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台東美麗灣「借屍還魂」 詹順貴:假研習住宿送財團經營飯店
批台東美麗灣「借屍還魂」 詹順貴:假研習住宿送財團經營飯店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wvpxW
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由業者BOT興建美麗灣渡假村,開發過程充滿爭議,律師詹順貴昨晚發文指出,台東縣政府仲裁過程嚴重放水,質疑縣府讓美麗灣「借屍還魂」,想假研習住宿設施之名,送財團經營飯店旅館之實。(資料照)
2022/10/26 08:2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由業者BOT興建美麗灣渡假村,開發過程充滿爭議,台東縣政府耗資6.29億元買回美麗灣建物,前環保署副署長、環境律師詹順貴昨晚發文指出,台東縣政府仲裁過程嚴重放水,質疑縣府讓美麗灣「借屍還魂」,想假研習住宿設施之名,送財團經營飯店旅館之實。
台東美麗灣渡假爭議歷經10餘年,台東縣政府2020年以6.29億元買回美麗灣開發案建物,2021年4月取得產權,後續監察院提案糾正,律師詹順貴昨晚在臉書發文指出,台東縣政府仲裁過程嚴重放水,拿台東縣的公帑賠付美麗灣公司6.29億元,並指台東縣政府雖改以文教設施名義,徵求民間自提營運移轉計畫,但透過相關公告可看到,文教設施徵求的營運項目竟還包括住宿,質疑根本是「借屍還魂」,想假研習住宿設施之名,送財團經營飯店旅館之實。
詹順貴也提到,就像涉及台北市北投纜車弊案的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前處長蔡佰祿,當時公園內的山上站計畫透過BOT打包給財團,山上站也是用「研習宿舍」之名,詹順貴直言「想藉機規避環評的模式,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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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電子報 https://bit.ly/40e1ysH
美麗灣環評有條件通過 環團要續抗爭
專題    美麗灣環評過 新風暴的開始
環團批:美麗灣案例一開 全台失守
美麗灣業者:為台東創造1億收益
聯合電子報 https://bit.ly/40e1ysH
   美麗灣環評有條件通過 環團要續抗爭
記者施鴻基、羅紹平、李蕙君、尤聰/聯合報
爭議八年的台東縣美麗灣渡假村案,昨天第七次環評審查,在支持、反對者對峙叫陣及與警方衝突後,環評委員決議「有條件通過」;支持者歡呼「台東勝利!」反對者大怒高喊「台東之恥、違法環評!」環團失望之餘將持續抗爭、提撤銷環評訴訟。
 出席八名委員包括台東縣環保局長黃明恩、建設處長許瑞貴、農業處長劉榮堂,以及屏科大許中立、逢甲大學吳俊哲、高雄科大周志儒、高雄空大廖秋榮、宜蘭大學張章堂等教授。
 委員張章堂說,審查美麗灣環評「相當沈重」,支持、反對者都很激動,他希望大家理性討論;吳俊哲則認為,美麗灣放流水及汙泥標準還可以採用更嚴格標準;屏科大教授許中立提醒,應留意建物結構是否禁得起海浪沖擊。
 在各方發表意見後,主席黃明恩以委員要開會為由,要求旁聽者退場,支持者先離去,但反對者拒絕退場,要求委員現場討論並發布結果。黃明恩決定到其他會議室討論。
 委員閉室討論近四十分鐘,主張「不急於通過,請業者重提補充說明與改善計畫,下次再審」及「有條件通過」各半,只有一人主張「程序違建,不應通過」;最後表決,七票支持「有條件通過」。
 據透露,七名委員同意有條件通過主要是考量業者已斥資數千萬採購汙水處理系統,確保汙水零排放及沿海生態復育,並善盡回饋等,展現誠意與行動。
 業者提出的四大承諾,包括汙水處理從標準二級提升到三級、杉原灣不會有機械式的水上活動、未來四十多年縣民免門票進入杉原灣、及提供縣民至少一百卅個就業機會。
 台東縣府八年前以BOT案開發美麗灣渡假村,環保團體認破壞當地生態抗爭,今年一月、九月最高行政法院先後判決環評無效、停止開發。縣府六月二日重啟第六次環評,當日沒有結論,爭議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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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麗灣環評過 新風暴的開始
本報記者施鴻基/聯合報
美麗灣渡假村經過七次環評審查,昨天有條件通過,支持者額手稱慶,反對者哀傷不已,看似問題底定,但或許是另一個風暴的開始。
 台東縣府九十三年間和美麗灣業者簽訂BOT合約;九十四年核發建照動工,當時開發不到一公頃,免提環評。九十五年業者擴大開發到六公頃,主動提出環評;九十六年環保團體提出訴訟要求停工,次年勝訴;九十七年有條件通過環評。
 去年縣府核准動工,但今年一月最高行政法院以九十七年環評官員比過高,撤銷當年環評;縣府六月重啟環評,引發極大爭議,致第六次環評沒有結論;九月最高法院又判決停止開發,直到昨天第七度審查有條件通過環評。
 一路下來,環保團體勝訴爭取到撤銷環評及停止開發,如今環評補件再審,等於問題又回到原點,紛爭恐難落幕。
 環保團體認為美麗灣在程序上有四個程序不正義。
 原本海水浴場「變身」為渡假村,還把開發土地切割到一公頃以下,明顯規避環評法;渡假村失去環評依據,卻以既有建物接受環評;第一次通過環評時,環評審查由當時縣府主導,官方人數居優勢;而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環評後,如今卻又重啟並通過環評。
 無論在環評委員資格,或是環評法規規定,反對美麗灣人士都有所質疑,加上十五名委員僅到八名;依環評規定,擔任環評委員的副縣長張基義及環保局長黃明恩不能參與表決,張基義昨天申請迴避,但黃明恩昨天擔任代理主席主持會議並參與表決,再度引來環保團體質疑,表示不排除再提訴訟,未來美麗灣如果無法修正瑕疵,恐怕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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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團批:美麗灣案例一開 全台失守
台東縣記者/綜合報導/聯合報
「大家都認同台東要發展,但不容許這種敗壞法紀、破壞環境的發展。」台東環保聯盟成員、台東大學教授廖秋娥表示,美麗灣開發案有條件通過環評,各界無法認同。
昨天到場的環保署第六屆環評委員李根政獲悉環評結果後也痛心地說,台東如今要靠美麗灣造就業機會,顯示過去幾任台東縣長太無能,「美麗灣的案例如果一開,未來全台國土都要失守!」
 廖秋娥並說,司法判決美麗灣環評無效、應停工,縣府仍曲解法令,刻意袒護業者,聲稱只要補做環評即可就地合法,「這是侵蝕整個台灣的法治基礎」。
 「台東要發展,但不能靠違法的美麗灣!」阿美族紀錄片導演馬耀‧比吼說,「美麗灣就是違法在先,應該要尊重司法判決拆除。」他認為縣府對於美麗灣BOT開發案一開始就沒有說清楚,才導致今天這樣對峙的局面。
 曾獲金曲獎、金馬獎最佳新人獎的阿美族歌手姜聖民,雖戴口罩不願發表意見,但站在環盟造勢場舞台上,高唱成名曲「我在那邊唱」,以行動表達反對美麗灣的開發。
 住在都蘭山區的澳籍人士麥克表示,他住在台東十五年,「這海岸對居民而言有心靈上的寄託,不容如此過度開發」,即使在澳洲,擁有美麗的海岸線可發展觀光,也沒有濫墾濫建的狀況。
 麥克說,可理解台東人要工作的心情,但有其他方式可以推動就業;台東失業率是百分之四點三,美國是百分之八,低收入戶也很多,但沒有如此對待土地,台東人應從環境、生態層面,更深切地去看美麗灣開發案,就業絕對不是這開發案能成立的原因。
 牧師OMI表示,反美麗灣是為反官商勾結,及當初未經在地協商而僅迎合少數利益團體特權的作法,面對環評通過,「杉原海岸的海浪,都將化為非常巨大控訴聲」。 發表我的意見
 美麗灣業者:為台東創造1億收益
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聯合報
美麗灣業者德安投資開發公司估計,未來美麗灣若營運,可為台東縣創造至少一億元的收益。
 美麗灣副總經理朱膺州說,未來會做好環保工作,也會落實地方回饋、提供在地民眾就業、關懷地方人文與教育等承諾。
 朱膺州表示,美麗灣一旦營運,預估一年可營造三億業績,依契約美麗灣必須支付台東縣政府權利金、房屋稅、營業稅與地價稅等至少一千萬元。
 美麗灣另提供一百八十至兩百個工作機會給台東在地人,薪資支出初估約七千萬元;基於環保減少碳里程數,除了特別的香料需從國外進口,未來飯店將全數購買台東在地食材,估計採購費用至少在八千萬元上下。
 他指出,近幾年如都蘭灣、三仙台、棕櫚國際渡假村開發案等,都因美麗灣事件而停滯,由營建署新生地開發局主導的台東知本劍湖山開發案,也因環團抗爭而撤案,如今美麗灣通過環評,「將給其他業者一個希望」
聯合電子報 https://bit.ly/40e1y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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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仲裁出爐 台東縣府賠6.29億買建物
 美麗灣仲裁出爐 台東縣府賠6.29億買建物 https://bit.ly/31Hc8fZ
台東杉原海邊,美麗灣渡假村,蓋好14年,卻因為環評問題,遲遲無法營運,業者在前年提出仲裁,向縣府索賠12億1922萬元,現在仲裁結果出爐,縣府要賠給業者6.29億元,買下建物。
圖/TVBS© 由 TVBS新聞網 提供 圖/TVBS
官司纏訟多年,台東美麗灣度假村開發爭議,終於落幕,仲裁庭做出判斷,台東縣政府,不用負擔12.7億的損害賠償,但得花6.29億買回建築物,也就是從今天起,美麗灣將回歸台東人民,縣政府更重新將這裡正名為杉原灣。
圖/TVBS© 由 TVBS新聞網 提供 圖/TVBS
台東縣長更說,這片海洋應該是全民共享,未來將部分沙灘,朝公家海水浴場發展,部分土地,開放部落認養使用,但這結果得來不易。
圖/TVBS© 由 TVBS新聞網 提供 圖/TVBS
一邊是抗議開發美麗灣的環保人士,一邊是贊成蓋美麗灣的居民,高院判定停工定讞後,大量員工被資遣,台東縣政府2004年,將占地6公頃的杉原海灘,以BOT出租美麗灣公司,要蓋三層樓73間房的度假村,偏偏從2005年開工開始,風波不斷,環評不是流會就是沒通過,來來回回就這樣過了,將近6千個日子,台東縣政府如今終於爭回土地,但海灘上這一片,被環保團體認定的違法建築,國庫得花6.29億買回來,台東在地人,持不同聲音,海灘的建物拆與不拆,恐怕又是另個麻煩議題美麗灣仲裁出爐 台東縣府賠6.29億買建物 https://bit.ly/31Hc8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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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宕13年後裁定 將正名為杉原灣 美麗灣仲裁出爐 台東縣府6.29億買回
 蔡旻妤、莊哲權、張佩芬/連線報導 5 小時前 
延宕13年後裁定 將正名為杉原灣 美麗灣仲裁出爐 台東縣府6.29億買回 https://bit.ly/3oq8SiH
延宕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仲裁結果23日出爐,台東縣長饒慶鈴昨宣布,仲裁庭判定由縣府以6.29億買回主建物「美麗灣」也正名為「杉原灣」。(本報資料照片)© 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 延宕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仲裁結果23日出爐,台東縣長饒慶鈴昨宣布,仲裁庭判定由縣府以6.29億買回主建物,「美麗灣」也正名為「杉原灣」。(本報資料照片)
 延宕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仲裁結果23日出爐,台東縣政府昨由縣長饒慶鈴率一級主管宣布,美麗灣業者原向台東縣政府求償損害賠償12億1922萬元,仲裁庭判斷由縣府以6.29億買回主建物,「美麗灣」也走入歷史,正名為「杉原灣」。
 饒慶鈴強調 所有問題到我為止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庭判斷,原美麗灣公司請求12.19億損害賠償部分,因開發案為美麗灣公司自行規畫,該公司應盈虧自負,台東縣府無須負擔損害賠償;建物部分則依契約有償移轉台東縣府,仲裁庭也採台東縣府主張之估價方式,計算金額6.29億元。
 饒慶鈴指出,此一延宕13年的沉痾終將告一段落,並高喊「將美麗還給杉原灣」,她感性地說「所有問題到我為止」。對美麗灣未來,將延續中央「向山致敬、向海致敬」政策,將沙灘部分重新規畫為台東人長久以來最愛的海水浴場,也將部分土地交部落認養使用。
 黃健庭遺憾 企業政府人民3輸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則在臉書表示,美麗灣原本可雙贏,卻得不到理性討論空間,註定企業、政府、人民三輸,令人遺憾;環團發表聯合聲明要求資訊公開、拆除建物;地方則反對拆除建物,認為會對當地海洋生態帶來浩劫。
 至於購回建物的6.29億元從哪來?縣府財經處長盧協昌說,台東縣1年自有稅收約18億元,且9成歲出靠中央補助,仲裁結果對台東縣府確有壓力,縣府能做的是節流開源,針對非急要支出節流;開源部分,會清理使用度不高土地支援,若仍不足會先清理縣府應收收益,盡力徵收充實縣庫。
 對主建物何去何從?縣府表示,主建物已是全民資產,除優先卸下美麗灣招牌,也須向各方請益,延續富山護漁區復育與教育的成功經驗,整合出最有利處置方式。
 業者損逾5億 原則上尊重仲裁

 美麗灣爭議從環境與經濟的拉扯,多年來已演變為社會事件,更是許多台東鄉親心中的痛,如今風波暫時畫下句點,台東縣府感謝仲裁庭對縣府立場的認同,並做出合理公平仲裁,美麗灣將正名杉原灣,「美麗灣這個名詞,到今天為止。」
 由子公司美麗灣投資該案的志信公司因建造成本約9億元,還須編列約2.7億損失,另公司已編列超過2.5億營業等損失,粗估總損失將逾5億元。志信發言人兼財務長江文隆表示,公司原則上尊重仲裁結果,實際回覆將在今天由公司董事長黃春發做出決定後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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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財富分配不均 朱敬一:房地產是重要因素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3日電)所得與財富分配不均是全球必須面對的共通課題,不過中研院院士朱敬一點出,台灣有個現象相當特殊,華人社會對房地產除了自住,也會做為投資置產工具,房地產成為重要的不公平來源。
中華經濟研究院今天舉行「全球財富與所得分配不均」研討會,朱敬一於專題演講時表示,近10年來,台灣的所得分配持續惡化,比法國略差,但比英國、美國、新加坡、日本、韓國好,而全球所得最不均的是南撒哈拉、印度、巴西、俄國、中國、美國。
朱敬一也引用財資中心資料指出,2017年台灣最有錢的1%家庭,享有全台灣總所得11.29%,而且長期而言,趨勢走升。
朱敬一進一步點出,有錢人所得主要來的股利、土地增值,尤其房地產買賣頻率高、獲利豐,相較之下,普通人可能數年、數十年才會有一次房地產交易,造成房地產買賣成為重要的不公平來源。
從數據結果發現,最有錢人與中位數人在房地產的年獲利差近2%,朱敬一推測,當中可能有政商關係好、資訊來源廣泛等因素,使得投資報酬率更好,導向「富者越富」的局面。
其實台灣房地產異象不只如此,甚至影響婚姻,朱敬一指出,許多新聞報導年輕人因為房子太貴,不敢結婚,導致有自己房子的年輕人較容易成婚,進一步檢視資料可發現,有房子的男生比沒房子的多33%機率結婚。
朱敬一更發現,房地產也有性別議題,房產贈予偏向給兒子,而房子對於結婚的加分條件,男生又比女生顯著。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見圖)被控立委任內貪污收回扣,今被最高法院依違反稅捐稽徵法中逃漏稅捐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確定。(資料照)
黃健庭被控涉貪 最高法院依逃漏稅捐罪判2月確定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hpPBu1
2020-08-26 16:05:5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民黨前台東縣長黃健庭被控2004年擔任立委期間,收受藥商208萬元回扣並做假帳逃漏稅,但歷審都認定他不構成貪污罪,不過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高等法院更一審考量本案審理已逾10年,依速審法、罪犯減刑條例兩度減刑後,2018年10月判刑5月。最高法院今依違反稅捐稽徵法中逃漏稅捐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台北地檢署2008年起訴指出,黃健庭於2004年至2007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利用立委職權收受藥商208萬元回扣,關說退輔會榮民醫院將特定藥品列為常備用藥,還遊說衛生署(衛福部前身)與健保局提高藥價。
此外,黃健庭另涉提供不實發票給3家藥商,或提供人頭讓藥廠員工做薪水假帳,藉以核銷回扣,增加營運成本以減少營業稅,依違背職務受賄、商會法不實核銷、稅稽法逃漏稅捐等罪嫌起訴黃,求刑10年。
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黃健庭不構成貪污罪,但違反商會法與稅捐稽徵法,輕判1年,減刑為6個月;高等法院二審維持一審不構成貪污罪認定,依同法條判黃5月徒刑;不過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2018年10月判決,仍認定黃健庭不成立貪污罪,依同法條論罪,並考量本案審理已逾10年,依速審法、罪犯減刑條例兩度減刑,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黃健庭被控涉貪 最高法院依逃漏稅捐罪判2月確定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hpPBu1


2017-11-04_1035492017-11-04_103515  

爭議12年等仲裁 12億買回美麗灣 縣長:台東太窮了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十一月 3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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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23:23聯合報 記者尤聰光/台東縣報導
台東縣長黃健庭昨表示,美麗灣業者已提付仲裁解約,未來可能是縣府花錢買回建物。 記者尤聰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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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渡假村問題爭議十二年,台東縣長黃健庭昨天在縣議會施政報告表示,業者表明要退出,爭議事項已進入仲裁程序,未來很可能是縣府花錢買回建物,價額由仲裁結果決定。業者估計為十二億元,但不可能,因為「台東實在太窮了」。
黃健庭說,最好是不用錢買回,但這是不可能的事,如果是業者估計的十二億,應該也不可能。縣府目前努力思考其他解決的可能性,其中包括重啟環評,但最後如真要買回,就實際面來說,縣府能承擔的金額實在不高。「台東實在太窮了」,說實在話,當初反對美麗灣的人,不太可能幫忙付錢,一切只能等仲裁結果再做打算。
台東縣長黃健庭昨表示,美麗灣業者已提付仲裁解約,未來可能是縣府花錢買回建物。 記者尤聰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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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長黃健庭昨表示,美麗灣業者已提付仲裁解約,未來可能是縣府花錢買回建物。 記者尤聰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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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焚化爐的廠商二○○九年也提出解約仲裁,仲裁結果是縣府花十九點六億元買回,最後由中央支付。
黃健庭昨表示,美麗灣和焚化爐兩案完全不一樣,焚化爐仲裁中央願意支付賠償,主因興建焚化爐是中央政策,有相關營運補助;美麗灣案由縣府招商,中央沒任何一個科目和理由協助縣府,如仲裁結果縣府要賠,只能由縣府想辦法借錢來還。
爭議十二年的美麗灣渡假村案,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去年三月底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後,進入仲裁階段。
黃健庭昨天說明最新進度,指業者已無心再耗下去,表明要退出,縣府與業者已召開多次協調會,雙方同意爭議事項交付仲裁,目前都進入仲裁程序。
副縣長陳金虎表示,整個美麗灣開發案,縣府都依法辦理,只不過法院和縣府對細節的認知和見解難免不同,但自始至終縣府都照規矩走。縣府與業者都會爭取自己最大利益,且仲裁結果還沒出來,要檢討誰該負責還太早。
黃健庭也表示,環評雖被撤銷,但建築體合法,如真由縣府買回,僅可作為非營利使用如辦公室等,縣府規畫可能一部分成為常態辦公室,一部分出租,如國際會議廳等公用收費場所,以彌補縣府財務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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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都沒啟用過 美麗灣: 我們很慘…會爭取最大權益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十一月 3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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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23:27聯合報 記者尤聰光/台東縣報導
美麗灣業者表示,興建美麗灣自有資金佔了約一半,加上向銀行貸款連本帶利超過12億。 記者尤聰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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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渡假村案進入仲裁程序,倘若最後業者勝訴,財政吃緊的台東縣政府未必出得起十二億元買回建物,業者可能「沒錢可收」。對此,美麗灣業者強調,未來任何可能都有,但一定會努力爭取最大權益。
美麗灣渡假村位於杉原海邊,由台東縣BOT招商開發,二○○二年動工,二○○七年完工。但環保團體陸續提出「建照無效」、「環評無效」等訴訟,雖補作環評,但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去年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美麗灣一天都沒啟用過。
美麗灣協理林弘哲表示,經過評估,如再提環評,最後仍有可能判決環評無效,才會決定解約走上仲裁這一步,實在已無更好辦法。
林弘哲說,興建美麗灣的成本,自有資金占約一半,加上向銀行貸款,連本帶利超過十二億元。雖然目前沒有定出買回的確定金額,但律師團已在釐清建造時的相關細目以推估費用標準,成本應該超過十二億。
至於仲裁過程會不會討論到賠償金額的問題,林弘哲說還不確定,但站在公司立場,不管結果怎麼樣,「我們已經很慘了!」公司畢竟有很多股東,為保障權益,一切都只能依法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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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山面海的美麗灣渡假村,訴求就是走出飯店就到沙灘,但也因為對環境的衝擊,讓飯店爭議不斷。(本報資料照片/黃力勉攝)

一波三折的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在去年通過環評後原本以為開幕在即,沒想到環團提出停止動工的強制執行訴訟獲得勝訴, 讓渡假村黯然停工,業者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原判,渡假村最近開始裁員。業者表示,主官司有結果可能還要3年,為了不耽誤員工前程只能痛苦的做出裁員 的決定。

據傳美麗灣對於停工判決感到灰心,甚至內部已經有「不玩了」的決議,準備撤出BOT案,之後還有可能與台東縣政府打國賠官司,對於傳聞美麗灣副總朱膺洲則嚴詞否認,並強調雖然對判決失望,但沒有退出BOT案的計畫。

美麗灣在去年底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後,渡假村恢復施工,環團也立即向環保署提出訴願,但遭駁回,因此才向高雄行政法院提出撤銷環評訴訟,並提出停工的強制執行,高雄行政法院在7月判決強制停工,飯店工程也隨之停止。

美麗灣不服判決,隨即提出上訴,不過近來傳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業者敗訴的消息,業者本週陸續與員工商談資遣或接受飯店安排到集團相關企業工作事宜,甚至協助找尋飯店業相關工作。

朱膺洲強調,雖然美麗灣深耕台東10年,對環境保護的決心沒有變過,但停工判決確定後,重心還是要針對撤銷環評訴訟的主訴訟研擬對策,撤出開發案是空穴來風,一切要等撤銷環評訴訟結果出爐後才會有決議。

朱 膺洲表示,美麗灣開發案已經費時10年,目前完工率已達97%,投資案已經挹注逾10億元的經費,現在停工期間,每個月還是要支出1500萬至2000萬 的工程、管銷及利息費用,其中人事費就超過百萬,根據經驗研判恐怕要將近3年判決才有結果,為了減少負擔並避免影響員工的前途,只能做出資遣或協助安排出 路的決議,目前台東的員工約40位,多數都接受資遣的選項。

長期對抗美麗灣的莿桐部落民眾林淑玲強調,美麗灣從一開始就是非法建設,開發案本來就站不住腳,法院判決停工的判決也只是讓業者不要再破壞環境,判決停工對於環團十分振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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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浪島嶼專欄】爛戲 美麗灣
2013年10月23日10:24

郭志榮 漂浪島嶼

其實美麗灣飯店早該拆了!業者鑽營,政府護航,才讓開發爛戲一再拖棚。
 
2012年最高行政法院,針對美麗灣撤銷環評一案,作出終審,當時已無環評基礎的美麗灣飯店,就已經是大違建,依法必須拆除,環保律師詹順貴也提出「一切歸零!」的拆除呼籲。
 
拖延至今,全是台東縣政府弄出個死當再補考的「再環評」,在荒腔走板的審查下,美麗灣開發案有條件通過,讓纏戰八年的環保團體、在地居民,又對「再環評」提出撤銷訴訟,等待最終結果。
 
美麗灣是一場開發爛戲,一路下來,財團鑽營,政府護航,成為爛戲的二大主角。
 
近日,針對「停止開發」的行政法院裁定,業者大吐苦水,根本是刻意放出風聲,試圖影響「撤銷再環評」的判決。因為當2012年撤銷環評判決定讞,一個沒有環評基礎的開發案,根本不該動工,環保團體委請詹順貴律師提出停工處分裁定,高等行政法院以持續開發將造成無可恢復的破壞,裁定全面停工,業者再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仍以同理駁回抗告,最終裁定停工。
 
停工,完全合理!縣府、業者也清楚沒有環評基礎下,根本不可能動工的事實。現今,透過媒體放出裁員,員工會失業,以及一旦業者提出國賠,台東縣民將分擔背負債務,此舉可視為透過媒體放風聲,嚐試想影響最關鍵的「撤銷再環評」的行政判決。
 
針對員工失業的問題,社會必須關心勞工權益,但是該負最大責任的是美麗灣飯店。因為從來沒人反對美麗灣蓋飯店,完全是反對蓋在不應興建的沙灘旁,並且一路鑽營違法,至今面臨開幕遙遙無期,員工權益受損。甚至「再環評」一旦撤銷,必須依法拆除,發生勞工失業的問題,都是企業該自行負責,而非藉以轉成指責社會反對不當開發的藉口,博取同情。就像近日連續爆出假米、假油事件,企業本身作假造成經營危機,如何有臉搬出勞工失業,來期待社會寬容,繼續接納假米、假油。
 
麗灣開發案,從一開始經營海水浴場的BOT案,移花接木蓋飯店,其實對台東旅館業界早是不公平競爭,憑什麼別人守法在市區建飯店,客人還要搭車到杉原海岸,美麗灣飯店就蓋在沙灘旁,搶盡一切便宜。如果當初美麗灣飯店一樣守法在市區興建,一樣公平競爭,創造就業機會,如何會面臨抗爭連連,勞工失業的窘境。
 
其次,針對國賠官司,業者宣稱一旦「再環評撤銷」,將以縣府發出開發許可,導至企業損失為由,未來將提出十一億國賠。受害企業提出國賠,自是司法權益,但是一旦國賠成立,不單是政府賠錢的問題,而是必須追究為何縣府在違法開發、撤銷環評下,執意發出開發許可,其中有無瀆職包庇的刑責。
 
近年,台東縣幾乎已成國賠大縣,從台東焚化爐的縣府決議不營運,判賠19多億,知本金帥旅館搶救不力造成倒塌,判賠1千3百多萬,再到美麗灣飯店國賠案,台東縣府連連出包,動用巨額國民納稅錢賠償,現今不能只賠錢,卻不見公務員懲戒與刑事責任,懲處相關失職官員。
 
另外,在業者責任部分,2012年美麗灣開發撤銷環評的判決中,一項很重要的原因是「生態調查不確實」。環評計劃書中的生態調查,完全是由業者付費委託生態公司進行,調查數據出現疏漏,導致環審在錯誤基礎上,作出錯誤結論,讓縣府發出開發許可,業者必須背負一定比例的責任。
 
甚至一旦在等同公文書的環說書上,發現業者有刻意誤導、疏漏,或是作出不實記載,影響環評審查,業者之惡造成錯誤,根本沒有提出國賠的理由,同時也必須調查此一行徑,是否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等刑責,法院必須因犯罪事證發現,以職權提出訴訟。
 
再者,美麗灣開發案爭議八年,纏訟不斷,縣府、業者屢屢敗訴,業者明知開發案具高度爭議,並且歷經撤銷環頻、停止開發判決,還是不顧風險,不斷加碼興建,一旦撤銷再環評判決定讞,面臨拆除,理應自負虧損。這種遇險不避的執意投資,就像闖紅燈被車撞,都是違法者自行必須負擔的責任,如何厚顏國賠。
 
美麗灣開發案八年下來,已經從社會憂慮生態破壞,形成人民對政府執法的不信任,折損的政府威信,損失如何計價?過程中環保團體的疲累,在地居民的壓力,甚至一波波社會抗爭的動盪,又豈是可以估算的消耗折磨
 
對於業者,違法開發在先,玩法環評在後,已讓社會風評不佳,重創企業形象,信譽損失更難計算。再不及時懸崖勒馬停止開發,再以國賠訴訟,脅迫社會妥協,只會讓人更厭惡一個企業的不良嘴臉。
 
美麗灣開發爛戲該終止,不只終止人民看爛戲拖棚的厭惡,也該終止後續開發案,想循美麗灣模式的鑽營投機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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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只剩25天

推文到plurk
2016-07-07 06:00

如果民進黨的步數和招式都和國民黨一樣,請問,支持民進黨的意義何在?
民進黨黨旗中央有一座鮮麗的台灣圖像,選前,民進黨的反核態度鮮明,選後,林全內閣竟然一度宣示不排除重啟核電,反核的焦點不在電力短缺與否,而是台灣禁不起一次核災事故,台灣同樣也找不到核廢儲存地,民進黨如果玩真的,不是一上台就應挽起袖子開始籌設綠能電廠,要地給地、要錢給錢嗎?那是政治承諾,哪有欲走還留、進退失據的猶豫空間?
蔡英文承諾八月一日時要為歷史造成的迫害與不平等,以總統身分向原住民道歉。然而都蘭、加路蘭、刺桐三部落的原住民無法再等了,昨天已群聚行政院前,為「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的開發案未遵守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事先既不知情,又未同意,政府就已通過該案的環差分析審議,他們被迫以家有喪事的傳統儀式,表達憤怒。
民進黨的環保署不知道東海岸開發程序的必要流程嗎?李應元署長不知道這個開發案面對缺水困境嗎?不知道「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的量體與規模是美麗灣的四倍大嗎?
東海岸反開發電影《太陽的孩子》的主題曲「不要放棄」,十二天前才獲選為金曲獎最佳年度歌曲,主唱的原住民歌手舒米恩昨天也到場朗讀抗議聲明,這群原住民真的沒料到民進黨執政還不滿兩個月,他們就要為捍衛家園重啟抗爭,「不要放棄」的歌詞是這樣開場的:「天要暗的時候,你的堅持還會有多久?心在痛的時候,把手放在胸口,又是否用沉默來承受?」
距離八月一日只剩廿五天,蔡英文會怎麼面對原住民?全民都在看。
(藍祖蔚)

林全辦公室:原民知情同意未完成前 杉原棕櫚不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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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7月6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道歉只是說說,真正的道歉是落實原基法,把原住民土地上的開發案暫停!」不滿上週「杉原棕櫚渡假村」開發案通過環差,台東當地三部落居民與民間團體6日聚集行政院門口,要求所有相關單位出面負責,在一個多小時的僵持與等待後,林全辦公室主任施克和出面承諾,此案在完成原基法第21條「當地部落知情同意」前無法開發,內政部也可能因此不核發開發許可,甚至國有財產署也會檢討該案租用國有地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可能收回土地。

民眾一度因出面接受陳情書的官員層級過低,僅是交通部觀光局環境資源科科長而不滿,在政院門前席地而坐,揚言「林全、張景森不出來,我們不走!」最後在得到此番回應後,雖稍放下心中大石,但仍要求政院三天內給出明確說詞。

林全辦公室主任施克和承諾,原民知情同意未完成前,杉原棕櫚不開發。

林全辦公室主任施克和承諾,原民知情同意未完成前,杉原棕櫚不開發。攝影:賴品瑀。

上月29日環保署於環評大會通過「杉原棕櫚渡假村」的環境差異分析審查,引起社會譁然,此舉讓該案將可展開實質開發,更等同台東都蘭灣眾多十多年前取得環評的大型開發案,恐怕都將陸續重啟程序。

當時環署環評大會通過此案時,要求業者補正部分細節,面對民間不斷爭取應先考量《原住民族基本法》、《海岸管理法》與東海岸觀光開發政策環評的訴求,則回覆以非環評所能負責,而轉要求原民會、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觀光局處理。這讓民間團體相當失望,而行政院30日已回應,要求政務委員張景森召集環保署、內政部、交通部、政財部與原民會等部會,評估東海岸觀光資源開發政策環評。

原住民與立委抗議「道歉只是說說」、「各部會踹共」。攝影:賴品瑀。

原住民與立委抗議「道歉只是說說」、「各部會踹共」。攝影:賴品瑀。

反背情人袋  部落耆老「服喪」抗議

加路蘭部落耆老鍾錦榮將自己傳統的情人袋反背,以此表示「服喪中」,甚至激動向行政院磕了16個響頭,表達他的心痛,「土地的主人要怎麼活?叫我們情何以堪!」

「土地再也長不出東西了,只能蓋飯店而已!」頑強抵抗美麗灣10年終於守下都蘭灣的刺桐部落青年林淑玲痛斥。林淑玲表示,這些陳年舊案,都是來自於1970年代觀光局「都蘭遊憩系統」的規劃,3、40年前的觀光政策,怎麼不需要重新檢討?

「我們還要忍多久?」來自都蘭部落的歌手舒米恩也帶領部落青年重申部落的反對立場,質疑在東管處的報告書中,分明已指出這些開發將超過都蘭灣當地觀光需求,為何還要繼續開發,卻無評估當蘇花改、南迴公路改善後,真的能給當地部落的效益又有多少,且當地族人也不見得要只有替代性高的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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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米恩質疑開發已超過觀光需求,能帶給部落多少效益。攝影:賴品瑀。

而原民會更是眾矢之的,不管在會議當時被動聲明,或審查後一日的新聞稿,雖然一再重申此案位於原住民土地上,應該依照原基法取得當地部落知情同意,但無更積極作為也讓民間相當不滿。「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進入原民會不就是為了替族人爭權利嗎?」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們高喊,直說以為美麗灣案在司法上的判決,展示這個國家已經開始懂得尊重土地與原住民了,沒想到東海岸卻又失守。

原基法第21條連部落老人都會背了,為何該遵守原基法的中華民國卻十多年來了都不遵守?」原民立委高潞以用痛批,更提醒總統蔡英文,真有心向原民道歉,就別等到8月1日,現在就展開東海岸觀光政策環評,別讓林淑玲等都蘭、杉原地區的族人,一次次面臨開發案。

施克和:張景森已召開小組會議  達成政策共識

在立委高潞、林昶佐與陳瑩的協調下,施克和現身面對群眾,表示張景森已於5日第一次召開小組會議。會議中已有共識,在杉原棕櫚案這個個案上,若沒有依照原基法第21條取得部落知情同意,就不算完成開發要件。不但沒有符合環差審查的承諾,內政部後續也會據此決定是否核發開發許可。且此案部分基地屬國有土地,國有財產署也會重新檢討該案使用國有地的合理與必要性,不排除收回。

而在通案上,觀光局將盡快展開政策環評,做為之後決策的依據,而原基法第21條的落實,則需要更明確的規範與子法的訂定,除了原民會,也需要民間與立院的協助。民進黨原民立委陳瑩強調,「民進黨將會堅守原基法,所有的開發案都得遵守原基法才能開發。」

行政院長林全辦公室主任施克和,出面接見抗議民眾,並提出行政院政策立場。(本文件為5日會議記錄草稿,正式記錄以政院公告為主)

行政院長林全辦公室主任施克和,出面接見抗議民眾,並提出行政院政策立場(本文件為5日會議記錄草稿,正式記錄以政院公告為主)。

註: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
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
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前項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部
落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受限制所生之損失,應由該主管機關寬
列預算補償之。

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
或補償經費。

前三項有關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之劃設、
諮商及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之同意或參與方式、受限制所生損失之補償辦
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另定之。

【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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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史上最大的海岸渡假村開發案,比美麗灣還要大上兩倍,是什麼樣的政府和財團才可以養出的何等怪物,將只會繼續破壞我們美麗純淨的東海岸與環境生態,這些美麗的海岸是屬於整個島嶼與人民的,絕不屬於任何一個人,更何況是那些只為了總是披著帶來就業機會實則牟個人私利的財團與政府,請大家繼續關心這件案子,守護東海岸。
今天7/29,正午依然有著35度的高溫,但心中惦記著下午一點多在環保暑有一個<東海岸守護,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環評暫緩>的記者會活動,因為是平日,天氣又那麼熱,不知道會有多少人去,所以我也抽出空擋去聲援一下,抵達時大概一點,正在準備,後來看到人越來越多,看來也有不少媒體來到,心中放下一些大石頭,雖然沒有辦法全程參與,但知道今天在環保署的會議上有了一點結果,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環評一案暫緩審查,雖然今天台北依然炎熱,謝謝那麼多人對東海岸的努力,這件事還沒結束,請大家持續關心,守護東海岸。

今天的活動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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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蘭部落前頭目巴奈・達力功(沈太木)今天在記者會上說的話

花東最大濱海渡假村暫時擋住了!杉原棕櫚案三大爭議,部落耆老淚訴想不透

這是花東發聲台整理的懶人包與新聞連接,可以讓大家更瞭解這個開發案的始末。

杉原棕櫚懶人包:http://on.fb.me/1I0Lb3B
延伸閱讀:卸任前環評大清倉,東海岸即將被告別!http://bit.ly/1IFeRsI
海岸法上路在即 杉原棕櫚渡假村搶攻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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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 蘋果─杉原棕櫚環評要闖關 環團籲環署勿趕清倉 http://bit.ly/1OAvjc4
◎ 自由─東海岸最大開發案明闖環評 民團籲:《海岸法》細則上路前暫緩 http://bit.ly/1D7xcwm
◎ 聯合─今審台東杉原渡假村 部落籲退案 http://bit.ly/1KwClki
◎ 中時─別讓杉原棕櫚案 成下一個美麗灣 http://bit.ly/1eyA9Kp
◎ 公視─台東杉原開發案 明送環評大會審查 http://bit.ly/1fFkREK
◎ 客家─週三環評大會 杉原棕櫚渡假村爭議多 http://bit.ly/1h462MS
◎ 新頭殼─保衛東海岸 民團籲杉原棕櫚案暫緩審查 http://bit.ly/1I0eK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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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的六大病狀
 
★杉原海域稀有珊瑚受威脅
https://goo.gl/Rn5zXa
 
杉原海域為珊瑚重要棲地,也是世界稀有的「貝氏耳紋珊瑚」在台灣之唯一棲地。2008年共紀錄到珊瑚110種,佔台灣珊瑚種類的1/3,鄰近陸地開發將直接影響珊瑚礁生態。
 
★廢水危及海洋生態
http://e-info.org.tw/node/86273
http://e-info.org.tw/node/102238
 
未來每日將產生3至4百噸廢水,回收廢水多數用於澆灌,澆灌之標的多為陡坡樹林,泥質利吉層滲透係數極低,廢水將快速地流入下側海域。環保署102年檢測全台海水浴場水質,杉原海水浴場腸球菌群含量全國最高,此浴場不能再承受負向之汙染水體。
 
★利吉混同層易產生災變
http://goo.gl/aCLJ7R
 
開發位置位於「利吉混同層」,為地質敏感區,成惡地地貌且易發生地滑,曾有崩坍紀錄,遇大雨便易遭侵蝕沖刷入海,大量體開發更恐怕危及下方聚落安全。目前在197公路沿線,即可明顯觀察到此種脆弱地質對道路及邊坡等公共建設造成的影響。
 
★開發案所在地佈滿史前遺址
http://goo.gl/8fmovZ
 
東海岸從海岸平地到30到45公尺高的海階面,都有考古遺址,規模龐大,且開發位置所在地是原住民往外遷移的重要根據地,又鄰近地富山遺址,在考古學上有重大意義。
 
★東海岸水資源不足,與民生搶水
http://www.cet-taiwan.org/node/1851
 
開發位置缺乏水源,自來水公司還承諾啟動加壓供水接管,台東尚有眾多山區連自來水都沒有,用水分配正義何在?觀光產業遊客是當地人耗水量十倍,未來杉原灣周遭開發案,每日用水總量合計共3478公噸(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案第二期評估報告書表4-17,頁4-29),相當於1.3萬人均用量,必與民生搶水。
 
★開發案出入口交通擁塞
https://goo.gl/3pd2dp
  
開發位置出入口腹地小,鄰近富山護魚區及杉原海水浴場,目前護魚區遊覽車停車及交通擁塞問題尚未解決,若再加上開發案未來平均每日兩千多人次遊客量,將讓交通大打結,並嚴重影響居民生活。

都蘭原住民傳統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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