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判死羈押逾18年後逆轉無罪定讞決補償1日3500元 謝志宏獲賠3417萬元
多次判死羈押逾18年後逆轉無罪定讞 謝志宏獲賠3417萬元 https://bit.ly/3o8ayyU
2022年1月29日 週六 下午12:15·2 分鐘 (閱讀時間)
2000年台南歸仁發生雙屍命案,曾多次被判死刑的謝志宏,2019年逆轉改判無罪定讞,台南高分院更一審日前判決謝志宏遭羈押6834天,可獲3417萬元補償金,全案若未聲請覆審將就此定讞。
涉及台南市歸仁區雙屍命案,遭羈押近19年的死囚謝志宏(中)。(中央社檔案照片)
謝志宏2000年6月28日開始被羈押在台南看守所,直到2019年3月14日才逆轉無罪獲釋,共被羈押6834天,他請求按1日5000元上限折算共新台幣3417萬元補償。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原判決補償1日3500元共2391萬9000元,但謝志宏不服聲請覆審,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台南高分院日前判決以1日5000元上限折算,再補償1025萬1000元,補償金總額3417萬元。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謝志宏原是餐廳學徒,每月須交付1萬2000元給母親作為家用,羈押前無前科紀錄,卻喪失人身自由,家庭失序,事業中斷,且多次經法院判處死刑,面臨隨時遭死刑執行的恐懼及痛苦,期間更逢父親往生,身心艱苦,獲釋時已39歲。謝志宏逾18年羈押在監,耗去人生精華部分,除與外在社會脫節、須重新適應外,更於一度判決確定後,面對不知何時執行死刑,身心壓力無法言喻,且在監期間、釋放後迄今因焦慮精神症狀持續就醫治療。
合議庭認定謝志宏歷時近20年訴訟煎熬,這段期間所受財產損害、精神痛苦甚大,家人也伴隨相對應的痛苦,謝志宏及家人名譽也因遭判死刑確定而有所減損。因此,合議庭改以1日5000元上限折算,裁定謝志宏無罪判決確定前羈押6834天,共可獲3417萬元補償。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判決後,若謝志宏和台南高分檢未聲請覆審,全案就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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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鄭性澤冤獄國賠 高分院判賠1700多萬 2018/08/30 09:42  鄭性澤依再審程序裁判無罪確定前,曾經受到羈押4322天,台中高分院准予1天4千元,補償他新臺幣1728萬多元,比起原本鄭性澤請求國賠的金額少了400多萬。高分院表示,超出判定金額以外的部分,因為無從認定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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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冤死案 國防部向陳肇敏等五人求償5957萬元定讞
newtalk.tw查看原始檔二月 15日, 2019
前空軍士兵江國慶遭槍決冤死,國防部補償江家新台幣1億300多萬元,並轉向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及其他辦案人員求償,而去年8月高等法院此判決其中5人共應賠償5957萬元,而陳肇敏及前空軍總部反情報隊上校柯仲慶則應判賠1474萬元,今日最高法院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陳肇敏等4人上訴到最高法院,並主張案發期間於民國85年,軍方的求償請求權的時效已消滅,且江國慶案經過空軍作戰司令部判決,國防部覆判,都是以軍事檢察官所呈全部證物認定江國慶涉案,還自白與江國慶判處死刑無關,可是最高法院認為陳肇敏等人辯詞不可採。
依據判決結果,陳肇敏賠償1474萬714元,前軍法室主任曹嘉生賠償859萬8750元,柯仲慶賠償1474萬714元,前反情報隊組員何祖耀賠償859萬8750元,連同一審確定的反情報成員李植仁繼承人賠償1289萬餘元,全案僅軍事檢察官黃瑞鵬被認定免責,不必賠償。
本件求償案,國防部一至三審均勝訴,創下政府機關向被害人付出國賠金後,轉而向前任首長求償勝訴的首例。


江國慶冤死案 陳肇敏等5軍官國賠595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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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士兵江國慶20年前被指涉姦殺5歲女童而遭軍方冤枉槍決,判江死刑定讞的國防部北部軍事地方法院,國賠江家1億餘元後,再提告向非法訊問江國慶取供的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6軍官求償共8844萬餘元,一審判陳肇敏等5人須賠償共5957萬餘元,一名黃姓軍官無責免賠,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江國慶冤死案源於1996年9月12日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發生的5歲謝姓女童遭姦殺案,當時在空總營區服役的江未通過測謊,經空總政四處的反情報總隊偵辦,江寫自白認罪,1997年6月17日被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強姦殺人罪判死,同年8月13日被槍決,江寫遺書堅稱遭刑求誣賴,江家從此不斷奔走陳情。監察院2010年5月指反情報總隊無司法警察身分、不應偵辦刑案,據此糾正國防部要求追回當年的破案獎勵。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則於2011年9月再審程序,改判江國慶無罪,並國賠江家1億餘元後,2012年提告要求案發時擔任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的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與其他5名參與偵訊江國慶的軍官,應賠償共8844萬餘元。一審判陳肇敏5人應賠償共5957萬餘元,一名挨告的黃姓軍官無責免賠,且因陳肇敏與軍官柯仲慶2人責任最大,須各賠償1474萬餘元。(黃哲民/台北報導)


 

今天也是江國慶生日 槍決冤獄案仍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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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中華民國106年國慶,但20年前服役時,遭冤獄槍決的江國慶冤死案,請求國賠至今仍未定讞,「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呼籲「面對錯誤並改正體制,勝於事後的一切補償」。《臉書》「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粉絲專頁發文說:「錯誤只要沒有認真追究,歷史就會不斷重演,運轉著巨輪的國家機器,只要掌權、執行的人事未動,只要承襲的制度未變,就會有更多的人民被無情碾壓,即使沉冤得雪、即使事後獲得國賠,也喚不回寶貴的生命」。「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說:「冤案的檢討、究責,不僅只是正義的伸張、理想的延伸,從經濟角度來看,江案破億的國賠,也值得每一位國民與納稅人的關心」。江國慶因生於10月10日取名為「國慶」,服役期間被指在1996年9月12日姦殺5歲女童,而在1997年8月遭軍方冤枉槍決。判江死刑定讞的國防部北部軍事地方法院,國賠江家1億餘元後,再提告向非法訊問江國慶取供的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6軍官求償共8844萬餘元,今年8月一審判陳肇敏等5人須賠償共5957萬餘元,僅一名黃姓軍官無責免賠,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台大碩士服役遭虐自殺 國賠213萬
 

陳為廷拒鞠躬國父像遭罰 役政署說原因

健保欠繳 將取消鎖卡 「恐被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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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碩士生當兵時被霸凌自殺,判國賠213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8年前,台大物理碩士洪文璞當兵時因拒簽「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切結書被長官刁難、辱罵最後跳樓自殺。昨(24)日更一審結果出爐,認為洪文璞的死與不當管教有關,判國賠213萬,可上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當時的上士副排長郝錚依「藉勢凌虐部屬罪」判處1年徒刑,其餘多名幹部被記過、申誡。洪母表示,洪男因拒絕簽署切結書遭到軍中長官刁難、刻意操練,甚至罵他「學歷這麼高,是要教幾次才懂啊?」

陸軍司令部表示,在部隊生活中大喊、辱罵與不當管教並非關聯,認為與洪男的死無關連。一審時法官認為有關聯,判陸軍司令部賠197萬元。但高等法院認為,無關改判不用賠。而更一審法官認為,洪男入伍前無任何精神疾病,當兵後除了洪母提及的部分,還多次被其他軍人目睹在餐廳外淚崩,認為與不當管教有關,改判國賠213萬元。

 

2015-12-02 14:24

◎黃帝穎

前空軍士兵江國慶枉死案,馬總統任命的首位國防部長陳肇敏第三度獲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簡單的說,江國慶遭刑求而槍決的冤死案,至今沒有任何一個政府官員負責,國賠金額大部份也是全民買單。

江國慶遭刑求而槍決的冤死案,至今沒有任何一個政府官員負責,國賠金額大部份也是全民買單。圖為江國慶母親(左)。(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事實上,不只北檢三度不起訴陳肇敏,讓江國慶冤死沒人負責,國防部更是「禮遇」陳肇敏,國防部已賠償江家一億零三百多萬元,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陳肇敏應負三分之一責任,理應賠三千四百多萬元,可是受限國防部僅向陳求償一四七四萬餘元,最後只能判賠一四七四萬餘元。也就是說,因為國防部對陳肇敏的求償金額過少,讓陳肇敏少賠近兩千萬元。

更荒謬的是,國防部對陳肇敏聲請「假扣押」的同時發佈新聞,形同「敲鑼打鼓」通知陳肇敏脫產,但民事聲請假扣押的目的,就是擔心判決確定前被告會脫產,所以在判決前,原告聲請假扣押必須具有「隱密性」,才能有效防免脫產,國防部卻先隔空「通知脫產」,後又進行訴訟上的「不足額求償」,北檢更三度不起訴陳肇敏,導致江國慶的冤死,沒有官員負責,就連國賠金額大部份也都是全民買單。國家的不公不義,莫此為甚!

(律師、永社理事)

假滅頂 假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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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0
◎ 黃帝穎
頂新集團因黑心油風暴引發公憤,馬政府被迫發起「滅頂行動」,銀行團日前對頂新旗下「頂率開發」展開法律行動,針對逾期未還的三重土地六十五億元聯貸違約案聲請「假扣押」,但台北地院裁定駁回,外界赫然發現,銀行團竟只假扣押十億元,而不是全額的六十五億元,因此各界質疑財政部與銀行團「打假球」,財政部政務次長則強調,滅頂絕對不是「玩假的」。
但民事上,聲請假扣押的目的,就是擔心判決確定前,被告會脫產而執行無結果,所以在判決前,原告聲請假扣押必須具有「隱密性」,才能有效防免脫產,銀行團對頂新提「假扣押」卻敲鑼打鼓,更荒謬的是,銀行團對頂新債權有本票及三重土地抵押權,銀行團只需持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裁定,拍賣抵押物,頂新積欠銀行團的債務即可獲得清償,「假扣押」根本淪為財政部與銀行團的作秀。
馬政府拿「假扣押」作秀並非首例,二○一一年十一月,江國慶命案軍方國賠一億元,國防部也對馬總統任命的首任國防部長陳肇敏聲請「假扣押」,但荒謬的是,國防部在聲請「假扣押」的同時發布新聞,也是「敲鑼打鼓」通知陳肇敏脫產,讓真正違法濫權、害死江國慶的陳肇敏等人順利脫身,江國慶案的一億元國賠由「全民買單」,如今財政部及銀行團「滅頂」,故技重施拿「假扣押」來作秀,社會無法接受。
(作者為律師)

8710551-3440308  

江國慶案 北院判陳肇敏等6人需賠償國防部5955萬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4年 05月 29日 18:12

國防部針對前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一事,向前空軍總司令陳肇敏提起民事求償訴訟,今(16)日在台北地院開庭審理,國防部被批不認真求償,並「脫靶」演出,若求償敗訴,1億多元的賠償金就將由全民買單。(圖/司改會提供)
國防部針對前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一事,向前空軍總司令陳肇敏提起民事求償訴訟,今(16)日在台北地院開庭審理,國防部被批不認真求償,並「脫靶」演出,若求償敗訴,1億多元的賠償金就將由全民買單。(圖/司改會提供)
記者呂炯昌/綜合報導
前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到刑求、錯殺,國防部在賠償江家後轉向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等求償。台北地院29日判決軍方勝訴,陳肇敏等6人共應賠償5955萬餘元。
1996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被姦殺案,軍方在1997年8月13日槍決被控犯案的江國慶;2010年5月,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當時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違反軍事審判法,將全案交由不具軍司法警察身份的反情報總隊調查,且對未涉案的江國慶刑求逼供,無視許姓士兵自承犯案的自白,迅速將江國慶槍決,枉顧司法人權。江案在軍事法院再審後改判無罪,國防部依法補償江家約新台幣1億3000多萬元,並聲請假扣押陳肇敏等財產。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開庭時,被告都委由律師出庭,並強調是指示依法辦理,未要求刑求,國防部求償已超過時效等事由抗辯。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仍判決陳肇敏等6人共應賠償國防部595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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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1
◎ 黃帝穎
江國慶冤死案,國防部已賠償家屬一億零三百多萬元,也對此進行內部求償,台北地院日前判定辦案人員陳肇敏等對江國慶冤死有重大違失,因此判決前國防部長陳肇敏應賠償國庫一四七四萬餘元,但判決指出陳肇敏應負三分之一責任,理應賠三千四百多萬元,可是受限國防部僅向陳求償一四七四萬餘元,最後只能判賠一四七四萬餘元。換句話說,因為國防部對陳肇敏的求償金額過少,讓陳肇敏少賠近兩千萬元,而這短缺的兩千萬元恐是「全民買單」。
事實上,國防部對馬總統任命的首任國防部長陳肇敏疑似「圖利」行為,不只發生在台北地院的「不足額求償」問題。二○一一年十一月,國防部國賠江家一億元後,對陳肇敏聲請「假扣押」,但荒謬的是,國防部在聲請「假扣押」的同時發佈新聞,形同「敲鑼打鼓」通知陳肇敏脫產。民事上,聲請假扣押的目的,就是擔心判決確定前,被告會脫產而執行無結果,所以在判決前,原告聲請假扣押必須具有「隱密性」,才能有效防免脫產,但國防部先以違反法律常識的隔空「通知脫產」,後又進行訴訟上的「不足額求償」,掩護陳肇敏脫身、少賠,讓全民為少數權貴的不法行為買單,社會不只要究責違法濫權、害死江國慶的陳肇敏,也要追究國防部涉嫌圖利陳肇敏的法律責任!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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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生前在住家大門口貼上「狗官十八人名單」,其中曾有何祖耀名字。但據軍中人權促進會「黃媽媽」陳碧娥證實,後來江父將何祖耀名字刪去。 報系資料照
參與江案偵辦遭求償的何祖耀,聲稱握有江國慶生前聲明善待他的證言,軍中人權促進會「黃媽媽」陳碧娥上午確證有此事,強調何祖耀當年是自外單位調入支援調查江案的低階尉官,在江案調查中打 雜、負責陪伴江國慶出庭,並非偵辦核心,江父也曾將他自誣陷江國慶審判人員的「狗官 」名單中刪除。

 

黃媽媽說,當年何祖耀向她反映,自稱他並非調查江案核心,期間也對江國慶很好,當年只是與江談話,但江國慶之父江支安卻將他列在家中貼出涉及誣陷江國慶審判人員的「狗官」名單中,拜託他向江父溝通。而經她轉達後,江父憶起確曾聽聞江國慶說何祖耀曾善待他一節,因此將何從「狗官」名單中刪除。黃媽媽說,何祖耀當年是自外單位調入支援的低階尉官,在江案調查中打雜、負責陪伴江國慶出庭,並非偵辦核心。

 

對何祖耀所述,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副處長金甌上校表示,將何祖耀列求償對象,是由軍法官與學者合組的求償委員會審查後,所共同決議,事前會中若認為有所必要,會請當事人列席答辯,或因個人選擇不出席,或因委員會認為無此答辯必要。此案可上訴。

 

國防部稱,此案是原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職權,由具律師資格的軍法官與經驗豐富的專業律師組成專案訴訟小組,本於審慎態度,積極蒐證,充分準備,全力進行訴訟程序,以維國防部與國人的權益。對於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國防部將由專案訴訟小組於收受判決書後,審慎研析,適法妥處。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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