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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踏用耶穌像+踩踏用瑪利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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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淪為中國「踏繪」儀式下的犧牲品

愛爾蘭作家強納森‧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非常暢銷的作品《格列佛遊記》,是許多人在學習過程中共同的讀物,書中藉由生動隱喻的筆法,諷刺作者所處的英國時政,以及愛爾蘭受到的壓迫,歷經時間考驗仍能膾炙人口。《格列佛遊記》描述到東方世界,其中特別提及令其印象深刻的日本江戶幕府時代「踏繪」儀式;這個獨特的過濾異見方法,在今天的台灣重新溫習,其實很可以提供國人一個嚴肅的視角,共同來思考台灣與中國的關係。

「踏繪」就是用腳踏過十字架、耶穌像、聖母像。這段歷史的源起,出於一六一二年德川家康對基督教下達了禁令。德川家康原本積極拉攏荷蘭人從東南亞移轉到日本貿易,後來為了防止基督教隨傳教士與「南蠻人」、「紅毛人」傳播而來,幕府在一六二九年頒布了「踏繪」的命令要求凡欲入境日本的外國人,都要從前述的基督教信物上踩將過去,有所遲疑者便過不了關。通過這個儀式過程,等於要人在宗教身分與貿易牟利之間做選擇,以藉此交心表態、宣示順服。但箇中的厲害,比中國爬過胯下之辱的韓信模式更強大;後者是個人尊嚴,前者涉及更高精神層次的信仰,對教徒而言,等於是價值的自我踐踏與摧毀。

把這套「踏繪」儀式,放在當前台灣與中國的政經雙重關係之間,實有異曲同工之妙。針對自二○○八年以來亟欲登陸中國的馬政府,中國不就是把「中華民國」四個字放在海空直航的通商口岸,要國民黨人魚貫排隊踩踏過去。前四年,共青團出身的胡錦濤,還允許國民黨用「九二共識」這塊布覆蓋在臉上遮羞;歷經文革闖蕩的習近平上台後,可就不再客氣,已經醞釀氣氛要求馬英九,若要握手,過去國民黨只在祖宗牌位拓上泥鞋印顯然不夠,未來必須抬著「一中框架」砸碎「中華民國」,才稱得上是真心決意「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且,好整以暇地等著這位「中華民國總統」是否自行了斷。

自認是「知台派」的習近平,亦深知毛左拉一幫打一派的道理,現在於北京首都機場還鋪上了第二塊牌位,專供民進黨人前來踐踏,那就是「台獨黨綱」。胡錦濤末年,民進黨選舉大敗後,業已有人款著「憲法共識」上京討賞;後來民進黨在華山拉開場子論劍,折衷出「憲政共識」,傳出對岸眉都懶得抬一下。於是,有關該黨立院總召以「開路者」宣稱,提出「凍結台獨黨綱」,以示民進黨「具有處理兩岸問題的能力」。不少人認為,這不是擦槍走火、臨時起意之作,至少證實來自中國的「踏繪」召令,已經在台灣最大反對黨內部產生迴向,剩下的觀察點只是其擴散的範圍是大或小而已。

 

回到問題的本身,「中華民國」也好,「台獨黨綱」也罷,其實都是假議題,真正的問題核心是:台灣如果要與中國互動,就必須把一切信仰、價值全放在地上,北京要看著你自己輾壓而過;由於其所建構的是絕對主從地位的權力關係,因此只要主子喜歡,什麼東西都可以要求擺出來、做為入境叩關的交易標的,例如主權自由、民主、人權與生活方式。

中國的動機業已釐清,接下來該探究的是:台灣不分顏色的權貴政商們到底在做什麼?有論者認為,這是一群權、利欲求者,共同把北京視作是台北的上位概念,希冀以「出口轉內銷」的操作模式,回過頭來鞏固其於國內的政治地位或經濟利益;九趴總統希望建立歷史定位,在野黨希望重返執政,全都走上了相同的邏輯。換言之,他們正不知不覺地一同協助中國成為台灣的「宗主國」。

情勢演變到底是不是如此?國民黨與民進黨都必須鄭重回答,很難有模糊的空間;而全體國民在正視這個現象後,也必須思考:各自寵溺政客的結果,等於自我出賣,若無法掙脫綁架,施加更有效的監督力道,如何才能避免淪為中國踏繪儀式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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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wiki/踏繪

1612年江戶幕府將軍德川家康下令禁止基督教。1619年德川秀忠又在全國各地的高札場發佈禁教令。

1629年,幕府發表了「踏繪」命令,命令所有的基督徒每年都要踐踏基督教聖像以示背棄基督教,拒絕者則被當作基督徒逮捕處罰。關於踏繪這個儀式的提案具體是誰提出的,至今仍是個謎,有荷蘭人提出說、澤野忠庵提出說等等不同的說法。[2]

江戶幕府的高壓政策下,有些吉利支丹(基督徒)不得不改變宗教信仰(宗門改),另一些則秘密繼續信仰基督教。此後,江戶幕府亦用於測試來到日本的歐洲人是否為傳教士。

1856年長崎下田通商口岸廢除了踏繪這個儀式,但對吉利支丹的鎮壓政策直到明治維新後仍在繼續。直到1873年日本明治天皇廢除了對基督教的禁令,踏繪這一儀式才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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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踏繪”運動
    
    (看雲居細語之二)
    
    肖毛
      
    傅雷譯伏爾泰《老實人》第5章中有一句話:“我是當水手的,生在巴太維亞;到日本去過四次,好比十字架上爬過四次,理性,理性,你的理性找錯人了!”
    爬十字架是什麽意思?傅譯本中無註。查《老實人》法文本與英譯本,相關的句子大意均為“在十字架上踐踏(marcher sur;trampled)四次”;徐誌摩譯《贛第德》(北新書局1927年版)寫作“在十字架上踹過四次”,另加註雲:“從前日本人反對耶穌教,外國人去通商的不準登岸,除非在十字架上踹過,聲明這不是他們的教。”
    雖然“踹”與“爬”意思不同,但我只想求證踐踏十字架的出典。記得人文社版張健譯《格列佛遊記》中也曾提及此事:
    “我請求天皇格外開恩下令把我安全地送到長崎。同時我又提出了另一個請求,看在拉格奈格國王的面上,天皇陛下可否開恩豁免我執行踐踏十字架的儀式,我的同胞到這兒來是要執行這種儀式的……”
    但張譯本對此無註。日本反基督教事,周作人倒曾屢次提及,如《夜讀抄·蘭學事始》:
    “……及德川幕府實行鎖國,嚴酷的禁止信教,其後只剩下和蘭一國繼續通商,地點也只限於長崎一處……。”
    既然大家都提到長崎,不如由此著手。去英文網找,終於從紐約1911年版《天主教百科全書》“長崎”條中查明此典,今將大意翻譯如下:
    “為查明基督徒身份,長崎1629年采用踐踏十字架做法,起初使用木雕十字架聖像,1669年采用教堂抄來的20個青銅十字架聖像。每年1月4日、9日,疑似基督徒者均被帶到青銅十字架面前,令其從上面踩過;凡拒絕踐踏者均遭驅逐,下次被捉時若仍拒絕踐踏便慘遭拷打。日本基督徒曾於1637年反抗,後遭軍隊鎮壓。”
    又查到約翰·芬尼莫《日本:歷史一瞥》(倫敦1911年版),其相關章節中文大意為:
    “據說長崎在1626年有4萬基督徒,1627年時長崎人已不敢宣稱自己是基督徒。為節省審問時間,長崎檢察官後來用踐踏十字架的做法考驗日本基督徒。檢察官將十字架放在地上,讓每家人踐踏。凡不願踐踏者均視為基督徒,立刻逮捕。小孩也不能免於考驗,假如小得不能走路,必須由母親攙扶,用小腳從十字架上踩過去。這種宗教迫害一直持續到17世紀末,直到日本政府相信全國基督教已撲滅為止。1865年,長崎又出現了基督教團體。1868年,日本政府頒布新法令:‘基督徒為邪教,應予嚴禁。凡向長官舉報基督徒者,均予重賞。’此後,長崎基督徒再次被捕,流放至外省。在歐洲幹涉下,日本不久撤消該法令。1872年,日本允許基督徒返回原籍,對基督教的迫害在日本成為歷史。”
    原來如此。這段歷史倒有點像卡爾維諾的小故事《做起來》。就算人的心思總要有所寄托,又何必非要寄托於宗教呢?我不信宗教,自然無法理解這種心理。也許,每個人的心理都很古怪,包括我在內。 
    後來,網友鶴北曾告訴我,當初日本人踐踏的還包括基督教聖像等物,日語中的“踏繪”一詞即源於此典,但今義已跟“試金石”差不多少。網友寒空秋水甚至為我列出《日本早期耶穌會史研究》《日本傳道偉人集》等中文參考書,雖然很可感謝,但知道日本在三百多年前有過“踏繪”運動及其大致內容,我的好奇心就算到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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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崎外海小村莊「出津」的資料室中的「踏繪」(並非遠藤先生見到的那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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