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毛不拔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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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9 06:00
◎ 吳景欽
北市府公布大巨蛋安檢報告,並提出拆除方案,遠雄企業卻拒絕市府的任何建議。關於此爭議,實已成為北市府的燙手山芋,且有很大機率會步入長期的談判與訴訟的惡性循環中,致暴露出BOT的種種迷思與弊端。
在強調福利國原則的現代,人民要求國家提供的建設或服務越來越多,再加以財政有限下,就開始出現公共建設由民間參與的想法與作法。我國也分別於一九九四、二○○○年通過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因應如此的趨勢。而關於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很多,其中參與最深者,即是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由民間投資興建與營運,並在期間屆滿後,再轉移所有權給政府,也就是一般所謂的BOT。由於政府不用花任何一毛錢,即能達成公共服務的目的,更能在營運期間向廠商收取租金與權利金,似乎有百利而無一害。
只是理想與現實總存有極大的落差,如大巨蛋的興建,所需耗費的金錢支出動輒百億,若無極大的誘因,實難吸引企業投資。也因此,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中,就處處明文國家須幫助興建者融資及給予租稅優待,且依據此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針對建設所需土地,若屬公有,就應給予租金的優惠。若屬私有而協議購買不成,根據同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國家更得徵收以提供興建者使用。故只要BOT國家即毋庸付出的想法,實僅是一種假象,甚且如大巨蛋案,還由市府直接免除權利金,更讓得標廠商予取予求,致使原本要供大眾使用的運動園區,變相為以營利為主的商業中心,而完全犧牲了公益。
而在大巨蛋已興建至此,就算問題重重,且其瑕疵已嚴重損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即便可責一方為興建者,但在解約必陷入長期纏訟致可能使巨蛋變成廢墟的考量下,市政府也只能以強硬的改善建議來逼使對方重回談判桌,而不敢貿然走向解除或中止契約一途。不僅市府得繼續面對企業者「擄蛋勒贖」的困境,且所謂藉BOT實現大巨蛋運動園區的美夢,肯定也將因此破滅。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自償率低難招商 台影園區大劇院恐縮水

2015-03-23

考量投資誘因 規模勢必調整

〔記者陳韋宗、楊媛婷/新北報導〕「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園區籌設迄今十一年,規劃在新莊副都心建設國家電影中心(前身為國家電影資料館)、可容納三、四千人的大型劇院等,爭取金馬獎進駐舉辦。不過,因市府擬將大劇院OT或BOT,廠商評估認為自償率過低,市府為增加投資誘因,大劇院可能「縮水」成僅容納八百至一千人,遭民代質疑「台灣電影文化中心」變調。

  • 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園區籌建大事紀

    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園區籌建大事紀

  • 位於新莊副都心精華地段的「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園區,籌建規劃延宕多年,至今仍未動工。(記者陳韋宗攝)

    位於新莊副都心精華地段的「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園區,籌建規劃延宕多年,至今仍未動工。(記者陳韋宗攝)

新北市新聞局長林芥佑表示,籌建初期,影視界認為台灣缺乏可容納三、四千人的大劇院,故朝此方向規劃,但實際上,包括釜山、倫敦、法國電影中心舉辦國際影展,都不一定須達如此規模,市府將尊重工程專業評估。

「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園區位於市值百億的精華地,原擬去年底動工,預定一○六年底前完工,總建設經費約四十三.九億。園區內國家電影中心由市府出資三億元自建,文化部挹注軟體資源;大劇院、電影院、複合式商城等,則擬採OT或BOT方式興建。

市府先前曾邀電影、工程界人士討論BOT規劃,但廠商評估,原本規劃的財務自償率過低,考量投資誘因,大劇院規模勢必調整。據透露,「台灣電影文化中心」籌建諮詢委員之一、電影人聞天祥對於此案進展也感嘆,「可理解,但失望」。

新北市議會副議長陳文治表示,文化部辦公大樓就在新莊,卻對此案相當冷漠,也不肯承諾與市府承擔未來營運分工,「總不能新北成立電影局自己玩吧!」後續除在議會推動平均地權基金通過審議,支應經費,也希望文化部能支持未來營運。

民代質疑 國家級變成地方級

市議員陳科名則質疑,「台灣電影文化中心」過去一再強調爭取金馬獎落腳,規模若縮水成跟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差不多,形同從國家級變地方級。市府與文化部應達成共識,不要讓精華地變「蚊子地」。

文化部表示,從一○一年起,與新北市維持溝通平台,園區興建完成,將同步讓國家電影中心進駐,並提供可配合的活動資源,豐富軟體內容,提升推廣電影文化的群聚功能。

林芥佑強調,今年初已再次向文化部提出共資成立籌備處、國家電影中心資源先進駐板橋閒置公有廳舍等構想,獲文化部長洪孟啟口頭承諾,但預算尚須經立法院通過,未來會持續與文化部溝通,共同打造指標性電影園區。

武德殿委外做餐廳 民憂破壞古蹟

2015-04-13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沈寂多年的古蹟彰化市武德殿委外經營餐廳案最近又有動作,業者重新遞出營運計畫書,書面資料正由文資委員會專家審查中。此消息傳開,一群關心古蹟維護的民眾擔心餐廳進駐古蹟,對古蹟建材勢必造成傷害,反而得不償失,希望文化局要三思而行。

  • 治時期所興建的彰化市武德殿在藍天白雲的映照下,彰顯出建築物濃濃的日式風情。(記者張聰秋攝)

    治時期所興建的彰化市武德殿在藍天白雲的映照下,彰顯出建築物濃濃的日式風情。(記者張聰秋攝)

彰化市武德殿是日治時期所興建,屬於郡市級武德殿,建於昭和四年(一九二九年),隔年竣工啟用,作為武道練習的道場,戰後改為彰化縣忠烈祠,九二一大地震建物部分被震損,經過修繕完成並指定為縣定古蹟。

民批變「不三不四」建築物

民眾黃志誠說,武德殿是劍道人士練習劍道、交流劍藝的場所,貿然讓練武場所變成吃吃喝喝的餐飲空間,變「不三不四」的建築物,更何況室內神龕還供奉入祀的忠靈牌位,在牌位前喝咖啡、吃飯聊天,不會感覺氣氛怪怪的嗎?

劍道人士詹志淵指出,彰化武德殿木質地板已有下沈塌陷跡象,禁不起變成餐飲空間任由民眾踩踏。也有文史工作者表示,發揚武德、武術的道場改裝變成餐廳,失去保存武德殿的歷史意義,外縣市都做失敗了,難道彰化要重蹈覆轍嗎?

文化局:解約須面臨賠償問題

對於民眾的質疑,文化局長吳蘭梅表示,武德殿以OT(Operation營運及 Transfer移轉,即政府投資興建完成,委由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滿,營運權歸還政府)方式,委由民間廠商規劃營運,營運期限正式營運起三年為一期,未正式營運前都不納入契約規範的三年營運期,以致全案即使擱置八年,現仍在契約執行期內,文化局單方提出解除契約,須面臨賠償的問題。

她指出,民眾擔心業者烹調食物的過程中破壞武德殿建材,就此疑慮業者另在武德殿後方的「非古蹟區」,蓋了一間簡易廚房和倉儲室,擬作為日後輕食料理的廚房場所,並將朝輕食咖啡店經營,不過,此一想法行不行得通,「最後還是要由文資專家審議」,文化局將會以第三者公正、客觀的立場看待審議結果,不會任由古蹟遭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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