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律師吳金興/假律師余爵宏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高中畢業假律師車禍斡旋賺125萬 被揭無牌判5月+沒收酬金
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律師法將施男判有期徒刑5月,並沒收125萬元酬金。(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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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19:33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施姓男子僅高中畢業,沒有律師證書,卻替人辦理訴訟、調解,獲得新台幣125萬元酬金,後來被人揭穿,他坦承自己是「無牌律師」,法院依違反律師法將他判有期徒刑5月,並沒收125萬元酬金。
該案緣於一起跟某建設公司有關的車禍意外,當時建設公司的下游包商正進行吊掛作業,因佔用道路,導致車禍,被害人因此重傷,目前仍在護理之家接受照護。施男向被害人的家人表示,可代為處理其母親與建設公司工地主任等人的業務過失重傷害案件,包括和解、刑事訴訟等事宜,報酬為該案件強制險12.5%、調解金25%,雙方當天即簽訂委任合約書。
施男委由他人代寫刑事代行告訴狀,再交給被害人,由被害人署名後向彰化地檢署提出告訴狀。之後在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施男與被害人簽訂民事委任狀,由他擔任調解代理人,代為洽談調解等訴訟行為,調解成立金額400萬元。
被害人最後拿到400萬元調解金及200萬元強制險,總共600萬元理賠金額,其中分別給施男125萬元酬金。
施男事後被查出沒有律師證書,竟辦理訴訟事件營利,侵害律師執行業務範疇,考量其之前曾犯詐欺案被判刑,此次犯後坦承犯行,依律師法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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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著作權法本來就是不對的,想看影片就要尊重原始創作人,但不是律師卻想要代理訴訟、提供影片讓別人下載再提告,獲取和解金,讓民眾看一部片就要付5、6萬元,「是不是該反省自己 ---林義傑違反了《律師法》的「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案件」罪,以及「包攬他人訴訟罪」 https://bit.ly/3xFwFC9


【林義傑變著作權蟑螂?】不是律師就不能辦理訴訟?還是有別的觸法原因?
林義傑的問題真的出在沒有律師資格,還是有其他原因?他的行為還可能成立其他罪名嗎?
法操》【林義傑變著作權蟑螂?】不是律師就不能辦理訴訟?還是有別的觸法原因? - 自由評論網 https://bit.ly/3b0W2oX
2022/06/2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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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聞報導,極地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義傑(現名林瀚駩)旗下的顧問公司,涉嫌先向國外取得未在台灣公開播映的電影授權後,再利用BT軟體上傳電影的下載種子「釣魚」,等有人下載後再與影視業者合作向檢警單位提告,並透過私下和解「賺取」金額。
林義傑獲交保後接受採訪。(資料照)
林義傑由於不具律師資格卻包攬訴訟業務,而有觸犯律師法第127條及刑法第157條之嫌而遭拘提。很多人也提出疑問,如果沒律師資格就犯法,那這樣很多公司法務不是也違法嗎?林義傑的問題真的出在沒有律師資格,還是有其他原因?他的行為還可能成立其他罪名嗎?一起來看看!
意圖營利、意圖漁利
律師法第127條第1項規定「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明白寫著沒有律師身分就不可以辦理訴訟事件,這是為了防止沒律師資格的人以此詐騙牟利,另訴訟當事人權益受損。
而公司法務因為屬於「公司員工」身分,就不算是該條「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的範疇,且像民事訴訟法第68條第1項也規定,經審判長允許後可以讓不具律師資格的人能擔任訴訟代理人,因此公司法務並不會產生律師法第127條的問題。
刑法第157條則規定「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既然寫著「漁利」,就代表是想要藉著訴訟從中坐收漁翁之利的意思,而「包攬訴訟」則是指對還沒開始的訴訟行為主動承包招攬。
簡單來說刑法第157條規定,就是要防止為了賺錢而主動挑起訴訟事件的發生並從中牟利的行為,因為這會造成濫訴,無端浪費司法資源與當事人的負擔。另外可以發現,該條中並未限制「無律師證書者」,所以就算是正牌的律師只要為漁利而挑唆、主動包攬訴訟還是會成立此罪。
還有成立其他罪的可能?
由於林義傑不具律師資格卻與人合夥設立公司執行訴訟業務,可能成立律師法第129條第1項「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設立事務所而僱用律師或與律師合夥經營事務所執行業務」之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而其在網路上「釣魚」的行為若為真,也可能會因此有其他刑事責任。若是針對「特定對象」鼓吹非法下載電影,可能成立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重製侵害著作財產權」、第92條「擅自公開傳輸侵害著作財產權」之教唆犯;若是對「不特定對象」鼓吹犯罪,則可能成立刑法第153條之煽惑罪。
林義傑交保後表示「我做正義的事情(打擊盜版),然後被列為嫌疑犯,這是一個很糟糕的事情」,就算他出於善意才做出這些行為,但使用這麼多可能犯罪的手法所實行的「正義」會是真的正義嗎?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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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馬好手涉非法包攬訴訟事務 林義傑20萬交保
超馬好手涉非法包攬訴訟事務 林義傑20萬交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H19EN4
2022/06/08 20:1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際知名的極地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義傑,因其旗下經營的義傑事業等2家公司,涉嫌非法包攬訴訟事務,台北地檢署今指揮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兵分2路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林義傑及旗下2家公司代表人許仁泰、邱姓職員等3人;今晚複訊後,林義傑被依違反律師法及刑法包攬他人訴訟罪,諭令20萬元交保、許仁泰、邱瀚偉則分別以10萬、6萬元交保。
據了解,林義傑轉述指出,他拍攝的紀錄片「決戰撒哈拉」,因遭盜版業者非法下載,造成嚴重損失,他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才成立顧問公司,打擊非法侵權的行為。
檢警獲報,林義傑及其旗下員工,並沒有取得律師資格,涉嫌意圖營利,並基於包攬訴訟的犯意,承攬影視公司取締盜版影音的相關業務,另涉嫌以影視公司名義,向警察及檢察機關提出告訴,林義傑旗下顧問公司與影視公司約定,若取締盜版成功,則可從被告支付的和解金中,抽取若干比例的金額作為報酬。
根據檢警今天搜索的案由,分別為律師法第127條及刑法第157條;前者,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可處1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後者,包攬他人訴訟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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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前往何嫌住所、事務所等處搜索,查扣大量訴訟資料等證物。 (記者劉春生攝)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雲檢查獲司法黃牛冒充律師詐騙民眾案件 聲押獲准 https://bit.ly/36PPmrT
司法黃牛何姓男子對外自稱律師招攬訴訟業務,還多次偽變造法院開庭通知書取信被害人,雲林地檢署接獲檢舉,前往何嫌住所、事務所等處搜索,並傳喚到案,檢方初估何男違法攬訟獲利逾千萬元,二十五日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指出,檢方日前接獲檢舉,五十四年次的何男自民國一0二年迄今,在雲林縣大埤鄉設立事務所,對外自稱律師招攬訴訟業務,且多次偽變造雲林地方法院開庭通知書取信被害人,遭騙委辦訴訟案件;何男依訴訟案件難易度,每件收取新台幣三萬至五十萬元不等費用,初估違法招攬訴訟案數十件,不法所得逾千萬元。
檢察官葉喬鈞昨指揮雲林縣調查站執行搜索,在何男住家、事務所查扣大量訴訟資料等證物,發現被害人眾多,全案依涉嫌詐欺、違反律師法和偽造文書等罪嫌擴大偵辦;檢方認為何男有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檢查獲司法黃牛冒充律師詐騙民眾案件 聲押獲准 https://bit.ly/36PPmrT


2021/11/17 常在電視節目上論談外星人的「飛碟專家」江晃榮,明知自己沒有律師資格,卻在5年前收取蔡姓女子2萬元後,聲稱可以幫她寫民事訴狀、打官司,一審依違反律師法將男判刑4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考量他與蔡女和解,改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併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確定。違法幫寫訴狀 飛碟專家緩刑2年 https://bit.ly/3qHRPMT
 具有博士學歷的江晃榮,曾獲教育部科技發明獎等多項大獎,他不僅擁有多項生物技術專利,還曾撰寫UFO及生物技術書籍超過200本,曾任中華UFO科學學會創會理事長、台灣外星人研究所所長等職位。
 本案起因一名自稱遭到「遠端電波撞擊」受傷的蔡姓女子,打算打民事官司,2016年2月18日江晃榮知悉蔡女有提起民事訴訟的需求,向她宣稱可提供撰寫訴狀及訴訟代理的服務。
 蔡女於是依照江的指示,匯了撰狀費用2萬元至江的帳戶,隔年9月27日江男用LINE提供他所撰寫、尚未完成的民事起訴狀草稿給蔡女,但是江男說無法勝訴,蔡女最後也沒把民事起訴狀送到法院,江也拒絕返還蔡女2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罪,將江男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萬,而他不服提上訴。
 高院二審時,合議庭認為江晃榮素行良好,改判3月刑,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4萬元,考量他坦承犯行,與蔡女達成民事調解,賠償2萬5000元,宣告緩刑2年,全案定讞
違法幫寫訴狀 飛碟專家緩刑2年 https://bit.ly/3qHRPMT

從業13年假律師余爵宏,都以要辦其它案件拖推,從來不出庭,因


假律師打離婚官司瘋狂詐騙 最終自己慘遭休掉

從業13年假律師余爵宏,都以要辦其它案件拖推,從來不出庭,因
檢調搜索楊男的假律師事務所辦公室。(檢方提供)
假律師打離婚官司瘋狂詐騙 最終自己慘遭休掉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Ye1Bn
2021/08/29 23:2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原本在一家航空快遞公司送貨的男子楊永堉,曾向婦人謊稱有管道買到低價SOGO禮券,一口氣騙得3500多萬元,事後竟升級搖身變成為假律師,對外聲稱可打離婚等官司,再騙了24名被害人共6232萬,妻子直到他被撤銷緩刑、需入監服刑時,才赫然發現枕邊人竟是超級大騙子,憤而訴請離婚,新竹地院判准休夫
翁女指控,1995年與楊男結婚後,初始感情穩定,並育有子女3人,楊男在2014年間,謊稱大學同學在崇光百貨公司業務部任職,有販售禮券業績壓力,可以遠低於市面的92折價格,買到SOGO禮券,致魏女被騙,集資3548萬元給楊男。事後楊男僅交付918萬元的SOGO禮券,積欠高達2630萬元SOGO禮券,即無力償還,被高等法院判刑2年、緩刑5年。
沒想到楊男卻未能警惕,2017年對外謊稱自己是執業律師,可協助處理離婚訴訟案件,詐騙女性得逞,後來緩刑經撤銷,需入監服刑2年2月確定,現在新竹監獄執行中。
翁女說,楊男屢因故意犯詐欺取財多次,雖經法院給予緩刑機會,卻未能履行緩刑條件,而遭地院撤銷緩刑,她是在今年1月初才知悉此事。而楊男謊稱自己是律師事務所楊姓執行長,到處在外接案,向不知情民眾索費辦理訴訟案件,5年多來共有24人受騙,所獲不法利益高達6232萬,再被新竹地院判判1年8月。
翁女說,先生的罪行除2年2月刑期執行中,且最近的刑事判決為有期徒刑1年8月,已符合民法判決離婚事由,她在今年1月25日具狀向新竹地院聲請離婚調解,經法官排定以視訊調解,然楊男卻拒絕出席,要求她的訴訟代理人需親自前往新竹監獄,讓他簽署離婚協議,致使雙方該次調解不成立。翁女無奈之下只得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官判決離婚。
翁女說,先生多次因貪圖營私而犯刑法詐欺罪,視我國刑法規範於無物,縱經法院給予緩刑機會卻仍不知反省,她對先生如此咎由自取行為著實心寒,夫妻間再也不可能維繫婚姻關係。
法官指出,民法第1052條第10款明定,夫妻之一方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由於楊男犯行已經符合此條件,因此判准翁女休夫。假律師打離婚官司瘋狂詐騙 最終自己慘遭休掉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Ye1Bn


黑律師生意好 正牌火大檢舉
聯合新聞網聯合新聞網
2016年2月4日 上午 06:37 GMT
大學電機系畢業的卅七歲曾姓男子,自行鑽研法律知識後上網「開業」接案代寫狀紙,因收費比正牌律師便宜很多,兩年內接案上百件;警方循線逮捕他,依違反律師法及詐欺罪嫌送辦。「黑牌律師」自稱,經手的民事案件成功率不低。

據指出,因有律師不滿他「撈過界」搶生意而報警抓人。刑事局偵九大隊日前接獲檢舉,指有人在某知名遊戲社群網站設置連結,點進去後是「加路那克免費法律諮詢」網頁;站長自稱SOHO族、非執業律師,提供付費代撰告訴狀、答辯狀、支付命令等各類法律狀紙,每件收費一到三萬元,還標榜遠低於市面律師及代書價碼。

警方追查網頁架設者是住在屏東潮州鎮的曾姓男子,上周南下搜索,發現他大學電機系畢業,完全沒有法律相關學歷,只靠上網自學、研讀各類書狀,兩年多前大膽接生意,收費幫民眾撰寫狀紙,並提供法律諮詢、出庭應變教學。

警方表示,曾雖是「黑牌律師」卻大膽聲稱自己就是比其他律師行,他經手的民事案件成功率卻不低,加上隨時接受諮詢,收費便宜四成以上,吸引不少客戶上門,估計兩年多接案上百件。


從業13年假律師余爵宏,都以要辦其它案件拖推,從來不出庭,因  

台南市一名余姓男子,從民國89年起就開始假冒律師身份對外接案,因為收費便宜,案件不少還聘請助理,日前被人密報才揭發他的底細,發現這名叫余爵宏的男子只有高職補校畢業,就因為自己的車禍糾紛,涉獵不少法律書籍,就因此扮起律師,從業13年來還曾經打贏官司,情節彷彿電影「神鬼交鋒」的真實版。<  

  電影神鬼交鋒裡,李奧納多飾演的男主角法蘭克,以多變的身份來行騙,假冒律師站上法庭,連法官都被騙,沒想到這樣的情節,也在真實社會上演,台南市區這間漢摩拉比律師事務所,裡頭的執業律師叫余爵宏,可是他根本不是律師,桌上一字排開卷宗大小用印,還有不少事務所文件,這些攏總系假ㄟ,自稱為余律師的余爵宏,這一騙就騙了13年,記者就獨家找到了一名被害人,聽到曾經聘請的律師是假的,都好驚訝。

  能夠這樣的瞞天過海,最主要就是因為,這名假律師余爵宏,都以要辦其它案件拖推,從來不出庭,因為他根本拿不出律師證,一般出庭的律師,都得出示律師證來證明身份,因為自己曾經遇上車禍糾紛,涉獵不少法律書籍,竟然就演起律師來,現在被踢爆揭發底細,才知道他只是高中補校畢業,假律師的身份終於被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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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3日20:03
台南地檢署查獲高職補校畢業生余爵宏假冒律師,辦案人員說,余爵宏身高182公分,長的一表人才,口條清晰,能言善道,一般人的確容易受騙,但跟他對話超過30分鐘,詢問部分專業法律術語,他說話就會開始停頓,露出破綻,但余爵宏的法律邏輯還不錯,若真努力鑽研,或許能考上法律特考。

余爵宏在30歲轉戰律師界,他原本是名業務,因為面臨車禍糾紛及離婚官司,他又沒錢請律師,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購買六法全書研讀,不懂的就上網問人,逐漸地學會部分基本的法律程序,例如代為撰狀、擬定各項契約、寄發存證信函等,進而觸及非訟代理人可以處理的民事執行程序,或民事賠償案件。

余爵宏跟助理翁孟秀成立「漢摩拉比」法律事務所,他積極參加各種工商協會,社區活動等民間團體,遞交名片的頭銜雖是「法務」,但他都自稱「余律師」。余爵宏口條清晰,能言善道,再加上收費比一般正牌律師便宜幾千元,部分貪小便宜的民眾,就找他幫忙處理小案件,有些案件沒有成功,余爵宏還會找理由搪塞。

承辦檢察官劉修言說,沒有接獲民眾檢舉余爵宏的投訴前,他曾受理過對方幫人寫的車禍訴狀,內容四平八穩,頗有法律系畢業學生的素質,他曾私下詢問余爵宏,為何不繼續報考大學法律系,朝專業法界邁進,對方表示年紀一大把了,都來不急了!(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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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師行騙 14年詐270萬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14.03.14 03:33 am

高職補校學歷的余姓男子,被控假冒律師接案,至少有50多名被害人遭騙律師費達270多萬元。檢方訊後昨依詐欺取財及違反律師法罪嫌,將余當庭逮捕,聲押禁見獲准。

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表示,余姓男子口若懸河,好像對法律很懂,致許多民眾不知而受騙。余坦承不法,檢方懷疑另有共犯,擴大偵辦。

檢方調查,台南地檢署之前辦理「廉政暨為民服務問卷調查」,有人反映余姓男子接的民事執行案子,拖延太久,懷疑是假冒律師。

經檢察官劉修言追查,發現該余非律師,卻經營律師事務所,自稱專攻民、刑事案件,可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余雇請翁姓男子招攬業務,讓被害人委任余擔任民事訴訟、民事執行程序代理人,或代為撰狀、擬定契約,每件收取3千元至15萬元不等費用。

從14年前起冒充律師執業,至今至少接了50多個案子,詐騙金額270餘萬元。

檢察官傳喚余、翁及相關證人共12人,以余、翁有串證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聲請羈押兩人獲准。

【2014/03/14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假律師行騙 14年詐270萬 | 利字當頭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8546289.shtml#ixzz2vt8mpw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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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神鬼交鋒」中,李奧納多飾演的詐欺犯,假扮成律師打贏官司,讓不少人直呼不可思議,沒想到南台灣出現了真人版的假律師,台南一名高職補校畢業的男子,居然假冒律師執業長達13年,最近遭人檢舉,才掀開這個天大的秘密。


電影「神鬼交鋒」李奧納多明明只有17歲,卻能騙過眾人,假扮成律師,甚至漂亮打贏官司,而這樣的情節,也真實在台南上演,地點,就在這間律師事務所。

搜索人員:「我們持搜索票,過來這裡搜索。」

搜索人員大陣仗突襲檢查,在一旁幫忙的助理傻了,趕著撇清關係,辦公室塞了滿滿文件、公文和印章,看起來相當專業,讓上門求助的民眾沒想到,原來這根本是一間假的律師事務所。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余姓嫌犯有出示名片,表示他具有律師身分,而且他口若懸、能言善道,所以民眾信以為真。」

騙人的余姓嫌犯,只是高雄立德商工畢業的高職生,根本沒有律師教育背景,因為曾親身遇到車禍糾紛,自己看書加問人,了解到怎麼寫和送訴狀,乾脆辭掉業務員的工作,開了間律師事務所,這13年來都專門幫人撰寫車禍、離婚案件等難度不高的案子。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經初步的計算,目前的犯罪所得大概是270萬元。」

雖然沒有實際上法庭開庭的經驗,但靠著余姓嫌犯的好口才,還是讓不少上門求助的民眾信以為真,紛紛替他介紹客人,生意還算不錯,一直到最近台南地檢署發問卷,有民眾在問卷中檢舉了這名假律師,才讓這藏了13年的祕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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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神鬼交鋒》詐騙13年曝光 假律師被羈押
2014年03月14日

【記者賴友容/綜合報導】高職補校畢業的余姓男子,在台南經營地下律師事務所,10多年來持續承接民事、刑事案件,去年台南地檢署辦理問卷調查時遭民眾檢舉而展開調查,並於13日向法官聲請羈押獲准。

南檢11日同步搜索余爵宏(44歲)辦公住所,查扣文書處理紀錄表及客戶資料等物證,並傳喚12人到案。南檢指出,余男假冒律師,從民國89年起在台南市安平區經營沒有招牌的律師事務所,並聘僱翁孟秀擔任助理,專攻民、刑事案件及法律諮詢服務,已有50多人受害,累計詐欺金額達270萬元。

檢方表示,部分民、刑事案件及契約、存證信函的撰寫、遞狀,可由非訟代理人協助,這些人不需要律師資格,也不用穿法袍,余男可幫忙處理。余男對外自稱律師,曾擔任和順工業區廠商協進的法律顧問。檢方也懷疑余男有合作的正牌律師,將持續追查。

檢方認為,余男、翁女共同意圖營利,由余男假冒律師身分,向被害人詐騙款項,有串證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13日向法官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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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13年假律師余爵宏,都以要辦其它案件拖推,從來不出庭,因  


張姓男子只有國中畢業,當起「無牌律師」替何姓男子打官司竟然打贏,最後被檢方發現。(記者王捷攝)
2021/10/09 05:44
比正牌賺得多!「無牌律師」打贏官司收13萬判刑 上訴慘判更重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oMPXRY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張姓男子只有國中畢業,卻替何姓男子寫狀提出民事訴訟,還打贏官司,他收了13萬當報酬,被嘉義地院發現沒有律師證書,又收錢辦理訴訟,違反律師法,還重創司法形象,判刑5個月。張男不服,聲稱只替何男投狀,但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張男賺得比正牌律師還多,且曾犯業務侵占,5年內又犯律師法,屬於累犯,多判1個月,改判6月徒刑。
據了解,張男本業務農,有3名子女,月收入大概是4萬元,大約在8年前,朋友介紹何男給他認識,何男聲稱有一筆40多萬債務,希望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當時張男自稱曾幫八大行業老闆追債,有許多成功案例,有討回錢就收3成報酬,沒有的話就不收錢,何男聽了,決定替讓張男協助討債。
後來張男真的替何男討回40多萬元,何男要公司會計給張男13萬元報酬。結果嘉義檢方最近才發現張男收錢打官司的事情,朝違反律師法調查,傳喚張男時,他也坦然說自己的確都幫人討債,而且都收3成當報酬,加上會計匯款時有做帳,檢方因此確定將他依法起訴。
張男則辯稱,他只是照著何男所寫的書狀,重新找人用電腦打一次,不過一審法官不相信,因為如果是何男所提供的資訊,他自己就能遞狀,何必要經過張男?因此認定他違反律師法,判5個月。
張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張男不僅無照打官司,賺得還比正牌律師多,最後還因為累犯多判1個月,改判6個月徒刑。
張姓男子只有國中畢業,卻做「無牌律師」替何姓男子打官司還打贏,被檢方發現,一審判5個月,他上判,二審反被判6個月。(示意圖)
比正牌賺得多!「無牌律師」打贏官司收13萬判刑 上訴慘判更重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oMPX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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