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春其

「使用者付費」,是台灣先前一句流行口號,支持者認為產品應該適時「反映」成本,讓生產者賺取合理利潤。並聲稱唯有讓消費者付出「合理」代價,理解「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最典型的莫過於日前在媒體踢爆黑心食品事件後,有企業家跳出來指責消費者貪小便宜,讓食品業者無利可圖,使食安難以進展。

台灣近年的當政者以「使用者付費」為圭臬,多次調漲油、電、天然氣等公共服務價格,但是多數人的生活品質不只向下沉淪,反而連同後代的幸福一同陪葬。尤其在日月光的污水案過後,更讓我們意識到台灣經濟奇蹟的背後,是犧牲後代子孫的生活品質換來的。難道使用者付費錯了嗎?

其實,這些論者所沒有說出口的是,他們口中的「使用者付費」,是將企業自身的所有成本轉嫁給外部(包含消耗自然資源、勞務等社會成本),同時利用資訊不對稱的現象,一邊賺取大量的利潤,一邊營造自身進步、正面的形象。至於真正耗費大量社會資源的企業家們,往往在政府立法怠惰和稽查不力下僅受輕罰、縱放,甚至在媒體大言不慚地合理化自身的不當行為。

人民應該要自覺的是,社會責任不是只靠企業自我規範,還有賴人民自行督促政府徹查嚴辦、積極立法,讓這些黑心企業付出應有的代價,使他們切身理解真正的「使用者付費」原則!

(作者為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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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大到不能倒?什麼政府!

◎ 王乾任

日月光高雄廠偷排廢水被活逮之後,公司先是單方面辯解為人為疏失,後來又被發現早已偷設暗管排放廢水。違法行為賴不掉之後,大概開始在檯面下運作,經濟部長突然跳出來說,貿然停工會影響GDP,另一方面員工開始串聯爭取工作權,動作頻頻。沒想到,桃園環保局日前無預警突襲轄區內日月光廠房,竟又發現該公司還在偷排廢水,隨即下令立即停工

像日月光這樣明知違法而故意為之的大小企業,在台灣不知凡幾。政府總是以缺乏稽查人手為由推託,還試圖以「大到不能倒」為由替這些惡質廠商辯護(附帶一說,各縣市環保局膽敢連同其他封測大廠也列入稽查對象嗎?),如果日月光最後竟然真的不用停工,輕鬆繳納罰款結案,往後誰還會在乎環保法規?誰還會花大錢設置環保設備?還不是趕快把污染的外部成本轉嫁給社會?

除非政府硬起來勒令日月光全面停工,冒著不惜讓它倒、GDP衰退,五千勞工失業(政府也應該代失業員工向企業求償,企業領導人的失職不該由員工扛起責任),也要整治到底的決心,才能讓那些心存僥倖的不肖廠商知道問題的嚴重性。要能挺住整治期的經濟動盪,才可能有一個脫胎換骨的台灣產業環境!(作者為文化工作者,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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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帝穎

週刊報導,國民黨收受頂新魏家五二五萬政治獻金,做為二○一○年國民黨高雄市長選舉的競選經費,但國民黨中央黨部經過清查,確認國民黨向監院申報的二○一○年政治獻金明細,沒有頂新這筆捐款。簡單的說,國民黨「又有」一筆五百萬的政治獻金「憑空消失」!

頂新的五二五萬與富邦的一千五百萬案情相似,富邦董事長蔡明忠在法庭證稱,二○○八年總統大選曾捐給國民黨一千五百萬元,但是當年馬英九及國民黨在監察院申報的政治獻金,一樣查不到這些獻金。社會合理懷疑,這一千五百萬元進到馬英九的私人口袋,而換取馬政府給富邦關係企業的諸多方便,形成貪污收賄之對價關係,特偵組也因此分案調查。

事實上,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企業對政黨捐款一年不得超過三百萬元,換句話說,不論是頂新捐五二五萬給國民黨選高雄市長,或是富邦捐一千五百萬給國民黨選總統,都是違法的政治獻金。可議的是,國民黨已有超過兩千萬元的違法政治獻金「憑空消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自有義務向檢察官與人民說明。

有關富邦的一千五百萬元,證人蔡明忠後來「翻供」說記錯了,特偵組因此簽結馬英九,也沒有追究證人「翻供」應負的偽證罪責,社會難以接受,如今頂新又爆出類似案情,五百萬元的違法政治獻金又憑空消失。為避免政黨肆無忌憚收受違法獻金,筆者呼籲地檢署檢察官「依法偵辦」頂新案與富邦案,特偵組對馬英九的「簽結」並沒有刑事訴訟法上的拘束力,因此地檢署有權併案調查富邦與頂新「消失」的兩千萬違法獻金,盡速查明馬主席在其中的角色與可能的貪瀆關係。(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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