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谷學校受贈土地 被判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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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8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日前因行政執行署大動作查封,引發各界矚目的新竹市矽谷校地糾紛案,土地原持有人鄭女向新竹地院訴請確認贈與無效,法官調查發現當初鄭女移轉土地已違反內政部強制規定,判決確認贈與無效。
至於這個官司是否為校方的欠稅案解套?法界人士表示,儘管法院判決土地所有權形同回復贈與前的原狀,但債權債務關係仍然存在,且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行政執行處應不至於會因此停止執行,然而本案尚未確定,未來法院如何判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鄭女表示,原為七十筆土地所有權人,九十一年元月將土地全數贈與矽谷學校。九十九年間校方遭新竹市政府教育處認定「未按捐贈目的使用土地」情事,而補徵土地增值稅一億七千多萬元及課鉅額罰鍰。
由於校方無力繳納鉅額稅賦及罰鍰,致使學校帳戶及不動產遭行政執行,且土地多為道路用地,有出入安全疑慮,引發全體師生、家長及附近社區居民恐慌,為此聲明確認贈與無效。
校方則說,市府教育處是在校方未變更土地用途情況下,變更見解認為他們「未按捐贈目的」使用土地,但這並非所得預見,因此聲明駁回鄭女之訴。
法官調查,校方於受贈之初,就已明確知悉土地是供公眾通行多年的道路,經查土地是屬「新竹華城開發計畫」範疇,受內政部審議規範拘束,土地所有權人不得將土地供作交通設施(道路)以外使用,也不得將社區道路贈與第三人,否則就違反強制規定而無效。
因此鄭女移轉土地給校方作為「教學用地」使用,已違反強制規定,法官判決確認該批土地贈與無效,應予塗銷歸還鄭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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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5.6億 新竹矽谷校地被查封

 
新竹市矽谷中小學欠稅及罰鍰達5.6億元,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官員昨在矽谷學校旁社區道路釘上查封告示。(記者蔡彰盛攝)

校方:無法接受 陳情監院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矽谷中小學因校方積欠土地增值稅及罰鍰五億六千三百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官員昨天前往該校,當場查封校地、校舍及鄰近社區道路約四萬五千平方公尺土地(一萬三千六百一十二坪);校方雖然表示無法接受,但已做好土地遭拍賣的準備。

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長王邦安指出,矽谷學校位於著名大型土地開發案「國家藝術園區」旁,校方多年前接受「土地登記名義」的婦人鄭蔡招琴捐贈新竹市明湖段七十筆土地,建商以土地供學校使用為由,向稅務局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約一億七千七百一十一萬元

受贈地變社區地 追土增稅

九 十八年稅務局勘查發現,當初受贈土地並未做教育用途,卻變成社區道路、停車格、住戶花台與庭園造景,還設警衛管制出入,便通知新竹市教育處派員檢查,確認 校方未按捐贈目的使用受贈土地之後,由稅務局向校方補徵土地增值稅並裁處罰鍰,連同滯納金及行政救濟利息,合計五億六千三百萬元。校方不服,提起訴訟。

全案今年五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矽谷學校敗訴確定,竹市稅務局八月移送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校方表示無力分期繳納,新竹分署乃依法查封學校連同校地、校舍、受贈的七十筆土地,並在昨天出動執行官與警方,在校地上釘立七十幅查封公告,引起社區住戶與學生家長們議論紛紛。

矽谷中小學是新竹著名學府,學費昂貴,每學期約七至九萬元,學生家長多半是在竹科工作的科技新貴,目前全校師生約有五百人,新竹分署指出,考量道路供大眾通行,暫時不予封閉,社區居民出入通行也不受影響。

捐地建商 就是學校創辦人

矽谷校長溫貴琳說,全案雖在司法上敗訴,但校方認為市府此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已向監察院陳情,因校方一直按捐贈目的使用土地,從未變更過,無法接受查封。

地 方人士盛傳,建設公司負責人和矽谷學校創辦人兼董事長都是葉榮嘉,但新竹分署調查,捐地的鄭蔡招琴聲稱,和葉榮嘉是開發投資夥伴關係,建商捐地給學校做為 避稅手段,本無可厚非,但既然土地已經捐給學校,就應該歸學校使用,結果建商卻用做為社區道路、停車場、庭園造景,這已形同假捐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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