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宇焱等5位大學、研究生,為聲援新北市「大觀自救會」,到行政院長官邸附近攔阻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座車,並跳上座車引擎蓋、車頂等方式抗議,被檢方依刑法強制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鄭宇焱5人並無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的主觀犯意,所使用手段僅短暫影響林全通行的權利,判5人均無罪;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引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意見,認為鄭等人是表達對公共事務意見,屬言論自由範疇,未達刑罰的可罰性,今判5人均無罪確定。大學生跳上林全座車無罪 高院引聯合國意見稱言論自由範疇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38mjoi8
判決指出,2017年5月4日上午8點20分,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鄭宇焱(原名鄭仲皓)、吳光庭、陳冠博;中原大學景觀設計系掣生林晉暘、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研究所研究生蘇承志等5人,為聲援新北市大觀自救會反對退輔會強制拆遷,緊臨板橋榮家的大觀社區佔用戶訴求,到時任行政院長林全位於北市忠考東路3段的官邸旁巷內等候,等林全步出官邸上車之際,立即跳上林全座車的引擎蓋、車頂、後行李箱,或以身體趴在引擎蓋上方式,攔阻林全的座車前行。大學生跳上林全座車無罪 高院引聯合國意見稱言論自由範疇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38mjoi8


婦人鞋丟馬英九 北院裁定不罰

2014-09-03  13:29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去年10月20日出席客家節活動時,被1名抱著小嬰兒的婦人丟鞋抗議。在曾威凱、邱顯智、劉繼蔚三大律師義務辯護下,台北地院裁決不罰。

  • 北院對婦人丟鞋案,裁定不罰。(曾威凱臉書)

    北院對婦人丟鞋案,裁定不罰。(曾威凱臉書)

  • 北院對婦人丟鞋案,裁定不罰。(曾威凱臉書)

    北院對婦人丟鞋案,裁定不罰。(曾威凱臉書)

  • 總統馬英九去年出席台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當時警方為防止民眾朝總統丟鞋的突發事件,維安不僅大陣仗,出動攔鞋網。(記者廖振輝攝)

    總統馬英九去年出席台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當時警方為防止民眾朝總統丟鞋的突發事件,維安不僅大陣仗,出動攔鞋網。(記者廖振輝攝)

薛姓婦人在去年10月20日朝馬丟出紅鞋,遭北市警局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妨礙公務」移送審理。

司改會因此致電關廠工人的義務律師曾威凱,詢問是否願意幫忙辯護。婦人之後詢問辯護費用,曾表示:「在妳丟出妳的鞋子的時候,妳就已經付了我的律師費。」

曾威凱剛在臉書張貼北院的裁定書。裁定書指出,總統出席觀禮、致詞,並非其法定職務,更不屬於任何民選或官派公務員的法定職務;故被移送人之行為,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定的「妨礙公務」不符,自應為不罰之諭之。

曾對結果興奮表示,「在你丟出鞋子的時候,就已經付了律師費,而且不罰。」邱顯智也大讚「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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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江揆砸鞋女大生 裁罰5000元確定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14.04.27 02:54 am

清華大學女學生孫致宇朝江揆扔擲「紅白拖」,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五千元確定。圖為今年一月她在法院外演行動劇的畫面。
記者王宏舜/攝影
清華大學女學生孫致宇朝行政院長江宜樺扔「紅白拖」聲援華隆自救會員工,被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五千元;她以丟鞋屬言論自由、社維法違憲等理由提起抗告,但二審認為她的舉動未尊重社會中以「安定生活」為重要價值的社群,駁回抗告。
合議庭法官強調,丟鞋是表達意見的方法,並非言論內容本身,丟鞋不僅輕蔑及貶抑他人的人性尊嚴,也危及不特定人身體安全,更妨害公務與正常社會活動的進行。法官認為,丟鞋原始動機雖屬正當,但手段的選擇足以使目的蒙塵,為保障多數人免於不可知的威脅,維護法定公務與正常社會活動,應罰。

士林地院指出,處罰的是她的行為,不影響她的言論自由;本件抗告案在三月七日裁定,與後來發生的三一八學運沒有關聯。

江宜樺去年十一月邀學生到影城觀賞「看見台灣」,聲援華隆關廠員工者在江宜樺致詞完拿著抗議標語牌衝上前,「紅白拖」從天而降,差點砸中江。扔鞋的孫致宇遭逮,士院簡易庭依違反社維法裁罰五千元。

孫致宇不服裁罰,認為丟鞋是因為華隆關廠工人陳情四處碰壁,為使該議題獲關注而合理意見表達,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疇;此外,社維法過度保障公務員,不當限制人民基本權利,背離比例原則而違憲。況且,這涉及弱勢者意見表達,社會應給予更高程度容忍,縱使有喧囂與不禮貌,卻不屬於社維法規範的「不當之行動」。

孫女在調查庭上說,她站在舞台後方,不知閣揆在台上,丟鞋只是想讓訴求被媒體注意;辯護律師劉繼蔚也質疑「是不是和公務人員對話要很有禮貌」,認為法令在「保障官威」。

合議庭認定,社維法的規定是保障依法執行的公務,藉以維護法治國效能,並非保障公務員個人法益,刑法也設有專章處罰,因此,未達犯罪的妨害公務行為,以社維法裁罰並未違憲。法官還調出行政院網站公告的院長行程,認定江宜樺當天是參與推動電影產業的公務活動。

法官認為,孫致宇一方面稱不知道丟鞋的對象,又主張丟鞋是合理表達意見,如果自認行為正當大可坦然陳述,刻意規避可見對自己行為「心知可議」;以言論自由正當化自己的行為,值得斟酌。五千元的罰鍰已從輕酌處,抗告駁回,不得再抗告。

孫致宇一月十三日針對抗告案出庭時,曾和三一八學運領袖陳為廷在法院前演行動劇,嘲諷江宜樺當學者時尊崇自由主義;對丟鞋舉動,她說陳為廷也丟過(劉政鴻),她認為「這樣會比較增加曝光機會」。

【2014/04/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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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拖鞋學生判罰5千 溪州鄉長:錢我出
2014年04月28日18:01
因為不捨尚無謀生能力的清華大學學生孫致宇,去年11月間向行政長江宜樺丟鞋子被士林地院判罰5千元,彰化縣溪州鄉長黃盛祿在臉書上PO文「致 孫致宇同學:孫同學不用怕,也不必上訴,別擔心丟雙鞋付5000元。我幫你出,且永遠有效,如果每向江宜樺丟一次鞋罰5000元,再丟,我再幫你付。」將透過陳為廷跟孫致宇聯繫。

黃盛祿說,不是鼓勵大家向政府官員侮辱、丟鞋的舉動,但因為馬政府實在冥頑不靈,完全不願聽取民意,孫同學只是代表台灣人表達憤怒的心聲,所以決定挺到底,「學生不用怕被罰,以後丟準一點,我幫你出錢!」最好紅白拖能K中江揆的頭,讓江院長甚至馬總統能夠清醒,接納、呼應民意。

黃盛祿說,這個判決讓他不捨,學生還沒有謀生能力,他也感謝孫致宇、陳為廷等學生替台灣人民發聲,讓政府知道改進、進步、了解民意,學生的努力不會白費,會挺學生到底,也謝謝學生對台灣的關心。民進黨籍的黃盛祿也說,不會怕自己的鄉長身分被上級長官刁難,他說「反正民進黨籍地方行政首長被刁難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鄧惠珍╱彰化報導)

 黃盛祿拿出5千元,表示要幫清大學生孫致宇支付丟紅白拖罰款。鄧惠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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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網址: 朝江揆砸鞋女大生 裁罰5000元確定 | 砸鞋女大生判罰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638635.shtml?ch=rss_udpopular#ixzz304yPTI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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