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1_222307  

日日春撤出文萌樓 盼文化局強制徵收
科學家找到凍齡秘密 勤保養不如這樣吃
文萌樓的產權爭議在昨日法院強致執行後,暫時告一段落,日日春協會撤出文萌樓,要求台北市文化局強制徵收,保護重要的文化資產。圖/取自日日春協會臉書© 由 民報 提供 文萌樓的產權爭議在昨日法院強致執行後,暫時告一段落,日日春協會撤出文萌樓,要求台北市文化局強制徵收,保護重要的文化資產。圖/取自日日春協會臉書
長期倡議妓權和性交易合法化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昨(20)日因法院強致執行,搬離位於台北市歸綏街的市定古蹟文萌樓,而文萌樓多年來的產權爭議仍未解,日日春協會表示,問題在於古蹟仍可以「買賣交易」,屋主提告要求他們遷出,盼台北市文化局可以強制徵收,確保娼妓邊緣文化能夠存續。
位於台北市歸綏街的文萌樓過去公娼館,6年前被林姓女屋主以300多萬買下,只是想藉由古蹟容積移轉獲利,近期又向日日春索討174萬的鉅額「不當得利」,日日春協會表示,6年來妓權古蹟的價值存續隨著官司屢屢敗訴而岌岌可危,但文化局面對投機客卻作為無效,深知投機客非真心為古蹟而來,不斷迴避依《文資法》祭出逕為管理維護(簡稱接管)或徵收的強硬手段,早在2012年時他們就提出徵收的訴求,以彌補2011年文萌樓產權易手前放棄主管機關優先購買權的錯誤,然而文化局的消極,終於拖延到法院的強制執行發生。
日日春協會表示,文萌樓爭議歷經兩任市長、四位文化局長,在現任局長鍾永豐任內產生兩大巨變,首先是屋主因未善盡古蹟管理維護的責任,2014年被台北市政府裁罰新台幣30萬元,屋主不服而提出行政訴訟,市府因勝訴定讞,更有正當性往徵收的方向行政,而屋主告日日春的民事訴訟,日日春敗訴定讞,被迫撤出文萌樓,維護古蹟價值存續文化局更是責無旁貸。
日日春協會說,文萌樓的未來命運如何,端看擁有豐富社運資歷的台北市文化局長鍾永豐,能否以日日春過往運動成果為基礎,堅決將徵收文萌樓這個唯一正確的道路走下去,文萌樓是直接與性/娼妓/性交易等性污名相關的邊緣文化資產,又加上產權在專營容積買賣的私人投機客手上,公共古蹟卻淪為投資套利工具,因此,只有公部門以徵收手段將文萌樓收歸公有、再委外經營,文萌樓的公共性與永續性才最能夠被監督與確保,公益可以最大化。


日日春:鍾永豐局長,徵收文萌樓,貫徹進步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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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姵妤、袁孔琪/日日春協會秘書市定古蹟文萌樓爭議歷時六年,投資客屋主將在20日強制執行,驅逐文萌樓的妓運文化主體─日日春協會,屆時文萌樓作為古蹟指定理由「反廢娼運動中心」的價值意義將被掏空。前公娼館文萌樓,是公娼自救會(日日春前身)在1997年公娼抗爭的基地,日日春自2006年爭取古蹟指定後,亦持續經營文萌樓為去污名教育的活古蹟。然而,身為不動產公司老闆的投資客卻看上價值千萬的古蹟容積利益,以330萬元購得文萌樓後,旋即提告無意共存。文萌樓爭議是社會公益與投資私利的義利之辨,而非《民法》中租戶與屋主的私權爭議。當司法不考量古蹟公共性,行政機關積極介入就至關重要。文萌樓是性污名的邊緣文化資產,卻淪為私人投資套利工具,唯有以徵收手段收歸公有,她的公益性與永續性才最能被維繫與監督。但過去六年來,文化局面對投資客屋主只談容積權利卻從不負維護義務,甚至提告驅趕古蹟文化主體,造成古蹟價值可能減損,均未能有效解決。雖文化局曾於2014年裁罰30萬元,但屋主因不服處分馬上反告市府,行政訴訟拖到去年底市府勝訴才定讞,期間文化局總以被告為藉口,順勢拖延而不啟動徵收程序,如今迫遷在即。文萌樓爭議歷經兩任市長、四位文化局長,在現任局長鍾永豐任內產生巨變:一,行政訴訟市府勝訴定讞,已更有正當性往下行政;二,屋主告日日春的民事訴訟,日日春敗訴定讞,將撤出文萌樓,維護古蹟價值存續文化局更是責無旁貸。因此,文萌樓的未來命運如何,端看擁有豐富社運資歷的鍾永豐局長,能否落實進步價值,為台灣守護絕無僅有的妓權古蹟。日前媒體報導,文化局表示因屋主未改善「已開罰50萬元;如屋主至11月仍不處理,就將進入徵收程序」。這是繼2014年後第二次裁罰,理由都是未提交計畫構成「管理維護不當」。現在文化局終於考慮徵收文萌樓,有具體的時程,亦有屋主反告的前車之鑑,希望鍾永豐局長這次不會舊事重演,以徵收手段將文萌樓收歸公有,才是貫徹進步的價值!


 

許麗玉觀點:虛情假意的都更,吃定文萌樓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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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風傳媒 提供
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點,我專程趕去台北市政府八樓都委會登記三分鐘的發言,針對市定古蹟文萌樓所在地的歸綏街與寧夏路這個街區的聖得福住商大樓都審案,基於在地人與專業良知,要努力阻止這份都更案規劃拆掉原本歸綏街與寧夏路的真立面、另蓋仿古假立面,這是一種遠遠背離今日世界遺產概念的荒謬做法。我第一次坐在都委會水族箱裡全程旁聽會議討論過程,當我聽到主席林洲民局長要求開發事業單位與建築師回應我的提問,他們竟能在審查會上毫不慚愧、兩手一攤,以歸綏街與寧夏路的假立面,表述自己也曾愛過歷史文化的虛情假意,完全不承認暗地裡真吃了市定古蹟文萌樓豆腐,這可算是今日的建築專業讓我心碎的一幕了。

回到我的登記發言內容整理如下:

首先,我表明自己是大同區長大的在地孩子,出生六個月就住到歸綏街的另一頭,俗稱打鐵街。我念聖心幼稚園、雙蓮國小、成淵國中,我的中小學同學、叔叔伯伯舅舅阿姨都住大同區這一帶,從小我和這一帶的小孩就是在歸綏街這樣的巷子裡遊戲,因為這種六米巷內的車少、鄰居都熟,很適合小孩結伴遊戲與自己步行上下學。這條歸綏街很早以前就是一條勞動者的街,我的父母、祖父母、甚至是曾祖父母那一代的勞動者,都有各自的甘苦人生,同樣都靠勞力打拼、養家活口,沒有誰瞧不起誰。我從小到大看著這條街上每個人努力工作,我永遠記得這是勞動者的生命尊嚴,我認為今日的安康生活是以這些人的甘苦生命歷史為基礎架構起來的。

當看見今日歸綏街上甘苦查某工作的文萌樓能成為市定古蹟,這讓我感到作為台北市民的尊榮,一點也不恥辱,因為一個偉大且進步的市民城市,必能看見小人物、甘苦人的歷史。我們應該要真心疼惜、維護歸綏街與市定古蹟文萌樓,審慎規劃這個街廓的都市更新方式,因為這正是讓台北市成為偉大且進步的市民城市的機會,要讓世世代代的台北市民看懂今日保存台灣艱苦奮鬥年代的勞動者工作與生活歷史空間的公共價值。但是,從今日民間開發事業單位提出通過市府都委會幹事會審查的都更案內容,我看不見台北市政府能有這樣堅定的立場、歷史視野的高度與兼容並蓄的都市發展與歷史地景的藍圖。

長期以來,我在幾所大學建築系所兼任教建築設計課,我用盡心力帶學生從認識自己的城市、社會脈絡中學習做負責任的專業設計,並期勉自己以身作則,在工作上善盡專業者職責。同時,我也在誠品講堂為市民講我們的都市與建築歷史,並為台灣好基金會、台北城市漫步和一些國外的建築師朋友帶城市建築導覽。去年此時,我的一位馬來西亞檳城的建築師朋友黃木錦,以顧問身分到嘉義協助文化部評估阿里山火車申請世遺潛力點的計畫,順道來台北看看朋友。我帶他穿過整條歸綏街到迪化街URS44參加丘如華委員的學會演講活動。一路上我為黃建築師導覽這段城市歷史,他走到文萌樓前便停下來拍照,當時他跟我耳提面命說:「如果是在檳城,我們遇上這樣完整一整排的老屋,一定會設法原貌保存下來。」他並提醒我:「身為在地人,知道在地事,又是建築專業者,一定要做點努力,這是建築師的社會責任。」所以我今天就來登記發言了。

各位應該知道馬來西亞檳城已經登錄為世界遺產城市,我這位朋友便是當時參與推動者之一。連他都能第一眼就看見真寶貝,而我們居然還要拆了它,另外再蓋個假的,難道是我們真的眼睛都佈滿業障嗎?


© 由 風傳媒 提供 文萌樓可以因為都更案而被破壞。(取自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官網)
今日如果照目前規劃的歸綏街與寧夏路的假立面設計做下去,我不知道日後的市定古蹟導覽,除了站在孤零零的文萌樓前面說:「這是見證柯市長的都更時代下,有錢人欺負甘苦人的古蹟」之外,還能說什麼?難不成要為來見習台北設計之都的訪客解說假的立面設計嗎?今日我們明明知道真的老屋原件還在原地,怎能容許捨真造假來賣?連坊間買賣古董的收藏家都很清楚這種真假之間的價差有多大,我們的市政府難道真的不懂如何估價、保值?

保存不會阻礙都市發展,關鍵在於建築專業是不是夠專業

本來蓋一棟新房子是件好事,特別是對老社區而言,政府趁機利用新建築科技,補充改善公共設施,造福社區再好不過,這個案子有極佳的條件可以如此作為,畢竟這個都更案的公有土地面積接近一半,結果卻是在實質規劃內容中完全看不出來。建商除了盡可能要到獎勵之外,我只見所有公共資源集中服務新大樓,看不見吐出一點敦親睦鄰、造福社區的公共設施。以本案一再強調的消防安全檢討來看,本來新大樓應該能成為這個老社區公共應急的超大消防栓,但歸綏街一側的建築設計完全是矛盾的,安排了整排二層樓零售店,還搭棚子延伸店前空間,反而使這個防災空間成了一個不定時的火藥庫,並且偽裝在仿古假立面背後,謊稱是歷史廣場,變相成了落後的商店街設計,明明白白吃定了市定古蹟文萌樓的豆腐。面對這種包藏禍心的安排,柯市長一再強調專業執政的台北市政府官員與委員們不應該看不出來。

台灣的建築師跟主張自由市場的美國建築師有一點不一樣,台灣的建築師是國家給的證照,意思是台灣的建築師應該要兩腳站在市民社會的公共立場來執行專業的設計,畢竟國家替人民交付專業權力給建築師去做事,建築師應該先公後私,專業服務商業要有所節制,不能假公濟私,要不然建築師開業時在公會的宣示是虛情假意的嗎?我相信有能力的建築師要做一個專業的設計不是做不到,只是如何作為,以及服務對象與目的之別而已。面對公私利益分配,請回歸建築專業。

最後,沉重呼籲柯市長帶領的台北市政府重視歸綏街的勞動者歷史,整體保存歸綏街與寧夏路原汁原味的老屋亭仔腳街景。同時呼籲我們的建築專業者,要堅守人民寄託的公共職責,不為私利做假動作。

*作者為建築師,國立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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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萬買回文萌樓 文化局未獲屋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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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9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昨天審議「聖得福住商大樓」工程案,因該案位於大同區市定古蹟歸綏街的文萌樓旁,因此備受關注。建商決定將東、南兩側不具文資身分的街屋全部拆除,再重塑仿古街屋立面,讓都審委員不滿。甚至有委員認為,該基地本來就不該被劃定為更新區域,而是全區保存,批評文化局怠忽職守,委員會最後決議召開專案小組釐清爭議再討論。
「聖得福住商大樓」位於大同區寧夏路與歸綏街交界,鄰近文萌樓,規劃興建廿六層、兩百九十六戶的住商混合大樓;該案屬於都市更新案,目前已通過都更審議會幹事會。實施者規劃要將靠近寧夏路及歸綏街兩側不具文資身分的老舊街屋全部拆除,再重塑兩層樓的仿古街屋立面。
但委員對於建商規劃不能接受,委員劉欣蓉反彈說,無法想像在L型的街屋中間出現廿幾層樓的「怪物」,認為繼續做下去簡直是恥辱。文化局表示,並非如委員所指的只指定文資不做後續關心,當地產權仍屬於私有,過去就有跟實施者做過多次協商;而當地里長去年六月還針對文萌樓提出廢止古蹟,因此文化局很為難。
都發局長林洲民緩頰,認為與實施者接觸的一年七個月來,對方有心要做好事情,因此要求召開專案小組再討論,邀請文化局、實施者、消防局及警察局做後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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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文萌樓都更 都審委批再執行是「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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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9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昨天審議市定古蹟文萌樓周邊開發案,文萌樓後續發展也再受關注。文化局副局長田瑋昨天表示,兩、三個月前有向屋主林麗萍協議價購文萌樓,但因她只擁有地上物,因此預估預算只有五百萬元左右,對方後來也沒有回應。
基地靠近寧夏路及歸綏街一側的老舊街屋將會全部拆除,再以重塑仿古立面。(翻攝自都市設計審議書)
基地靠近寧夏路及歸綏街一側的老舊街屋將會全部拆除,再以重塑仿古立面。(翻攝自都市設計審議書)
對於市府有意價購文萌樓,日日春協會秘書郭姵妤認為,市政府雖然有去協調,但很清楚若非把徵收作為手段,是沒有辦法說服屋主去跟市府談協議價購,因此認為沒有這麼樂觀。
文萌樓位於大同區歸綏街,過去經營公娼,二○○六年為北市唯一公娼館古蹟,長期由關注性工作者權益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使用。二○一一年屋主以三百卅萬元轉賣給現任屋主林麗萍,日日春協會認為林是都更投機客,並非愛護文資,因此長期租用文萌樓,遭林提告侵占私有財產,雙方官司仍在纏訟中。
而台北市都更審議委員會二○一四年將文萌樓劃出都市更新範圍,該案回歸單純文資議題。林麗萍二○一五年將文萌樓管理維護計畫提送至文化資產委員會,但因為過於簡陋而遭退回,文化局更依法開罰卅萬元,林不服裁罰提告,全案目前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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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爭議 藍:監督北市府落實承諾
新頭殼newtalk | 邱珮文 台北報導
針對藍綠陣營近日互相追打候選人炒作房地產的爭議,日日春關懷協會一行數十人15日前往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競選總部,呼籲拿出具體政策,正視文萌樓土地炒作議題。圖:翻攝自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臉書
針對藍綠陣營近日互相追打候選人炒作房地產的爭議,日日春關懷協會等團體15日前往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競選總部,呼籲拿出具體政策,正視文萌樓的土地炒作議題。對此,國民黨承諾,將要求市議會黨團與公民團體溝通,嚴格監督北市府落實承諾。

日日春關懷協會指出,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炒軍宅賺千萬、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靠「父母理財」賺得重劃區利潤4千萬以上,都是靠土地賺大錢,卻在選前才忙不迭地互相起底,指控對方炒作,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協會指出,古蹟文萌樓也因為投機客炒作,買下地上物330萬,讓使用者遭投機者驅趕迫遷。該處一旦參與都更,獲利上看3千萬。然而,台北市長柯文哲選前給的文資承諾,無一例外的全部跳票,因此,希望藍、綠2黨總統候選人也拿出具體政策,防堵各種房地產投機行為,「莫只停留在互相起底的烏賊戰、迴避挑戰土地炒作的核心結構問題。」

國民黨稍後發聲明回應,指文萌樓具有古蹟保存的歷史意義,反對以任何土地炒作的方式破壞歷史文化的延續,北市府相關單位應妥適規劃更周延與更完整的配套方式,與周邊居民充分溝通、協調,讓古蹟保存與都市發展能併行兼顧,以達成雙贏的目標。

國民黨承諾,將要求該黨市議會黨團與公民團體溝通,嚴格監督北市府落實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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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春募348萬贖文萌樓 北市府願與屋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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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爭議多時,日日春協會20日在北市府前召開記者會,宣布啟動募資計畫要買回文萌樓,目前已有2773位合購人支持,募集超過超過328萬的集資意向,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科長林長杰出也面接受陳情,表示只要文萌樓屋主願意出售,北市府願意居中協調,甚至尋求第三方協助。
日前文萌樓屋主向法院提告,要求協會須返還文萌樓,最後協會在一、二、更一審均敗訴;雖然協會已在7月底再度上訴到最高法院,若協會再敗訴定讞,可能最快年底就要從文萌樓迫遷。

面對屋主不願將文萌樓收歸公有,又有法院迫遷危機的情況下,協會於8月29日發動「贖回文萌樓:募集10000個好人客合購文萌樓」的意向書,盼望以募資方式買回文萌樓。近2個多月已募得348萬,合購人來自不同的背景,有國高中生、老師、全職媽媽、身心障礙機構工作者等。

協會秘書吳若瑩說,柯文哲在選前承諾文萌樓公辦都更,或強制徵收文萌樓,但6月確定柯市府公辦都更和徵收都跳票;吳若瑩說,他們決定以透過募資的方式,創造民間和公部門協力的新典範,莫再漠視另一樁文資慘案發生。多位參與募資計畫的合購者也現身說法,希望柯文哲能夠重視文資議題,不要自認比連勝文好一點就過關。

文化局文資科科長林長杰最後出面接受陳情,他表示,只要屋主有意願出售,市府當然願意居中協調,甚至尋求第三方協助,他也呼籲屋主不要漫天開價,妥適處理文萌樓的問題。

妓運古蹟文萌樓返還訴訟 更一審日日春仍敗訴

4年前文萌樓地上權出售後,劉姓屋主提告要求日日春協會遷出文萌樓,一、二審均判日日春敗訴,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上午仍日日春需騰空返還文萌樓,日日春協會則表示將上訴到底。(資料照,記者游蓓茹攝)

2015-06-23  12:5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歸綏街的文萌樓,過去曾是公娼館,也被北市府指定為市定古蹟,市府並委託日日春協會管理,4年前文萌樓地上權出售後,劉姓屋主提告要求日日春協會遷出文萌樓,一、二審均判日日春敗訴,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上午仍日日春需騰空返還文萌樓,日日春協會則表示將上訴到底。

日日春秘書吳若瑩沈痛表示,更一審的判決,是一個保守、倒退的判決,很遺憾台灣司法體系與法官仍然是保守的,在公益與私利衝突時,選擇站在私利的一方,文萌樓的爭議被限成「私人產權的事爭議」,而非涉及「公共文化資產的危機」,在公益上完全退守,坐視文化資產的軟體價值被凌遲迫害。日日春協會成員則在法庭外高喊「古蹟投機才是不當得利,法院不要成為投機打手!」文萌樓的劉姓屋主今未聆判,不知其回應。

文萌樓曾是性工作者執業地,被日日春協會承租後,變成台灣第一個性工作者運動的場所,劉姓屋主4年前出資330萬元買下文萌樓地上權後,隨即出面控告承租戶日日春協會應遷出文萌樓。

日日春一、二審均敗訴,但最高法院去年將此案發回更審,理由是文萌樓為「未經登記的建物」(類似違建),劉男並非嚴格定義的「所有權人」,因此不得要求日日春搬遷,發回更一審,但更一審今仍判日昌春敗訴,應騰空返還文萌樓。

日日春協會表示,會堅持到最後一刻,希望上訴後,最高法院能夠廢棄這個判決,不會放棄讓文萌樓變成公共財的機會。

吳若瑩說,對方炒作古蹟才是「不當得利」,對法院把這起文化資產案件當作民事案件處理,「令人感到悲哀」,日日春不僅期盼文萌樓收歸公有,更盼台北巿政府及巿長柯文哲能重視本案,文萌樓應該是公有財,怎可讓投資客以區區新台幣330萬元買下妓運古蹟文萌樓呢?

日日春協會:要為文萌樓「贖身」
2015-05-25 07:31:05 聯合報 記者郭逸君/台北報導
文萌樓指定古蹟後,因為產權屬於私人,爭議不斷。日日春協會昨天下午舉辦「妓運18一朵花,回顧與前行」座談會,邀請前公娼小玉阿姨、投入妓運工作的日日春協會顧問夏林清,講述投入妓運的心路歷程,日日春協會同時宣誓要占領文萌樓,要求北市府文化局拿出魄力,徵收文萌樓。

北市府文化局表示,針對文萌樓案,會持續與協會進行溝通,希望能達到雙贏局面。

日日春協會原位於文萌樓對面的辦公室,由於屋主不願繼續承租,協會須在5月底前搬遷。協會秘書吳若瑩表示,日日春協會退無可退,現在要帶著公娼精神,直接搬進文萌樓工作,以占領文萌樓的方式,表達協會訴求。

日日春協會昨天在文萌樓內辦理座談會,由多位長期投入妓運工作的人士進行座談,分享文萌樓的故事,會後更帶領與會民眾進行古蹟導覽,讓民眾一窺文萌樓風情。吳若瑩說,許多人因不了解妓運、文萌樓,而直接反對,未來希望能以文萌樓為中心,推動各種導覽、行動,讓民眾認識文萌樓。

她說,等不到文化局徵收文萌樓,為能讓文萌樓重新回到民眾的手上,日日春協會只能自救,協會將發動文萌樓贖身計畫,集合民間力量募集資金,為文萌樓贖身。

 

日日春再籲:徵收文萌樓 別為投機客送刀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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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3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文化局明天就要召開首次文化資產委員會,文萌樓買主提出的文萌樓管維計畫將再度闖關。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昨天在市府門口抗議,要求文資大會應以長期公益為優先,解決文萌樓爭議,不應審查投機客提出的管維計畫,也要求文化局長倪重華不要躲在文資委員後面不作為。
日日春秘書吳若瑩批評,投機客花三百卅萬買下文萌樓,看準的是都更後的三千萬獲利,若文資大會通過管維計畫,形同市府幫投機客背書,淪為幫投機客奉上「刀叉」的服務生。
日日春建議,政府應依《文資法》廿四條以徵收、協議價購或社會集資買回文萌樓,解決爭議。他們也批評倪重華年初說過政府徵收與公辦都更並行,現在文化局卻絕口不提徵收。
文化局主任秘書劉得堅說,在文資大會審核維護計畫前,文化局沒有排除任何可能性。文萌樓所有人必須負起管理責任,若有不足才會考慮後續。文化部去年已解釋,徵收也必須符合公共利益,否則將侵害民眾私有財產。
二○一一年,文萌樓被劉順發、林麗萍買下,日日春卻被提告「無權占有」,官司纏訟近四年。二○一四年底最高法院判決日日春上訴成功,發回高院更審,林麗萍於更審中又加告「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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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春

文萌樓更審 日日春再籲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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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是否要遷出見證公娼歷史的台北市市定古蹟歸綏街「文萌樓」,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首度開庭,日日春主張,為遏止古蹟炒作文資漏洞,北市府應啟動收歸公有的徵收程序,再推行公益性公辦都更,新屋主委任律師則主張日日春無權占有,應遷出;下次庭訊訂於九日。
文萌樓是日治時代興建的兩層樓透天厝,原本由推動妓權運動的日日春協會租用,但四年前原屋主將房子轉賣,新屋主劉順發要求日日春搬出去,一、二審都判日日春敗訴,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昨首度開庭。
協會護古蹟拒迫遷
日日春秘書吳若瑩說,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曾 表示,考慮將文萌樓納入「百日維新」計畫,但公辦都更能否解決文萌樓迫遷危機?還是給投機客坐地起價的機會?都令人憂心,協會認為,北市府應優先將文萌樓收歸公有,並立即啟動徵收程序,再推行兼具公益性的公辦都更。
一名資深公娼到場聲援說,文萌樓不能讓有錢的投機客買走,希望文化局盡力維護好古蹟,「只要還有一口氣在,我會為文萌樓奮鬥到底」。
新屋主仍要求搬家
庭訊時,新屋主劉順發委任律師主張,新屋主是有處分權的人,而日日春協會無權占有,應遷出並返還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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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新政從徵收文萌樓做起(鍾君竺、吳若瑩)
2014年12月31日 更多專欄文章
新上任的柯市長說他的施政方向:「不因短期利益,犧牲長期利益」。
過去,郝市府帶頭都更炒房的政策,爆發不少重大矛盾,家被強拆、人被迫遷、樹被移走、文資瀕危,而今日柯文哲市長上任,如何衡量什麼是短期利益,什麼是長期利益?端看柯市府如何抉擇。在開發帶來的種種衝突間,人民更可以看清楚,柯市府是否願意挑戰既有的房產利益結構,在土地正義上敢於挑戰囤房炒房的投機客、建商與財團。

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

市定古蹟文萌樓作為台北市第一起劃入都更的私人古蹟,有其指標性,也是柯P百日新政的挑戰。主要爭議為,當投機客花330萬元買古蹟,企圖透過都更牟取3000萬元以上的10倍暴利,又斬斷文萌樓作為妓運古蹟的歷史意義,當古蹟的文資價值遭到威脅,市府到底敢不敢挑戰投機客的私有產權?我們認為,古蹟公共財不應淪於炒作工具,當市府再三協調而投機客置之不理,市府就應依《文資法》積極徵收古蹟,從投機客手上收歸公有。
媒體報導,對於文萌樓,柯市府有意朝向「買回」或「公辦都更」來解決,不傾向郝市府任內朝向「強制徵收」的方向,我們的看法有以下兩點:
一、對於古蹟文萌樓危機,治本之道仍是「徵收」。
過去政府雖未以「公辦都更」對待文萌樓都更案,但柯市府提出「買回」或「透過都更容積獎勵來交換文萌樓」,在前3年日日春、建商都提過,並多次表達與屋主林麗萍協商意願,然而最大鐵板就是,屋主林麗萍拒絕進入協商,由於她的拒絕,建商一再提高容積利益,企圖誘之以利,然而仍告失敗。所以我們才會提出政府應該依法強制徵收。
如果今天走回這條老路,我們要問:何以對於炒作古蹟的投機客,政府不進行節制還要給予高額獎勵?這樣豈不讓想靠古蹟發容積財的投機客蠢蠢欲動?市府不應開此惡例。除非,市府採取的立場是只給予投機客330萬元補償,而非額外的暴利。

挑戰房市既得利益
二、文萌樓總體街區的都更案,如要轉成公辦都更,應符合公益原則。
選前,柯辦政策總監張景森來訪文萌樓時表示,既然此街區的市有地高達45%,那麼應積極評估是否轉成公辦都更,同時處理「公有地不應私有化」及「歸綏街區總體的文史保存」。我們認為若能朝向公益的公辦都更,則樂見其成,但目前都更案進度已高達7成的情形下,要將主導權轉回公部門,難度非常高!若柯政府的公辦都更,只是換湯不換藥的「都更BOT」,仍委外由建商主導,和現行的財團都更根本沒有兩樣,我們絕對不會認同!
我們對於政府的期待是,徵收文萌樓及對整體街區的公辦都更,同時並進。但如果政府只選擇往公辦都更方向解決,關鍵是如何站在公共極大化的立場上,以古蹟的軟體保存為優先,捍衛文化資產的公共財,且能不圖利投機客,把關公有地的公益用途,這關係到政府是否願意挑戰房產市場的既得利益,及柯P新政是否真能帶來新價值之所在。

日日春協會工作者

屋主再不提計畫 市府將徵收文萌樓

2014-10-25

日日春協會 要求郝卸任前強制徵收

〔記者謝佳君/台北報導〕台北市歸綏街文萌樓是妓權運動重要基地,也是市定古蹟,卻在二○一一年被劃入都更範圍,產生容積移轉獲取暴利之嫌;雖然上月確定劃出都更範圍,但文化局要求屋主應善盡修復維護之責,屋主卻遲遲提不出完善修繕與再利用計畫。文化局長劉維公昨宣布,若屋主一個月內仍未提出合乎標準的計畫,十一月底將強制徵收。

  • 記者謝佳君整理

    記者謝佳君整理

  • 日日春協會要求市府強制徵收市定古蹟文萌樓,文化局長劉維公宣布,若屋主一個月內仍未提出計畫,十一月底將強制徵收。(記者謝佳君攝)

    日日春協會要求市府強制徵收市定古蹟文萌樓,文化局長劉維公宣布,若屋主一個月內仍未提出計畫,十一月底將強制徵收。(記者謝佳君攝)

北市歸綏街的文萌樓過去由日日春協會承租、從事妓權運動,並在二○○六年認定為市定古蹟。但二○一一年被劃入都更後,文萌樓房屋所有權被地主以約三百萬元賣給林姓屋主;經過一番爭議,日前雖已確定劃出都更範圍,但屋主又要求日日春搬遷,日日春協會憂心屋主無法彰顯文萌樓的價值與公共財的精神,因此不斷訴求由文化局強制徵收保存。

日日春協會昨天在北市文化局舉辦中山設計產業園區簽約記者會前,拉布條抗議,要求市長郝龍斌卸任前宣布強制徵收市定古蹟文萌樓,保護文化資產,避免淪為投機客炒房工具。

日日春執行長鍾君竺說,屋主最先交出的古蹟管理維護計畫內容簡陋,文化局兩度要求限期補件,也拒收文化局公文。協會主張,郝市長任內浮濫都更與開發,市府願花六百億元自建雙子星,卻不願積極徵收只要三百三十萬元的文萌樓,痛批是把爛攤子留給下一任,留下「文化古蹟殺手」的歷史定位。

市府下通牒 屋主一個月內須提計畫

劉維公表示,古蹟再利用計畫應說明建物現況、修補方式及未來利用。因屋主兩度拒補件,將依文資法第九十七條開罰十萬至五十萬元;若一個月內仍未提出合乎標準的計畫,包括需有文萌樓公娼精神,並與日日春協會合作,預計十一月底將啟動強制徵收。他強調,須走完行政流程,若中間疏失出錯,於法站不住腳,屋主將可提訴願;但無論下任市長或局長是誰,政策都會走下去,協會也要持續施壓。

記者昨天聯繫不上屋主,文化局表示,之前也曾嘗試與屋主聯繫,但屋主不回應寄去的公文通知,電話中也避談此事。

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 達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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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30
〔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市定古蹟「文萌樓」在二○一一年屋主易手後,被劃入都市更新範圍,引發屋主買古蹟炒房的疑慮,多年維護文萌樓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提出抗議,妓運領袖前公娼麗君生前遺願也指文萌樓應劃出都更範圍,由文化局徵收,昨天建商、屋主、日日春共同召開協調會,三方達成「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的共識,將送都更審議會正式公告。
昨天下午都更處出借場地請三方協調,屋主林麗萍先遲到半小時,而後又因媒體在場不願開會,再花半小時提交書面聲明,表示尊重文化局建議「願意劃出都更範圍」,未來文萌樓也將提供「無償」使用。
建商聖得福一改前態,表示已規劃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的版本。而日日春本就認為要劃出,都更處確認三方無歧見,協調會正式召開約十分鐘就達共識,將提交審議會拍板定案。

文萌樓主驅趕日日春 文化局促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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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文萌樓屋主將在八月十五日前提出古蹟維護計畫,為了捍衛妓運領袖麗君「文萌樓要文化局徵收」的遺願,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昨天下午到文化局記者會外舉牌抗議,要求局長正式表態。劉維公說,「公娼精神」與「日日春協會的存在」都是該計畫的審查條件,文化局也將發文,請屋主撤銷對日日春搬遷出去的提告。
台北市文化局與交通局4日舉行新式候車亭發表會,日日春協會成員到場向文化局長劉維公(左)陳情,希望文化局徵收文萌樓。(記者方賓照攝)
台北市文化局與交通局4日舉行新式候車亭發表會,日日春協會成員到場向文化局長劉維公(左)陳情,希望文化局徵收文萌樓。(記者方賓照攝)
昨天下午日日春協會突擊記者會現場,在場外安靜舉牌抗議,直到記者會結束,在門口送上麗君訃聞給文化局長,邀請他到靈堂拈香,參加二十三日的追思會,日日春代表要求局長對日日春的去留表態,並說明在哪些要件下會啟動強制徵收。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表示,屋主林麗萍已經委託台師大美術系的學者擬定古蹟維護計畫,且三年前就要求日日春搬離文萌樓並持續提告,憂心屋主「以錢堆出來」的計畫看似完美,但內容是要排擠長期守護文萌樓的日日春。
對此,劉維公說,「沒有日日春,就不是好的維護計畫」,且文萌樓是由日日春提報才成為市定古蹟,趕走日日春,等於是抹滅文萌樓的歷史意義。他也說,「『公娼精神』與『日日春協會的存在』都是審查條件之一」,等十五日收到計畫、審查後,再研擬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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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維護計畫 屋主逾期未提將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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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前晚離開人世的反廢娼領袖麗君,靈堂設在文萌樓供外界弔唁,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致力維護她身前「文化局要徵收文萌樓」遺願,痛批文化局不行使優先承購權,讓古蹟淪為投機客炒地皮的工具,還任由日日春被現任屋主驅趕提告;對此,文化局表態,認為文萌樓要有日日春才有生命力,已要求屋主八月十五日前提出古蹟維護計畫,逾期將開罰,最重可處五十萬元。

  • 反廢娼領袖麗君的靈堂就設在文萌樓,要以身相護這棟古蹟。(記者游蓓茹攝)

    反廢娼領袖麗君的靈堂就設在文萌樓,要以身相護這棟古蹟。(記者游蓓茹攝)

二○○六年文萌樓被列市定古蹟,二○一一年,文化局放棄優先承購權,台銀便以三百三十萬元賣給現任屋主林麗萍(以劉順發名義),接著要求日日春搬出並提告。同年文萌樓與周邊卅五筆土地核准劃定為都更單元。

目前都更進度卡在建商、日日春、屋主意見喬不攏,都市發展局長邊泰明說,文萌樓劃入都更範圍,建商已同意將文萌樓產權移出後捐贈給市府,即可讓日日春租用不被趕出去,但前提是屋主同意劃入範圍。

但日日春仍表示,不樂見古蹟介入都更,文化局應直接徵收。

記者致電屋主林麗萍,但對方表示林「出國」,僅代接電話,不表示意見。

日日春執行長鍾君竺批評,文化局沒調查屋主背景,賣給投機客讓古蹟變私有,三年多來也沒要求林麗萍提出計畫書,況且,眼看日日春被告也未介入,作為不積極。

文化局長劉維公表示,文化局不介入司法,尊重屋主行使公民權、私權提出主張,但會用文化資產法嚴格審查計畫,不容許用投資手法來綁架古蹟。他指出,要求日日春遷出代表「屋主對文化資產認識不夠深」,屋主八月十五日前須提出古蹟維護計畫,逾期開罰,絕不寬貸,依據文資法可處十到五十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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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屋主追告 日日春:誰才是不當得利?
newtalk.tw查看原始檔四月 14日, 2015
爭議多年的公娼運動古蹟文萌樓案今(30)日再度開庭,日日春協會控訴,文萌樓屋主日前敗訴後竟追加提告「不當得利」,但文萌樓作為市定古蹟,本就不應由單一、特定人士受利。日日春更反批,屋主為了炒作土地利益才買下古蹟,「到底誰才是不當得利?」
文萌樓法律訴訟快進入第4年,民事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再度開庭,日日春協會約10名成員於開庭前在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

日日春協會祕書吳若瑩説,最高法院認為文萌樓是「未經登記的建物」屋主、投機客劉順發和林麗萍並未符合「所有權人」嚴格定義,日前才判日日春勝訴並發回高院更審,指屋主不得以《民法》767條把日日春趕出文萌樓。但沒想到劉、林2人仍對日日春緊咬不放,追加提告《民法》179條「不當得利」,讓她痛批「非常荒謬」。

吳若瑩一一提出解釋反駁,「不當得利」須同時符合法律上3個要件「無法律上原因」、「受利益」、「致他人損害」。但文萌樓是台北市認定的古蹟,「若文資保護規定不算法律上原因,什麼才算?」;況且,日日春現在仍每月提存房租給屋主劉、林2人。吳若瑩也說,讓協同公娼抗爭的團體和古蹟一起留下來,才是活化古蹟最好的方式,獲得利益的應該是社會大眾,而不是單一團體;至於「致使損害」部分,劉、林2人從未在文萌樓生活過,也住在其他地方,「他們(劉、林)有什麼居住利益受損?」

吳若瑩痛批,文萌樓作為市定古蹟,卻被投資客為了土地炒作利益買下,然後再拿著「不當得利」來壓迫弱勢者,「到底誰才是不當得利?」。吳若瑩也說,今天開庭後,下次就會進行實質言詞辯論,再下一次開庭就是宣判,希望社會大眾一起關心文萌樓。

日日春呼籲,屋主林麗萍應公開說明購買文萌樓動機,並針對日前大同區雙連里里長洪振恒主張的「廢古蹟」公開表態;台北市文化局也應就文萌樓存廢、是否收歸公有、是否推動公辦都更等議題進行公開辯論,徹底解決爭議。

對於文萌樓屋主提告,日日春協會祕書吳若瑩反問,「到底誰才是不當得利?」圖:林雨佑/攝

2015-04-14_07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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