呼要當局放寬槍枝管制,「之所以會如此與戰後和平主義有關,人們認為戰爭是可怕的,我們絕不可再有戰爭」。
人們假設和平會一直存在,當你有這樣的文化,你不會有想要武裝自己的需要,或是想要擁有擾亂和平的物品。
新聞記者  貝托
在日本,槍枝形同禁忌
無論如何,支持槍枝管制的歐佛頓表示,槍枝在日本形同禁忌,這代表日本「正朝完美地方」的方向邁進。
倫敦大學學院全球繁榮研究所主任摩爾(Henrietta Moore),則稱讚日本不認為擁槍是「公民的自由」,也不認為槍枝是「某種拿來捍衛自己的財產對抗他人的東西」。
一群日本極道組織成員在淺草三社祭上秀出全身刺青。現在,極道組織不再喜歡用槍火拚,槍枝對他們來說就像一顆定時炸彈。
極道組織好頭痛  走私槍枝藏魚肚
但對日本極道組織來說,嚴格的槍枝管制法是一大問題。
過去 15年來,極道組織槍枝犯罪的數量大幅下降,那些想要配槍的極道人員只得想辦法依靠走私。退休警官小川多平(音譯,Tahei Ogawa)說:「犯人們會把槍包在鮪魚裡,讓牠看起來就像一隻冷凍鮪魚,但我們發現他們把槍藏在裡面。」
只有極道和警察才有槍
X警探補充道:「日本基本上是個只有極道和警察才有槍的地方,我們比較少開火,所以大部分在日本發生的槍案都是極道火拚,而只要極道互相殺來殺去,一般大眾和警察似乎都不介意。但現在不再這麼放任了,大街上有太多流彈。」
就像一顆定時炸彈
X警探接著提到,現在甚至極道成員也不再喜歡用槍,因為法律罰得太重。在目前的法律下,如果低階極道人員被抓到擁槍,他會被判加重擁槍罪,平均得坐 7年牢。一旦開槍會被判服刑 3年到終生監禁不等。
一名極道人員說:「現在手上有槍就像有一顆定時炸彈,你認為哪個精神正常的人會想要在家裡放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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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時代1901年臺北槍械廣告,除了有槍枝的圖案還有一些周邊用品。


為母打獵將入獄 法扶搶救布農男

2015-12-04

非祭儀期 判3年半

〔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56歲布農族人王光祿因9旬老母想吃山產,在非傳統祭儀期間上山獵得保育類長鬃山羊、山羌,被警方逮捕,加上獵槍是撿拾而非自製,他被判刑3年半,併科罰金7萬元定讞,即將入獄,引發族人不滿,直言打獵本來就是布農族文化的一部分,為母打獵竟遭重判,台東法律扶助基金會將協助聲請釋憲及提出非常上訴。

  • 布農族牧師卡法司(右)協助聯繫法扶,幫忙王光祿(左)解決困境。(記者王秀亭攝)

    布農族牧師卡法司(右)協助聯繫法扶,幫忙王光祿(左)解決困境。(記者王秀亭攝)

王光祿家住台東縣海端鄉,本案發生在102年7月,台東地檢署依違反槍砲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提起公訴。

王光祿說,94歲的老母親總是說市面上買的肉太過油膩,吃不習慣,很懷念山上動物的味道,他才上山打獵,所持獵槍是在新武呂溪河床撿到的,不是自製。

使用獵槍也非自製

台東地方法院認為,王男堅稱獵槍是撿到,也無法證明與文化有關,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自製獵槍」構成條件不符,花蓮高分院、最高法院都接受此見解,判刑3年2個月,獵捕保育類動物部分,判刑7個月,合併執行3年半徒刑。

王光祿近日接獲通知,本月中旬將入監服刑,他說,老母親至今不知他要入監,很擔心母親不堪打擊,且有2歲孫子要顧。

律師團要聲請釋憲

台東法律扶助基金會得知此事,決定協助向台東地檢署聲請延後執行,同時要與台北法扶律師組成7人律師團,針對傳統文化部分聲請釋憲。法扶律師也認為,原住民槍枝不應限縮在自製,要爭取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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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事件/獵槍/槍枝/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花蓮卓溪鄉的  

塵封百年大分社事件 兩英雄遺物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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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封近百年,曾在「大分社事件」中英勇率領族人抗日的布農族英雄拉荷阿雷、阿里曼西肯兄弟,遺物可望重返原鄉展出。
一九一五年,日本殖民政府實施「南蕃槍枝收繳行動」引爆原住民激烈反抗。位於玉山的大分社一帶,陸續發生日本警官在駐在所遭襲擊殺害事件,這是歷史上有名的布農族武力衝突行動,史稱「大分社事件」。

國立台灣博物館研究組組長李子寧表示,和慘烈到近乎滅族的「霧社事件」相較,「大分社事件」可說是原住民族抗日行動中絕無僅有的正面結局。當年率領抗日行動的布農族英雄拉荷阿雷及阿里曼西肯兄弟與日本人纏鬥將近廿年,是有名的「最後未歸順蕃」,交戰範圍從花蓮卓溪擴及海端。他們擅長山林游擊戰,日本人苦無對策,最後雙方以和解收場。兩兄弟得善終、活到大約七十歲。

台博館在日據時代即納入「佐久間財團」所收藏的拉荷阿雷、阿里曼西肯兄弟的遺物,由於帳冊上是以日文片假名拼寫出所有者的名字,過去,該館研究人員並不知道台博館擁有這兩位布農族抗日英雄的文物。

李子寧表示,海端鄉布農族文物館前來向台博館商借布農族文物,經清查研究後發現,該館擁有拉荷阿雷兄弟象徵頭目地位的佩刀、槍矛及皮帽等三件遺物。

來自海端鄉的布農族文物共有六十九件,包括雲豹衣、及有出草紀錄織紋的男子長衣等,過去皆從未展出,將由海端鄉布農族文物館挑選部分文物,十一月、十二月左右返鄉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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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9日19:19
(更新:新增影片)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將舉辦射耳祭儀,適逢布農族人抗日戰役「大分事件」滿百周年,鄉長呂必賢宣誓:「要帶著族人返回故鄉祭告祖靈」今日由耆老帶領祭槍,祈求狩獵平安。呂必賢表示,歷史不能忘!尋根之旅將在14日出發,徒步兩天抵達大分。這是布農族人百年來首度返回世居地祭悼先人,可謂意義非凡,也盼能和玉山國家公園「共管」布農族人傳統領域,並在大分設置紀念碑,讓犧牲於抗日戰役的英靈們得以安息。

呂必賢表示,卓溪鄉布農族人原居在海拔近兩千公尺的大分山區,日治時期的「理蕃政策」強制沒收族人賴以維生的獵槍,引發原住民的強烈抗爭,燒毀警官駐在所,殺了12名日警,引發其他部落群起效尤,展開一連串的抗日行動。這也是布農族人遷徙至卓溪鄉的關鍵之役。耆老林水源表示,八通關古道是布農族人的故鄉,但沿途只有日本人的紀念碑,看在族人眼裡情何以堪?他每次上山都傷心落淚。

布農族青年將從14日由玉山國家公園南安登山口出發,用5天腳程往返大分遺址,按傳統儀式祭悼先人,告訴祖靈「我們回來了」下山後將舉辦大分事件研討會;25日在卓溪國小運動場舉辦射耳祭儀、各賽事活動、八通關越嶺古道抗日歷史會展;下月18日到23日亦有瓦拉米古道入口處至大分事件古戰場遺址古道豋山活動,藉由深度之旅更加了解「布農故鄉」大分遺址的全貌。(黃瑞娟/花蓮報導)

大分事件百年 還原抗日史實
By 楊漢聲,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

洪仲丘條款 國軍懲罰法刪除禁閉,您怎麼看?
今年是布農族人抗日戰役「大分事件」100周年,花蓮縣卓溪鄉公所舉辦系列活動, 20日由高齡92歲耆老林啟南回顧大分事件相關照片及史料,讓世人了解歷史真相。

大分事件發生於1915年5月17日,日據時期的「理番政策」強制沒收族人賴以維生的獵槍,引發居住在海拔近2000公尺大分山區的卓溪鄉布農族人強烈抗爭,燒毀警官駐在所,馘首日警12人,引發其他部落群起傚尤,展開一連串的抗日行動,轟動一時。

卓溪鄉公所即將舉辦射耳祭儀,適逢布農族人抗日戰役大分事件100周年,20日上午邀請古道學者楊南郡、徐如林夫婦演講「追查大分事件的歷程」。

會中,楊南郡獲頭目取布農族名「HAIFANG」,徐如林則取名VALIS,與2人合著《大分、塔馬荷:布農抗日雙城記》一書中,布農族第一大美女同名;此外,也獲頒「布農族之友」頭銜及感謝狀,向2人耗時30年為布農族寫歷史表達摯誠謝意。

楊南郡在研討會上表示,現下歷史著作講述大分事件,多將原住民當年反擊日本人壓迫行為解讀為蠻橫與無理,甚至公然立碑紀念日本軍隊;議題切入也厚此薄彼,認為原住民不聽管教,理當受到應有的懲罰,他痛斥「此是嚴重偏離史實,實為歷史大謬論。」

楊南郡強調,原住民生於這片土地上,本該享有無憂無樂的與世隔絕生活,卻因世人的貪婪與霸道,強行進入山林之中,以開墾、教育之名,企圖占領原住民的土地;原住民的正當防衛行為則被扭曲成為惡劣的暴力攻擊行動,回憶起來叫人痛心萬分!

楊南郡希望透過類似的學術研討會、媒體報導,讓更多人了解這些真相背後所夾藏的血淚歷史傷痕,共同為原住民討回屬於他們的公道

小檔案:大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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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日本大正4年(1915年)4、5月間,花蓮八通關越嶺道上日警駐在所陸續被布農族襲擊,大分駐在所在5月17日,日警一次被馘首12人、駐在所燒毀,史稱大分事件;事後日本人在八通關越嶺道沿線豎立十幾座殉難日警紀念碑,至今仍讓布農族人感覺受辱。
布農族大分事件起因,主要是殖民者不合理政策。在「北蕃」泰雅族完成收繳槍枝後,日人接著也要「南蕃」的布農族人繳出槍枝,但槍枝是族人狩獵、維生工具,因此拉庫拉庫溪流域最大的布農族部落「大分社」,頭目拉荷阿雷、阿里曼西肯兄弟率布農族勇士抗命,而日警後來也多次進行誘殺式的報復行動,將接受日本和平提議的布農人,集體大規模屠殺,而布農族整個抗日的歷史縱深長達18年,大分社因此被日本人稱為「本島最後未歸順蕃」,一直到1933年大分社頭目拉荷阿雷才和日統治者「和解」,時間比霧社事件還晚3年。(記者花孟璟整理)

大分事件百年 布農族祭槍慰祖靈

2015-04-10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電影《賽德克巴萊》讓泰雅族人抗日的歷史為外界熟知,但在花蓮卓溪鄉的布農族,一九一五年發生的大分事件,可歌可泣的程度不輸泰雅族人;卓溪鄉公所昨天舉辦大分事件百年紀念活動,由高齡九十二歲總頭目林啟南率族人祭槍,盼告慰祖靈「後輩沒有忘記你們」!

  • 布農族部落「大分社」是八通關越嶺道東段的重要聚落,百年前在此發生的重大抗日事件,造成原住民與日警嚴重死傷。大分地區原設有日本駐在所、武德殿、小學校等,但目前只剩平台駁坎和彈藥庫遺留下來。(記者洪毓勳攝)

    布農族部落「大分社」是八通關越嶺道東段的重要聚落,百年前在此發生的重大抗日事件,造成原住民與日警嚴重死傷。大分地區原設有日本駐在所、武德殿、小學校等,但目前只剩平台駁坎和彈藥庫遺留下來。(記者洪毓勳攝)

  • 布農族部落「大分社」頭目拉荷阿雷。(見圖,取自維基百科)

    布農族部落「大分社」頭目拉荷阿雷。(見圖,取自維基百科)

  • 布農族部落「大分社」是八通關越嶺道東段的重要聚落,百年前在此發生的重大抗日事件,造成原住民與日警嚴重死傷。大分地區原設有日本駐在所、武德殿、小學校等,但目前只剩平台駁坎和彈藥庫遺留下來。(記者洪毓勳攝)

    布農族部落「大分社」是八通關越嶺道東段的重要聚落,百年前在此發生的重大抗日事件,造成原住民與日警嚴重死傷。大分地區原設有日本駐在所、武德殿、小學校等,但目前只剩平台駁坎和彈藥庫遺留下來。(記者洪毓勳攝)

  • 卓溪鄉中正部落頭目林水源代表,把獵槍放在火盆上薰一遍,代表已接受祖靈的祝福。(記者花孟璟攝)

    卓溪鄉中正部落頭目林水源代表,把獵槍放在火盆上薰一遍,代表已接受祖靈的祝福。(記者花孟璟攝)

發生於一九一五年的布農族抵抗殖民日警「大分事件」,今年滿一百年,卓溪鄉公所昨以布農族祭槍儀式,宣佈大分事件百年紀念活動正式起跑,現場擺滿了族人的獵槍、火盆中升起冉冉煙霧,把訊息上達祖靈,老頭目林啟南虔誠誦念禱文,把獵槍用祖靈的煙薰過,盼獲得祖靈的祝福,祈願十四日族人出發返回祖居地祭拜的行程,一路平安!

來自台東延平的布農族歌手王宏恩也受邀出席,獻唱布農語創作歌曲「步古拉夫」,唱出布農族人對土地、自然和祖先的敬意。王宏恩說,從老人家口中知道,布農族是全台灣最後一支歸順日人的原住民族,擁有不屈不撓的精神,身為布農族他引以為傲。

卓溪鄉長呂必賢說,過去這段可歌可泣的歷史,應該讓更多人知道,大家都只知道《賽德克巴萊》卻不知布農族也有抗日歷史,他很高興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第一次來卓溪鄉,願正視大分事件這段歷史,未來希望能和玉管處合作,在八通關越嶺道上成立大分事件布農族人的紀念碑。

出席的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長曾偉宏也說,希望和地方站在「共同共管的夥伴方向」,共同努力。

系列紀念活動開跑 持續至5月

大分事件百年系列活動,包括本月十四日至十八日,青壯族人將徒步三天重返大分遺址舉辦追思祭祀;二十日「大分事件學術研討會」的口述歷史發表、古道學者楊南郡演講;二十五日的卓溪鄉射耳祭、八通關越嶺道抗日歷史展。另外,五月十八日至廿三日則有大分事件古戰場遺址登山活動,歡迎大專學生報名,透過深度之旅了解布農族美麗的傳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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