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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涉國發院土地買賣圖利建商 馬英九被告發貪污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左)、王定宇(右),今與國發院原地主之子葉頌仁(中),到北檢告發馬英九。(記者錢利忠攝)

2016-11-04  09:5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王定宇質疑,元利建設於94年間向國民黨購地,以每坪30萬元購買2.24萬坪國家發展研究院用地,當時身兼國民黨主席及台北市長的馬英九,一方面低價賣給元利建設,另一方面又以市長職權變更土地,涉圖利元利,今率同國發院原地主之子葉頌仁,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指控馬英九圖利,並呼籲北檢將馬限制出境。

  •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拿出當年報導,質疑馬英九圖利建商。(記者錢利忠攝)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拿出當年報導,質疑馬英九圖利建商。(記者錢利忠攝)

蔡易餘表示,馬英九在國發院土地案圖利嫌疑重大,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特偵組當時偵辦時沒傳喚元利建設負責人,也沒有傳喚馬英九,導致案件無法水落石出,草草結案,呼籲北檢應連同馬英九所涉其他24案,盡速偵辦,還給台灣社會一個交代。

王定宇表示,這塊土地是機關用地,誰會花40幾億元來買機關用地,難道是用來做善事捐給政府嗎?後來馬英九在參選總統時,元利建設負責人天天在各大報頭版發聲「馬市長你說的話還算話嗎?」質疑馬英九的誠信,究竟馬英九到底說了什麼話不算話?檢方應詳查。

王定宇說,後來郝龍斌當上台北市長,這塊土地就變更成商業區及住宅區,元利因此獲利百億元以上,當初究竟是元利太會算,算準這塊土地會變成商業區、住宅區,還是賣土地的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以及變更土地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有圖利之嫌?

國發院原有地主之子葉頌仁指出,位於木柵國發院土地共8.8公頃,於51年遭強迫簽約徵收,國民黨政府逼迫其父親葉中川,以每坪5元出售,但國民黨並非法人、自然人,亦非自耕農,無法合法轉移土地,最終仍以公權力逼迫承辦公務員蓋章送件。

美河市案 游錫堃座談聲援原地主

美河市廊道(左側)與老社區巷道有一米二高度落差,居民擔心消防車輛無法出入。(記者翁聿煌攝)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游錫堃昨天下午前往新店區參加捷運小碧潭站原地主自救會座談,針對原地主指控台北市捷運局未依法徵收土地及違反徵收目的興建豪宅,以及社區民眾抱怨美河市社區占用後方消防通道,游錫堃指是典型的「政商勾結,欺侮小市民」,他呼籲新北市府協助原地主爭取應有權益,維護公共安全。

游錫堃昨天前往自救會座談還發生一段插曲,他與自救會人士在社區宮廟的辦公室內聽取民眾陳情時,發現新店警分局的便衣員警在場蒐證錄音,員警尷尬表示是前來現場「關心」,游錫堃說,他在農曆年期間到新北市各宮廟走春拜年,都有員警在場監控蒐證,感覺好像又回到黨外及白色恐怖時期,希望不要把台灣搞得像警察國家一樣。

自救會顧問葉先生說,自救會訴求北市府於七十九年進行新店都市計畫變更時,故意用「捷運工程夾帶聯合開發案」,未依徵收程序先公布細部計畫,略過應與地主協商聯合開發案權益分配,就逕向內政部提報徵收計畫,一百八十多個地主土地在缺乏完整資訊下被徵收,結果土地被北市府用來興建河岸豪宅牟取暴利。

葉先生說,地主事後打行政訴願及訴訟都未成功,又不甘心被捷運局騙走土地,希望游錫堃能為原地主主持公道。當地中華里社區民眾也反映,老社區與美河市基地間,原有既成八米消防巷道,但美河市社區完工後,消防通道路面卻高出老社區一.二米,消防車輛根本無法迴轉通行,影響公共安全。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副總工程司陳智仁說,美河市基地長達一公里多,整體齊平的美河市基地臨接三民路五十一巷時,兩者地面產生高低落差,消防局有規劃檢討因應方案,一旦社區發生火警,消防車可由美河市後方廊道開至巷口,拉水線灌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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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長 不是馬就是郝

◎ 謝文賢

美河市共構案涉坑北市府上百億,北檢指揮調查局搜索、押人,追查有否圖利建商或公務員貪污等,尤應究明:為何當初徵收名義是「以新店機廠等交通設施為由,向民間徵收土地」,後來轉變成北市府捷運局與建商日勝生聯合開發新店小碧潭捷運站美河市共構案,誰拍板定案?

難不成北市府捷運局,看上建商的面子較大關係卡好,彷彿假交通設施理由,低價強徵地主土地,再選擇建商日勝生以開發共構,瞧不起地主,也違反徵收條例等規定。

民法物權編增訂有區分地上權,規定於第八四一之一起至八四一之六,法文詳列區分地上權者,以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合建彼此間使用收益逕可約定,若捷運交通設施可以與建商合建十三棟超過二十層住宅大樓的共構,為何眾多原地主無此合建權利?誰將新店捷運機廠純公益的公共工程,民國八十年所徵收每坪未逾六萬元之土地,九十年簽約變更為選擇建商與住宅共構的私益大於公益的合建?建商價購毗鄰地一四八坪,只佔○.三%之土地,就有權共構,九十九.七%的被徵收地主,為何無權為之?

成本估價北市府土地被賤估九十億,建商建物高估十億,建築完畢的二二○○戶,市府與建商間收益分配卻為五三四戶比一六六六戶,即二十四%:七十六%,北市府又憑空損失掉一八○億元,政府強徵土地依法應符合比例原則:包含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和狹義三個子原則,亦即指北市府行政權力的行使,除了要嚴厲遵守大眾捷運法、土地徵收條例等要旨依據這一前提外,行政主體還必須選擇對人民獲利最大、侵害最小的方式進行。

擅權變更土地施建計畫外,再低估土地高估建物圖利建商,這等濫權作賤,其間有無藏下什麼「老K回算機制」的暗盤?拖延多年,五路搜索,只辦幾個小咖就能搪塞?這大弊案只是被收押北捷承辦人、課長等「余文」似小官僚所幹的?料想這幾人豈敢一手遮天胡搞?最大的工程,馬郝兩任北市長都能撇開責任稱一概不知,完全卸責嗎?

(作者為志工、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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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弊案 雙子星翻版」 日勝生花8000萬 吞282億大案

馬市府未主導開發 議員質疑圖利財團

〔記者郭安家、吳亮儀、林惠琴、涂鉅旻、蘇芳禾/台北報導〕美河市開發弊案宛如雙子星案翻版?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指出,日勝生約花八千多萬元取得一四三坪土地成為私地主,「以小博大」吃下兩萬多坪、總銷二八二億元的開發案,占有九成土地的最大地主北市府不僅未主導開發案,還讓利一百億元;而台北市長郝龍斌前天面對媒體詢問曾表示「這是我上任之前就定案」,市議員林佳青質疑前市長馬英九的角色。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昨也質疑,美河市案涉及百億利益,不可能只有科長、處長就能上下其手,台北市長郝龍斌、前市長馬英九要負責。他並指出,內政部花費十二億元購地轉移給新北市興建的青年住宅,同樣是日勝生得標,要求內政部長李鴻源主動清查是否圖利財團。

莊瑞雄指出,早期市府徵收該地估價每坪約六萬元,以公告現值加四成徵收,但土地鑑價一坪廿八萬元,根本是坑殺地主;而日勝生又以每坪六十萬元向不願徵收的地主購地、約八千萬元即成私地主,得以取得「私地主優先」開發資格

徐佳青認為,馬市府是最大地主,應主導開發,若資金不足也可以徵詢潛在合作廠商,再與日勝生等業者競標;但馬市府放棄權利,行禮如儀演一齣戲,令人懷疑已「綁好」內定日勝生開發,馬英九的角色非常關鍵。

北市捷運局長蔡輝昇昨表示,他不清楚為何馬市府不主導開發,前市長陳水扁時代、前捷運局長林陵三曾發函詢問私地主是否要找廠商合作開發,但無人有意願;直到一九九九年七月,馬市府再發函詢問廿一位拒絕徵收的地主開發意願,才有地主願與廠商合作開發。

郝撇清︰這是件成案 上任前就定案

當時日勝生與日嶸企業有限公司各自與地主合作,接著市府進行資格標、技術標審查,但日嶸在資格標就被刷下,日勝生直接取得開發權。

面對各界質疑,郝龍斌前天曾指出:「這是一個成案,在我上任之前就定案」;對於傳出美河市可以交屋、過戶,是馬英九護航,郝昨回應:「我想這只是傳說」。

至於議員質疑美河市得以交屋,內政部營建署發給新北市政府的公文有關鍵性影響;李鴻源昨表示,內政部回應是請新北市政府本於權責解釋法令,並不是說可以土地登記,這應是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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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承恩

國道計程ETC系統收費十二月底正式上路,面對失業危機,被非自願裁員的九四七名收費員僅僅能領到平均七個月、約二十萬元左右的資遣費。但近日高公局要求部分曾於公部門任職的收費員吐回資遣費,面對追討小老百姓的同時,高公局的行政效率實在高得驚人,不禁令人覺得汗顏。

相信大家還記得,遠通負責的ETC在建置系統的過程中,由於年年未達標準,建置落後違約,到了今年六月,利用率還是沒有達到合約規定的七十%,因此,高公局開罰四億多元,沒想到遠東卻提告、拒付罰款,時至今日,遠通這筆四億多元的罰款仍無下文,高公局不思如何追討這筆債務,反倒向小老百姓追起資遣費來,可謂荒謬至極。

面對一個不照合約實施,違約又不繳納違約金的財團,卻還能壟斷整個國道計程收費的龐大商機,政府似乎忘了,由於國道計程實施,而面臨轉職困難的收費員們,政府究竟有沒有善盡輔導就業的義務?重要的是,高速公路是我等納稅人繳稅蓋的,當遠通不按照合約進行,這不也正是侵犯到全體納稅人的權益嗎?面對馬政府獨厚財團的作為,經濟果實被少數財團利益分贓,勞工薪資卻一再倒退,台灣未來真的是一片茫茫。

(作者為政大台史所碩士生,https://www.facebook.com/tsupp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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