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指示」遷戶口 「幽靈人口」判刑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彰化縣陳姓女子將戶籍遷移到台中市並投票選舉里長,被檢方認定為「幽靈人口」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陳女辯稱身體不好而到彰化南瑤宮求神問卜,在神明指示下才搬家,但法官不採信其「神明指示」之說詞,依違反選罷法判處她有期徒刑4月。

台中市北區賴旺里里長候選人黃振忠在當選後,被落選人廖三慶提起告訴,指稱黃男及其支持者涉嫌遷移戶口,檢方偵辦後,發現陳姓女子與其他4人同戶,卻未實際居住於此,因而將陳女等人起訴,至於黃男則被控當選無效,目前已由法院判決確定,賴旺里也在去年7月進行補選,由黃男的妻子陳麗香代夫出征並當選。

檢方調查,陳姓女子99年4月間將戶籍遷移到台中市北區賴旺里,並於當年11月27日投票選舉里長,11月29日立刻將戶籍遷走。陳女涉及違反選罷法一案,則由台中地院審理。陳女在出庭時辯稱,她在99年2月間進行子宮切除手術,手術之後身體不好,因而到彰化南瑤宮求神問卜,求得了一張籤詩,依據其上的說明,神明指示她要搬家才能改善體質,她才會搬到台中市。

但法官認為,陳女是在求神問卜之後2個多月才搬家,在投票結束後又立刻遷走,且其所居住房屋的水電費由他人支付,顯然是專為投票而遷移戶口,不採信其「神明指示」之說,判處她有期徒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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