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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假油的就是義大利橄欖油

地方的媽媽們,不要再迷信名牌與高價了,依照使用習慣跟需求用油才是不二法門。
作者:Lin Bay 很油2015-11-14 14:31

Lin bay 很油

義大利消費者雜誌《Il Test》今年五月首次發現有商家魚目混珠,把品質較次的初榨橄欖油當作特級初榨橄欖油在市面出售,義大利都靈檢察官隨即委託海關的專家進行測試。當局日前公布檢測結果,測試的廿個特級初榨橄欖油樣本中,有九個是以次等橄欖油所代替,而這批樣本分屬七間生產商。

其實橄欖油造假不是只有最近都有是一直都有,那麼橄欖油到底是什麼造假?

幾乎都是兩個問題:

第一,等級低的油當等級高的賣。就如同這次新聞所講的Virgin Olive Oil當Extra Virgin Olive Oil賣,台灣真的有那麼多便宜的Extra Virgin Olive Oil 賣嗎???

其實我本人也是抱持著問號的。

第二,萃取油當精煉油賣。pure olive oil的部分,因為榨取太多次酸價過高而進行化學精煉來當原材料的油脂,還是從果渣裡面用溶劑萃取出來再經過化學精煉的油脂,這兩種在外觀上、氣味上根本無法分辨。

市售的橄欖油琳瑯滿目,但僅有少數有標示關鍵的酸度。(資料照,記者鄭旭凱攝)

行銷的話術是說,為了高溫炒炸的習慣而特地精煉,但實際上就是酸價過高的油用化學精煉處理後拿來賣。

如何知道他是拿萃取油精煉,還是拿酸價過高的油精煉???

油脂的營養會分成兩塊,一種是油脂本身的脂肪酸組成,一種就是油脂本身的特別營養成分,精煉油就會把營養成分都去除,吃精煉油單純就是提供油脂,不會有特別的營養成分,所以當橄欖油精煉之後,營養價值也大幅下降,也缺少了價值,要這種脂肪酸的油脂那就買高油酸葵花油或是芥花油就好,幹嘛要當凱子給人家敲呢?

假油最多的國家就是義大利了,在google打義大利 假油,就可看到滿滿的假油的新聞。
以義大利人平均每年消耗掉13公斤的橄欖油,人口接近6000萬,一年就要消耗掉78萬噸的橄欖油,產量遠小於消費量,加上南義受到葉緣焦枯病菌以及橄欖果蠅大舉入侵,產量早就減少許多。

義大利一年就要消耗掉78萬噸的橄欖油,產量遠小於消費量,加上南義受到葉緣焦枯病菌以及橄欖果蠅大舉入侵,產量早就減少許多。(REUTERS)

那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義大利橄欖油可以出口呢?簡單說就是進口其他國家的油進行混冒出口。

根據WTO底下的進出口貿易網站可以查到,2014年義大利進口橄欖原油量為570,117噸,出口量為299,917噸。大量的橄欖油從西班牙跟希臘進口到義大利,換標之後用義大利的名義出口,就出口到其他的國家,台灣一年有超過6成的油就是從義大利進口的,義大利跟西班牙進口的橄欖油平均價錢只有1公斤3元美金,轉口輸出到台灣平均報關價就5.39美金,究竟利潤到底有多高?我想也只有業內人士知情吧。

所以,與其花錢受騙,還不如不要買就不會被騙了,橄欖油真的沒那麼值得神化。

依照使用習慣跟需求用油才是不二法門。如果真的有未精製油的需求,那就支持一下國產的苦茶油吧,今年產量較好,一瓶750ml約在1200~1500左右,如果買一罐750ml/六百元左右的就是大陸籽的苦茶油,不可能是本產的,不是不能買,請脫殼榨油。

2014-12-22
◎ 李俊德
食安風暴又起,「食藥署簡任技正王德原說,今天凌晨零時起,市面上不得再有用到違法添加二甲基黃乳化劑的產品,否則依法最高可罰兩億元。」(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
官員在媒體前宣稱「最高可罰兩億元」,聽起來罰挺重的,但實際上呢…講這話根本只是唬弄消費者!為什麼?我想前些時候「大統黑心油」的食安問題大家應該記憶猶新,彰化縣衛生局開罰十八.五億(聽起來嚇死人的重),但是刑事判決除了有期徒刑外,罰金只判罰五千萬。
結果後來呢?大統訴願,十八億的行政罰鍰撤銷。因為,基於行政罰法第廿六條「一事不二罰(同樣的事不能處罰二次)」及「刑事罰優先(行政罰鍰及刑事罰金同時存在,只須繳納刑事罰金)」。(法理上似乎「沒有錯」)
但是「刑事罰」處罰的罰金上限充其量是八千萬及一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刑事罰要「吃死人」才有可能罰到兩億,可是這種「長期吃了黑心食品直接致死」的情況,有可能在訴訟上證明嗎?
而行政罰卻可於黑心廠商添加有害人體健康物質時,輕易的罰兩億或數個兩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但這些都只是宣洩老百姓憤怒的假數字而已。因為依照過往行政罰法第廿六條「一事不二罰」(處了刑事罰金就不能再科行政罰鍰)及「刑事罰優先」的處理原則,超過刑事罰金的罰鍰部分通通都會被撤銷(例如大統訴願案中十八億的罰鍰),換句話講,刑事罰難以判罰超過一億,行政罰即使喊到一百億,也根本是「玩假的」!
(作者為律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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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黑心油案宣判 高振利判12年定讞
2014/07/24 10:07

新頭殼newtalk2014.07.24 劉奕霆/台北報導

大統長基公司去年爆發假油案,大統董事長高振利於去年在彰化地院一審宣判16年有期徒刑,大統公司被罰款5千萬元;智慧財產法院今(24)日上午9點30分二審宣判,將高振利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及標示虛偽不實等罪,判應合併執行12年有期徒刑,另大統公司則被併科罰金3800萬定讞。此外,調配室科長溫瑞彬以及員工周昆明則各被判有期徒刑2年10個月,緩刑5年。

大統出售的油品去年2013年10月遭查出摻有銅葉綠素,並用便宜油品充當高價油賣出,彰化地院於同年12月間,依觸犯多項詐欺取財罪,依《刑法》判決大統負責人高振利16年徒刑,而販售數款混充油品的行為,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判決繳付5千萬元罰金。

雖然大統長基公司遭衛生福利部罰款18億5千萬元,不過,因大統提出行政訴願,衛福部訴願委員會日前表示,由於高振利已被彰化地方法院作出刑事裁罰,基於「一罪不兩罰」原則,衛福部已決定撤銷對大統的罰款。

智慧財產法院今日上午二審宣判,將高振利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及標示虛偽不實等罪,判應合併執行12年有期徒刑,另大統公司則被併科罰金3800萬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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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健泰

大統黑心油事件,意外再度引發社會對勞工舊制退休金不保的關注,迫使勞委會端出舊菜:將「勞工工資、退休金和資遣費」的債權受償順位列為和擔保物權相同。但修法草案都還沒有走出勞委會,工商團體就「警告」此舉將會影響企業向銀行貸款,對經濟發展不利,恐造成產業外移。只是對勞工團體而言,這熟悉的場景在半年前才剛上演過,至今仍然是一顆轉移焦點的煙幕彈。

為什麼說是煙幕彈?

從 十六年前的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抗爭(https://www.facebook.com/ShutdownButNotShutup),到近兩年的華隆、太 子乃至於政府資本的榮電公司工人,勞工自力爭取「棺材本」的事件一再發生,政府的無能冷漠醜態畢露。現在勞委會提出「勞工工資、退休金和資遣費的債權受償 順位列為和擔保物權相同」的方案,勞工看似有機會跟銀行、債主在法律上進行債權爭奪,但實際上仍幾乎毫無可能。就以大統為例,事件爆發後十二家銀行立即直 接針對大統公司帳戶行使「抵銷權」,拿現金抵銷銀行貸款,根本不需要動到抵押品,因此「工資」雖然被列為最優先債權,但勞工一樣領不到。

面對雇主罔顧法令保障的退休金、資遣費給付義務,勞工失去老年生活所依靠的老本,政府竟選擇繼續默不作聲,要一無所有的勞工自己請律師上法院,去和銀行、債主們比賽誰搶得到錢!

全 國關廠工人連線在去年九月立法院會期,即主動提出勞基法第二十八條修正案,但修法重點並非「順位」,而是「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均納入積欠工資墊償」。 實際上,目前雇主平日即有繳納「積欠工資墊償保險費」,萬一不幸發生關廠倒閉時,勞工的工資由勞保局先行墊償後,再由勞保局向雇主求償,意即「國家介入, 代位求償」。因此,只需要在現有機制增列墊償範圍,將退休金、資遣費也納入墊償,便可解決舊制退休金勞工棺材本不保的問題。

(作者為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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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利剋扣員工? 心腹對檢爆秘辛

大統長基公司董事長高振利住台中百坪豪宅,市價超過八千萬,開百萬名車出入,對員工卻苛刻無比,在大統做卅幾年的課長,月薪僅四萬。

高振利住豪宅,經營的大統長基年營業額達十五億元,對員工卻是斤斤計較,連加班費也要剋扣,每年都有員工為了加班費,請求勞資調解,就連心腹調配室課長溫瑞彬也不滿,對檢察官全盤托出「密室調油」秘辛。

「我為他工作快卅年,每天泡在油堆裡幫他調油,頭家賺飽飽,我月薪才四萬多元,實在讓我切心!」溫瑞彬告訴檢察官,油品配方是老闆寫的,實際調配都是他執行,為大統闖下一片天,高振利卻沒有特別照顧他,他擔心丟了飯碗,只能繼續熬下去。

檢方調查,高振利給員工的待遇,作業員薪水只有二、三萬元,在加班費上對員工錙銖必較。彰化縣勞工處副處長何俊昇說,大統公司每年約有四到五件勞資調解案,幾乎都是員工投訴加班費被少算,今年投訴的四名員工指稱,兩年來公司少算他們的加班費達一百零八萬元。

勞工處到大統稽查時,曾發現廠內外籍勞工被使喚到廠區掃地、剪草,卻沒給加班費,勞工處當場罰大統二萬元。

【記者謝進盛、修瑞瑩╱台南報導】大統的辣椒油不含辣椒,疑以化學調劑「辣椒紅」染色,台南市衛生局昨查訪進口的麗寶實業,業者聲稱是用辣椒製成的天然色素,衛生局卻發現業者是以「精油」項目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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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員工是共犯

◎ 蘇信宇

近來「大統事件」,有一位「溫姓課長」抱怨,自己幫老闆賣命「調油」三十年,老闆荷包滿滿,自己月薪只有四萬多,非常憤慨,這次「才」決定全盤托出。

按照這個邏輯,如果「高老闆」給他月薪十萬,他就不願意全盤托出了吧?如果媒體對於這樣的邏輯都不批判,豈不是教壞小孩子?應該不是月薪多少的問題,而是「是非」的問題。

如果認為老闆苛刻又黑心,為什麼不早點爆料檢舉?一方面有益於國人的健康;另一方面,又剛好可以轉換跑道,也許會換到一個更好的工作,三十年後人生大不同。

當 了三十年的幫兇,晚上都睡得著,應該自我感覺良好,心安理得,只是覺得薪水太少。現在事件爆發了才憤慨指責老闆,把自己也塑造成受害者,彷彿自己領得不 多,就不應該擔太多責任。建議相關單位不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一定要追究他的法律責任。(作者為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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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棉酚安心?名醫洪浩雲:處理過的大便可吃,你接受?

李鴻典

2013年10月24日 09:20

 
  • 認識棉籽油 大統長基食用油被查出用棉籽油混充沙拉油等情事,引起民眾恐慌。專家23日表示,目前棉籽油多有精煉,剔除傷害生殖系統的棉酚,國人不必過度驚慌。中央社 102年10月23日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大統食用油原料含不含毒?檢驗報告23日晚出爐,結果大統與富味鄉棉籽油均未驗出含棉酚,但這樣就能讓消費者安心?!有醫師質疑,為何大統用便宜的劣油混充高貴的橄欖油牟取暴利,政府卻沒有處理?

衛福部食藥署23日晚間表示,優先針對大統長基公司的1件進口棉籽原油,以及富味鄉1件進口棉籽原油、1件精煉棉籽油進行棉酚檢驗,結果均未檢出。食藥署強調,既然原料不含棉籽酚,這2家公司在市面販售的食用油品,自然也無害人體健康,沒有疑慮。

對於連日的黑心油爆,名醫洪浩雲撰文指出,在這信用破產的社會,到底該怎麼自處?「最近這一串新聞真是讓人覺得像在看鬧劇。食品藥物管理組長蔡淑貞還特別表示「精煉過的棉籽油是可以食用的」....身為「食品藥物管理組長」卻連問題在哪都搞不清楚,怎麼不叫人啞然!」

洪浩雲說,今天的問題是什麼?問題在於:1.為何大統用便宜的劣油混充高貴的橄欖油牟取暴利,你們政府卻沒有處理?2.退一百步好了,棉籽油可以吃啦,那銅葉綠素呢?精煉的棉籽油可以吃,摻了銅葉綠素還可以吃嗎?

洪浩雲說,關於第一點,剛好有新聞指出這中間有很多內幕:「商業周刊/稽查員:每次到大統門口,手上電話突然響起」;關於第二點,你們這些公務員真是一群 奇蠢無比的敗類!又發新聞稿表示「棉籽油送驗 沒有檢出棉酚」。你們是真的在裝傻嗎?誰管你到底棉籽油能不能吃,有沒有棉酚會導致不孕啊!現在是基本的食安問題耶!

洪浩雲說,國中時曾經看過一則美國的新聞報導,在討論漢堡肉的肉品成分以及生菜的生菌數問題,「裡面有個女士提到一句話我到現在印象深刻」,她的話是這樣 的:「今天我們擔心的是食品的製作流程出了問題,不是到底這個東西能不能吃而已!用伽瑪射線照射過並且高溫高壓處理過的大便是可以吃的,但是你能接受我們 的漢堡肉裡面沾了這種大便嗎?」

他也寫道,該怎麼吃啊?「我只能說,我真的是很幸運的人!我老婆娘家是種田的,我家總有完全有機的蔬菜水果可以享用,我們家吃的米是一等米,真的是超級好 吃的!住在一起的鄰居也都自己有在收穫,常常互通有無,雖然空心菜比較粗糙,玉米顆粒比較乾癟,芭樂還有可能剖開來發現裡面爬滿蟲,不過吃起來很安心。我 的二伯母是瀕臨絕種的超級好媳婦,手藝一流不說,還常自製豆將送我們。那種沒有添加物的豆漿就是跟市面上的不一樣,夏天沒有冰起來,放在室溫下不到兩小時 就會變質酸敗,所以我們總是要趕緊處理掉,家人都喝得很開心。」

「儘管如此,你還是無法避免所有可能的危害,因為你就算有雞蛋牛奶,有雞鴨魚肉,在這樣的時代,要自己生產牛豬肉還是有點困難。」目前大家對GMP沒有信 心,其他類似的認證不知道會不會有相同的問題。他感歎,「我們這一輩算是運氣不錯的」,還有機會吃到「真正」的食物,照目前的情況下去,我的孩子將來可能 吃到「有機水果」時會以為水果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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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味鄉混油 騙更大 24項內銷油品摻棉籽油 比率最高近三成 比大統混更兇

 

富味鄉負責人陳文南承認在國內販售的二十四項產品中添加了棉籽油,檢方依詐欺等罪嫌將陳文南列為被告,諭令兩百五十萬元交保。(記者廖振輝攝)
富味鄉負責人陳文南承認在國內販售的二十四項產品中添加了棉籽油。(記者吳為恭攝)

 

〔記者李忠憲、李信宏、湯世名、吳為恭、劉曉欣/綜合報導〕數字會說話,謊話連篇的「富味鄉」也不得不認錯!

 

負責人陳文南列被告 250萬交保

 

富味鄉負責人陳文南前晚承認在國內廿四項產品中添加了棉籽油,另外還在調和花生油中添加了花生香料。檢方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標示不實及詐欺罪嫌,將他列為被告,諭令兩百五十萬元交保。

 

新北市衛生局廿一日稽查富味鄉總公司時,富味鄉執行副總經理林秀蓉還喊冤說,所有使用棉籽油的產品全部外銷,國內產品未使用棉籽油,願與媒體促膝長談,盼釐清真相。連衛福部都誤信她的說詞,發布新聞稿,替富味鄉背書。

 

但是廿三日富味鄉兩款外銷油品被踢爆混充了九成五的棉籽油,新北市衛生局進一步發現,富味鄉三年來進口棉籽油五千八百多公噸,但精煉出口僅有一千八百五十二公噸,有近四千公噸棉籽油流向不明,廿三日深夜要求陳文南和林秀蓉到衛生局清楚交代流向。

 

陳文南自知紙包不住火,坦承只有一千八百五十二公噸棉籽油用於外銷,另二千五百七十八公噸用於內銷。

 

陳文南表示,一百年七月間因應國外客戶要求代工,開始進口棉籽油精煉,發現棉籽油適合當調和油,才在內銷的廿四項油品摻入棉籽油。不過,衛生局並不相信他的說詞,已採集富味鄉五十一項油品全部送驗。

 

新北衛生局 裁罰富味鄉800萬元

 

新北市衛生局長林雪蓉說,富味鄉違規情節重大,所以採「一油一罰」,廿四項摻有棉籽油的油品因標示不實,每件各罰最高的二十萬元,共四百八十萬元;調和花生油添加花生香料未標示,也罰二十萬元;另外,富味鄉說謊又規避稽查,重罰三百萬元,總計八百萬元。

 

彰化地檢署昨天會同衛生局搜索富味鄉的芳苑工廠,搜出一百五十多張配方表,確認內銷的五十一種油品有廿四種添加了十八.五%至廿八.七%的棉籽油,彰檢當場查封了其中的十七種,共六萬一千多瓶。

 

彰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大統除棕櫚油沒混充棉籽油外,其他全混充棉籽油,比率從四.三%至二十%。相較之下,富味鄉混得比大統更嚴重。

 

員工向檢方供稱 高層授意摻油

 

富味鄉工廠廿一日還願意讓媒體拍攝生產線自清,也出示相關檢驗報告接受詢問,但前天起已不再開放廠房與發言,有員工得知老闆「坦承」了,非常難過。

 

彰檢昨天在工廠召開臨時偵查庭,詢問包括科長、員工及品管部門人員在內的五名證人,五人都據實回答,還有人供稱是公司高層授意將棉籽油摻入油品中,讓檢方如獲至寶。全案昨晚已移交彰化地檢署併案偵辦,若詐欺罪名成立,陳文南恐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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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大油廠爆了。

 

一如懷疑與推想的,國內有摻油混油的應該不只浮出水面的大統。因為,依照市場競爭型態,有一家以這種手法生存且賺很大的,就會有第二家跟進,這是學習、模仿的比賽。

 

在這樣的市場經營中,從模仿產生創新,利潤更驚人,大統研發新的混調配方就是例子,銷路更好的結果是傷害更多消費者,如營養午餐的學生,如國軍。

 

很難想像一個黑心食用油會影響到甚麼?學生的健康,未來主人翁的生育能力,會創傷國族的人口成長,壓低出口,衝擊國家安全。並非過度憂慮,勢所必然。

 

騙這麼大,如此之久,稽查竟視而不見,真的關關難過關關過?從中央衛福部到地方衛生局再進入學生與國軍之口,哪機關該扛責?消費者該向誰人求償?

 

連食品安全都造假,夠格稱是開發中國家的現代化社會?行政院屢屢拚經濟失敗,江宜樺的施政報告還拉出來再拚一次,何不拚食安呢?

 

有錢沒身體,不如健康少錢;台灣的國民啊,既沒錢又危險!(資深記者黃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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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味鄉董事長陳文南過去以「重商譽」、「守信用」打造台灣的芝麻奇蹟,二○一○年還曾獲得「金商獎」優良商人和國家磐石獎,沒想到隔年起即在油品添加廉價棉籽油牟取暴利,相當諷刺。

富味鄉食品公司前身是「建發製油廠」,創辦人陳百川一九六五年在彰化縣芳苑鄉種芝麻起家,交棒給兒子陳文南,一九八三年改制成立「富味鄉」。陳文南讓老油廠成功轉型,將產品推向國際。


圖/聯合報提供
陳文南起步時遭遇瓶頸,一九八六年為了確保原料穩定,親赴全球芝麻產區採購,建立一套專屬富味鄉「全球芝麻履歷」。這是拜父親從小帶他到全世界找芝麻的經驗之賜,也練就一口流利的英語。

努力至少十年,陳文南帶著富味鄉擠進全球五大芝麻大廠,知名度大開;接受媒體專訪,強調為了品質,不惜放棄向貿易商下單的方便,與大量採購降低成本,親赴各國產地挑食材,「堅持給消費者最好的」,還說「把麻油當紅酒在賣」。

富味鄉已是近兩百名員工、國內芝麻油市占率七成規模大廠,油品行銷全球,年營收十餘億元,香麻油占六成五,也是國內首家通過有機芝麻製程驗證的廠商;去年還是唯一受邀為中國大陸制定麻油標準的台灣廠商。

當時陳文南意興風發,還打算在大陸擴廠,沒想到竟身陷油品摻偽風暴,重創長年積累的品牌形象。四天前,富味鄉被懷疑油品摻偽時,員工還說:「我們絕對相信公司產品。」現在卻三緘其口。

陳文南三兄弟在鄉里間形象很好,鄰居周阿嬤說,陳家會幫助清寒。芳苑代表許清安說,陳家兄弟捐數百萬元給當地廟宇,知道義消沒防火衣,也曾協助募款,說他們是黑心廠商,「實在很難相信」。

【2013/10/25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富味鄉才得獎就摻假 重傷形象 | 富味鄉摻棉籽油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251618.shtml#ixzz2igqCLA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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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不含棉酚安心?名醫洪浩雲:處理過的大便可吃,你接受? | 消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10/24/11867-2999287.htm#ixzz2ibPHWN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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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葉森

本社十月二十四日曾發表聲明指出,普通棉籽含○.五%至○.七%游離棉酚 (棉籽酚)。製取油脂時,部分棉酚會溶於油脂中。棉酚有三種形式,包括酚醛式、內酯式、環酮式,它們之間在一定條件下可相互轉化。利用HPLC(高效液態 層析法)分析棉酚,國際學界係採用棉酚(酚醛式)做為對照之標準品。衛福部委託食品工業研究所的棉酚檢驗,其對照之標準品是棉酚的哪一種形式?迄今已過了 半個月,未見答案。

對於食用油風暴剛發生時,衛福部定調結論,精製的棉籽油及未精製的棉籽油之棉籽酚含量為未檢出,利用HPLC檢測最低量為1ppm。

棉 酚包括游離棉酚(free gossypol),及結合棉酚(bound gossypol)。一般認為游離棉酚對動物是有毒的;結合棉酚一般不被牲畜吸收,通常認為是無毒的。可是,近年來不少研究認為,也有部分結合棉酚可分解 形成游離棉酚,產生毒害。飼料中有棉酚存在,對牲畜的生長不利,是一項事實。

台灣現行關於飼料中棉酚含量的規定,農委會現行規定做為原料的 棉籽粕中棉酚殘留標準量不得超過○.○四%(400ppm),飼料成品不得超過10ppm。業者進口棉籽粒充當飼料原料,農委會聲明,國內第一批棉籽的棉 酚檢驗結果為3800ppm,依二%至七%比例添加到飼料中後,棉酚含量為100-350ppm。都低於歐盟規定原料中棉酚最高含量5000ppm、以及 飼料最高含量的500ppm。看到這裡,我們要問的是:自己訂有標準,為什麼不用?

最後,本社關切食用油及飼料殘留的棉酚量,到底是多少?棉酚檢驗的方式到底是哪一種?希望衛福部及農委會給個回答,同時資訊公開,讓台灣的人、家畜平安!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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